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外生枝的事常给人带来许多麻烦。李世民力戒周围出现节外生枝的现象。
“旷道不可编制,故与人共理之;重任不可独居,故与人共守之。是以封建亲戚,以为藩卫,安危同力,盛衰一心,远近相持,亲疏两用。并兼路塞,逆节不生。”
这是李世民在其所著的《帝范》中教诫太子的一段话,大意是说:“治理国家的重任帝王不能独力承担,所以要和其他人一起共守政权。因此,帝王需要封立宗室子弟为诸侯王,建立邦国,以为屏蔽皇室的藩篱。帝王与诸侯王利益相关,休戚与共,国家安定之时同心治理,危亡之际协力拯救;强盛之时一心经营,衰弱之际同心共守。远近各诸侯国势均力敌,互相镇慑;同姓诸侯王与异姓王公大臣并担重任,互相牵制。这样,地方政权交相侵劫、吞并的途径被堵塞,不遵王命,犯上叛乱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从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看出李世民为维护唐王朝统治而念念不忘封建之遗法,力图分封功臣与皇室,以作屏藩的思想。
唐初,李渊占据长安,建立唐王朝之后,因天下未定,为消灭异己势力,封亲子为王,树威于天下,以利于执掌兵权。这是唐朝分封的开端。此后,由于其认为仅封亲子,还不足以逞威,于是又广树宗室,“遍封宗子”。不仅恩及弟侄,而且泽被疏远,使“再从,三从弟及兄弟之子”皆封为王,数达几十人。例如封从弟李神通为淮安王外,还封其十一子中的七子为王,另又封从弟李神符为襄邑郡王外,亦封其七子为郡王。两家合封十六王,是宗室中封王最多的两家,这可以说是典型的滥封宗室。后来,为不违背自己早期许下的论功行赏的诺言,便又对一些功臣封赏,但无实际封邑,只好动用国库财物大加赏赐,以至弄得国库更加拮据。武德初期滥封宗室给李唐王朝带来了种种弊端,不仅因封赏浩大,导致国用不足,亦因缘喜怒而赏,导致官员内部不和。对这些弊端,李世民不是不清楚,但是,由于寄厚望于同姓宗室,以为藩篱,他又不舍得就此割弃分封制,于是他便开始整日思索,以求“改善”分封制之弊,而充分利用其利。
如何才可以使大唐的天下传之久远?有没有一种完善的制度,可以作保证,以不至于在自己百年之后,因为子孙不肖,而使李氏江山落入他人之手?他思来想去,一时搜寻不到什么良策。于是,他就问大臣萧:“国家须得长治久安,有什么好的办法吗?”萧答道:“陛下不是常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吗?臣纵观前代,国运长久者,莫过于周,周武王分封子弟,国运得以延续八百年之久,可谓坚如磐石了。”
萧是贵族出身,对分封制有着特殊的感情。他认为秦王朝没有实行分封制,罢诸侯、设郡县,秦始皇虽然贵为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他的子弟们却没有寸土之封,因此,在社会动乱来临时,他们毫无力量来帮助中央王朝镇压人民的反抗。皇帝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在各地反秦武装力量的共同打击下,秦朝终至二世而亡。
而汉时则以同姓子弟为王取代异姓王,对于巩固新生的汉王朝,起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和影响。英布造反时,荆王刘贾和楚王刘交,都曾出兵与英布作战,尽管未能获胜,但是却为刘邦准备平定叛乱,赢得了时间。刘邦死后,发生了诸吕之变,吕氏之所以不敢肆无忌惮地夺取刘氏政权,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有同姓诸侯王的存在。而首先起兵反对诸吕的,就是齐王刘襄。后来,京城内的大臣们平定了诸吕之变,控制了中央政权,但没有人敢于篡夺政权,也是因为有同姓诸侯王的存在。由此,靠刘氏宗亲平定天下,大汉国运得以延续了四百年之久。见李世民连连点头称是,萧于是又举出反面例子加以论证,他说:“隋朝搞郡县制,结果也是二世而亡。还不是因为天下大乱之时,中央既穷于应付,又孤立无援。如果搞封建制,各藩王可以就地消弭叛乱,中央危急,各藩王可以拱卫中央。隋亡的结局,陛下是亲眼看见的呀,这个教训难道不应吸取吗?”
李世民本来就有分封之意,见萧这么一说,就更坚定了他分封的决心。
然而,与此同时,他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分封制的弊端——汉代的七国之乱,晋朝的八王之乱,就是两个很好的例子。身为一朝之君,他自然不愿这些悲剧重演。于是,为确保能使李氏江山得以子孙相承,万代相继,他决定召集群臣予以商议。
令李世民大感失望的是,第二天上朝之际,群臣多表示反对。魏征首先上书,说分封诸侯,不仅会由于官员数量的增加,增加人民负担,加大国家财政开支,同时若分封诸侯只求得有实力而不以国家为念,那么势必会不利于边境安全。礼部侍郎李百药亦是坚决反对,他在其进呈的《封建论》中指出,时势已变,分封诸侯已不合天意,三代以后再行分封,流弊诸多。分封百王,赐予百姓、土地,必使其滋生野心,而且世袭子弟,无功得贵,骄奢之余,易生是非。若有分封之王兴风作浪,届时再想削弱其势力,势必会招致诸藩群起而叛,由是他指出,若推行郡县制,就能避免上述某些缺陷,可以随时罢免不称职的牧守令长,所以分封与郡县比较,前者“不若守令之迭居也”。魏征的“必致厚敛”与李百药的适足资乱,颇能打动人心,其中李百药的透彻说理与精辟分析,使李世民不得不“竟从其议”,暂停封建。而魏征的据理力排更是不容忽视。这样,由于群臣的反对,李世民一时也难下决心,只好将分封一事暂予搁置。
但是,李世民并没有放弃封建制的打算。魏征等人反对分封的出发点与他不同,他们为百姓利益想得多,为皇室宗亲的利益想得少。李世民考虑更多的则是如何使子孙后代能永保大唐江山不易于他人手,是如何使子孙永安、江山永固的问题。国家兴盛固然最妙,但即使不能兴旺发达,只要仍是李家的天下,那么留得青山在,又何愁没柴烧。如果不能保证江山永固,那么他人的江山再为兴盛,自然也与己无关。因此,只要对巩固李氏江山有利,手段是好是坏倒在其次。与大臣相比,他对国祚的长远问题,自然考虑得更多。周朝分封子弟延祚八百余年也给予了他很大的激励,他由此更为坚定地相信,分封诸侯必可以更为稳固地羽翼朝廷。太子之争的流血事件也使他认为,皇室宗亲若都留在京城,极易同室操戈,因此,将之分封到外地,亦是避免内争的一个良策。对这一点,后来在授予吴王李恪齐州都督时,他还对大臣说:“论父子之情,谁不愿意朝夕相见?但是国家事大,需要他们出阁去藩卫朝廷。同时让他们各安其位,早有定分,以绝其觊觎皇位之心。”因此,在分封问题上,他一直坚信,分封绝对利大于弊。
贞观四年、五年,关中连续丰收,突厥之乱也已平定。面对这种有利形势,他终于于贞观五年十一月下诏:“皇家宗室及勋贤之臣,德行可称,忠节显著者,宜令作镇藩部,宣条牧民,贻厥子孙,嗣守其政,非有大故,无或黜免。”这个诏令中有和过去一样的亲王、郡王就封藩国、分土临民,还首次提出功臣拥有与藩王一样出镇外藩和子孙世袭的封建特权。除非发生谋反之类的“大故”,才能免爵除名。言外之意是一般“小过”并不影响世袭;可谓恩厚矣。但是,由于遭到反对,这一诏令终未得到执行。
分封之制一直受抵,因而一拖再拖,然而,李世民却并未因此而死心。相隔五年半后,贞观十一年元月他又正式颁诏,分封宗室子弟吴王李恪等二十一人和异姓功臣长孙无忌等二十四人为世袭刺史。诏令说:“建立藩屏以辅佐王室,为了使天下大治,国运无疆,所以施行分封,使诸侯王与天子有共治之职,又有分土之实,所任刺史,都可以子孙代代相袭。周武王分封子弟,汉高祖分封同姓子弟及异姓功臣为王,都是国家坚如磐石的基础,是古代治世的良法,魏晋背离周汉良法,有名无实,不能藩卫王室而亡国。为此,总结前代经验,斟酌利弊,采取君臣共同治理、王位世袭的制度,现在的刺史就是古代的诸侯,这是比拟周、汉封建措施而制定的作法。”
发布这一诏令,李世民是经过了精心构想的。封建诸王,可以带来“建藩屏以辅王室”的好处;“封建亲贤”,可以带来功臣“子孙长久之道”的好处。李世民祈求于亲亲相爱的封建宗法观念,很自然地认为父子之情具有骨肉之亲,付之外藩,以作屏障,最可倚任。他从封建血统论出发,推而及之,认为可与功臣联姻,结成亲家,以“亲贤作屏”,期望功臣后裔“辅朕子孙,共传永久”。这样既能维持皇室与功臣的既得利益,又能形成一个皇子皇孙与功臣后裔共存共荣的血缘集团。他认为这样一来,屏藩皇室的目的也就不难实现了。
李世民的想法不可不谓用心良苦,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时势已变,再行分封,已与古时大不相宜。一味以古析今,恰如刻舟求剑,没有了现实性和合理性,必易滋生弊端。同时,历史上亲贤之间互相残杀之事比比皆是,如果亲亲之间存有恶念,仅靠分封并不能使得亲王即得相爱。而还有很致命的一点就是,分封诸侯,往往是诸侯弱就不足以藩卫中央,诸侯强就要反抗中央,将自己置于这种两难的处境之中,岂能长治久安?对此,宋代史学家范祖禹就说:“三代封国;后世郡县,时也。因时制宜,以便其民,顺也。古之法不可用于今,犹今之法不可用于古也。后世如有王者,亲亲而尊贤,务德而爱民,慎择守令以治郡县,亦足以致太平、而兴礼乐矣,何必如古封建,乃为盛矣。”也正因如此,他的分封之念一再遭到了大臣们的强烈反对,终究未得实现。后来事实也已证明,分封一事并不足以抵挡祸患发生。贞观十七年,太子承乾与齐王李祜谋反,李世民一面平叛,一面诏斥李祜“坏磐石之宗”。而功臣后裔也不能“共传永久”,事隔一代,房玄龄之子房遗爱参与谋反,就身死族灭了。
分封之制虽未得实行,但从中我们却可深切感受到李世民欲得子孙万代长掌天下的急迫心情。他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固执己见,一意孤行,无非就是为了长保家族富贵。而在他看来,欲达此目的,最可靠的当然首推自家之人。毕竟血浓于水,如把子孙封作外藩去屏障中央,自比任何他人都更可信赖,而若再将功勋亲贤与皇族联姻,形成庞大的血缘集团来共治天下,那么,世代以私天下,当不为难。因此,我们也可以窥见到李世民长存已久的帝王之念:利我子孙者,必当行之;损我子孙者,定当弃之。从他即位之始,这一信念可以说就牢牢地贯注于李世民整整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