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是所有制关系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标志。但是,所有制结构仍存在不合理和有待于完善的地方。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国有企业的覆盖面仍然过大,战线过长。在现有608个工业门类中,国有企业涉及604类,占99.3%,其中大中型企业涉及533类,占87.7%。这对从整体上搞活国有资本带来困难。二是国有经济的质量有待于提高。比如,在制造业中,国有企业生产能力利用率超过80%的只占29.s%,60%~80%之间的占36.2%,生产能力在60%以下的占34.3%。这对国有经济控制力和竞争力的增强有一定影响。三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不到位,国有资产出资人不明确,国有股权结构单一,产权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四是行政性和经济性垄断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不利于所有制结构和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五是市场准入政策仍有待于调整,民间投资启动过慢,非国有经济发展显得后劲不足。在8万多亿元的居民金融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民间资本因未能参与拉动经济增长作出贡献而处于“休眠”状态。
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5.31”讲话中指出,通过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基本经济制度,逐步消除由于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造成的羁绊,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实行这样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的总结,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含义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他又一次重申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要“必须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对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决贯彻落实。按照这一讲话精神,继续深化所有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当前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没有公有制就没有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没有公有制主体和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六大报告不仅提出了“两个必须毫不动摇”,而且把“两个发展”即发展公有制经济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强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可以互相竞争,共同发展。这是一种历史潮流,一种制度创新。我们要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我们要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继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二)紧紧围绕产权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
一是正确认识和坚持公有制主体。一方面,坚持公有制主体,主要应从“优势”、“质量”、“控制力”和“活力”方面去理解,不是简单地追求数量和比例。发展公有制经济既要考虑量的增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坚持公有制主体,是对全国而言的,不同的地区和领域可以有所差别,不是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都必须坚持这个主体。这一点党中央已讲过多次。但是,在总体上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二是不能把国有经济与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等同起来。“国计民生”是个大概念,包括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凡涉及国计民生的,就是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但人民群众需要的就不能都是国有的。过去那种把小餐馆、小旅社、小理发馆、小服装店、小照相馆等都搞为国有国营的做法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国民经济命脉”比“国计民生”的概念要小,但比国有经济的概念要大。国民经济命脉是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并起决定作用的部门、企业产品和物质生产条件。如交通运输、金融、邮电、对外贸易、大型工矿、土地、矿藏、森林等。即使是这些领域,现在也不能搞纯而又纯的国有。目前,在第一、二、三产业和一些“命脉”领域中,非国有经济已都占有一定份额。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是控制其中的重要领域,并不是要把国民经济命脉与国有经济相等同。
把它们区别出来,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整体优势,增强国有资本的整体活力。
三是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要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国有经济改革。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国家战略性物品、国家核心技术、国家特殊产业等领域,如国防、造币、重要能源、重要矿产、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公用事业等,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对于其他领域的国有企业必须积极推行股份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民经济命脉中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大的行业、企业、项目等由国有控股,但要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其他非关键领域的行业,国有经济可通过参股的形式来实现。对于一般性或竞争性行业企业,政府要根据“有进有退”的方针,在控制投入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改革形式进行资产重组,有的可实行逐步退出。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进一步通过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
(三)国有垄断行业企业改革要有新的突破,积极向国有控股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我国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石化、金融等行业企业的改革,近几年已先后启动。民航不仅出台改革方案,而且已公布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在有的方面开始突破。如2002年8月,上海私有企业上海均瑶集团以18%的股份投资与东航、武航等共同组建东航武汉有限公司。但是,从总体来说,垄断行业的改革是滞后的。这些行业垄断的明显特征是行政垄断,政府干预。比如有的举办行业价格听证会,是政府代表企业来与普通老百姓辩论。这种现象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必须指出,这种政企不分、以政代企的做法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很不协调的,对提高本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素质是极为不利的。
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改革、改制和市场化步伐,从根本上打破垄断格局。
要按照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方针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这些垄断行业实行改革,关键要有突破的举措:一是加快政府管理体制创新,根本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大力引入竞争机制;二是加快垄断行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重组,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改造;三是调整准入政策,打破所有制禁区,创造良好环境,鼓励集体资本、私营资本、外商资本、港澳台资本等参与国有垄断部门改革,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
(四)要继续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让非公有制经济享受
“国民待遇”,实现公平竞争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始终十分关心,十分重视。从2001年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到党的十六大,已经把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各个社会阶层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政治上允许他们入党。这两年,各省相继将600多位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评为劳模,还有的当选省级工商联会长,有的甚至参加了省市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特别是有几位私营企业主如江苏的远东集团董事长蒋锡培等,还参加了党的十六大。因此,对非公有制经济要重视、关心、鼓励,不要歧视、排斥、限制。当前,在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点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积极鼓励和启动民间资本结合起来。近几年,民间投资增长比较脆弱,不太稳定。要在实施财政政策的同时,加大培育民间投资发展的力度,形成民间投资快速发展的势头,让政府与民间在投资方面形成强大的合力。东部地区要继续完善有关政策,发挥优势,走在前面。西部地区要乘党的十六大的东风,增强紧迫感,调整思维方式,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引进外资和国内各方面民间资本,不断提高非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二是让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平竞争和享受“国民待遇”。主要是要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让各种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民间资本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对外贸易、项目审批、工商登记、人才使用、户籍管理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凡是没有法律规定禁止进入的领域和行业,都应向民间资本开放。上海的非国有经济已在城建、交通、环保、医疗机构、生态农业、影视节目制作、大型制造业、书店等行业大显身手。进一步鼓励扩大外商投资的比重,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非国有企业“走出去”实行对外投资。
三是加快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的精神。非公有制经济不求有特殊优惠,只求有平等的政策、平等的法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些政策普遍受到欢迎,希望能尽快得到落实。公有财产和私人财产对外来说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产,对内来说都应地位平等,同样予以保护,不受侵犯。因此,我国在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包括宪法)时,对私营企业和个人的财产要明确有与保护公有财产同样的规定。做到这一点,对解决私人财产主的后顾之忧,防止资本盲目外逃,充分调动他们和各方面人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
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和重要任务。党的十四大强调指出,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问题,不在这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改革难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建立,而转变政府职能的根本途径就是政企分开。党的十四大报告还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明确提出了政府职能的新内容。
一、在新的改革时期实现政企分开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以邓小平1992年初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这一时期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了建立这一新体制,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已是势在必行。
根据调查了解,政企不分存在着很多弊端。从企业的角度看,主要有以下一些:(1)机构“政府化”。政企职责不分,政府要求企业机构上下对口、“肝胆俱全”。有的反映,企业的机构设置已经体系化、社会化、政府化,即除了火葬场外,政府有的,企业全有。比如有的5000人左右的企业,科室达60个之多,干部多达600余人。(2)经济“政治化“。企业本来是一个追求利润的经济组织,但由于政企不分,把政府的一套政治行为引入企业,模糊了企业的经济性质,使企业具有了浓厚的政治色彩,有的甚至用政治代替经济、冲击经济,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3)以权代法,随便干预企业。有的行政机构尽管也喊落实《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还权于企业,但实际上缺乏行动、缺乏措施,使《企业法》和《条例》所赋予企业的权利难以到位;有的用权力插手企业,使企业难以平等竞争,价值规律的作用受到阻碍;有的以“评优”、“升级”、“服务”、“指导”为由,强化行政指令和行政干预,弄得企业左右为难、无所适从。(4)层层计划,管得过死。政企不分,政府对企业一不放心、二不放手,“婆婆”对企业样样都管,事事计划,层层“加码”,使本来的一些指导性计划,变成了指令性计划,一些计划外生产变成了计划内生产。比如有的企业连建水池、盖厕所、搞维修,也要报告政府部门层层研究、层层把关、层层审批,企业因此而缺乏生产经营的自由度和灵活性,无法搞活。(5)企业没有风险感,也没有积极性。国家统包,政府统管,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不能自负盈亏、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财政成为亏损企业的救济中心。同时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长期以来形成一种干部能上不能下,职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高不能低的局面。这种状况既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又导致了职工的惰性心态。(6)企业讲级别,厂长“官员化”。政企不分,企业套用政府部门的行政级别,如部级企业、局级企业、县级企业、科级企业等,相应地厂长由政府委任,并按政府官员的一套做法来规定厂长的官职,区别出部级厂长、局级厂长、县级厂长、科级厂长等,这完全影响了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影响了企业定向市场,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7)影响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政企分开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基础。
政企不分,权利不还,政府职能不转,企业机制就无从转起。政企不分,转换企业机制实际上还是一种政府行为。因此,如果政企不分,政府职能不转,即使企业一时转了也是应付表面,走走过场,并且早晚有一天会被转回去。
为什么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为什么政企不分会导致以上弊端?
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