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浅浅走到门口,又回头看我,并且用很不淑女的眼神,生生从我身上挖去一块肉。
我觉得有点痛,如果她说是真的,秦树为什么从来没跟我提过半个字?如果不是真的,她又何必从古代穿越到C大来与我作战?还敏锐地嗅到了Barberry的气息?
我马上打电话给秦树。
秦树只说了几个字,正在比赛,晚点联系。
我不只觉得有点痛,TMD,我的心揪着揪着地痛,像是一件绞皱款式的衬衣,被主人使劲拧使劲拧,要拧得越皱越好看。
凡是遇到麻烦,我在想出对策之前,都会事先设想一个最坏结果,会试想一下,要是这结果出现,我能否承受得了。
我想了一下最坏结果,就像强迫着自己把手往滚热的油锅里伸,指甲才沾到一点油气,我就本能地缩了回来。那是根本不敢去想象的结果。
我活了21年,今天是最糟糕的一天。
林冬阳居然站在咖啡店门口的台阶旁抽烟,我从没见过他抽烟的样子,很酷。
他很酷地掐灭烟,转身对我说:“你还好吗?”
我揉揉头发:“我这副样子像不好的吗?”
他说:“从来没见你这样不好过。”
我说:“陪我去喝酒。”
生日初尝酒滋味,后来和许嫣然也不时小酌,竟然发现,不错,我好这一口。今天,实在不知道怎么发泄才好,我决定借酒浇愁。
我喝得很猛,很凶,邻桌的人都侧目而视。林冬阳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着了呢。唉,他叹一回气。”
我把究竟怎么回事略说了一说,说的时候我觉得有点丢人,作为性格要强的我来说,我根本不愿意把从另一个男孩身上受到的委屈,讲给一个曾经也让我委屈过的男孩听,这样显得我太傻太笨了。可能是因为酒精,让我没那么多顾虑。
说完了我不好意思看他,只是望着窗外,窗外夜色深浓。
他有些忧虑地说:“看来是个重量级情敌,刚刚我发现,重量级是自己开车走的,看来他们那个上流社会,还真不是小老百姓混的。”他又叹口气,笑笑,说道:“要是那次你喝醉,我真把你怎么着了,今天你也不会坐在这里喝闷酒了。”
我哼哼笑:“未必,优乐美也不是省油的灯。”
喝酒是一件奇妙的事,当你喝到五分醉,神智很清醒,喝的每一口都难以下咽,还提醒自己,别喝了别喝了。喝到八分醉,眼神就开始飘了,心想也不差这几口,能喝就喝吧。喝到十分醉,酒已如同白开水,大碗喝水又算什么难事?
我感觉喝了好几碗白开水。
林冬阳也不再劝我,只说:“有我在,保证你安全。”
喝越喝越多,我的话也越来越多。
我说:“知不知道饮酒和饮水有什么区别?酒越饮越暖,水越喝越寒。你越想忘记一个人时,其实你越会记得他。人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可以把所有事都忘掉,以后每一日都是个新开始,你说多好。”
他一口气狠狠喝了一杯啤酒,说:“是的,没错,有些事情你越想忘记,就会记得越牢。苍宝,我告诉你,当有些事情你无法得到时,你惟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我举起杯子:“喝酒。”
那次我只有七分醉。七分醉的时候,我虽意识模糊,但尚有知觉。我以为喝到十二醉时,就应该四大皆空,六根清净,一切所思所想所念全都烟消云散了。眼下,我很需要这样的麻醉。
然而我错了。
我的大脑麻醉了,可我的胃很活跃,酒精让它抽筋,它使劲抽使劲抽,逼迫我把喝下去的酒全都呕出来。我知道我很狼狈,可我无法动弹。
我任由林冬阳背着我,跌跌撞撞,歪歪倒倒。
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死了一般,毫无知觉。
醒来已是第二天中午,我四下一望,不知身在何方。挣扎着靠在床头,分析后认为,我在学校外的旅馆里。这种旅馆环绕学校四周,价格实惠保护隐私,是情人们行风月之事的首选之地。
可昨日晚上,我是和林冬阳在一起啊!天打雷劈哟,发生什么事了?我低头一瞧,身上的衬衣不见了,却套着一件黑色T恤,林冬阳的!牛仔裤还好好地穿在身上,应该……没酒后乱那什么吧?
林冬阳刚好推门进来,他说:“苍宝,你醒啦?”
我问:“我怎么在这里?”
他说:“昨晚你醉成那样,女生宿舍又关门了,只好把你弄到这里来,你吐了我一身不说,还吐了自己一身,我就回宿舍拿了我衣服给你换上。你放心,我闭着眼睛帮你换的,什么也没看见。”
许嫣然回来的时候告诉我,昨天晚上林冬阳也打了电话给她,可她在市中区,回不来。
综合分析后,我认为,林冬阳没有趁人之危对我痛下杀手,也没有把我弃之路旁任我醉生梦死,反而是我,欠他一个人情。看来,老死不相往来这个愿望,暂时不能实现,我得想办法还他才行。
回到宿舍,她们告诉我,秦树差点把电话打爆了。我摸出手机,哦,它真的没电了。
我一边充电一边想,我该怎么问秦树陆浅浅的事。是单刀直入开门见山直接问,你和陆浅浅什么关系你究竟爱谁?还是迂回曲折旁敲侧击婉转地说,亲爱的,我觉得你对我不坦诚你有事情瞒着我?
针对秦树情商不高这个事实,结合我心直口快的性格,我认为,不能太直接也不能太婉转,打通他的电话,先是接受了一番他的批评说我怎么到处乱跑害他找不到焦急担心,我中午打电话时他隐隐预感不对劲,这焦急担心就更是雪上加霜,我再说,我喝醉了,因为心里很难过,为什么难过,是因为又有人要来和我抢男朋友。
他说:“我马上买机票回来,苍宝不要胡思乱想,没有人能抢走你的男朋友。”
他回来的时候是傍晚,夕阳在天空涂抹出血色的光彩。他没有说一个字,就跑过来,抱住了我,把我摁在他怀里,狠狠亲吻,我快要喘不过气来。
我把陆浅浅对我说的话,转述了一遍给他听。
他听了,默默想了一会,握住我的手,呵呵一笑,说:“我之所以没当一回事来和你说,是因为本来就不算一回事。婚约只是父辈的约定,我不同意,谁也强迫不了我。我对陆浅浅,一直都是哥哥对妹妹的态度,我不可能爱她,她也一直都知道。”
他此番的轻描淡写,跟他中途退赛特意回来的行为,太不吻合。
我惴惴不安,他用下巴蹭我的头发,温柔地说:“苍宝,我只爱你一个,我只愿意和你结婚。”
得到这样的承诺,我满足了,有力量了,我无所畏惧有恃无恐了。
这学期的期末考试完全是一派欢乐祥和的气氛。各科老师都呈现出慈祥宽容的面目。
唯一不和谐的,是古代文学教授。
这学期的古代文学是元明清部分,内容重点是元曲和明清小说,教授也跟着换了。
该教授对戏曲有近乎痴狂的热爱,据说,他早年离异,如今独居,家里养了3条狗,买了3台电视机,每天他都同时打开3台电视机,同步播放CCTV11,3条狗狗同时端坐在电视机前,欣赏戏曲。
他很喜欢在课堂上抽同学分角色朗读,并要求声情并茂,像演员一样入戏。一次讲《窦娥冤》时,我不幸被他抽中,朗读窦娥的台词,我只念了几句,就被他挥手屏蔽,理由是:“你那副无所谓的样子,哪像有冤的?太不像话了!”
他要求我们背诵《牡丹亭》全本的唱词,《红楼梦》里的部分诗词,不仅如此,还要背诵《聊斋志异》里某些他喜欢的篇章里的某些段落。期末考试的时候,他热衷于默写,默写内容就是他要求的以上。最后,他有个特别的习惯,考试前,他不习惯勾画重点。
C大有个最让人欲哭无泪的教授排行榜,该教授多年来雄踞榜首。
因此,这回的期末考试,基本都是为他辛苦为他忙了。然而,懒人总有懒办法。呱呱一向不善背诵,她也不屑于作弊,她死心塌地只背了《牡丹亭》里开头的那一首著名的《皂罗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云霞翠轩
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她信誓旦旦地说:“不管他要我默写那一首,我都不管,我就把这首写上去。至少能保证一字不差,完整。”
许嫣然的英语荒废了一年,一点看英语的欲望都没有了,所以到英语考试之前,她已经和我串通好,由我把答案写在纸条上,丢给她。
考试的最后10分钟,她终于拿到我的小纸条,只见她盯着纸条,呆住,思考了约莫一分钟,她才开始抄答案。从教室出来,她说:“苍宝,太悲剧了,你拿给我的答案,是A卷!而我分到的卷子,是B卷!”
“啊!”我沉痛地说,“太不幸了,难道你又要补考吗?”
她甩甩胳膊,欢快地笑着说:“应该不会吧!我抄完了后,将答题纸角上那个‘B’一把撕了,写了个‘A’,然后,交了!”
后来,分数出来,她刚刚好,60!
暑假大家都没有回去,一是因为要准备实习,二是在一起看奥运会更有气氛。
《都市生活报》打出招聘广告,招记者,我试着投了简历过去。最近两年,我常常给他们写文章,心想着也许凭作者之缘,可以混个地方实习,如果运气好,也许真能进报社当记者,我认为当记者相对于当作家而言,还是要现实些,作家可以作为远景目标,记者则可以作为近景目标。
当天下午我就接到电话,让我第二天去面试。
为了表示我的认真与重视,我特意穿上了我最喜欢的江南布衣,白色衬衣和蓝色绣花牛仔裙,以及匡威的白色帆布鞋,往镜子前一站,一个文艺女青年的形象冉冉升起。
我还将几年来发表的文章复印装订,甚至还带了我编撰的化妆书,当然还有简历,一一准备好,放进文件袋。
最后,我郑重地踏上了面试的路途,嗯,我还提示自己要微笑,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面试呀!我向编辑打听清楚了,面试我的人,是报社副总,男,30出头,姓宋,名哲皓。礼貌用语应称呼其,宋总。
我在上午10点见到了那位传说中的宋总。一个老持沉重,温文儒雅的男人,并且,很帅。好在我看过《越狱》,已经见识过男主角那种惊为天人的帅气和男人气,所以,面对宋哲皓,暗暗地惊艳之后,我还是淡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