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帝國曾經遭到三次大規模侵略。第一次的侵略者是日耳曼蠻族,繼而是穆斯林(指伊斯蘭教徒),再來是北人,或稱維京人。經過連年的戰亂,歐洲社會終於趨於穩定,自己也開始向外擴張──十字軍東征聖地,將穆斯林逐出西班牙,接著經由海上掠取世界各地的珍寶文物。
當我們談到羅馬帝國的滅亡,總會給它一個年分:西元四七六年。不過,這一年滅亡的只有西羅馬帝國;說希臘語的東羅馬帝國以君士坦丁堡為首都,又繼續存活了一千年。君士坦丁堡原是希臘的一個城市,本名為拜占庭(Byzantium,以拉丁文發音),東羅馬帝國因此也被稱為拜占庭帝國。關於它的覆亡,我們會於稍後討論。
至於西羅馬帝國,說它「滅亡」並訂出日期,其實有誤導之嫌。這不是蠻族大舉集結於邊境、步步往南逼進、羅馬人節節後退、最後在羅馬城背水一戰那樣的畫面。完全不是這樣。它是一種很不尋常的入侵,你不妨跟著地圖上不同日耳曼蠻族的流動方向走走看。
從傭兵變事主
羅馬帝國的北邊境從來就不是完全封閉的屏障。在若干被默許的交界地點,羅馬和外族一直都有接觸,在羅馬士兵監督下交換貨品。有時候還是羅馬自己撈過了一般的國界;西元第一世紀,羅馬軍便曾跨越萊茵河長征,進犯當今德國的所在地。這次的入侵很短命,蠻族摧毀了這些軍隊,也因此對羅馬有了更多認識。
日耳曼蠻族也曾於西元第三世紀多次來犯,差點就亡了羅馬帝國。當時羅馬政權風雨飄搖,許多皇帝才上台就下台,根本無力抵擋外侮,結果,帝國雖得以苟延殘喘,但境內多處已成了日耳曼人的定居地。君士坦丁大帝,也就是西元三一三年正式宣佈支持基督宗教的羅馬皇帝,在這次戰亂後力圖整頓,希望重振帝國榮光。
羅馬軍隊將定居於境內的日耳曼人網羅進來,因此,在第五世紀的侵略行動中,兩方都有日耳曼人參與戰鬥。羅馬軍隊裡的日耳曼人佔了一半甚至更高的比例,有的甚至高居將領。羅馬人必須找日耳曼人來替他們打仗,似乎是國力薄弱的明顯跡象。在種族意識高漲的二十世紀初葉,有人認為羅馬帝國覆亡的原因不言而喻:羅馬人犯了大錯,把自己的命運交到一個不如他們優秀的民族手裡。當然,這是個淺薄的識見,現在已經被揚棄。
不過,一個帝國得靠新來者抵禦外侮,體質孱弱可見一斑。
日耳曼民族並沒有接掌羅馬帝國的欲望。他們只是侵略者,卻不想成為征服者。他們只想分一杯羹,在這塊土地上安定下來,過點舒服的日子,所以他們願意承認羅馬帝王的統治。
當然,那些帝王並不喜歡外邦人在自己的領土上進行掠奪,於是他們派兵去鎮壓或驅逐這些入侵者,但只能說偶有斬獲,最後的結果通常是:日耳曼人依然像是他們領土中的化外之民,到最後,羅馬帝國已經沒剩多少土地能夠治理。不過,日耳曼人認為這裡還是應該有個帝王才對。有很長一段時間,這些侵略者找來一個羅馬人當他們的皇帝。
這場鬧劇終於被一個日耳曼將軍打斷。他決定不扶植傀儡政權,由自己公然稱王。這是西元四七六年發生的事,不是什麼波瀾壯闊的最後戰役。這位日耳曼領袖叫做奧多亞克(Odoacer),他接掌了帝國,但並沒有自封為帝,而是自稱義大利國王。他把西羅馬帝國的王權象徵──皇冠和王袍──包好,送到還有另一位皇帝在位的君士坦丁堡去,等於承認了那位皇帝的治權。日耳曼人沐浴在榮耀之中,這是他們無心插柳下的征服。
可公審、可酷刑
於是,西方不再是個一統的帝國,而是並立著一個個由不同日耳曼民族所建立的小王國。這些小國起起落落更迭快速,根本無力維繫舊日的羅馬政體,未久就連徵稅也停止了。基本上,「治國」遠非這些征服者的能力所及;他們毫無治理一個安定國家的經驗,他們四處求援,終於從羅馬的有地階級和各區的主教處得到幫助。新與舊的統領高層是融合了,但下面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詳細情形我們不得而知,因為那個年代的文字紀錄鳳毛麟角。日耳曼人不識文字,再加上是兵荒馬亂的年代,留存至今的可考文獻少之又少。不過有件事是清楚的:這不是一場大規模的侵略。日耳曼蠻族並不是把原有的居民趕走,也不是由雄兵戰士壓境進襲。這些日耳曼人是帶著妻小,打算來此定居的;他們在某些地區形成了人口密集的社群,有些地方則零零落落,人跡微稀。要確定什麼人在哪些地方定居,必須有請考古學家;日耳曼人的埋葬方式有別於羅馬人,因此,如果某處的許多死者是以日耳曼方式埋葬,就表示這是個人口密集的日耳曼聚落。語言學家也有用武之地;如果某村莊改換成日耳曼名字,照理說就是個人口稠密的日耳曼移民聚落。不過,這個證據可能不夠強,因為地名改變也可能是哪個日耳曼將軍一聲令下的結果,但如果是田地名稱改變,證據就比較有力,這表示這方土地上確有日耳曼人在耕作。
有一段時間,日耳曼法律和羅馬法令是同肩並行的。罪犯要依據何種法律受審,視其種族血統而定。羅馬法律秉持的是清楚分明的公平正義原則,讓法官依據案情做出定奪。早期的法官就是立法的人,他們的判例被彙整成法典,其中最偉大的一部當屬第六世紀東羅馬帝國查士丁尼大帝下令所編;反觀日耳曼法律,簡直是私人恩仇錄之大成,法官的角色只是壁上觀。有人要是侵犯他人,受傷者及其親族會去找對方及其親屬討賠償,即使是殺人案件,只要付錢給死者親屬便能了事。數目多少端視受害者的身分地位而定,貴族階級的賠償金要比普通百姓高出三倍。
羅馬人判決有罪無罪是以證據和證人為準,日耳曼民族則是用火燒、水淹等酷刑或打仗。例如,把嫌疑犯的手臂泡在沸水裡,如果三天後這隻手臂沒有痊癒,這人就是有罪;或是把犯人丟進水裡,浮起來就是有罪,沉下去就是無罪。雙方若是因土地起爭執可以開戰,打勝的一方可以名正言順宣稱所有權。
這兩種法制逐漸疊合為一。在義大利和法國南部,羅馬法較佔上風,日耳曼私刑在北法地區則略勝一籌。而不管在哪裡,酷刑審判時都有神父在場,以確保上帝做出正確判決。在這方面,羅馬教廷走的一直是日耳曼路線,直到十二世紀,教會受到被挖掘出土的《查士丁尼法典》影響,並告誡神職人員不得參與酷刑,情況才有了改變。
羅馬未死、文明奠基
日耳曼人入侵沒多久就轉而皈依為基督徒,否定了他們原有的神明或在入侵前曾經改奉的亞略教派(Arianism)。亞略教派是基督宗教一支被視為異端的流派,主要教義是認為耶穌既是上帝的兒子,各方面勢必遜於天父,無法與上帝相提並論。這派主張曾在東羅馬帝國風行過一段時間,之後被傳教士帶到日耳曼,許多日耳曼人因而成為該教教徒。
因此,「羅馬的滅亡」在許多方面都有誤導之嫌,而最讓人誤會的是宗教方面──羅馬帝國的國教和教廷其實都倖存下來,甚至受到侵略者的擁抱。這是個起始點,歐洲文明就此奠基。對此我們前面已經做過表述:日耳曼人支持羅馬基督教會,而羅馬教會保存了古希臘羅馬的學術。
「法國」源自日耳曼民族
在西方,只有一個由日耳曼民族建立的國家維繫了長久的時間,那就是法蘭克王國。你可以從地圖上看到,它的版圖不斷擴張,除了今天的法國,德國、西班牙和義大利的部分區域也都被納入它的國境。「法蘭西」(France,即法國)這個名字即是法蘭克(Franks)的衍生詞,因此法國也是源起於日耳曼民族。法蘭克王國於查理大帝(Charles the Great或Charlemagne)在位期間到達鼎盛,他死後王國便告分裂。現代的法國並不是法蘭克王國的直系後裔,我們今天所稱的法國,事實上是由該王國之後的許多王者慢慢整合而成的。
日耳曼民族對英格蘭的侵略模式則是大相逕庭。羅馬帝國的版圖涵蓋了現代英國泰半的領土,但不包括蘇格蘭。羅馬人很晚才來到英格蘭(西元第一世紀),又迅速離去;西元四一○年,羅馬皇帝為了抵抗日耳曼人的入侵,調回了此地的駐軍。羅馬人離開後,本地原來的英格蘭塞爾特人依然完好無傷,並沒有被在此居留達三百年的羅馬人滅絕。他們說的塞爾特語(Celtic)留存了下來。之後,盎格魯(Angles)、薩克遜(Saxons)和朱特(Jutes)這幾支日耳曼民族於第五、第六世紀跨過海峽入侵英格蘭。這一回比較像全面的征服;英國人慘遭傾軋,只有在蘇格蘭、威爾斯和英格蘭西南部康瓦耳郡(Cornwall)等地逃過一劫。
如此,整個英格蘭變成了日耳曼社會;除了眾多獨立王國林立,它也成了異教之邦,因為盎格魯、薩克遜和朱特族並不信奉任何流派的基督宗教。後來愛爾蘭和羅馬的傳教士來到英格蘭,將這些新移民感召成基督徒。關於英國的宗教改奉,愛爾蘭扮演了重要角色,為基督宗教的存續留下一則動人的篇章。
基督宗教源始於羅馬帝國的近東地區,從該處擴伸至整個帝國江山,之後又跨越疆界來到愛爾蘭。它在此成了一種獨特的基督宗教,因為這個社會並沒有沾染到羅馬氣息。當西羅馬帝國遭到侵略時,愛爾蘭不只安然無恙,甚至讓英格蘭重返基督宗教懷抱,並派出傳教士前往歐洲。英國人後來看不起愛爾蘭人,蔑稱他們是「鄉巴佬」,但愛爾蘭人則是心知肚明,基督宗教世界的命可是他們給救回來的。
伊斯蘭入侵,遇到鐵鎚
第三次的大侵略來自穆斯林,時為第七、第八世紀,距離日耳曼蠻族入侵僅僅兩百年後。伊斯蘭教始祖穆罕默德原為阿拉伯商人,得到上帝天啟後創立該教。他這支藉由神助發展出來的宗教,實為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分支;穆斯林也承認耶穌和耶穌之前的先知們確實是先知,但深信穆罕默德是世上最後一位先知,能指引大家走向唯一真神阿拉的懷抱。伊斯蘭教比起基督宗教來說簡單許多。他們沒有希臘人那種奇思妙想,認為基督宗教的神是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三者各有所司但地位相等,各有分別卻又形同一體。在伊斯蘭教看來,唯一的神就是阿拉而已。穆斯林對基督徒和猶太人相當寬容,基督徒卻總認為穆斯林欺世盜名,是真正信仰的毀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