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产业都会有风险,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每个企业都希望风险尽可能小。风险小主要在于:
(1)安全性。企业投资经营管理者的生命财产、资金的安全要有保障。这主要考察政治、经济制度是否稳定,法制是否健全、社会治安是否良好。
(2)稳定性。政治、经济、生活是否稳定。
(3)公平性。竞争公开、公平,仲裁公正,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案,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保护。
(4)公开性。政策、立法有透明度。
(5)容易交流。企业容易被理解,办事阻力小。
(6)可预见性。信息灵通,政府换届不影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其他方面的变化有规律可寻。
3,经营条件好。
机会多而且好,风险小只是获利的可能性。现实的获利取决于企业投资实现生产能力效应后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自然、资源、政治、经济、技术、劳动力供应、社会、法律等各种要素。
企业评价投资环境的指标体系。
我国尚无统一的评价投资环境的指标体系。现在根据我们对企业投资环境条件要素的分析,并结合这些条件要素对企业投资影响的力度和性质将它们分为两个层次三类指标。两个层次是指宏观和微观投资环境;三类指标是指机会类、风险类和经营条件类指标。微观投资环境的评价指标与宏观投资环境的评价指标的差异仅在于层次上的差异,即宏观投资环境的评价指标用于评价企业投资项目所在国的投资环境,微观投资环境的评价指标用于评价企业投资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
投资环境评价方法简介。
我国企业投资环境评价往往集中于评价投资项目所面临的具体的建设条件(如建设资金、建设用地与厂址等条件)与生产条件(如自然资源、原材料、燃料动力、设备供应、供水、人力资源供应等条件),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定性分析法。
首先,对建设资金条件的评价。建设资金是企业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关键因素。评价的重点是审查建设资金是否落实,资金来源是否可靠,资金供应能否与建设进度一致,数量是否可以保证。如对股份制企业建设资金条件的评价主要是审查其注册资本金的交割与使用情况;对企业投资贷款主要是审查贷款合同是否能保证企业投资对资金的需要。
其次,对建设用地与厂址条件的评价重点与方法是审查建设用地与厂址是否符合国土管理规定,是否符合城镇规划、环保政策的要求;查阅勘测报告中的结论是否对投资项目建设构成危害;调查与分析外部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及装卸运储各环节的协调与组织管理水平;分析当地是否有便捷的发达的通讯设施;分析协作单位的供应能力与管理水平等。
再次,对资源条件的评价重点与方法是审查企业投资是否符合政府有关资源开采、利用方面的规定与立法的要求;审查相关资源报告是否翔实可靠;分析资源供给数量、期限、品种、成分、质量;分析可能出现的替代资源等。凡此种种,均表明我国企业对投资环境的评价在内容与方法上尚存不足,下面主要介绍几种国际上流行的投资环境评价方法。
1,国别冷热比较法。
1968年,美国学者伊希阿·利特法克和彼得·班廷通过对美国、加拿大等国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场所时所考虑因素的调查,发表了“国际商业安排的概念构架”一文,归纳出东道国投资环境“冷热”(即优劣)的七大因素,并从美国投资者角度出发,对10个国家的投资环境进行了评价。这些因素包括:
(1)政治稳定性。有一个由社会各阶层代表所组成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的政府。该政府能够鼓励和促进企业发展,创造出良好的适宜企业长期经营的环境。当一国的政治稳定性高时,该因素称为“热”因素。
(2)市场机会。有广大的顾客,对外国投资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有尚未满足的需求,且具有较大的购买力。当市场机会大时,它被称为“热”因素。
(3)经济发展与成就。一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增长率、经济效率及稳定性等。
(4)文化一元化。一国国内各阶层人民的相互关系以及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程度,都要受到他们的传统文化的影响。当文化一元化的程度高时,它就是“热”因素。
(5)法令阻碍。一国的法令繁复,法律制度不健全,并有意或无意地限制和束缚现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这将会影响今后工商业的投资环境。若法令阻碍大,这就是一个“冷”因素。
(6)实质阻碍。一国的自然条件,如地形、地理位置、气候、降雨量、风力等,往往会对企业的有效经营产生阻碍。如实质阻碍高,就是一个“冷”因素。
(7)地理文化差异。两国距离遥远,文化迥异,社会观念、风俗习惯和语言上存在着差异等,都会对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地理文化差距大,就是一个“冷”因素。
上述因素还可分为若干子因素,可以对这些子因素作进一步的“冷热”分析。该方法虽然在因素的选择及其评价上有些笼统和粗糙,但为投资环境评估提供了可资利用的框架,为投资环境评估方法的形成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2,等级尺度法。
1969年,美国学者罗伯特斯托伯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了“如何分析国外投资环境”一文,提出了等级尺度法。该法的基本特点是,从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和鼓励政策的角度,列举构成东道国投资环境的八大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资本抽回自由、外商股权比例、对外商的管理制度、货币稳定性、政治稳定性、给予关税保护的态度、当地资金的可供能力、近5年的通货膨胀率。在八大因素中,每个因素又分为4种~7种不同情况。根据每个因素的重要程度,定出从最差到最好的各种情况的分类标准,最好的情况评分为12、14、20分不等,最差的情况为0、2、4分不等。投资者可以根据东道国投资环境的实际有利程度,对各项因素进行评分,以确定投资环境的优劣。将各项因素的分数相加,就可得到东道国投资环境的总分。用总分来揭示投资环境的优劣,其评价标准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70分~100分为稳定的环境;
2.55分~69分为有少量风险的环境;
3.40分~54分表明企业投资将面临高风险,投资环境较差;
4.8分~39分表现为投资环境恶劣,投资者无法接受的投资经营环境。
该方法主要着眼于一个国家对外商投资的政策优惠和限制,以及吸收外资的能力等,考察那些直接与投资使用有关的主要影响因素,但没有考虑影响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其他外部因素,如基础设施、法律制度和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等,因而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同时,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投资者所关心的投资环境因素,在范围和程度上也会发生变化,在实际应用该法时,对原来所设计的指标及权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加以修订。
3,多因素评估法。
香港中文大学的闵建蜀教授于1987年在罗氏等级尺度法的基础上,提出多因素评估法。该法将投资环境因素分为政治环境、经济环境、财务环境、市场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条件、辅助工业、法律制度、行政机构效率、文化环境、竞争环境等11类。每一类因素又由一系列子因素构成,如政治环境包括政治稳定性、国有化可能性、当地政府的外资政策等。
多因素评价法是对一国投资环境作一般性评价的方法,它较少从具体投资项目的投资动机出发来考察、分析、评价投资环境。多因素评价法的主要步骤有:
(1)搜集各构成投资环境的条件要素的资料。资料有定性资料,如法律的完备程度等;有定量资料如通货膨胀率等。
(2)确定各构成投资环境的条件要素在全部条件要素总计中所占比重,假定投资环境总计为100分,其中政治环境比重为20分,同时评估质量又可以分为优、良、中、差、劣五等,分值分别为1,0.8,0.6,0.4,0.2。
(3)对各投资环境要素进行评价记分,如果依上例,政治环境分值为20,比重为0.8,则政治环境得分16分(20×0.8)。
(4)确定全部条件要素投资环境系统的总得分。
投资环境总分数的取值在11~55之间,越接近55,则说明投资环境越佳;反之,越接近11,表明投资环境越差。多因素评估法侧重于对东道国投资环境的一般性评价,基本未考虑具体项目的投资动机。而不同的投资动机对投资环境的要求可能是不同的,为解决这一问题,闵建蜀教授提出了与不同投资动机相配合的关键因素评估法。该法从具体投资项目的投资动机出发,从影响投资环境的众多因素中,找出影响投资动机实现的关键因素,然后根据这些因素对投资环境做出评价,从而演变出所谓关键因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