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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少年壮志不言愁

如果只用一句话来形容刘秀的童年,那就是快乐并痛苦着。

首先来说刘秀的快乐。

第一,刘秀有一个好父亲。刘秀出生在皇室宗亲家庭里。虽然他父亲刘钦只是一介小小的县令,但毕竟也是地方父母官,而刘钦又格外看重刘秀。在父亲的爱护下,刘秀自然快乐。

第二,刘秀有一个好母亲。他母亲樊娴都颇具大家闺秀的温柔气质,母亲知书达理,在她的庇护下,刘秀当然快乐。

第三,刘秀有一群好哥姐。他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大哥叫刘演,二哥叫刘仲,大姐叫刘黄,二姐叫刘元。在哥姐们众星捧月般的关照和呵护下,刘秀非常快乐。

其次来看刘秀的痛苦。

刘秀的快乐生活到他九岁时告一段落。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刘秀的父亲刘钦因病撒手西去。失去了父亲这根顶梁柱,刘秀感觉头顶的天完全塌下来了,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那墨色掩盖之下的是刘秀痛不欲生的苦楚,那天昏地暗之下是刘秀充满迷茫的挣扎。

幸好这时在萧县当县令的叔父刘良给黑暗中的刘秀带来了光亮。他收养了刘秀,把这个小侄子当成亲生儿子来抚养,对他疼爱有加、关爱有加、宠爱有加。不仅如此,刘良还把刘秀送到了萧县的中心小学读书,让他接受教育,打好基础。

刘秀在刘良的呵护下,且行且成长,且行且敦厚,且行且珍惜。

首先,来看他的成长。不出几年,刘秀长成了一个大帅哥,身材魁梧、眉清目秀、面如冠玉、天庭饱满、高鼻大口,总之帅不可言,好一副标准的帝王之相。

在萧县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刘秀又回到了故乡,他以“男子汉”自居,主动挑起了刘家的担子,做到了“乐躬耕于陇亩兮,吾爱吾庐”,而丝毫没有半点纨绔子弟的轻浮之风和闲散之气。身体和心理上的成熟,让刘秀离成才越来越近。

其次,来看他的敦厚。在经历过人世的变故和世间冷暖后,刘秀的性格愈发沉稳内敛,他做事极为小心谨慎,套用史书的话来说,就是“重慎畏事”。

他在萧县读书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在故乡时,两眼虽看人间路,一心只重庄稼事。刘秀的内敛和他大哥刘演的张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刘演“好侠养士”,属于慷慨刚毅的外放型,他的性格、兴趣、爱好都和刘秀有天壤之别。见刘秀整天埋头于陇亩之间,刘演时常嘲笑他。而刘秀听了不恼不怒也不烦,只是笑而不语。

最后,来看他的珍惜。刘秀一边劳作,还一边刻苦读书,不浪费每一寸光阴,让每一寸光阴都变成了一寸金。这种晴耕雨读的生活,为他将来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打好了根基。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刘秀并没有选择将种庄稼进行到底。过了二十岁生日的刘秀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到京城长安去求学。他求的是太学。

汉武帝刘彻当年因为思想革命,建立了太学。太学起初招收的规模很小,只有五十人,称为博士弟子。到汉昭帝时,博士弟子增加了两倍,变成了一百人。到汉宣帝时,扩张为二百人。而到了汉元帝时,人员扩张为一千人。汉成帝时,人员增至三千人。此时已是汉平帝期间,人员更是创历史新高地增至五千人。

水涨船高,太学的招收名额越来越多,刘秀来凑这个“太学热”情有可原。

刘秀在太学的老师是中大夫许子威,学习的科目是《尚书》。很快,善于举一反三的刘秀就完成了由“乡巴佬”向“知识分子”的转变,具体体现在:

第一,他是学者中的佼佼者。刘秀很珍惜这难得的机会,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很快便能“大义略举”“因学世事”,成了太学中的佼佼者。

第二,他是政治学的先行者。刘秀秀外慧中,嗅觉敏锐。在学习之余,他特别关注时事政治,不论是朝廷的国事大事,还是长安城的小道消息,他都能第一时间知道,而且他是个心直口快之人,常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知、所感和学友们分享,因此,他成了太学学生中的“意见领袖”。

第三,他是经商学的创新者。刘秀能来长安求学,一方面靠自己多年在庄稼地里干苦力活挣得的微薄积蓄,另一方面还得靠叔父及兄姐们的支援和赞助。但是,这些经费毕竟有限,交完路费、学费、生活费,也就所剩无几了。眼看囊中羞涩,已经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刘秀没有选择等待别人的施舍度日,而是在学习之余,开始勤工俭学。

首先,他和同窗好友合伙搞出租。当时的交通工具还非常原始,刘秀看准了这一市场空缺,和同窗好友合伙买了一头驴,组成驴车出租。这种新型出租模式很快在富饶的长安城赢得了市场,达官显贵成了刘秀驴车的忠实消费者。

其次,他和好友合伙开店。挣得了创业的第一桶金后,刘秀没有小富即安,而是继续扩大经商渠道。很快,他找到了同窗好友朱祐,提议合伙开药材店。

朱祐和刘秀是老乡,也是南阳人。他对博学多才、聪颖勤劳的刘秀很是赞赏和佩服,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药材店很快便开张了。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是良药多半是苦的,令人难以下咽。针对这一难题,刘秀想出了“买蜜合药”的销售战略,用蜂蜜的甜掩盖良药的苦,于是,来刘秀药材店买药的人络绎不绝,生意非常红火。后来,刘秀当上皇帝后,回想起这件事,还专门赐给朱祐白蜜一石,并说了一句话:“何如在长安时共买蜜乎?”两人相视,开怀大笑。

第四,他是社交中的热饽饽。据史书记载,刘秀为了全方位接触、融入社会,毅然选择了搬出太学的学生宿舍,租住到了长安的宗室聚居处、高级住宅区——“尚冠里”,以实际行动接地气。功夫不负有心人,刘秀的付出很快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他的人脉遍及京城,名气也越来越大。

首先,他成了长安城里达官显贵的新宠,经常出入长安俊杰名流的住所。朝中大司马严尤、司命(王莽新设官,为国家最高监察官,负责监察和弹劾三公以下的官员)陈崇等中央高官都跟刘秀有深交。

其次,他成了下层闾巷贩夫走卒眼中的游侠。刘秀对老百姓中的红人也很关注。业余时间里,他也喜欢以“游侠”自居,常常慷慨解囊,乐善好施。

再次,他成了父老乡亲的“保护伞”和“护身符”。到了后来,甚至每年从南阳来长安朝请(按照汉朝的制度,春季朝见为“朝”,秋季朝见为“请”)的贵族大人们,都会先去刘秀那里拜码头、套近乎,求解疑难,请教朝事。刘秀当然也热情招待,极尽所能地帮忙,俨然成了长安太学帮与南阳帮的中心人物、学生领袖与民间大佬。

据《东观汉记》记载,当时就连刘秀的季父刘敞为了要追回逃租,都要找刘秀帮忙,而刘秀也真有办法,竟然把案子直接告到了大司马严尤那里。适逢朱祐也在为舅父追逃租,刘秀就邀他一起去。然而非常尴尬的是,双方在路上碰到后,严尤只停车和刘秀说话,连正眼都不看朱祐一下。完事后刘秀调笑朱祐道:“严公宁视卿耶?”朱祐闻言却也不以为辱,反而对刘秀愈加恭敬,心服口服地做起了他的小弟、粉丝。这大概就是领袖的魅力吧。有些人天生就是做老大的,刘秀便是其一。

刘秀头脑灵活、学习优秀、懂政治、善经商,人又长得帅,因此,他可以说是太学中的万人迷,粉丝遍布太学府的每一个角落。刘秀还是个慧眼识珠的人,他以独特的眼光,有选择性地深交好友,其中最重要的一位便是邓禹。

邓禹,字仲华,跟刘秀是亲戚。他从小熟读四书五经,知识渊博,连许多博士都不如他。他也因此被冠以“神童”之名。邓禹比刘秀早半年到太学,也是太学里的风云人物。

“自古英雄出少年。”刘秀和邓禹交往后,不由发出这样的感慨。

“自古英雄出寒门。”邓禹和刘秀交往后,不由发出这样的感慨。

从此,两人一拍即合,结成莫逆之交。

除了智勇双全的邓禹,刘秀还和合伙卖药的朱祐、勇猛刚强的来歙(刘秀在南阳的远房亲戚)、才高八斗的严光(会稽名士,太学中的佼佼者)、精通谶语的强华(曾与刘秀同宿舍)等结成了知己。这些人日后都成了刘秀权力征途中的重要人物。

刘秀与群臣的关系大都是这样,他们既是君臣,又是战友,更是亲密无间的好伙伴。他们可以同患难,也可以共富贵,从始至终,本色不改。千古以来,能人志士都梦寐以求能有刘秀这样的好领导,然而很可惜,光武帝只有一个,刘秀之后,再无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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