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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1)

天津之行果然给我带来了好运,刚回到北京,我就接到了老马的电话。“明欢,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一个朋友所在的文化公司这会儿正在招编辑呢。不过地点有点远,在南边的大兴区。你感兴趣吗?”

我当然感兴趣,要知道现在是工作挑我,轮不到我挑工作。我说:“远点没关系,那边具体情况怎么样?”老马详细说明:“这个文化公司之前是做生活消费类网站的,最近老板找到了台商注资,想做一本时尚消费类的杂志,这会儿正处于创刊阶段,需要大量的编辑人才加入。这公司的人事部经理是我一哥们儿,我向他推荐了你,发了你的作品给他,他看完后非常欣赏你的文采,说你去的话没问题。”

我说:“太感谢你了,老马,没想到我的事你这么上心,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老马爽快地说:“用不着客气,咱俩谁跟谁啊。不过,虽然我那位哥们说你过去绝对没问题,但公司有公司的规矩,面试这个环节还是不能少,下周一你得带上简历去一趟那公司。”

我说:“行,我这就准备好简历,下周一过去。大恩不言谢,老马,回头我找你和小米吃饭。”

老马掷地有声地说:“中。”

挂掉电话后,我连忙向姚小遥汇报了这个好消息,小遥在电话里欢呼:“我就说嘛,吉人自有天相,这不,运气来了吧?真替你高兴!”

我说:“等工作真正落实,咱俩一定要下馆子好好庆祝!”

小遥说:“嗯,肯定的,到时叫上大鹏一起啊。”

我故意“嘁”了一声,说:“小样,放心吧,不会忘了你家老相好的。”

很快到了周一,我一大早乘车出发去大兴。不去不知道,从东五环出发去大兴,那叫一个远。地铁八通线转一号线,坐到公主坟再倒大巴968路出城,一路走高速。到达目的地康庄路口时,我一看时间,路上竟然耗去了两个小时。

面试地点在一幢商务大厦,公司的规模不小,占据了这座大厦的整个二楼。我听从老马的指示,提前给那位人事部经理打了个电话,对方说我是熟人推荐来的,初试就免了,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在公司的会议室里,我见到了老马的这位哥们,他竟然比我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戴一副近视眼镜,看起来斯文儒雅,说话也轻言细语。最重要的是,他并不高高在上,不会给人带来压迫感。瞅了眼他递给我的名片,上面有他的姓名:高明远。

其实所谓的复试也就走个过场而已,高明远说,他对我的履历已经很了解,所以不用聊太多,但我之前没有过编辑的经验,问我是否有信心去做好并热爱这份工作。我说,当然,我最大的优点是时刻保持学习的心态,虽然没有过编辑的经验,但我会虚心向前辈求教,将本职工作做到最好,不会让他和老马失望。

高明远对我的回答很满意,他点头说,那好,下周一就来入职吧。出了门,我长吁了一口气。回去的时候,一路心情放飞,感觉与来时相比,虽然路途依然折腾,但似乎没那么遥远了。

在传媒大学附近一家湘菜馆子里,我和小遥两个嗜辣的南方姑娘,点了好些个辣味菜大快朵颐。

一旁的大鹏皱着眉头吸着气,边吃边抱怨说:“你们俩也照顾一下我这个不吃辣的北京人好吧。”他说着打开一瓶矿泉水咕嘟咕嘟灌到嗓子里。“太辣了太辣了,没有一个不辣的。咳咳……咳咳……”水喝太急,他呛着了,眼泪都呛了出来。

一旁的小遥立马拍他后背,轻声说:“你慢点喝,我又不和你抢。”

“辣才过瘾呢,不辣不像话。你要是觉得太辣,就点一个你爱吃的吧。”说着,我往嘴巴里塞了块酸辣牛肉。

大鹏如释重负,连忙招手。“哎,服务生,给我们这桌加一个鱼香肉丝。”

服务员瞅了他一眼,冷声说:“没有。”

大鹏不甘心。“那就宫保鸡丁吧。”

服务员看都没看他,说:“也没有。我们这儿是湘菜馆!”

我和小遥闻言,爆笑不已。

笑完,我说:“大鹏,要做我们N城人的女婿,不吃辣怎么行?吃辣是最起码的考验。难不成你想我们小遥以后跟着你,天天吃卤煮火烧、炸酱面啊?”

“可这湖南菜也太辣了,我真不敢吃这么辣的,我特别容易上火。”大鹏很无奈。

我故意为难他,挑眉道:“容易上火?那更要多吃辣,以辣泻火,这就叫以毒攻毒。”

我夹了一块沾满了剁椒的鱼肉,放到他碗里,“来,多吃点,这个特好吃。”

小遥看不过眼了,说:“行了,别一个劲儿地为难大鹏了。别忘了咱们是来庆祝的,你才是真正的主角。今天高兴,喝一杯怎么样?”

“愿意奉陪!”我立马拍板。小遥向服务生招手。

“来半打啤酒,冰镇的。”大鹏一听有酒喝,立马眼睛放光。

“早应该要啤酒了,啤酒解辣。先前没敢要,我还觉得一个人喝不好意思,有人陪着喝,那敢情好。”啤酒上来,小遥向我举杯。

“新工作愉快,早日脱贫致富!”大鹏也不忘举杯跟着来一句:“明欢年纪也不小了,赶紧找个爷们儿嫁出去!”

我嘟着嘴。“还说呢,小遥比我还大一岁,年纪也不小了,你啥时候把她娶回家做老婆?”

“迟早的事,迟早的事。”大鹏打马虎眼。我对这答案表示不满。“说真的呢,女人的青春可耗不起,你和小遥在一起快两年了,也该修成正果了。要知道小遥可是我们班班花,当年好多人追的,她不管不顾地跑来北京投奔你,也就一辈子认定你了。你可不能辜负她啊。”

见我咄咄逼人,大鹏有些尴尬地说:“这些我都知道,但现实摆在这儿呢,我父母那边不同意,我一直在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再说了,在北京生活,不是光有爱情就行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啊。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我也不想让遥跟着我吃苦。”

我追问:“那如果你父母一直不同意怎么办?难道你就和小遥分手?”

大鹏连忙表衷心。“怎么会?我和遥不会分开的。如果我父母一直不同意,以后我就搬出来住,然后和遥结婚。”

他抓住了身旁小遥的手。“我正在努力攒首付的钱,希望早点能买得起房子。在北京,连个属于自己的小窝都没有,遥跟着我也会没有安全感的。”

小遥被大鹏的一番话感动得眼眶都红了。她不想我再逼问大鹏,示意我不要再说下去。

我不理会小遥的暗示,接着说:“大鹏,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不少姑娘想要的安稳,并不是一所房子,而是一个坚定不移爱自己的男人给自己带来稳定不变心的感觉。至少我和小遥都是这么想的。”

我看向小遥。“对吧,小遥?”

小遥自然知道我在说什么,她眼里有真情流露。“在北京,有大鹏,还有明欢,一个是我最爱的人,一个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有你们在身边真好,我这会儿觉得特别幸福!”

大鹏举起杯。“来,干杯!”

“嗯。”我也豪迈地举起杯。

“一切尽在不言中。”或许是因为太高兴,一时忘了形,酒过三巡,我居然有点醉,酒精的反应让我的头晕乎乎的。都说“酒入愁肠愁更愁,酒入欢肠须尽欢”,这句话说得真对。心情好的时候,酒精是最好的兴奋剂,那种微醺的感觉,轻飘飘的,非常美好,我有了一种久违的幸福感。

吃饱喝足后,把大鹏送上了末班车,我和小遥脚踩着棉花,相携走在回地下室的路上。还是小遥提醒的我:“明欢,你手机响了。”

我从包里摸索着找出手机,看也没看就接了。“谁呀,这时候给我打电话?知道我今天高兴啊,来啊,我们找地方继续喝一杯。”

对方半天没有说话,我有些懊恼地说:“怎么不说话啊你?打错了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正准备将手机放回包里,它又响了起来,我再次接起,恨声道:“打错了,还打来?”

手机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语气很和缓。“你喝多了吧?赶快回家,小姑娘家的,在外头要注意安全。明天我再打给你。”说完挂了。

“谁呀这是?管得真多。”我嘟哝了一句。

小遥没醉,拉着我往前走。“行了,赶快回去睡觉,不能喝就别喝那么多嘛,醉成这样。”

我甩开小遥的手,嘟着嘴说:“胡说,我像醉了吗?才没有。我只是高兴得有点过头了。”

小遥继续搀着我,说:“知道你高兴,别磨叽了,快走吧。”

回到地下室,一进屋,澡也没洗,甩掉鞋子扑在床上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可真香,这是我来北京后睡得最踏实的一晚。翌日一大早醒来,我打开手机,翻开昨天的通话记录。夏俊森打来的两个电话,赫然在目,竟然显示的“已接”。晕死,我昨天在电话里和他说什么了?

夏俊森应该还会打我电话的吧?抱着这样的信念,我一直盯着手机丝毫不敢放松警惕,生怕错过夏俊森打来的电话。

直到下午五点左右,那只银色的诺基亚仍然像尸体一样躺在床上纹丝不动,我拿起来看了看。没坏吧?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哪怕诈尸一下也好啊!我恨恨地想。

还是主动拨给他吧,虽然这很需要勇气。

我打开通讯录,找到夏俊森,按了拨出键。耳朵里响起了那首贝多芬的名曲《致爱丽丝》,我的心脏也跟着钢琴曲的音符一起跃动,直到对方接起电话。

“喂。”夏俊森的声音略微有些低沉沙哑,和记忆中的不大一样。“夏……”“夏”字停留在空气中,我实在不愿意叫他夏叔叔。他迅速反应过来。“明欢啊?本来今天想着给你打电话,约你一起吃个饭的,实在太忙了没顾上,这会儿我还在外头和人谈事呢。”

他顿了顿。“要不,你过来找我?”

我问:“你在哪里呢?”

夏俊森想了想。“你等下。”

然后我在电话里听到他和旁边的人商量什么,不一会儿又跟我说:“这样,你打车到西三环这边来,这里有个XX酒店,现在就出发,到了门口给我打电话,到时我去接你。”

我愣愣地回答:“哦。”

“那行,就这样定了啊。到时等你电话。”夏俊森没有给我说再见的机会,就匆匆挂了。挂掉电话,我准备出发去见夏俊森。

这时已经是北京的暮春,外头夕阳正浓,暖意洋洋。我在短袖T恤外面披了件薄毛线开衫,下身穿一条麻质的阔脚裤,配双黑色的平底船鞋,散着一头齐肩发,懒懒散散地出了门。我对着装打扮一向随意,青春期时曾有过发胖的阶段,从那时起就不喜欢穿有束缚感的衣服,买的衣服都以棉麻材质为主,宽宽松松,怎样舒服怎样来。

我在出租车上想,与夏俊森已相隔整整十年未见,对于我来说,这是成长与迅速蜕变的十年;不知这十年,夏俊森的生活,又有了哪些变化?陈奕迅的那首《十年》,2003年横空出世以来,宛如一剂疗伤的良药,抚慰了多少受伤男女的心。十年,定是宿命里一个轮回的时间吧。

下了出租车,我站在酒店门前给夏俊森打电话。电话那头说让我等一小会儿,他马上过来接我。

有服务生过来帮我拉开门,朝我颔首微笑。酒店的前厅富丽堂皇,原来是一所星级酒店,难怪服务这么好。

等了好一会儿,才见夏俊森微笑着出现在我面前。“远远看了好半天,都没认出你。小丫头长大了,跟小时候大不一样了。”

我脸红了。“十年没见了嘛。”

“我们进去吧。”他拍拍我的肩,动作很自然。夏俊森带我到二楼的中餐厅,靠里的位置有一张圆桌,那里已经坐了两男一女,正悠闲地聊着天。

见我俩过去,其中一个戴眼镜的男人调侃说:“真配,金童玉女组合来了。”

旁边的女人立马扬起头看过来,笑容十分明丽。“夏总的红颜知己,一个赛一个漂亮。”

夏俊森神情严肃起来。“别瞎开玩笑,吓着人家小姑娘。这是我老家来的侄女,我是她叔,我俩是正经八百的亲戚关系。”

他表面似乎是维护我,实则拒我于千里之外,人前早早与我撇清了关系。我不由得有些黯然。

我注意到另外一个有些胖的中年男子没说话,也没抬头,一直在捣鼓手中的电子产品,似乎在很认真地研究什么。

落座后,夏俊森礼貌地询问那位中年男子:“赵总,人来齐了,我们开餐吧?”

赵总仍然低着头,但做了个“OK”的手势。

服务生陆续上菜,是非常漂亮又规矩的地方名菜,有海味,也有山珍,不一会儿便摆满了一桌子。

夏俊森张罗大家开吃,一边不忘给我夹菜,在我耳边低声说:“你多吃点。”

这样的一餐饭,令我十分拘谨不安。昨晚我还和小遥、大鹏坐在路边饭馆里吹着啤酒吃着大肉聊大天,今天却因为夏俊森而坐到一个高档的星级酒店里,冒充名媛淑女,小口优雅地用餐。我有种精神要分裂了的错觉。

转头看了眼夏俊森,只见他脸上的表情平和而淡定,似乎在这样的场合里早已游刃有余。

正沉思间,对面那位笑容明丽的女子开了腔。“夏总,明天你怎么安排的?”

夏俊森停下了手中的筷子,说:“那就要看赵总想怎么安排了。他好不容易来次北京,一切依照他的喜好来,我只管招待好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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