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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主要发现和甄家红楼(3)

周先生提出“湘云说”??湘云原人说,无疑是红学的一大进步。反对它的实质是一种倒退,确是带有巨大的悲剧性,除了阻碍红学和学术发展外,是没别的作用可言的。

而红学之所以“至今”没有重大突破,实在值得研论者深思再三。

(二)我的研究过程和基本发现

以上是前人成果评述,从论题到论据,基本上都是前人的研究成果,我只是作了少数补充,下面来谈我们的研究过程和基本发现。

那是在1962年暑期,我无意中接触到《红楼梦》研究,特别是周汝昌先生的脂砚斋是史湘云一说,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我想假如周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即脂砚斋真就是史湘云(原人),那么她除了熟悉像周先生《新证》中举出的那些情况外,她对于湘云的举止言谈,当有更多的了解。于是我开始查阅脂评。刚好长春图书馆有影印的庚辰本,遂借来查阅,结果在第二十回湘云初来,第二天清早宝玉去看她,并央她梳头,她说记得珠子原是四颗,这一个是后补之处发现果然有一条批语说:

梳头已有文字,前已叙过,今将珠子一穿插,且天生有是事。

我感到很高兴,这下可以证明脂砚斋是史湘云了,否则,她如何会知道是天生是事呢?可是当我进一步查找时,却再也找不到这样的批语了。包括第三十一回、第三十七回、第五十回、第六十二回及第七十六回重点写湘云的文字,均无一条这样的批语。

失望之余,却发现在宝钗、黛玉的一些言行处倒有不少这类的批语。

例如第二十五回前已引过的“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混话,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的批语,据《石头记》当时湘云就不在场,“实实经过”的除宝玉外,只有老太太、凤姐及钗颦几人。作者作为宝玉的原人确是经过,而脂砚斋不是钗颦,她怎么经过呢?

同样,第二十八回宝玉说王夫人“太太原不糊涂,只是叫金刚菩萨支使糊涂了”批说:

是语甚对余幼时所闻之语合符,哀哉,伤哉!

这里湘云也不在场,在场的只有钗颦。应该怎样来解释这个事实呢?

第二十回梨香院,贾环和宝钗、莺儿一块儿“赶围棋”,自己先赢了,很高兴,批说:

写环兄先赢亦天生地设现成文字。

其后借莺儿口倒叙“前儿和宝二爷玩”,他输了那么些也没恼,剩下的钱,还是小丫头们一抢完了,又一批说:

倒卷帘法,实写幼时往事,可伤!

在贾环说共输了一二百钱时,又批说:

几(记)者尚记一大百乎?笑笑(叹叹)。

这就奇了,这里明明是宝钗和宝玉、贾环、莺儿等的往事,她怎么能知道,又如何会成了她的往事,并引起她伤感呢?莫非说批书人竟是薛宝钗(原人)吗?

同样,第二十七回宝钗扑蝶言笑,自语:“遇见蛇咬一口也罢了”,一条批语说:

实有这一句的。

又说:

移东挪西任意写去,却是真有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如果她不是宝钗,她怎么会了解得这样细腻,她怎会知道真有,实有,又如何会记到若干年后批书的时候呢?何况这一句话还是薛宝钗一个人的自言自语!别人如何能知道呢?

然而,第二十八回黛玉哭吟葬花诗后,宝玉叫住黛玉,向她叙述自己的真心“万不敢在妹妹跟前有错误”,一条批语则说:

有是语。

在宝玉说“不知如何是好”处,又批:

真有此事。

这就越发令人诧异了!像宝黛之间这样私密的细事和碎语,她又从哪里知其真有呢?除了她本人即是黛玉外,实在不好解释。

同样第十九回“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宝玉怕黛玉睡出病来,胡诌了一段扬州小耗子的故事哄她,一条批语竟说:

又哄我,看书人。

原来哄黛玉即是哄她,可见看书人即是黛玉,黛玉也即是批书人??脂砚斋。

不但如此,戚本第二十七回黛玉哭吟葬花诗回末总评更明说:

心事将谁告,花飞动我悲。

埋香吟哭后,日日敛双眉。

还有比这更明白的说明吗?埋香哭吟、日敛双眉的“我”,还能不是黛玉吗?所以我以为我们看脂评不知其为别人还则罢了,不知她就是真黛玉,这可真叫怪事,还要她怎么说我们才能明白呢?

这样看来,与其说脂砚斋是史湘云,还不如说脂砚斋是真钗黛,理由更充足。

但是,宝钗和黛玉是两个性情很不相同的少女(有的人更上纲为两个对立阶级的代表),命运又很不相同(虽然同属薄命司),这从石头伏笔中看得很明白,脂斋也有明白批语,宝玉和宝钗“成为夫妇”,黛玉“泪尽夭亡”了,那么她们两个怎么可能竟是一人,而且即是批书人呢?

这里,我们不能不想起下面的脂评:

第四十二回在作者前面两次提到巧姐、大姐明系二人之后,本回又借刘姥姥之口点明其原是一人,并开始写薛林和好,回前一条总评说: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是)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这说得非常明白:钗即宝钗,玉即黛玉,宝钗黛玉虽有两名,实为一人,至于其于书中分成两个性情不同的少女,那是作书人使用的幻笔。我们没有理由以假作真,以为书上是两个实际也一定是两个,参照第五回册子,两人一幅,只在曲中分开,其后仍以一个兼美“鲜艳妩媚大似宝钗,风流袅娜又如黛玉”的兼二人之美的可卿为其情人,似乎不见得都是穿凿。同样,我们也不能因贾府宝钗作了宝玉妻子,就以为真钗也一定是真玉的妻子,也不能因贾府黛玉泪尽夭亡了,就以为真黛也泪尽夭亡了。

第二十二回贾母为宝钗作生日(已来数载,还“正值她才过第一个生辰”)也有一批说:

……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日却特云为宝钗作,实非人想得出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几多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

其上一条眉批则说: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一条眉批的价值也是无比的,它至少说明了两点:第一,大家知道甄玉贾玉原是一人,因此“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则可见薛林也原是一人;第二,甄玉贾玉本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记者石头的化身,“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则可见薛林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评者脂砚斋的化身。这样看书,才是不失执笔人也即作书人的本意或本旨。相反,以为甄宝玉是一个人,贾宝玉又是一个人,薛宝钗是一个人,林黛玉又是一个人,且和作者、评者无关,而不知道是借他们为作者,主要是为评者传影,那就和作者的本旨本意相差极远了。所以无论写给谁作生日,写宝玉和谁交往,意思都是一样的,这就是“不写之写”,通部书都是用的这种笔法,也即开书楔子中的“烟云模糊法”(具体说是分身法),已经瞒过了几多见者,我们是不该再被瞒蔽了。

于此,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第二十六回周先生早已发现的那条批语:

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就有新的意义了。所谓“将余比作钗颦等”是什么意思呢?大家知道甄玉贾玉原是作者自比,而脂斋说作者将其比作钗颦等,这不是再明白不过了吗?怎么比?就像自比甄玉贾玉一样比。在哪里?就在《红楼梦》里。时间?就是写《红楼梦》的日子。也即是说作者写书时自比甄贾玉等,而把她,评书人比作钗黛等人,所以她才引以为幸,不禁一笑。还有比这更明白的说明吗?她不就是钗黛真人还是谁呢?因此脂砚斋即是真钗黛是毫无可疑的。

再往下,第三回写黛玉颦眉泪眼以后,第八回又写宝钗“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又有两条批说:

这方是宝卿正传,与前写黛玉之传一齐参看,各极其妙,各不相犯,使其人难其左右于毫末。

画神鬼易,画人物难,写宝卿正是写人之笔,若与黛玉并写更难。今作者写得一毫难处不见,却得二人真体实传,非神助而何?

这里也有钗黛一体之意,写人本来难写,但作者却一下子写出两个来,“各极其妙,各不相犯”,但又都像她自己,甚至其人即脂斋自己也“难其左右于毫末”,分不清谁个更像她自己。这么难写的事,作者却轻易地一并写了出来,因而使她不能不产生如有神助之感。

于此,可见批书人是一个罕言寡语、颦眉泪眼的女人(由此可知其经历和处境)。她像宝钗那样默默不语,又像黛玉那样珠泪不干。

她,批书人,脂砚斋主人,即是钗黛的原型,也即是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仙子,因受神瑛侍者的雨露恩惠而没有夭亡。

甲戌本第一回写“这一段风流公案的由来”:绛珠仙子实在无可如何,遂决定和神瑛侍者一块儿“下世”,到书中“造历幻缘”(做梦中情侣、纸上夫妻)时,一条批语说:

以顽石草木为偶,实历尽风月波澜,尝遍情缘滋味,至无可如何,始结此木石因果以泄胸中悒郁。古人之“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此之谓耶?

《石头记》一书的起因之一,如此而已。他二人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结此幻境情缘,以舒胸臆。结合前一章已经引过的脂评: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

可见,正像记者石头即是赤瑕宫中的“神瑛侍者”一样,评者脂砚斋也即是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因侍者的雨露灌溉,殷勤护爱,才得久延岁月而没有夭亡的“绛珠仙子”。“宝钗”、“黛玉”??与宝玉生死不分的钗黛(读女子)只是她一人的化身。

戚本的批语更为明白,在第三回二玉初会回末,一条批语说:

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是)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这分明是绛珠仙子的自述,是她在解释自己之所以常常流泪的原因。原来她并不是为离恨、为自己不能和玉兄团聚而流泪,不是为自己和自己的不幸生活而流泪,而是为了她的玉兄,为惜玉兄之心、玉兄之人、玉兄补天济世的巨大才能而流泪的,是惜其不得补天济世,时光虚度,甚至衣食无着备受冷眼而流泪的。而为了惜玉兄之心之人之才,她是眼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的!无论自己受了多大的痛苦,她也甘愿为了她的玉兄牺牲一切。她认为这是求仁而得仁,是心甘情愿的,没什么可怨,但她却不能不深感悲哀。

紧接着在第四回回前,她进一步致意说:

阴阳交接交无伦,幻境生时即是真。

秋月春花谁不见,朝晴暮雨自何因。

心肝一点劳牵恋,可意偏长遇喜嗔。

我爱世缘随分定,至诚相感作痴人。

诗说阴阳变幻,旧事成空,春花秋月般的美好生活终至“朝晴暮雨”??早晨还是晴空万里,晚上便转成了苦雨悲风,一片凄凉。一段好姻缘终被活活拆散,但是她的心永远牵连她的石兄,正像她的石兄对她一样。虽然命运的安排是冷酷的、无情的,但她愿意接受命运的安排,安分随时,任血泪长流,至诚相感,永作痴人。此心此志真堪与山河共在与日月同辉。肆意诋毁脂砚斋,特别把石、脂对立起来,是太不应该了!

正因为这样,脂砚斋才同时了解钗黛的许多往事,并且引起她的伤感。

也正因为这样,批书人才明批钗玉一身。

也正因为这样,知道眼泪还债,了解内情的才始终只有他们俩,《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一书对他二人,也仅对他二人才那样的意义重大,非比寻常。

也正因为这样,批书人才对作者有那么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远远超过了一切小说和野史的描绘,真正达到了感人肺腑的程度,但她却不是真玉即石头曹雪芹的妻子(如假钗那样),否则,哪来的“离恨天”、“灌愁海”?又何须以泪还债?她当然也没有泪尽夭亡(如假黛那样),否则,怎么会是受了神瑛侍者的雨露恩惠而得以“久延岁月”呢?如果她真的那么小就死了,那么十多年后才动笔写作的这一部《石头记》到底是为谁而写,又由谁来评呢?说宝钗作了宝玉妻子,黛玉泪尽夭亡了等等,都只是石头杜撰的,是胡诌出来的假话、梦话而已。

由第二十六回末黛玉哭花阴处的批语:

每阅此本,掩卷者十有八九,不忍下阅看完。想作者此时泪下如豆矣。

及第七十五回新词得佳谶前的批语: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都多少可以看出他们不在一处的迹象,由一个“想”字及一个“俟”字可知。

由第十八回说十二钗后之批:

树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又副及三、四副芳讳。

以及第二十二七回评红玉后之评: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

更可见,他们不但是分居两地,而且连见面的机会都是极少的,否则,作为知己夫妻,对正、副、又副等十二钗及红玉归结的问题,实在是用不着“漫拟”,以致“总未的确”,直到看了后文才加以纠正(虽然作为“过来人”和“知己”,她的漫拟都基本正确)??这和其他不相干的批者,几乎是一样了。因此许多心里话也只有写入书中。

记者尚记一大百乎?叹叹。

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正因为这样,他二人才不得不“结木石因果”,作幻境情人,在梦中相会。

也正因为这样,他两个才这么悲痛地写批这一部《石头记》,一个“滴泪为墨”著书,一个“研血成字”评注。

而时光却如水样的过去了。

以上是我们研究的第一阶段,由于批书人熟知宝钗黛玉的种种情事,终于认识到了,她,批书人,即是真的钗颦??颦眉泪眼、罕言寡语的女人??离恨天外、灌愁海中的绛珠仙子。

循此前进,我们又发现批书人不但熟知湘云钗黛的种种言行,包括湘云梳头、宝钗扑蝶、黛玉葬花诸多行事,而且还知道并经过书中所有女儿的各种言行,逼令我们不得不作出万美合一的结论,从而把我们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阶段,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除周先生在其《新证》中引过的总批全书的“事则实事”的批语,第二十五“句句都是耳闻目睹,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的批语,第七十四回“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的批语,第七十七回“此亦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有”的批语,第二十二回“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的批语,第三十八回“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的批语,第六十三回“余此时亦太热了”的批语,以及前引的第二十回“天然有是事”,“实写幼时往事”的批语,第二十七回“实有这一句的”,“任意写去却是真有的”的批语,第二十八回“有是语”,“真有是事”的批语外,为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下面再举出一些批语来和大家一起讨论。第八回宝玉欲看宝钗,但又怕说,宁绕远路,一条批说:

本意正传,实是曩时苦恼,叹叹。

在贾母给秦钟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取文星相合之意,又一批说: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第二十三回金钏一把拉住宝玉道:“我嘴上才擦的喷香的胭脂,你还吃不吃了?”批说:

有是事,有是人,活现,活现。

第二十八回宝玉紫英玉菡云儿等一处饮酒行令,批说:

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

又批:

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也。

第十五回秦钟奸污智能儿一段,批说:

此处写小小风波,亦在人意外,谁知为小秦伏脉,大有根处。

又眉批:

实表奸淫尼庵之事如此。壬午季春。

第二十一回贾琏多姑娘一段,琏说“你就是娘娘,我哪里管什么娘娘”,批说:

乱语不伦,的是有之。

第十六回琏凤对话一段,批:

娇音如闻,俏态如见,少年好夫妻,有是事。

赵嬷嬷来,贾琏让菜,凤姐云“妈妈狠嚼不动那个,没的硌了她的牙”,因让烂熟火腿和惠泉酒,批:

何处着想,却是自然有的。

在凤姐数落贾琏,赵嬷嬷因为琏辩护,说他混账事没有,“不过脸软心慈,搁不住人求两句罢了”,批说:

有是语。像极!毕肖!乳母护子。

第二十二回凤姐点《刘二当衣》邀贾母欢,批说:

写的周到,想的奇趣,实是毕真有之。

第二十八回凤姐令宝玉写字,宝玉道:“这算什么?又不是账,又不是礼,怎么个写法?”凤姐道:“你只管写上,横竖我自己明白就罢了。”批:

有是语,有是事。

第八回李嬷嬷一段,众人不敢直说家去了,批:

有是事,大有是事!

第十九回丫头说李嬷嬷“好一个讨厌的老货”,批说:

实在有的。

第二十回李嬷嬷骂袭人:“小娼妇,叫我问谁去,谁不帮着你呢?”批说:

真有是语,真有是事。

第四十六回鸳鸯女誓绝鸳鸯侣,批:

是回亦有本而笔,非泛泛之笔也。

第四十一回茶品梅花雪,妙玉献茶,“靖本”也有一批说:

作者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

若此种种,前后凡数十例,都是说的《红楼梦》中的人和事是真有的,前人曾经据此认定《红楼楼》是作者自传,贾家就是曹家,贾宝玉即曹雪芹,史湘云是李煦孙女,宝钗是雪芹姨表姐,黛玉是雪芹姑表妹,贾琏、贾环是雪芹兄弟,李纨、熙凤是雪芹嫂子,巧姐是他侄女,可卿是他侄妇,袭人、晴雯等都各如其述,因为批书人讲了这么多“真有”、“实有”、“的是有”、“非杜撰而有”,她的态度又那么认真、诚恳,甚至很动情地说到这一切,实在看不出“假拟妄称”,“用画家烟云模糊处”的意思,那么我们用什么来否定此书的写实性呢?

然而,这些批语不但不能证明《红楼梦》处处写实,恰恰相反,正是这些批语证明了《红楼梦》处处虚无,它的主要人物和基本情节,全是虚构(创作)出来的,全是用的幻笔,和真家、真人、真事完全不同。道理很简单:如不是这样,他二人是不可能知道这一切,一个把它记了下来,一个评说真有,尤其他二人是断断无法经过这明明是许多人经过的事情。逻辑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红楼梦》中的一切儿女(无论善恶美丑)都只是他二人的化身或替身。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的,与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有缘的一切情案全出于石头和脂砚二人。

请看脂评:第一回写这一段“风流公案的由来”时,只讲了绛珠和神瑛的故事,因此一件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孽来一同去造历幻缘,脂批说:

余不及一人者,盖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也。

第五回在宝玉二词后又写警幻仙子赋,一批说:

按此书凡例,本无赞赋闲文,前有宝玉二词,今复见此一赋,何也?盖二人乃通部之大纲,不得不用此套。前词是作者别有深意故见其妙,此赋则不见长,然亦不可无者也。

第十九回花解语,因袭人省母又勾出几个好女儿,引起宝玉羡慕之心,批说:

一树千枝,一源万派,无意随手,伏脉千里。

第七十七回重现多浑虫(此多浑虫前云已死,今又未死),灯姑娘(此灯姑娘前称多姑娘,是家生女,又不是家生女),脂批更说:

奇奇怪怪,左盘右旋,千丝万缘,皆自一体也。

这四条评语的意思,想诸公亦不难看出,所谓二玉是“全部之主”也好,二人是“通部大纲”也好,“一树千枝、一源万派”也好,“千丝万缘皆自一体”也好,意思都是一个:除了评者脂砚斋和记者石头,即绛珠和神瑛,“二玉”或“二人”外,再也没有别人,虽名字很多,有仙有凡,真人却只有他俩,所有的众多儿女全都来自他俩,全是他二人的化身和幻相??一方面写当时的人情风俗,一方面表达他二人生平的不同阶段和各个方面而已。

同样,第四十六回“誓绝鸳鸯侣”,鸳鸯对平儿讲到一大串丫鬟“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麝月、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你我”处,脂砚批说:

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追,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脂砚斋评。

这条批语初一看似乎很神秘,郭豫适曾大加讨伐,其实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意思不过是说,不但钗黛凤云等十二正钗,这些丫头也全都是真十二钗即批者的幻影,是镜花水月,是云中豹,林中鸟,穴中鼠,都无数可考,无人可指,说不出是谁,但是又都“有迹可追,有形可据”,不是凭空造出的,都和梅溪有关,或是实录,或是隐语,如袭人之屈嫁优伶,晴雯之含冤而逝,鸳鸯女的誓绝鸳鸯偶等等,莫不如是。把她一个人化成钗黛两个,又幻成十二金钗,又幻成正、副、又副及三、四副十二钗,相应作者也幻成了许许多多男子,这就是“现千手千眼”,化成了无数的人物,分别来表现当时的世态人情和他们的平生情性。这也就是楔子中使用的那种笔法??“烟云模糊法”的又一处。前云“奇奇怪怪,左盘右旋”,此云“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确是如此,几乎令人分辨不出作书人是何意思了。前人谓《红楼梦》像个“梦魇”不是没有理由的。

同样,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一首七律,全文如下: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这意思也很明白,前半是说康熙诸皇子兄弟之间自相残杀,所谓“??之悲,棠棣之威”,终于造成了他二人备受摧残、遗恨终古的后果,虽宝玉即雪芹有无限深情,而脂砚先生只余几多之恨了:她恨那些践踏她的王孙公子,恨那些搬弄口舌是非的健仆蠢妇,恨那个罪恶的社会和颠倒的人间。后半是说他二人作为书中仅有的男女主人虽历遍了书中种种风月情事,但都只能是“空历遍”,是“枉吟哦”,而毫无办法,因为情机已失,情天已破,再想团聚,终不可能了,有情人只好无情了。“情不情兮奈我何?”只有不情才可以使自己和自己心爱的人免遭新的更大的苦痛。除此又能有什么法子呢?由此可知《红楼梦》是一部又真又幻的作品,说它真,它是处处真,人人有,说它幻,它又处处假,人人无,全部故事都出自他二人的经历,全部人物都是他二人的化身。脂砚说此诗“深知拟书底里”,这当然是不错的。

同样,第七回“周瑞叹英莲”(书中是周瑞家的)叹英莲甄女姓氏湮沦,回前一首七绝曰:

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

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

这是本回的标题诗,依全书惯例,也应出自作者之手,他告诉我们,如果哪一个真正惜花之人,关心十二钗的人,遇见了作者,问他十二钗究竟姓甚名谁,他的回答就是一句话:“家住江南姓本秦”。于此也可知十二钗原是一人。道理也很简单:十二钗如果不是一人,而是十二个(或包括副、又副等六十个),那么她们虽然都可以住江南,但断不可能同姓一氏的。今作者断言其同一姓氏,因而出自一人甚明。这里的“名何氏”和“姓本秦”,系指的真姓名而非假姓名是不待说的事。相应的十二钗的情侣,当然也是一人。正因为这样,批书人不但对书中女儿任意戏笔,对书中宝玉、湘莲、贾芸、紫英等也均毫不掩饰地流露感情,公然称贾芸为“芸兄”,对高谈雄辩、狂歌豪饮的冯紫英更是赞不绝口,钦羡至极,因为他正是她的石兄、玉兄??雪芹的真实写照。“冯紫英”即是遇红梅、逢红梅花、逢梅溪者,自然是雪芹,而“卫若兰”??卫护若兰似玉的女儿的自然也是雪芹。他逢红梅狂歌豪饮,他卫若兰勇逐虎狼。冯紫英、卫若兰都是曹子成年时代的真实形象,所谓“高谈雄辩虱手扪”,“高谈君是孟参军”,有文武才是也。

总之,《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评者脂砚斋就是书中亦即作者梦中惟一的女主角,应怜的真女、真钗黛、史姑娘,正、副、又副及三、四副十二钗云云,只是她一个的化身或幻影,所谓“将余比作钗颦等”,即是此意,由一个“等”字可知,原非钗黛两个。相应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记者石头,也就是《红楼梦》里惟一的男主人,甄玉、贾玉、紫英、湘莲等十二钗的情侣,也都只是他一个人的化身和幻象。记者石头的名字就是书中记的“吴玉峰”下“悼红轩”中的曹雪芹;评者脂砚斋的真名字,也就是书中明白写着的《风月宝鉴》的题者棠村孔梅溪。她自然不是什么雪芹之“弟”,也不是什么先生、叟,更没有死,她只是曹雪芹的“妹妹”,曹雪芹的爱人,曹雪芹心中的也即是《红楼梦》里的梅花、海棠花。她像海棠那么纯净、洁白,也像梅花那样娇艳坚贞。以“花国第一芳”赞之,确实不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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