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語言分界何以是今天這等模樣,猶是一團迷霧。在比利時,不同語言的分界線是劃在開放空曠的鄉村地帶,全無河流或山脈等天然屏障。你開車沿著一條路直走,就此楚河漢界:右邊的村莊說羅曼語系(華隆語,Walloon),左邊說日耳曼語系(法蘭德語,Flemish)。一千五百年來,這條語言的分界不曾改變。有人因此推論,羅馬或許設有一條由西到東的國防線做為屏障,以阻遏已穿越萊茵河的日耳曼蠻族更越雷池一步。日耳曼蠻族或許在這裡遭到阻斷,但他們顯然繞道而行,更進一步的深入了東邊。
你可以看到,大體而言,萊茵河與這條語言分界之間的寬度約莫是一百到一百五十公里,直到南部山區才變得短窄。在這個區塊裡,日耳曼聚落稠密,日耳曼語言因此取代了拉丁或是才萌芽的羅曼語言。日耳曼蠻族曾經穿越整個西歐,長驅直入西班牙,渡海進入北非,可是這些地方說的依然是拉丁或羅曼語系,表示此區的日耳曼聚落要比羅馬邊界地區稀散許多。
十七、十八世紀,法國以強國之姿闢疆展域,東邊和北邊的疆土雖然大為推進,但語言圖譜並無改變。住在法國東部邊境的人依然說日耳曼語,北邊接近大西洋沿岸也還是說屬於日耳曼語系的法蘭德語。地圖顯示,法國還有其他一些地區也不說法語;靠近西班牙邊境的西南地帶,這裡的居民要求從法國和西班牙獨立出來,他們說的是巴斯克語(Basque)。巴斯克語不屬於印歐語系,它源自何處不得而知。(見圖7-2)
在布列塔尼半島(peninsula of Britanny)西邊,居民說的布列塔尼語(Breton)是倖存下來的一種塞爾特語。當初盎格魯、薩克遜和朱特族侵略不列顛,一些英國人渡過海峽來到布列塔尼,直到今天此地住民說的還是布列塔尼語,雖然說這種語言的地區已越縮越小。
登堂入室進入法國後,日耳曼蠻族並沒有將當地的拉丁或羅曼語系語言根除殆盡,但這個語言一直在演化,而他們也貢獻了一些日耳曼辭彙進去,尤其是關於國王、政府、封建制度的語彙,也就是新的統治階級常用的專有名詞。
在英國,日耳曼語系則是獲得全面的勝利,從本地英國人飽受盎格魯、薩克遜和朱特族這些侵略民族傾軋來看,這應是意料中事。第九、第十世紀,英國二度遭到外族侵略,這次是維京人來犯,說的也是一種日耳曼語。隨著這些日耳曼方言的交融,英文的基本詞彙和文法於焉而生,而在演變的過程中,英文失去了它日耳曼語源的字尾變化。
一○六六年,英國三度被侵,這回領軍來襲的是法國諾曼地的威廉公爵。諾曼人的祖先是斯堪地納維亞的北人,當初受國王感召定居於法國,金盆洗手不再燒殺擄掠。他們說的是自己一套獨特的法語,屬於羅曼語系,但夾雜許多拉丁文。此後數百年間,英國這支新的統領階級繼續說諾曼法語,但最後也和英語冶於一爐,導致英文語彙大量增加。如今的英文,幾乎所有東西都有兩個以上的字彙,舉「國王」和「國王的」為例,英文本是king、kingly,後來加入了royal、regal、sovereign。數量上,英文辭彙要比法文和德文多出數倍──它畢竟是法文和德文的混合加總。
西歐和英國在羅馬帝國滅亡後的語言演變,歸納於上頁。
拉丁文不敵羅曼史
拉丁口語已在常民間消失,不再是他們的通用語言,但它依然以學術、文學、教會的專用語言流傳下來,使眾多的拉丁詞彙能開枝散葉,流傳到所有的歐洲語言裡。當時的教會和學術人士依然說寫拉丁文,它因此是種活的語言,也因此會有變異──依照純粹主義者的標準,不啻就是品質降格。而即使在這些領域,拉丁文也有可能步上羅曼語系的後塵。拉丁文的第一次重建工作,是奉查理大帝的諭令,他指示學者抄寫古拉丁手稿,努力讓當時使用的拉丁語文與古典原文的意涵相符。
由於拉丁文是學術和文學的專用語言,導致學術和文學變得遙不可及。你若要接受教育,得先學會彷若外國語的拉丁文。中世紀時期,絕大多數的人是文盲,不識字者比比皆是,但最不尋常的是,即使那些有錢有勢的人也是文盲,因為他們不懂拉丁文。因此,貫穿於整個社會的是以歌謠和故事傳世的口述文化。貴族領主在城堡裡養弄臣或藝人來娛樂自己,要這些領主拿本書靜靜細讀,門兒都沒有。傳統和習俗的角色無比吃重,因為要靠文字記載來了解世事、學習待人接物有如癡人說夢。十字軍東征時期,當歐洲的貴族和騎士來到聖地,穆斯林的仕紳階級莫不目瞪口呆,因為這些人是如此的粗野不文。
慢慢的,一種以地方語言創作的文學,也就是以全民母語而非拉丁文書寫的文學日漸勃興。法國最早的傳奇故事稱為romans,即是以這些故事所用的語言為名。這其實是種貶抑──如果你說這是一本roman,意謂它是一本不入流的本土作品。roman這個字後來演變成法文中的「故事」。由於內容總不外乎騎士、英雄事蹟和俊男美女的愛情,這樣的故事就被定位為浪漫小說(romance)。這就解釋了romance(羅曼史)這個字的雙重意涵:既是一種從拉丁文演變而來的語言,也是這種毫無深度可言的小說主題。
拉丁文第二度的大規模重建,發生在文藝復興時期。學者專家瞧不起中世紀,別的不說,拉丁文被摻入許多雜質、水準低落的可以即是原因之一。這些學者以能書寫古典時代文豪的拉丁文為職志。文藝復興時期第一個發出復興古典文化號召的學者佩托拉克(Francesco Petrarca),為了找尋一份古羅馬文學家、雄辯家西塞羅(Cicero)的信札手稿,走遍整個歐洲。尋獲這些信後,他以無懈可擊的拉丁文,摹仿西塞羅風格,親自寫了一封信給西塞羅,表示致敬。
當時的名門貴族、仕紳階級已普遍接受教育,他們用拉丁文學習,不是因為它是教會專用、涉及神學爭議的語言,而是為了能夠閱讀經典、用古典時代的拉丁文寫作。在二十世紀之前,拉丁文一直是中等及高等教育的重心。我自己就是這樣,必須通過拉丁文考試才獲准進入大學。大學畢業典禮以拉丁文進行,當今學位的專有名詞也常是拉丁文:ad eundem gradum意為「以同等學歷」,cum laude意為「以優異成績」(讚辭),summa cum laude「最優等」,honoris causa「頒予榮譽」(指榮譽學位)。
拉丁文是整個歐洲飽學男士(女生不讀拉丁文)之間的強韌繫帶。它是他們共同的第二語言,既是一種社會連結,也算是一種通關密碼。在英國的下議院,發言者每每出口成章,以拉丁文引用一段經典名言而不翻譯。如果你聽不懂,那代表你不該出現在那裡。關於「性」的字眼不宜印成白紙黑字,但用拉丁文印出來就可以,這樣常民百姓就看不懂,也就不會被帶壞。如此這般,你看一本書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就出現了外星文。
如今的英文還是帶有這樣的斧鑿痕跡:「性器官」用拉丁文 genitalia(生殖器)代替;還有pudenda,要突顯拉丁文的簡要精練以及對「性」的嚴峻心態,這個字是佳例;這個字也是指「性器官」,尤其是女生的性器(女陰),以字面翻譯,意思是「令人羞愧的事物」。
莎士比亞不懂拉丁文
文藝復興運動試圖恢復拉丁文的榮光,但地方語言在同一時期也獲得了嶄新的地位和尊重。首要原因,是拜一四五○年代印刷術的發明之賜。第一批被印成白紙黑字問世的書,是古典作家所著的經典古籍,可惜乏人問津。後來印刷商用當地語言發行書籍或將經典翻譯出來,讀者市場因此擴大。大家都說莎士比亞不諳拉丁文更不識希臘文,他之所以熟知古典歷史,是因為讀過普魯塔克(Plutarch)的《希臘羅馬名人傳》(Lives of the Noble Grecians and Romans),而莎士比亞讀的是諾斯(Thomas North)一五七九年的英譯本,當時莎翁年僅十五歲。莎劇《凱撒大帝》(Julius Caesar)和《安東尼與克莉奧佩特拉》(Antony and Cleopatra)便是取材自它。
第二個原因,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人士希望民眾自己能讀《聖經》,因此將它翻譯成當地語言。馬丁路德被賦予的第一個任務便是將《聖經》譯成德文。對新教徒而言,拉丁文已不再是神聖事務的代表語言了。
拉丁語系還有一朵開得很晚但迄今猶存的花,那就是十八世紀瑞典植物學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所創,以拉丁文命名植物的系統。林奈於在學期間學會了拉丁文,也讀過亞里斯多德以拉丁文分類自然生物的著作。這套系統給予植物兩個拉丁學名,一是屬別,一是品種。植物的發現者之名必須被翻譯成拉丁文,才能成為該植物名稱的一部分。當年隨著航海家庫克船長出航大探險的英國植物學家喬瑟夫.班克斯(Joseph Banks),即是以Banksia(山龍眼)這種花朵瓶刷子樹屬的常綠性灌木之名,永垂不朽。
耶穌不說拉丁文,但……
基督宗教發軔之後,拉丁文是西方普遍通用的語言。這種語言變得唯它獨尊,是為了教會治理方便,為了超越教義爭議、傳揚信仰,也為了教堂儀典的進行。它和阿拉伯文不同,阿拉伯文是先知穆罕默德說的話,是一種神的語言。耶穌說的是阿拉美語(Aramaic);他的教誨被人以通行於東地中海地區的普通希臘文記錄下來。《舊約》用的語言是希伯來文。但拉丁文凝聚了所有的信徒,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一九六二至一九六五年)宣佈可用本地語言進行禮儀之前,一直是天主教彌撒的專用語言。教宗通諭一直是以拉丁文發表。一九六八年,教宗保祿六世便是以《人類生命通諭》(Humanae vitae)發佈教廷對節育和墮胎的訓示。有些虔誠教徒繼續以拉丁文進行教堂禮儀,恍如地下社團儀式一般。現任教宗本篤十六世也比較偏愛用拉丁文做彌撒。
拉丁語,跟羅馬帝國的概念一樣,已經氣若游絲很久了。
你找到答案了嗎?
1. 現代人說的英文、法文是如何演變而來的?
2. 拉丁文對現代的語言發展有何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