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内外公众参与的主体构成相比,巴蜀古镇保护的个人参与是“零星”的,法人参与是“递增”的,而其他社会组织则是“缺位”的。为了尽可能地挖掘参与者,壮大保护的公众力量,针对以上三种公众类型的参与特点,我们应做好以下工作:其一,完善制度建设,尽快出台配套性政策和措施(如房屋产权的“公改私”调整、政府融资带动居民筹资、扩大遗产保护的教育和培养、荣誉授予等),通过政策引导,积极鼓励个人参与古镇的保护参与;其二,规范企事业法人的保护参与,通过指定它们的参与领域和方式,引导它们将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避免遗产保护开发的过度商业化;其三,做好内引外联工作,利用传媒做好宣传,积极联系古镇内外的社会组织,吸引他们以各种灵活的方式参与和支援巴蜀古镇保护(例如引入高校力量,通过学生的毕业设计或实习的方式编制古镇保护规划或参与管理服务)。
7.4.3三级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遗产保护利益协调的根本途径
公众参与的途径方式,理论上应包含公众在遗产保护决策、保护规划和计划制定和开发建设项目实施各个环节中的决策参与、过程参与和末端参与(监督、享用)。通俗地说,就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地方规定,论证保护对象(保护区)的建立、范围圈定;规划各种保护和开发模式、潜在影响;评估和研讨未来决策问题;以恰当的方式反映和发表个人意见、以适当的形式提供必要的志愿服务。公众参与是双向的,对公众而言,透过参与程序,共享历史保护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划管理,改进和改善管理目标,了解其他个体和组织利用历史资源的形式,促进遗产保护在地方利益、居民和游客以及各个管理机构之间得以平衡和实施。对政府的遗产管理而言,公众参与是权力下放、接受监督的互动过程[92]。
在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我们应该参照公众参与的一般规律,根据参与主体的实际情况,结合巴蜀社会环境的现实状态,完善三级公众参与制度[122],探索实现遗产保护利益协调的根本途径。
(1)事务通告:古镇保护的过程是一个融合智慧,监督实施的过程,然而长期以来,保护决策者和遗产政策的利害关系人、普通民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阻碍了信息透明与共享的实现,往往引起政策科学与公平公正的缺陷,因此需要开辟一些的信息披露渠道予以矫正,而事务通告恰好是一种可以借助的途径。事务通告在巴蜀古镇保护中是最常见的公众参与途径,是指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将涉及古镇的现状及其保护情况对外通告,使民众得以了解保护事务的一种公众参与形式,其具体的参与方式又包括方案公示、媒体介入等。
在这两种通告形式中,方案公示是指古镇有关机构在完成制定保护规划后,将保护规划方案向社会公开展示的信息公开形式,一般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来进行展示的。这种方式尽管是一种事后告知的方式,但是它对于赋予公众对于古镇保护的知情权,获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事实上,许多巴蜀古镇在制定保护规划的时候就已经重视到了这一方式的作用和运用,例如綦江东溪古镇在保护规划获得批准后就立刻将方案进行了全镇公示,供当地居民了解。由于该保护规划兼顾了历史保护与居民利益的协调,绝大多数居民对这一方案表示了赞成和支持,因而取得了较好的公示效果,也为下一步实施保护规划减小了阻力、扫清了障碍。这种参与方式由于形式简单,利于操作,在巴蜀地区的很多古镇中都被采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保护工作的开展,今后将随着保护的深入而进一步推广。
媒体监督是指通过传媒方式对古镇保护工作的开展予以关注,加强交流、并进行监督。
传媒在古镇保护的公众参与中,发挥着“监督者”和“交流平台”的作用。作为特殊的一种社会组织,传媒被称为“第四种权力”,具有强大的社会宣示影响能力。传媒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公告等信息发布者,也包括虚拟的互联网络。因为有传播媒介的参与和介入,决策过程的信息披露和公众反馈的表达才能得以实现。尤其对于像巴蜀地区这样较为封闭的地域,利用传媒的力量进行宣传、交流和监督,是一种成本低廉、便于操作的参与方式。事实上,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兴旺和巴蜀古镇保护开发的升温,媒体介入古镇保护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例如2000年以来报纸和网络对重庆龙潭古镇保护困局的追踪报道,对龚滩古镇保护性搬迁的报道,以及对重庆大足铁山镇主动“摘牌”事件的报道等案例已经充分地表现了媒体对于古镇保护的持续关注和在古镇保护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此外,公开的专业出版物对于介绍和研究巴蜀古镇也具有重要作用。原重庆市政府秘书长何智亚同志,通过重庆古镇摄影集的出版,极大地提升了公众对于古镇的浓厚兴趣,其特殊的身份,也加强了他作为公众个体参与的能力。
(2)事务咨询:事务咨询也是巴蜀古镇保护中一种相当常见的公众参与方式,它是指通过单向或双向的交流渠道,由古镇保护的决策者向公众征询意见或意见沟通并以咨询结果作为决策依据的一种公众参与形式,其具体的参与方式又包括问卷调查和会议研讨两种方式。事务咨询可以使得决策者可以及时采集信息反馈并得以调整决策内容。但这种方式比较容易流于形式,公众无法发挥实际的监督作用。尽管这种参与方式存在一定缺陷,但是巴蜀地区的实际情况却决定了这种方式可能是政府所能接受的最佳公众参与方式。在巴蜀地区,低级阶段的事务通告尽管能够扩大公众对于古镇现状及其保护的知情权,但由于公众并没有影响决策的实际能力,始终是一种“伪参与”形式,离真正的公众参与还相差很远;而巴蜀地区由于社会发展程度较低,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还相对较低,因此采取高级阶段的实权参与也是不大符合实际的。对于还处在参与初级阶段的巴蜀古镇保护来说,及时采集信息、制定保护决策并付诸实施,可以迅速地将大多数古镇先保护起来,这远比目前并不具备客观执行条件的,并且具有主观性和争议性的“监督”更为重要,因此采取事务咨询的方式对于目前阶段的巴蜀古镇保护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
在事务咨询中,问卷调查是指事先设定与古镇保护有关的议题,通过问卷表格的形式向普通公众发放,填写后收集汇总,然后对有关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并得出结论,以辅助保护决策。问卷调查是一种单向沟通形式,其操作形式比较简单,但通常需要有良好的组织才能开展,因此一般由政府委托的学术机构来具体执行。例如2004年清华大学在编制四川邛崃平乐古镇保护规划的时候,就采取这种咨询方式来收集资料。通过问卷调查,保护课题组既收集了无法从现有文史资料中获取的社情民意,另一方面使得居民充分理解了保护工作的意义,并鼓励了当地居民积极地参与到保护工作来,因此在平乐古镇保护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与此相类似的还有自贡仙市古镇,该镇在编制保护规划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稿件,广泛征求古镇居民意见,把意见及时反馈设计单位,使保护规划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