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主编,我发给你的文档,你看了吗?你觉得有没有阅读价值?”我顿时来了精神。
周博文说:“阅读价值肯定是有的,你的文笔不错。不过有没有出版的市场价值,还有待讨论。不如这样吧,找时间我们见面好好聊聊。”
我说:“好,没问题。时间你定。”
周博文想了想,说:“要不就今晚?听老马说你住定福庄,我找个离你近的地方等你。”
我看了看表,已经快晚上十点整了,连忙推脱道:“今天太晚了,不如明天吧。”
周博文说:“也行,明天我下班后去找你。找个离你近的,能喝杯咖啡的地方,咱好好聊聊。”
我说:“那就在朝阳路十里堡附近吧。那边坐车也方便。”“就这样定了,明天我给你打电话。”周博文爽快答应。“怎么?艳遇提前来了?”挂掉电话,姚小遥一脸狐疑地望着我。“不,是机遇来了。”我向她眨了眨眼。
本着不迟到的原则,我提前半小时来到了约好的那间咖啡馆。周博文来电话说他来的路上堵车,估计要晚会儿到,让我多等会儿。
我当然愿意等。机遇这东西,就像一个玩捉迷藏的孩子,它躲起来的时候,你费尽心思去寻找,找不到就只能静静地等;等到它忍不住冒头,你就千万别犹豫,要狠狠抓住别让它逃跑了。
一个小时后,望着眼前姗姗来迟的周博文,我恍惚有了一瞬间的时空穿越感。周博文三十岁开外,身形瘦高,梳大背头,脸白,唇薄,架一副黑框眼镜,穿一身带盘扣的黑色唐装。天,他是从哪部民国题材的电视剧里跑出来的白面书生吗?
估计是路上赶得急,周博文额头上布着细密的汗珠。他坐下后,抽了张纸巾擦了擦,也不忘向我道歉:“不好意思啊,路上太堵了。”
我连忙表示不介意:“北京与N城不能比,堵车是常有的事。”
说起N城,我发现作为老乡,周博文和我都不约而同地没有说N城的方言,而是说的普通话。也好,本来不熟的两个人,在异地他乡会面,不用刻意地用方言套近乎,更让人心情放松。
叫来服务生,周博文给自己点了一杯咖啡,见我面前有果汁,又不忘问我要不要点一些点心,我说不用,出来前吃过晚饭了。
我们聊起了文学。是,写手和编辑首次见面,不外乎就是聊文学,聊作品。
谈话间,周博文不停赞赏我,说我文思细腻,发给他的作品,他读后印象深刻。他还顺带赞美了下我本人,说文如其人,我看起来温柔聪慧,让人过目不忘。那一瞬间,我几乎把他当伯乐,而我就是他面前那头摇着尾巴的千里马。
后来他聊到了自己。“其实我在做编辑以前,也是个写诗的。说起来,比老马出道还早些年,我还出过自己的诗集呢。”他顿了顿,“不过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哦?”我睁大了眼睛。他往自己的咖啡里加了一包糖,然后用勺子搅了搅,说:“诗人只是一个名号,不能作为谋生的职业。坚持做诗人,一生清贫不说,有名的都结局不好,像顾城弑妻,海子卧轨都是悲剧。所以我想通了,早早改行当编辑了。”
我想到了老马:“估计老马也是想通了,所以改写小说了。”他有些不以为然:“老马不行,他写东西勤力,但缺乏一些灵气。估计以后还得找其他出路。”我不想在他面前过多评价老马,所以沉默了一会儿。这个话题就此打住。
他话锋一转,说:“近代的诗人,我最喜欢徐志摩,才气高,艳福也不浅。”他脸上写满了向往,“有贤妻张幼仪,有红颜林徽因,还有情人陆小曼,美人多得,男人的终极理想啊。”我笑了笑,顾左右而言他:“我喜欢郁达夫的那句‘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徐志摩嘛,多情却似总无情。”“曾有人说我长得像徐志摩呢,你觉得像吗?”他抬头定睛地瞅着我。
我附和道:“仔细看,还真有些像。至少穿衣打扮上像。”说实话,他的装扮在这间现代感十足的咖啡馆里,多少显得有些不搭调。
“对了,”他转头从身后的包里拿出一本书说,“这是我前一阵刚策划出版的图书,你可以看看。”
我拿到手里翻阅,是一本青春小说,作者是最近以创作个性青春题材大热的文坛新秀。从作者介绍里,我看到这个作者的照片,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姑娘。
“这个作者是我一手策划包装出来的,现在她很有前途,写的书十分畅销,很受在校学生的喜欢。”周博文不紧不慢地说,“其实,我觉得你也可以做到,你的文字比她的要有深度。我很看好你的。”
“我也就小打小闹,在文字里抒发一下感情还行,还没写过长篇小说呢。”我当然有自知之明。
“你好好想一个故事题材,只要你写出来,我就给你出版。”周博文鼓励我。
“谢谢。”我有些底气不足。“其实我觉得自己还需要多沉淀沉淀,现在立马写长篇,会显得浮躁有余,内涵不足……”
周博文打断了我的话,说:“你不要不自信,我觉得你行,你就一定可以。你知道现在正当红的作家XXX吧,就是写韩系小说的那个,其实她是那家图书公司的老板娘,从来不写东西的。她的作品都是旗下的写手以流水线的形式创作出来、然后冠她的名字出版的。”
我有些震惊。周博文接着说:“你长得漂亮,文笔又好,这些都是资本。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好好策划一下,绝对可以将你炒成当红美女作家。你觉得怎么样?”
话末,我感觉桌子底下周博文的一条腿伸了过来,正好挨着我小腿的位置。也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我立马尴尬地往后挪了挪。这一挪,那条腿更放肆了,继续跟进,还在我的小腿肚子上蹭了蹭。
我从心里泛起一阵恶心,但很快忍住了。还好,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
“当然,这个都是后话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把你这本文集好好策划出来。”周博文继续侃侃而谈。
我看了看表,晚上十点整,已经和他聊了很长时间。咖啡馆里的顾客已陆续走光,只剩下我们这一桌了。有服务生过来催买单,说是收银员要下班了。
“要不今天就聊到这里吧。”我也催周博文。周博文主动付账,边掏钱边说:“我们先出去再说。”买完单下楼,我快步走在前面,周博文跟上我。“看你性格那么温柔,走路倒风风火火的。等等我嘛。”说着,将一条胳膊搭在了我的肩上。快速下楼,走到朝阳路上,我对周博文说:“周主编,我们再见吧。”
周博文没有缩回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不要那么着急回去,我们找地方吃个宵夜,再好好聊聊出书的细节问题。”
“下回吧,太晚我就赶不上末班车了。”我婉言拒绝。周博文说:“没有末班车不要紧,聊完我打车送你回定福庄。你是一个人住吧?”说完还用手使劲捏了捏我的肩膀。
果然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心里冷笑,枉我还以为自己人品爆发,终于遇到识才的伯乐,没想到是遇到一只把我当小白兔的大灰狼。
我语气一冷,说:“不用了,下次见面再聊吧。”绝对没有下次了。我心里想道。
周博文见我态度有变化,语重心长地说:“机会不是时时都有,也不是人人都能遇得到,有时候错过了也就错过了。像文学圈,有文采的人比比皆是,但大多怀才不遇,真正能出头的人少之又少。你我都在北京,又是老乡,说起来也算有缘,我是真心想帮你。”
“确实如此,不过谢谢周主编的好意,出书一事我想从长计议,不介意暂时耽搁一段时间。”我点点头。
周博文叹了口气,说:“我没想到明欢你这么单纯,不过要在北京更好地生存下去,太单纯不是一件好事情。”
“谢谢周主编的谆谆教诲,不过……”是那辆姗姗来迟的末班车拯救了我。“我的末班车来了,再见!”
我甩开周博文的手,快速地往前走,前方站牌位置,正停着我心里呼唤多时的末班车。
周博文追了过来,无奈地说:“真要走?好不容易见次面,那走之前拥抱一下吧……”
我没理会,把他最后说的话,撇在了迎面而来的习习晚风里,然后随着人流,迅速登上那辆末班车。大巴车发动,周博文的身影模糊在倒退的街景中,他脸上那种怅然若失的表情,定格在我的脑海里。
自上回面试后,周博文的出现,再一次颠覆了我的三观。在这之前,我像大多数刚毕业走进社会的孩子一样,认为自信就一定会得到别人的认可,努力就一定会有回报,但我忘了,这是个靠筹码换取机遇的世界。天上永不会有掉馅饼的美事,如果有非亲非故之人捧着机遇和你套近乎,先别太早高兴,不妨掂量一下你自身有哪些筹码可以付出。每行每业每个角落,都有不少人为设定的潜在规则。你默认这些规则的存在,想得到更多的机会,就必须付出某些代价,说来也算公平。
我想到了周博文策划包装出的那个作者。她年龄不大,面容清秀,文字里个性张扬,确实在文坛里红火了一阵子,只是后来鲜少有作品问世,也就渐渐销声匿迹。不知道她的生活轨迹是怎样,在当年那场机遇的面前,可曾付出过什么;她写过的文、出过的书,在不少年轻孩子手中翻阅时,有否给他们的成长之路留下过一些痕迹。
我想到了老马组织的那场聚会,坐我对面的那个叫小雅的姑娘。她衣着考究,妆容精致,身边坐着一个年龄、相貌与她极不相称的出版人。在那样的场合里,她就像别人携带的华丽行李,安静而又不合时宜地存在着。她的身上是否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还想到了我自己。假设我极力配合周博文的策划与炒作,默认那些潜在的规则,并且甘之如饴,那么,2005年的文坛,是否会多一颗名叫沈明欢的新星冉冉升起?
呵,这些说起来,都是别人的故事了。二十三岁的沈明欢并不患得患失,有时候甚至可以用“没心没肺”来形容。在见过周博文的第二天,她背上行囊,兴高采烈地和小米会面,前往天津游玩。
和小米在天津待了整整五天,住在小米一个朋友租的房子里。小米的朋友是一个职业影评人,去了香港旅游,正好房子空着,有一只猫需要看管。我和小米住着她的房子,帮她照看猫。主人有一房间的影碟,古今中外各种类型的电影都有。白天,我和小米一起去逛和平路步行街,去吃天津炸糕和狗不理包子,还去了沈阳道古玩市场转悠。小米淘了两枚纯手工的龙凤老银镯子,“吉祥”那只她自己留着,“如意”那只送给了我。晚上,我俩买了一瓶梅子酒,在DVD里随意塞一张碟,一边看电影,一边喝着小酒聊着天。
这样的生活,实在惬意,让我彻底忘记了在北京经历过的所有烦恼。
我和小米聊起周博文。女人天生爱八卦,我讲起自己的乌龙来,添油加醋,绘声绘色,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小米听完捂着肚子哈哈大笑,笑完后说:“明欢,你的遭遇和老马的不相上下,真是又有喜感又令人觉得悲哀。”
“啊!老马怎么了?”我几乎尖叫,“难道周博文还曾经想潜规则老马?这‘周志摩’难道想男女通吃?!”
小米忙解释说:“不是,你误会了。是老马刚写完第一个长篇小说后,找了业内一个著名的出版人,把稿子投给他,想看看能不能出版。你应该知道是谁,就那个叫XXX的女作家认的干爹。”
我接着问:“然后呢?”小米细细道来。“这位出版人拿到老马的稿子后,对老马语重心长地说,‘老马啊,你的小说写得不错,可惜啊,你不是女的,你要是女的,我就给你出版了。’憨厚的老马当时回到家,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为什么自己是男的,小说就不能出版了。王朔、余华、苏童他们不都是男的吗?没多久,在一个圈子聚会上,老马再次见到这位出版人,只见这位已婚出版人身边挽着一位新晋女作家,两人腻乎得人神共愤,老马立马想明白了,心里不由得骂了句:‘******,害群之马!’”
我听完后,笑得满床打滚,上气不接下气。“老马比我还悲壮,我好歹想出书只需要点献身精神,老马要出书,就得远赴国外做变性手术了!”
其实与周博文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周博文说我和他还算有缘,他说得对。有缘的人,有生之年,必定狭路相逢。
再次见他,已经是一年后了。我应邀参加一位朋友的书籍展,展览在三里屯附近一个私人文化馆里举行,受邀的有媒体记者以及文化界的各路人士。展览现场布置得古香古色,十分有情调,入场签到处有招待宾客的红酒以及水果、点心。当时算是出版行业一分子的我,抱着学习的态度在场内认真参观。
周博文仍旧梳着大背头,穿着那件黑色的唐装,举着红酒杯,站在一堆“文化人”中间谈笑风生。他的身边有穿长衫蓄胡子的诗人,也有衣着鲜亮的时髦女郎,在这样一个彰显个性的特殊环境里,周博文并不特别打眼。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当然,就在我认出他的一刹那,他也看到了我。我们俩隔着人群遥遥相望,但都没有向对方前进一步。周博文脸上的表情,说不出什么意味,他凝视着我,似乎认出了我,似乎又不想认出我。
良久,我冲他微微一笑,一转头,就离开了他的视线。不知道这位“周志摩”先生,彼时有没有找到他的陆小曼。其实他也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他只是这个时代浪潮中的一个小小符号而已。他想当徐志摩,多情却被无情恼;他想寻找陆小曼,却不凑巧遇到了沈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