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奏篇
文藝復興時代的學者和作家們認為,他們或許做得出能與古希臘羅馬匹敵的藝術、文學和學術,但絕不可能超越。他們因此稱之為古典,意思就是經典的、最優的。
古人與現代人的成就孰優孰劣,世人辯論長達兩百年之久,直到十七世紀,希臘關於太陽、地球、星球和星宿的科學觀被證明是錯誤的,這場爭辯才告停息。自彼時起,大家對古典就減少了尊敬,轉而把更多希望放在現代人可能有的成就上。不過,就某些領域而言,我們的起點依然是希臘羅馬的書寫者。當我們注視著這些巨人,還是可能油然而生「古典情懷」。
希臘雅典的三大哲人: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在哲學方面舉足輕重。有人說過,整個西方的思想傳統無非是柏拉圖的註腳。這三人之間關係密切,蘇格拉底藉由「思辨」宣揚哲學觀點,柏拉圖是他的弟子,將老師的思想與對話記錄下來,亞里斯多德則是柏拉圖的學生。
蘇格拉底的問答
蘇格拉底並沒有說他教的是真理,他只是奠定了邁向真理的方法,基本上就是質疑一切、任何事物不能只看表面,他認為一般人的意見並不具備理性基礎。他會問這種看似簡單的問題:什麼叫做好人?弟子回答後,他就告訴對方,這個答案哪裡有個大漏洞。對方或許會再次反駁,不過這次比較謹慎;接著是更多的詢問、更多的修正。蘇格拉底認為,如果你的心智清明而敏捷,終究會掌握到真理。不必上窮碧落下黃泉,或是做什麼研究。真理是存在的,但你必須耕耘你的心智,才能掌握它。
直到今天,這種方法依舊冠有他的大名:蘇格拉底問答法。照理說這應該是大學教師的教學指南──老師的角色不是制定規則,而是幫助學生清楚思考,從討論中得到豐碩的成果。因此,一段師生的對話可能類似這樣:老師:艾曼達,什麼是革命?
艾曼達:以武力推翻政府。
老師:如果這個國家本來由某個國王統治,結果國王的弟弟殺了他篡位為王,這算是革命嗎?
艾曼達:噢,那不是。
老師:這麼說,並不是所有以武力推翻政府的情況都是革命?
艾曼達:呃,對,不是所有這樣的情況都算是革命。
老師:那,除了武力推翻之外,還需要什麼條件才能造成革命呢?
這種問題是有陷阱的。頭腦靈光的人不必懂太多,就能對這一套得心應手。
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是公元前四至五世紀的人,住在當時奉行民主的雅典。他們都是民主制度的批判者,蘇格拉底因此得罪了雅典的統治者,以藐視神明和腐蝕年輕人道德的罪名被送上法庭接受審判。他的答辯是:他又沒有硬要什麼人接受他的想法,他只是提出質疑,好讓他們以理性為依據去相信自己的信念。由五○一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判他有罪,不過正反兩方人數相當接近。
接下來,陪審團要決定該對他處以何種刑罰。檢察官要求判處死刑。這時候,大多數被告都會趕緊表達歉悔,甚至把妻兒都搬出來,懇求輕罰,但蘇格拉底卻拒絕屈膝求饒。
他問,對於一個鼓勵你追求心靈和道德進益的人,什麼是適當的刑罰?或許你該供養他一輩子才對!你們也許可以選擇流放我作為懲罰,可是把我逐出這個城市,我到其他城市還是會這樣做。蘇格拉底說:「不管我在哪裡,不提出質疑,我就活不下去,沒有省思的生活不值得活。你們也可以對我處以罰鍰,可是我什麼也拿不出來,我不是有錢人。」他的弟子對他的態度心急如焚,跳出來說願意替他繳交高額的罰金,不過,不令人意外地,陪審團判了他死刑。
在雅典,死刑通常都是立刻執行,這次卻往後推遲了,因為宗教慶典的關係。蘇格拉底大可趁機潛逃,說不定那些官員還暗自希望他逃之夭夭,但他卻拒絕逃跑。他問:「既然我不能永遠活著,那又何必苟且偷生?活著不是目的,好好活著才是。我曾在雅典的法治下過著很好的生活,如今我已準備好接受懲罰。」直到最後一刻,他還是充滿了哲學思辨。直到他的鐐銬被取下,他還在發表高論,說痛苦和享樂只是一線之隔。
他被判處服毒芹汁自絕,必須在一日將盡時服下毒藥,他的弟子求他晚點再喝,現在太陽還沒下山呢!蘇格拉底回覆道,要是他這樣偷生,自己看了都覺得荒謬,他平靜地接過毒藥一飲而盡,全無半點神傷,很快就藥效發作而亡。
柏拉圖的經典譬喻
我剛才敘述蘇格拉底的死亡經過,用的是同情這位哲學家的語氣。我可不可能換個方式述說這個故事,好讓你轉而同情檢方呢?那位檢察官的兒子曾經加入蘇格拉底的哲學論壇,結果成了酒鬼。檢察官因此說蘇格拉底是個危險人物,誰能說不是呢?對一切事物充滿質疑,人會迷失方向;我們不能光靠理性過日子,一定要靠風俗、習慣和宗教對個人指點迷津,才可能成就一個社會。
只是以上這個論點很難贏得認同。我們的文化多半偏袒蘇格拉底這邊,因為柏拉圖將這段死亡歷程記述並留存下來,結果把他捧成了最高典範。
直到今天,柏拉圖依然是一個哲學核心問題的起點:我們的感官經驗是不是真能引導我們走向真實?柏拉圖相信,我們在世間的所見所感,只是存在於另一個崇高靈魂界中完美形體的影子。世界上有普通的桌子,但有一張完美形體的桌子一直存在於某個別處。即使是個抽象的觀念,例如正義和良善,也是以完美的形體存在於某個他處。人類便是來自那個靈魂界,必須透過心智和精神的鍛鍊,才能重新發現這個完美。
柏拉圖是偉大的理想主義哲學家,他拒絕以物質觀點來解釋這個世界。柏拉圖知道,一般見識的人會排斥他的觀念,於是回以一個迄今依然生動有力的譬喻。
想像一群人,被囚禁於一個幽暗洞穴之中,而且全部被鎖鍊綁住手腳。他們背對高牆鎮日坐著,看不到背後,只能面對另一面的穴壁。洞穴外頭有一條路,路的盡頭有一個大火炬,路上若有其他人、動物和車輛經過,火炬就會將這些東西的影子投射在他們面對的穴壁上。這些穴居人看到的唯一事物就是這些影像;他們替陰影命名、品頭論足;針對它們推理辯論;他們相信,這些影子是世間真實的存在。
後來,其中一人意外被解開鎖鏈,從山洞走到露天處。一開始,強烈的光線照得他睜不開眼,等他看到陽光下五彩繽紛、美好的立體世界,不禁又驚又疑。可是,他說,在山洞裡,我們以為……
沒錯,當你身在洞裡,你不可能看到真相。
亞里斯多德的三段論
亞里斯多德是柏拉圖的學生,將自然世界和宇宙──不止是地球,也包括天文領域──的知識做了極好的整理。認為地球是宇宙中心的宇宙觀即是他的學說,於十七世紀的科學革命中被推翻,不過他關於清晰思考的理論迄今猶存。他提出三段論,也就是一個敘述分成三段,以兩個前提假設(一是概述,一是明確敘述)出發,導致結論的方法。舉個例子:
每一隻貓都有四條腿
米利根是一隻貓
所以:米利根有四條腿
這個結論正確嗎?三段論要得到正確結論,兩個前提假設必須真確,邏輯要站得住腳。在上例中,貓確實都有四條腿,而米利根,已經說過是一隻貓,因此,這兩個前提是真確的。而它的邏輯站得住腳嗎?答案是肯定的──如果米利根是一隻貓,而所有的貓都有四條腿,那米利根一定也有四條腿。
接著舉個站不住腳的論點:
每一隻貓都有四條腿
米利根有四條腿
所以:米利根是一隻貓
即使兩個前提皆為真確,但這個結論並不正確,因為米利根和貓之間並沒有聯結(米利根也可能是狗)。而如果前提之一並不正確,那麼即使邏輯站得住腳,結論也可能不正確,例如:
所有的貓都有黑色的
米利根是一隻貓
所以:米利根是黑色的
這個邏輯站得住腳,但結論並不正確,因為第一個前提並不真確。
三段論可能導致各式各樣的錯誤推理,但只要按部就班遵循規則,都可以找出漏洞來。由此可知,為什麼大家會說是希臘人教會我們如何理性思考。
醫生的行規
現代的西方醫學也可遠溯到古希臘,尤其是生於西元前第五世紀,雅典輝煌時期的市民希波克拉提斯(Hippocrates)。他的論著迄今猶存,不過想必是好幾位遵照他的醫療方法和原則行醫的作者編撰而成。
希波克拉提斯秉持理性去解釋疾病,認為罹病自有原因,和魔法、巫術及天譴無關。他仔細觀察疾病的發展和染病的環境,試圖從疾病發生的過程中看出模式,就這點而言,不啻是史上第一位流行病學家。他對醫生的責任嚴格要求:謹慎、有醫德、時時以病人的福祉為念。事實上,他的著作界定了「醫藥」這門行業的意涵。
現在進入醫學院的學生都要宣誓遵守他所楬櫫並且以他命名的誓辭:希波克拉提斯誓約。這套誓辭無意間揭露了他那個時代的醫學環境:我要竭盡全力採取我認為有利於病人的醫療措施,不能給病人帶來痛苦與危害。即使有人要求,我不會把致命毒藥給任何人,也絕不授意別人使用它,尤其不幫女人墮胎。無論進入誰家,只是為治病,不做任何不當作為,不接受賄賂,尤其不勾引人,無論對方是男是女,也無論已婚未婚。治病期間甚至離開之後,對看到或聽到不應外傳的私生活謹守祕密,絕不洩漏宣揚。我要清清白白的行醫生活。
不過,希波克拉提斯也因為追求希臘人崇尚的簡單而犯了一個大錯,讓西方醫學背負了很久的包袱。根據他的生理觀,人體含有四種主要液體:血液、黏液、黃膽汁與黑膽汁,身體健康與否就繫於這四種體液的平衡。在十九世紀之前,醫生若是判定病人是因血液過多而患病,會施以水蛭吸血治療,根據的就是他的權威說法。在這方面,希波克拉提斯被奉為經典的時間的確太久了點。
查士丁尼法典保障誰?
希臘人幾乎在所有學問都勝羅馬人一籌,只除了法律。羅馬人按部就班擴充律法,將法官的裁決、司法專家的意見都囊括於內,作為法律的組成元素。羅馬人的民族性雖比希臘人務實得多,法學思維卻帶有濃厚的希臘理想主義色彩。他們征服其他民族之後,會仔細研究對方的律法,冀圖找出它們的共同點。
所有人對法律的共識是什麼?這個提問催生了自然法的概念──所有致力於公義的社會都應該遵循這套以自然為源的終極規範,用以修訂它的律法。
東羅馬帝國沒有被日耳曼人侵亡。西元第六世紀,這個帝國的統治者查士丁尼大帝(Emperor Justinian)下令彙編一本《查士丁尼法典》(Justinian"s Code),是公認最完整的羅馬法典。這套法典於十一世紀重見天日,造成了深鉅的影響。它對英國的影響較小,因為英國已有齊全的普通法,不過英國的契約法還是受到這部法典影響。下面討論兩個關於契約的問題。
先來看聘僱契約。如果一匹租來的馬被人偷走,租馬的人該負什麼樣的責任?答案是:他必須賠償這匹馬的成本給馬主,因為他應該好好照顧這匹馬。(我們現在都是交由保險公司解決,羅馬人可沒這一套)。不過,如果這匹馬是遭人以暴力奪走,租馬的人就不必負責;他不必為了保護別人的馬而陷自己於危境。但是,如果租馬的人過了約定時間沒有歸還而丟失了馬,即使馬是被人強行奪走,他也要負賠償責任。
再來看這個例子:有人僱用一個金匠打造一枚戒指。這是戒指的買賣契約還是金匠的僱用契約?不同的契約性質所適用的規定不同。答案是:要看金料的供應者而定。如果是顧客提供金料,這就屬於僱用契約;如果是金匠自己提供金料,就是買賣契約。
你可以看到這套法典包羅之廣、涵蓋之細,也看得出編者的決心,要為所有種類的人為交易訂下公平公正的原則。我們現在的處理方式或有不同,但不管面對什麼樣的疑難雜症,我們知道,前人都已經想到過了。
面對這個偉大的知識寶殿──多少世紀眾多心血的結晶,我們會自覺渺小。這就是古典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