20世纪后半叶以来,全球化与城市化作为最迅猛的时代浪潮,以空前的速度席卷世界,迅速地改变了世界范围内的文化格局与面貌。高速的全球化和城市化在打开了中国发展之门的同时,其激进的过程也给历史文化遗产带来了严重危机。这一危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人地关系危机,即高速的城市化进程加剧了人口负重与土地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增加了遗产受到建设性破坏的风险;其二是民族文化认同危机,即国民日益缺乏自我身份的认同感,本质上是全球化单一模式下乡土文化多样性的丧失所带来的“场所精神”危机。
由此,全球化所带来的“地方化”的身份焦虑和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巨大“遗产赤字”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目前所置身的宏观背景之一。
另一方面,与全球化相对应,地域化在人类对自身发展方式的反思中也日渐强势,并进而形成全球化与地域化发展两极互动的良性态势。地域化的基点与本质是对多样性的维护,从文化的视角来看,任何想要消灭文化多样性,使之归于单一化的意图,都意味着要向人类文化的生机挑战,结果必然会碰壁,地域化正是在与全球化的博弈中“顺势而为”的。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地域文化的载体,契合了地域化所追求的文化价值多元与文化内容个性的对象要求,其保护必然会在地域化的“洪流”中被强力推动,并反过来促进地域化的深入发展。
因此,地域化带来的多样性维护与个性诉求的叠加,构成了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目前所置身的宏观背景之二。
由于所处地域综合语境的不同,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在生成过程、构成格局、文化特征、保存状态、社会经济条件乃至所面临的机遇挑战等诸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别,其保护方法也必然存在着巨大差异。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传统范畴内运用遗产保护的普遍原则,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适应性保护理论和方法,寻求“标准理论”的地域化,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目标和当然选择。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对于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来说,“适应性保护”将是巴蜀古镇走向复兴的必由之路,这也是本书不懈追求之理论构建。所谓“适应性保护”,就是针对巴蜀古镇保护中的现实问题,基于古镇自身特征的分析来确定契合古镇实际的保护目标和方向,并以此为据来研究拟定古镇保护的总体策略、技术方法和制度环境等内容的有关理论(包括普适性理论和专属性理论),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本书全面研究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适应性保护,意图以地域化的研究成果来填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空白。总结全书,在“适应性保护”的理论框架中形成了以下的研究成果:
8.1提出现实矛盾疏解的总体策略
针对时代背景中的实际问题,本书通过对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疏解”、“传统和现代的关系协调”以及“机遇与挑战的时势应对”等三项关键议题的分析探讨,提出当前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策略,实现了从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过程跨越。其一,在现实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巴蜀古镇的保护与发展是矛盾对立与承接统一的并存。基于巴蜀古镇的现实状况,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应秉持在坚守“保护底线”的前提下追求“发展优先”的策略。其二,在保护中我们应该客观看待传统和现代在巴蜀古镇中的二元并立现象,高度重视并利用传统对于巴蜀古镇现代发展的推动作用,积极协调传统与现代在巴蜀古镇保护中的传统空间形态与现代社会结构、传统经济关系与现代经济水准、传统空间功能与现代生活需求等现实矛盾。其三,针对当前巴蜀地区三峡工程的全面推进、国家西部大开发以及新农村建设运动的蓬勃开展等一系列时代形势,我们应在坚持“趋利避害”的原则下,因势利导地提出各自的应对策略,为巴蜀古镇保护开辟一条切合时势走向的道路。
8.2拟定历史形态保护的技术方法
在现有的技术水平基础之上,本书分别从保护的决策支持、历史文化物质遗产保护、非物质遗产保护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拟定了历史形态保护的技术方法。其一,依托于AHP技术,针对保护决策的现实需要,本书建立了巴蜀古镇的保护时序和保护强度两大关键评估模型,为保护决策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手段。其二,在区域层面中,本书因借和引申了线性代数中的“拟合”概念,提出了在现有区域格局之中以巴蜀古镇为核心,利用交通疏浚与建构实现次区域的遗产资源整合,打造六大古镇遗产“拟合”片区的设想;在镇区层面中,本书从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两大层面切入,针对巴蜀古镇传统镇区结构形态的具体要素采取对应的技术方法,并结合古镇镇区的差异分类形成类型化的技术方略,实现传统镇区结构形态的“类型保存”;在建筑层面中,本书针对巴蜀古镇历史建筑普遍出现的物质性损坏和功能性衰退现象,通过空间修复和功能协调两个工作层面来实现保护,以期保护古镇历史建筑急剧消退的价值。其三,在坚持“整体扬弃”技术原则的前提下,本书归纳总结出“记忆”保护模式和“传承”两种技术保护模式,并以此为保护途径力图实现巴蜀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8.3构建联动综合保障的制度环境
在当代的社会经济背景中,当代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除了技术方法外,构建一个相互联动、综合保障的保护制度环境十分必要。基于对巴蜀保护制度要素构成的现实理解,本书分别从法律保障机制、行政保障机制、经济保障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等四个方面探讨了研究主题。其一,法律的机制作用,表现在作为一项专业综合集成的历史保护,包含着政府在法律背景下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在古镇遗产保护的行政过程中对各项保护行为实施规范性管理。法律保障机制建构应通过保护法规的衔接与协调、维持与优化、充实和完善等三个具体环节来具体实现;其二,行政的机制作用,表现在古镇保护作为一种以历史文化价值保护与利用为目标的全社会参与活动,是通过特定的行政管理机构所主导的管理与组织过程来具体实现的,并在古镇保护过程中对各项保护行为实施严格的监控和督导。紧随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方向,行政保障机制建设应采取“集权化”与“垂直化”的改革思路来加以推行;其三,遗产保护的财政机制,表现在作为一种政府主导的公共行政活动,具有阶段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其保护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充足的保护经费投入作为保障,以及在遗产保护过程中对具体项目的保护实施提供持续性的财力支持。经济保障机制体现为寻求多渠道的资金筹措途径,建构科学的资金管理方式,并合理地分配使用这些保护资金;其四,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涉及保护体系的完善和保护技术的提高,而且本身就是与整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巴蜀古镇的公众参与可以通过维持“事务通告”、强化“事务咨询”和引导“事务托管”的分级式参与途径来具体实现。
行文至此,拟结束全文。回顾全文,尽管笔者因研究初成而倍感兴奋,但也为本书中存在的明显不足而忐忑不安。例如对于AHP技术的两大决策评估模型的建构优化(要素筛选),古镇保护区域拟合的多层次(镇域、县域、跨行政区域)研究,古镇传统镇区类型学保护方法的精深化与系统化研究,古镇历史建筑中文物建筑保护技术的专项研究,遗产保护公共参与的社会博弈分析等问题的研究尚有不足,这是笔者学术视野狭窄以及时间精力限制所致,亦当成为笔者今后努力的学术方向。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作为当前学术研究热点,正方兴未艾。传统地域聚居的保护问题既涉及历史,又承接当代;既要考虑遗产本身的文化价值保存与延续,又要考虑遗产地的社会经济转型与发展,其复杂性与特殊性不言而喻,这就要求我们在这一领域更加深入地开展研究。笔者在这一学术领域里班门弄斧,意在以绵微之力、浅薄之见,抛砖引玉,使得广大学界同仁更多地关注并参与到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领域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