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國家是古希臘的發明。他們也發明了政治(politics);這個字是從希臘字「polis」衍生而來,意為城邦。自古以來,各種形式的政府所在多有,而希臘人發明的政府是以所有公民共同討論、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表決方式為之。這是直接式的民主──所有公民齊聚一堂,進行辯論決定政策。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希臘城邦都奉行民主制度,而即使是雅典的民主也總是險象環生。在所有實施民主的城邦裡面,我們對雅典知之最詳;它的民主體制雖然有過一些干擾,但也持續了一百七十年之久。這段期間內,所有生於雅典的男性公民對政府事務都有參與權,但女人和奴隸沒有。
我們的制度雖然被稱為民主政治,不過我們是代議式的民主,和雅典的民主大異其趣。現代的平民百姓並不是時時參與政府的運作,我們每三年或四年投票一次;我們有陳情申訴、遊行示威、提案訴願的機會管道,但對所有送到國會審議的議題並沒有直接投票表決的權利。
如果我們的民主是由人民直接當家做主,可想而知,這種形式和現在的制度勢必大相逕庭。當然,要讓所有公民齊聚一堂是不可能的,但只要每個議題都經由網路進行全民公投,要在二十一世紀複製希臘體制並非絕無可能。但如果施行的是那樣的直接民主制度,從民調中顯示,現在的澳洲絕不可能開放其他國家的移民移入──除了英國人,澳洲不會有任何亞裔移民,勢必永遠是孤懸的罪犯之邦,說不定仍對他們施以鞭刑;海外救援永遠不會成立;單親媽媽們還在為生計苦苦奮戰;說不定學生還在為保衛自己的福利抗爭。
因此,你或許會想,由此看來代議制度也還不錯,人民的無知和偏見不至於讓國家失序。如果你也抱持著這樣的立場,那你的看法就跟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很接近了。
民主源自軍隊
這三位希臘大哲學家對雅典的直接民主提出嚴重質疑,拜他們的批評之賜,我們對它的運作方式有了了解。他們指出,人是善變無常的、是優柔寡斷的、是淺薄無知的、是容易被操弄的,而政治是一種精細的藝術,需要智慧和良好判斷,這不是每個公民都擁有的特質。這三位哲人對我們目前的代議式民主應該會欣賞得多。無論我們對現在的民意代表有什麼樣的不滿,相較於全體普羅大眾,他們的教育水準還是高些,識見也豐富通曉些。
我們的政治人物是受一套行政體系的引導,這個體系中不乏多位能人賢士。如此,我們的人民並不是直接治理國事,而是藉由那些對整體政府事務有豐富經驗又有思考能力的人做出一份貢獻。只是,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不會把我們的制度稱為「民主」。
希臘的民主制度源自軍隊。如果我們仔細檢視不同的政府體制,會發現國家性質和軍事力量息息相關。雅典並沒有全職的軍隊,它沒有所謂的「現役常備軍」體制,隨時枕戈待命,駐紮在軍營裡的軍隊。在雅典,所有的軍人都是兼職,但他們會編列隊形,接受嚴格的步兵訓練。一旦有戰事爆發,這些不管是從商或務農的公民都要放下日常營生,聚合成軍。這些平日為民、戰時為軍的公民集合後,聽取統領的行軍命令,是為民主集會的濫觴。奮戰或求和的決定以及交戰的戰略戰術,先前已由元老會議,也就是部落的貴族階級擬好,這時整個攤開在聚集的士兵之前,目的是讓他們了解全局,做好心理準備。這些糾集而成的兵團不能就這些事情辯論或提出異議,他們只能高喊同意,齊唱軍歌。
慢慢的,軍團勢力日漸坐大,最後變得全權在握。我們不知道這個過程是如何演變而成,不過既然國家必須依賴這些既是民又是兵的公民參與,而上戰場打仗又是家常便飯,這些士兵當然佔據了一個強勢地位。所以說,希臘民主的發軔是始於軍人的團結一致。不過,它的民主也涉及民族元素。雅典原本有四個部落,打仗時通常是以各部落為單位,分別聚集成軍,一起出兵。各個部落分別選出政府官員,即使雅典後來變成了比較正式的民主也劃分了選區,但即使你搬到別的地方去住,終生還是原部落的選民。因此,地緣似乎從來不是個強韌的繫帶,與你終生相繫的是跟你一起投票的人。
不講人權的高壓民主
直接民主需要人民的高度投入,也需要政府對人民深具信心。雅典民主理想的奠定者是雅典的執政者伯里克利斯(Pericles),他在一場紀念斯巴達戰爭中犧牲的士兵葬禮上發表演說,楬櫫了這些理想。出身雅典的修昔底德(Thucydides)是史上第一位力圖以客觀公正寫史的作者,伯里克利斯的「國殤演說辭」(Funeral Oration)就記載於他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The Peloponnesian War)中。修昔底德這些親筆手稿被保存在君士坦丁堡,文藝復興時期,在他手書這些史頁的一千八百年後,這份手稿抵達了義大利,先被翻譯成拉丁文,繼而被譯成各種現代的歐洲語言。這是政治家最知名的儀典演說,僅次於林肯的「蓋茲堡演講」。
伯里克利斯的演說比林肯長得多。以下是幾段節錄:我們所以稱為民主政治,是因為這個國家是由全體公民治理,而不是操在少數人手上。在解決私人爭端方面,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指派公共職務方面,優先的考量是個人的實際才能,而不是所屬的階層地位。
一日勞作之後,我們有種種娛樂活動,供我們恢復活力。一整年裡,我們定期舉辦競技會和祭祀節慶;我們家中的佈置充滿美感與品味,賞心悅目之餘也能解憂除慮。
在這裡,所有公民不只關心私人事務,對國家大事也備極關注;一般公民即使經年累月忙於家計,對政治事務仍然瞭若指掌。這是我們雅典人與眾不同之處──對於不關心公共事務的人,我們不會稱他是自掃門前雪,而是視之為無物。
開放、文明的社會,熱心投入、富使命感的公民,任何關心民主的人都會認為這個理想令人嚮往,雖然我們知道,雅典人能這樣投入休閒娛樂與美學藝術,是歸因於它的奴隸制度,公民有錢有閒才得以經常參加集會。然而,伯里克利斯這篇演說的正面效應,直到許久之後才發揮出來。數百年間,歐洲菁英份子不斷提出警告反對民主,這不只是攸關利益,也是因為他們所受的教育──他們飽讀古典詩書,而那些經典的作者對民主多半都抱持反感。
反民主之風如此之深,以至於十九世紀初葉一位英國學者喬治.格羅特(George Grote)破釜沉舟,提出一篇全新的希臘研究,指民主政治和菁英文化乃脣齒相依,你不可能接受一個而毀棄另一個。這是格羅特對英國民主理想的貢獻。
即使是現在的我們,也會認為希臘的民主和我們的理想在某些層面不無扞格。它的共治色彩濃厚,帶有一絲高壓意味,個人人權的觀念幾近於零。雅典公民的權利是得到歸屬了──一如伯里克利斯所言,不關心公共事務的人皆被「視為無物」。可見,我們如今對於人權的關注是根源於別處。
有錢人的投票權
西元前第四世紀初葉,雅典和希臘所有的小城邦都失去了獨立,被歸入希臘北方馬其頓帝國領袖亞歷山大大帝的治下。民主是喪失了,但曾在雅典蓬勃發展的希臘文化並未湮逝。它隨著亞歷山大帝國的版圖擴張,延伸至整個地中海東部,甚至深入中東。亞歷山大打造的泛希臘世界依然屹立,因此,當羅馬征服了它而將它納入東羅馬帝國的版圖,這裡有半數的人說的都是希臘語。
羅馬人開始擴張版圖的時候,它的政體是共和而非民主制。一如希臘城邦,他們也有公民大會,大會的緣起也是發端於一群武裝軍人的集會。羅馬所有的公民都得打仗,武器裝備還得自備。你可以依照你的財富做出貢獻。有錢人可自備坐騎加入騎兵部隊,這在羅馬軍裡只佔了少數,其他的全是步兵,但等級有別;一等兵有全套武裝,佩劍、盔甲、護盾一應俱全;次焉者武器裝備略遜一籌;第三等的只有一根長矛或一支標槍;最末等的步兵團,也就是最窮的人,只能分到一個彈弓,外加一塊用來包石頭的布巾或皮革。
早年的公民大會與閱兵場上的軍容陣仗頗相類似。這些男性公民按照階級依序排列:騎兵、一等步兵、二等、三等、四等,最後才是只擁有彈弓的小兵。投票以團體為單位,例如,整個騎兵部隊就某個議題先行內部討論、決定共識,所有的一等兵也是先行討論、決定看法,依此類推。每個團體皆可表達他們的共同意見,但投票權不盡相同;總票數為一百九十三票,以階級地位為據,分配於這些團體,其中九十八票屬於騎兵和一等步兵,在一百九十三票當中佔多數,雖然地位低微的三、四、五等步兵人數最多,但只要騎兵和一等步兵團同意,根本不用詢問其他人的意見就可做決定;實際上也常是如此,騎兵和一等步兵兩組人馬即可拍板定案。
基本上每個男人都有參政權,但有錢人的聲音最大。
庶民的叛變
公民大會負責選出羅馬的執政官,也就是該共和體制的行政首長。執政官有兩位,為了互相牽制,唯有雙方意見一致才能行使權利,再加上任期規定只有一年,更限制了他們的權力。羅馬人計算年份,用的就是卸任執政官的名字。
慢慢的,平民開始和貴族及富人對抗,為自己爭取更多權力。這個過程如何演變而成我們倒是很清楚──他們運用自己的軍事勢力遂其所願。當戰事爆發,一般士兵亦即三等、四等及五等兵,全都拒絕去打仗。他們說,除非你讓我們在國內擁有更多權力,我們才肯上戰場。透過這樣的威脅,他們成立了新的平民大會,並任命了一些稱為護民官的政務官。如果政府讓一般百姓受到不公平待遇,這些護民官隨時有權介入干涉。這個平民大會後來再度拒絕作戰,經過又一回合的過招,終於在立法方面拿到了重要角色。
這些威脅行為有人稱為「罷工」,不過這個詞彙並不貼切。罷工的情境涉及勞資關係,言下之意是羅馬的勞工階級已有工會組織,為對抗資方老闆而發動罷工,但當時完全不是這樣。這是庶民上演的一場叛變,而他們的機會來自國際情勢,而非勞資關係。
就跟雅典一樣,這些平日為民戰時為軍的平民雖然得到了更多權力,但羅馬的民主制度從來不曾取得完全的勝利。羅馬共和的主體依然是以貴族為組成份子的元老院,後來更添增了更多的有錢人家。平民大會因為掌握了更多權力而對元老院造成不少限制,但它並沒有壓制的力量甚或取而代之。羅馬的憲法雖有改變,但它是隨著權力關係消長而在原有的憲法上做增補,並非藉由革命起義從頭制定。英國憲法即是追隨它的腳步──英國至今還沒有一紙的成文憲法。談到對權力分散和監督的重視,羅馬憲法是美國憲法的一個重要典範。
王子的犯行,女子的貞潔
羅馬人最初是由君王統治,直到西元前五百年左右,羅馬人推翻了暴君「驕傲者塔克文」(Tarquin the Proud),才開始實施共和政體。羅馬史家李維(Titus Livius)記述了這場革命的經過。羅馬帝國滅亡後,他的作品被西歐保存下來,不過部分早已佚失,只有某些章節碩果僅存,而這份孤本直到十六世紀才被人發掘出來,以致於文藝復興時期的學者一直不知有這份記載存在。李維對羅馬建立共和的描述至此才得以公諸於世,莎士比亞的詩作《魯克麗絲失貞記》(The Rape of Lucrece)即是取材於它。
這場強暴點燃了共和制的革命之火。施暴者並不是暴君塔克文本人,而是他的兒子塞克斯塔斯(Sextus Tarquinius),受害者魯克麗絲是暴君國王的另一個兒子格蘭提努斯(Lucius Tarquinius Collatinus)的妻子。發動這場革命推翻了王政的領袖叫做布魯圖斯(Lucius Junius Brutus),是國王的姪子;四百年後,一個和他同名的人也發動一場政變,刺殺了凱撒大帝。前面這位布魯圖斯曾經目睹自己的許多家人被塔克文殺害,他為了活命,只好裝瘋賣傻,否則塔克文早就將他除去了。布魯圖斯人如其名,拉丁文的意思就是「愚鈍」。塔克文霸佔了他所有的家產,他沒有半句怨言,只是靜候時機,而魯克麗絲的受辱給了他最好的機會。
以下是李維筆下述說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