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大手笔,就是盯住自己的大目标而施展出强化实力的大手笔。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是我国满族发展史上一件大事,也是他的一大功绩,可谓大手笔。
八旗制度的发生和发展,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始于女真氏族的狩猎制度生产组织,《满洲实录》记其起源道:
“前此,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汉语大箭)额真(汉语主也),于是以牛录额真为官名。”
牛录,为满语niru的对音,是箭或大箭的意思;额真,为满语ejen的对音,是主的意思。牛录额真即大箭主,原是狩猎时的十人之长,起源甚早,后演变而成为官名。随着女真社会生产的发展,牛录组织日益扩大。到女真社会出现阶级分化和阶级对抗之后,牛录不仅是狩猎生产组织,而且衍变成奴隶主贵族发动掠夺战争或进行军事防御的工具。
女真的军事组织,早见于《金史·兵志》载:“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其军事组织形式,“部卒之数,初无定制,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继而诸部来降,率用猛安、谋克之名以授其首领而部伍其人。”
建州女真的军事组织,在努尔哈赤六世祖猛哥帖木儿时即已有之。时其军队分为左军、右军和中军。据朝鲜《李朝世宗实录》记载:“猛哥帖木儿生时,如有兴兵之事,则必使凡察领左军,权豆领右军,自将中军,或分兵与凡察,故一部之人,素不贱恶。”但是,这段记述过于简略,也未见牛录额真的记载。到1583年(万历十一年)努尔哈赤起兵,攻克图伦城,“当是时,兵百人,甲十三副”。这百人军队的组织细节,没有留下文字记载。
牛录额真成为官名,最早见诸于《满洲实录》和《清太祖实录》1584年(万历十二年)的记载。努尔哈赤起兵已经一年,他的军队至少发展到五百人:“上率兵五百,征董鄂部主阿海巴颜。”因军队较多,便出现三百人一牛录的军事组织。《清太祖高皇帝实录》载:
“擢鄂尔果尼、罗科为牛录额真,统辖三百人。”
从此,牛录额真已经不是出师行猎的临时性的十人之长,而成为女真的一种官名。牛录不仅是围猎组织,同时也是军事组织。
1589年(万历十七年),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的战争已经进行六年,他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管辖部民的增多,以及王权的建立,便组织了一支军队。这支军队,当时分为四个兵种:环刀军、铁锤军、串赤军和能射军。这仅见于《李朝宣祖实录》,现抄录如下:
“左卫酋长老乙可赤兄弟,以建州卫酋长李以难等为麾下属。老乙可赤则自中称王,其弟则称船将;多造弓矢等物,分其军四运:一曰环刀军,二曰铁锤军,三曰串赤军,四曰能射军。间间练习,胁制群胡。”
老乙可赤即努尔哈赤,降建州卫酋长李亦难等,隶之麾下。他多造弓矢,分为四军,练习骑射,严定军纪。四军编制,实即后来四旗、八旗的基础。
建州四军的军队数量,《李朝宣祖实录》记载,1592年(万历二十年),“奴儿哈赤部下原有马兵三、四万,步兵四、五万,皆精勇惯战”。但这话出自建州贡民马三非等之口,可能有所夸大。三年后,朝鲜通事河世国到费阿拉,大概目睹:“老乙可赤麾下万余名,小乙可赤麾下五千余名,常在城中,而常时习阵千余名,各持战马,着甲,城外十里许练兵。而老乙可赤战马则七百余匹,小乙可赤战马四百余匹,并为考点矣。”这时努尔哈赤已统一建州女真,上述目测数字较为可靠。1596年(万历二十四年),明朝官员余希元到费阿拉,入城前,有建州骑兵四五千左右成列随行;又有“步兵万数,分左右列立道旁者,到建州城而止”。由上推算,当时建州的步骑兵约有二三万人。这些军队,已按旗编制。《满洲实录》在记述1593年(万历二十-年)古勒山之役时,作如下记载:
“太祖兵到,立阵于古埒山险要之处,与赫济格城相对。令诸王大臣等各率固山兵,分头预备。”
而《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也作了同样记载:
“上至古勒山,对黑济格城,据险结阵。令各旗贝勒大臣,整兵以待。”
据上可知,努尔哈赤早已将建州士兵编成各旗。并已是早有军旗。1596年(万历二十四年),朝鲜人申忠一到费阿拉,所见建州军旗:
“旗用青、黄、赤、白、黑,各付二幅,长可二尺许。”
努尔哈赤始设四旗一事,清朝有的史籍系于1601年(万历二十九年)。据《清太祖高皇帝实录》所载:
“上以诸国徕服人众,复编三百人为一牛录,每牛录设额真一。先是,我国凡出兵校猎,不计人之多寡,各随族党屯寨而行。猎时,每人各取-矢,凡十人,设长一,领之,各分队伍,毋敢紊乱者。其长称牛录额其。至是,遂以名官。”
实际上,努尔哈赤在这一年对建州军队进行了一次整编。他“复编三百人为一牛录”,每牛录设额真一员,或并画一旗色,以黄、白、红、蓝四色为旗的标志。这次重要改革,为尔后八旗制度的确立奠下基础。
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十一月,努尔哈赤除建州外,已统一哈达、辉发和乌拉,史载其降俘乌拉卒骑,“不下数万人”;又征抚大量东海女真部民。建州幅员益广,步骑增多,“归附日众,乃析为八”,除原有四旗,再增设四旗,共为八旗。
女真社会历史发展与生产关系所产生的独特社会结构——八旗制度,既有利于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有利于满族共同体的形成。努尔哈赤通过八旗把分散的女真部民组织起来,管理女真的农业、畜牧业、采集业、渔猎业和手工业生产,促进了女真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同时,随着对瓦尔喀、虎尔哈、卦勒察、萨哈连、达斡尔、蒙古人、汉人等的征附,得到一部人就编为一牛录。努尔哈赤把各部女真人等都包容在旗制之中,加速了满族共同体的形成。天命初年,已发展到约四百个牛录。除满洲八旗之外,1621年(天启元年,天命六年)始设蒙古牛录,1622年(天启二年,天命七年),始设蒙古旗,1635年(崇祯八年,天聪九年),始设蒙古八旗,旗色与满洲八旗相同。1631年(崇祯四年,天聪五年),努尔哈赤的继承人皇太极将满洲八旗中的汉人拨出,另编一旗。汉军初名乌津超哈,为满语山encooha的对音;山en是重的意思,cooha是兵的意思,山encooha意为重兵,因其多使用大炮等重型武器而得名,后称汉军,以黑色为旗帜。1637年(崇祯十年,崇德二年),分设汉军为二旗。1639年(崇祯十二年,崇德四年)又增设汉军二旗,旗色为纯皂(黑)、皂镶黄、皂镶白、皂镶红。1642年(崇祯十五年,崇德七年),汉军扩充为八旗,旗色改为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相同,取消了黑色。从此,实际有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但习惯上仍统称之为八旗。
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以它作纲,把女真社会的军事、行政、生产统制起来。女真各部的部民,被按军事方式,分为三级,加以编制。努尔哈赤用军事方法管理行政、管理经济,使女真社会军事化。因此,在努尔哈赤统治时期,整个女真社会就是一座大兵营。这一点,也正是努尔哈赤统治时期女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努尔哈赤以八旗作纽带,把涣散的女真各部联结起来,形成一个组织严密的、生气勃勃的社会整体,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有积极意义的。这正是他崛起东北地区,统一女真各部,施行社会改革和屡败明朝军队的重要原因之一。天下最为超群的谋算术十三康熙:盯住要害,不可有半点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