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民公报》上有张东荪先生的一通信,约我翻译詹姆斯教授的《实际主义》。我原来有翻译这书的愿心,我原来有研究实际主义的计划,我现在虽然还有点译不好,也不妨慢慢研究,慢慢地译。后来一想,这意思不然了。想翻译这本《实际主义》,必须对于实际主义有把握;想对于实际主义有把握,必须先研究造成实际主义的实际方法论——就是实际逻辑;想研究实际逻辑,必须先研究机能行为两派的心理学。还不止此,想知道实际主义的,是不可不知康德以后各派哲学的得失;想知道实际主义的效用,不可不知实际主义的伦理学——人生哲学。如此说来,一事牵动百事。若不要做詹姆斯的罪人,还只得按部就班地研究,这是对于作者负责任。况且没头没尾,突然有一部《实际主义》发现,对于国人也没大利益。实际主义不是詹姆斯在波士顿罗威研究所讲台上创造的,也不是失勒在人性主义学里创造的,也不是杜威在逻辑理论上创造的,也还不是皮耳士在《普及科学月刊》上创造的。西洋思想界进化到现在,经那样的历史,受现代时势的支配,自然而然有这主义产生。和这主义相近的柏格森同时出发,可见这主义是在现代生活之下必生的结果;不懂现代的生活,便无从领略这主义。不懂得西洋思想界的历史,也无从领略这主义。就以詹姆斯的《实际主义》而论,有的地方论历史,有的地方论现在的别派。我们若没有一个概括观,并不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所以在翻译这本书以前,应当有:(一)一部可信的西洋思想史或哲学史;(二)一部可信的西洋近代思想通论;(三)一部可信的《实际主义》概论。有这三部书预先出世,翻译出这《实际主义》,才有人看,才看得懂,才有利益。不然,只可供游谈家的割裂,新学究的附会。总而言之,只给人当护符的材料——实际主义仍然是实际主义,中国人仍然是中国人。这都是为读者的地位着想,这种心理便是对于读者负责任。为这缘故,不可不注意以下四项:
(1)翻译一部书以前,先问这本书是否本身有价值,是否在同类之中算最好的。
(2)翻译一部书以前,先问这本书是否到了翻译的地步了,是否还有应当较先翻译的。
(3)翻译一部书以前,先问这本书译过之后,是否大众看得懂——不觉得无灵性。
(4)翻译一部书以前,先问这本书译过出版之后,大家读了生何样效果。
总而言之,翻译的事业,只是为人,总得为读者“设身处地”想想,不能专求自己的便利。中国的学问界,并不受翻译的影响,这固由于译出来的书籍太少,也是因为译出来的东西太没系统。该译的不译,不该译的偏译。译书的效用,原不是给能看外国文书籍的人看的,原是给不能看外国文书籍的人看的。既是替不能看外国文书籍的人译的,便当替不能看外国文书籍的人想想,不当只管自己的高兴。所以译书的去取和次序,全是为读者而定——就是译者对于读者负责任。
这两层意思说明了,翻译上的一切事项,不难按这道理解决了。我先说翻译的范围,西洋书多得很,还是先译哪些是呢?这不消说应当先译最好的了。但是最好的和次好的,和不好的,又如何分别呢?好不好本没一定,只有看他有用没有用,有用便好,没用便不好。所以我们说“应当翻译好的”还是句笼统的话,不如说,应当翻译最有用的——对于中国人最有用的。我先举出几个条件来:
(1)先译门径书。这都因为中国人对于各种学问很少知道门径,忽然有一部专门著作出现,没人看他,不若先翻门径书,看作个引路的。
(2)先译通论书。通论书籍容易普及,况且这样一部里外包含的意思,比精细特殊的著作,定然多的,读的人可以事半功倍。至于研究精细特殊的著作,固是学者当有的事,但是做这样事业的人,应当直接读外国文书,不能仅靠翻译,翻译只为普通读者而设。
(3)先译实证的书,不译空理的书。这是因为空理不能救济中国思想界。
(4)先译和人生密切相关的书,关系越切,越要先译。(像北美瑜珈学说长寿哲学一类的书,我真猜不到译者是何心肝。)
(5)先译最近的书。因为后来的书,是修正前者而发,前人的好处,他包括了,前人的坏处,他改过了。我们只须求得最后最精的结果,所以要先译最近的书。
(6)同类书中,先译最易发生效力的一种。
(7)同类著作者中,先译第一流的一个人。
(8)专就译文学一部分而论,也是如此:“只译名家著作,不译第二流以下的著作。”这是胡适之先生在他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一条提议。
以上译书的去取和次叙说完了,我再谈译书的方法。方法本是随人自己定去,不能受别人的限制。但是论到大体,也有共同的原则。我就把这共同的原则写下来:
(1)用直译的笔法,严几道先生那种“达旨”的办法,实在不可为训,势必至于“改旨”而后已。想就别人的理论发挥自己的文章,是件极难的事。不但对于原书不能完全领略的人不能意译,就是对于原书能完全领略的人,若用意译的方法顺便改变一番,也没有不违背原意的。想用意译,必须和原作者有同等的知识才可,但是这是办得到的事情吗?况且思想受语言的支配,犹之乎语言受思想的支配。作者的思想,必不能脱离作者的语言而独立。我们想存留作者的思想,必须存留作者的语法;如果另换一副腔调,定不是作者的思想。所以直译一种办法,是“存”真的“必由之径”。一字一字的直译,或者做不到的,因为中西语言太隔阂,一句一句的直译,却是做得到的,因为句的次序,正是思想的次序,人的思想却不因国别而别。一句以内,最好是一字不漏,因为译者须得对于作者负责任。这样办法,纵然不能十分圆满,还可以少些错误,纵然不能使读者十分喜欢,还可使读者不至十分糊涂。老实说罢,直译没有分毫藏掖,意译却容易随便伸缩,把难的地方混过!所以既用直译的法子,虽要不对于作者负责任而不能。既用意译的法子,虽要对于作者负责任而不能。直译便真,意译便伪;直译便是诚实的人,意译便是虚诈的人。直译看来好像很笨的法子,我们不能不承认他有时作藏拙的用,但是确不若意译专作作伪的用。有人说:“西洋词句和中国的相隔太远,定要直译,自不免有不可通的时候。”这话真是少见多怪。我们只要保存原来的意思就完了,何必定要逼着外国人说中国学究的话?况且直用西文的句调译书,更有一重绝大的用处,就是帮助我们自做文章的方法。我们有不能不使国语受欧化的形势,所以必须用西文的意味做中国文。唯其如此,所以更不能不用直译,更不能不把直译所得的手段,作为自己做文的手段。这话说来很长,我在上一期里,已有专文论及了。
(2)用白话。这也是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一条提议。到了现在,文言已是死了的,不中用的。所以断不能拿他来代表现代的活泼著作。而且文言和西文太隔阂,白话比较稍近些。要想直译,非用白话不可,要想和原来的切合,非不用文言不可。白话文学一条道理,在现在直可说是“天经地义”,翻译自然可算里头的一部分,自然逃不脱这“天经地义”。
(3)第二等以下的著作,可用“提要”的方法,不必全译。翻译不是容易干的,必须一种外国文的程度在水平线以上,更要对于所译的学问有精密的研究。这样说来,译材能有几个呢?然而应当翻译的东西又多,需要的又急,少数的译材不够应用,却怎样办呢?去年我在一位同学那里看见两厚本日文书,名字叫做《教育学书解说》,里边登载各家教育书籍,都用“提要钩玄”的办法。我仔细一想,这办法实是不差。照这办法,译的人可以省事,读的人可以省事;译的人可以用这方法多多转贩,读的人可以在短少时间,多得若干派的知识。在现在复杂生活之下,在现在若大海一般的出版界之内,不得不用这经济的手段。我并不是说专门学者只须看提要,我是说普通读者不可不先看提要。我并不是说一切著作不须翻译,都可用提要代替,我是说除非若经典一般的创造性的著作,尽可先做个提要,给大家看看。
学者的研究自然必须照着原书一字不放,一般的读者还须求个事半功倍的道路。读者觉得我这说话和上文“直译”的主张矛盾吗?其实两件事全不相干。值得通身翻译的书籍,便得通身翻译,并且用直译的笔法。不值得通身翻译的书籍,或来不及通身翻译的书籍,便可做提要,诸位切莫混为一谈呀!
现在我把大纲的意见说完了,还有一层附带的话,再说一说。翻译一种事业,独自干去,用的力大,收效很难。若是大家共同翻译,共同研究,效验定然快的。材料的搜集,文词的讨论,错误的修改,都是共同取得的事业。事事皆然,翻译也不免如此。所以我很愿意大家多设译书会,用公众的力量去做这转移文化的事业。北京大学有个编译会是很好的了,只可惜一年以来并没有一部译成的书出版,(著作的在外。)我有几位同学对于此事盼望的很。我们同学很有些非常勤学,读书极多,并且好事的人,若是有热心而有学问的教员引导,组织一个译书会,合伙做去,不到一年,定有一部分的成效。我这话就算一种提议罢。
说到这里真说完了,看的诸君定要失望。我把这人人晓得的话,说给诸君听,实在是我的罪过。但是这话虽然人人晓得,却只有极少的几个人实行。我现在就再说一番,刺激诸君耳鼓,奉求诸君想法实行!
戏剧改良各面观
这篇戏剧改良各面观的意见,是我一年以来,时时向朋友谈到的,然而总没写成文章。十日前,同学张豂子君和胡适之先生辩论废唱问题,我见了,就情不自禁了。但是我在开宗明义之前,有两件情形,要预先声明的:
第一、我对于社会上所谓旧戏、新戏,都是门外汉。
第二、我对于中国固有的音乐和歌曲,都是门外汉。
既然都是门外汉,如何还要开口呢?据我个人观察而论,中国人熟于戏剧音乐一道的,都是思想牢固的了,不客气说来,就是陷溺深的了,和这些“门内汉”讨论“改良”、“创造”,绝对不肯容纳的。我这门外汉,却是不曾陷溺的人。我这篇文章,就以耳目所及为材料,以直觉为判断,既不是“随其成心而师之”,也就不能说我不配开口。
我以为改良旧戏和创造新剧,是两个问题。应否改良创造的理论,和怎样改良创造的方法,又是两个问题,我们但凡把眼光放大些,可就觉得现在戏剧的情形,不容不改良,真正的新剧,不容不创造。现在正当讨论怎样改良创造的方法,应否改良创造的理论,不成问题了。若是还把极可宝贵的时光,耗费在讨论这个上,就是中国人思想处处落在人后的证据。然而就中国社会可怜的情形而论,却不能不供出思想处处落在人后的证据。我们若径然讨论方法,便有大多数人根本反对道“何必要改良”。无可如何,只好先把旧戏的情形,做一具体的评判。我还要自己承认,这个评判,是不得已而出的“费话”。
一旧戏的研究
我们对于旧戏的形式和材料,不表同情,原不消说,然而仅仅谩骂,也不能折人之心。照我意见,先就戏剧进化的阶级为标准,看看现在戏界,进化到何等地步,更就中国戏剧和中国社会相用的关系,判断现在戏界的真正价值如何。易词说来,前者以戏剧历史为观察点,后者是个社会问题,二者并用,似乎可得个概括的论断。
现在中国各种戏剧,无论“昆曲”、“高腔”、“皮簧”、“梆子”,总是“鳖血龟水,分不清白”,在一条水平线上。不仅这样,这般高等戏,和那些下等的“碰碰戏”、“秧歌戏”、“高跷戏”,也在一个水平线上。虽然词句雅俗,情节繁简,衣饰奢俭,有绝大的分别,若就他组成的分子而论,却是同在一个阶级,没高下之别的。真正的戏剧纯是人生动作和精神的表象(Representation of human action and spirit),不是各种把戏的集合品。可怜中国戏剧界,自从宋朝到了现在经七八百年的进化,还没有真正戏剧,还把那“百衲体”的把戏,当做戏剧正宗!中国戏剧,全以不近人情为贵,近于人情反说无味。请问戏剧本是描写人事的,何以专要不近人情?纯粹戏剧不能不近人情,百衲体的把戏虽欲近人情而不能。组成纯粹戏剧的分子,总不外动作和言语,动作是人生通常的动作,言语是人生通常的言语;百般把戏,无不含有竞技游戏的意味,竞技游戏的动作言语,却万万不能是人生通常的动作言语;所以就不近人情,就不能近人情了。譬如打脸,是不近人情的。何以有打脸?因为有脚色,何以有脚色?因为是下等把戏的遗传。譬如“行头”,总不是人穿的衣服。何以要穿不是人穿的衣服?因为竞技游戏,不能不穿离奇的衣服。譬如花脸,总做出人不能有的粗暴像。何以要做出人不能有的粗暴像?因为玩把戏不能不这样。譬如打把子、翻筋斗,更是岂有此理了,更可以见得是竞技的遗传了。平情而论,演事实和玩把戏根本不能融化:一个重摹仿,一个重自出,一个重要像,一个无的可像,一个重情节,一个要花梢,简直是完全矛盾,中国人却不以完全矛盾见怪,反以“兼容并包”为美。那些下等戏,像上文所举的“碰碰”、“秧歌”、“高跷”……之类,虽然没有这些上等戏兼容并包的大量,却同是不离乎把戏的精神。在西洋戏剧是人类精神的表现(Interpretation of human spirit),在中国是非人类精神的表现(Interpretation of in human spirit)。既然要和把戏合,就不能不和人生之真拆开。所以我以为中国的上等戏、下等戏在一条水平线上,是就戏剧演进的阶级,诊断定了的,是就他们组成的原素,分析比较过的。好比猴子,进化到毛人,就停住了,再也不能变人了;中国的戏,到了元朝,成了“杂剧”、“南剧”的体裁,就停住了,再也不能脱开把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