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一滴裹在光圈中的橄榄色从镜子右下角浮出,立刻被她的目光锁定。
光点飘游在深远的廊柱间,被不同方向的光源追逐,扭曲,切割,吞没,又吐出,鬼火一般。她盯牢它,忽然心生安慰。这么多年,她在漆黑漫长的时光隧道里屏息疾奔,后有狂追而来的怪兽,旁近是此起彼伏的楚歌。此刻隧道尽头终于闪出光,一束绵软、若有若无的微光。她睁大双眼盯牢它,深怕眨眼之间,它便泯灭,令无尽的黑暗又堵牢隧道的出口。
光点停在店门前。店里暧昧的暖黄穿过玻璃,将它变成一柱纯粹的菜色。修长,细弱,了无声息,如秋塘里通体浸透的一枝荷杆,ǒ啪ō地一下,拍到眼前。他的手伸向门把,又缩开,退出一步,抬头去看店牌。鼻端上方的无框眼镜打出两道高光,稍纵即逝。南中国闷热黄昏里,雨云底急短的闪电一般。他微蹙起眉,侧身从窗外向里望。隔着三十年的岁月,她迎见的仍是两潭浓稠的幽怨,一如那夏季的午后,他背负着粗陋的大木牌站在粗陋的水泥高台上,拨过少男少女越扬越高的呼叫口号的声波,望向她的瞬间。
馥郁袭人的九里花香,铺天盖地扑来,令她眩晕。她转过头去,明亮的高镜里倒映出一个仓皇出逃的白衣少年,闪出冬青丛后,番石榴果落如雨。他的手臂张开,用力剥离亚热带阳光里疯长的荆藤。手在荆棘间开成白色的朱槿,衣衫渐成褴缕,在黏稠的热汽中,飘似一杆凄凉的白旗。他被那白旗纠缠,渐行渐险,终于踏上那条她亲手搭出的长栈,奔向水中的孤岛。四周鳄鱼成群。白旗在孤岛上旋转,众于被风撕裂成碎片。栈桥崩析,天涯绝路,他在那里成为她的流氓犯。
她侧过脸,犹豫着是否要起身离去。但他已经拉开门,堵住她的去路。她安静地靠回椅背,双臂在胸前抱着。有点冷。黑色开司米毛衫映上她月白的脸色,让她看上去简直是寒冷。最好他不能认出她来,如果他认不出来她来,她就顺势离开?为从急追在后的怪兽口中争出自由,她今日选择迎面出击,却终于获得机会发现,扣动板机需要的力气和胆量,比奔跑更消耗人。她已经躲在光明里那么久了,其实可以一直躲下去的。也许有一天那个怪兽也会老死,然后被无尽的光明埋葬。
他径直走过来,没有一点犹豫。自然得还抬了抬右肩,一边扯着那双肩包滑落的肩带,一边灵巧地穿过台凳间的空隙,沉着地向她走来。他盯着她看,步子很稳,确像是习惯长途跋涉的行者。大概没有人猜得出,他去过那个孤岛的吧?他在看她,盯牢了她,表情无辜得令人心碎。她别过脸去。
他一眼就从店里的三张东方面孔中认出了她。暖黄的墙面,暖黄的圆台上面紫红的碎花片,衬着她的黑白,对上了那夜她在电话里的声音,令他心下生出一个响指般的急短钝痛。他微眯起眼睛望向她。对一个广西女子而言,她太白了,轮廓也太分明,一点一撇一捺,毫不拖泥带水。只有那双眼是像的,它们是鱼形,尾巴翘上去,给她的冷色调出几缕恬然。这不是典型的广西女子容颜。但她肯定是广西的,至少在这三张东方的面孔里,她是。那种广西女子的味道:羞怯、闲适,随遇而安又无所适从。他轻哼出一声,绷严的脸随即垮下,像微微一笑。他在前世里只经过那山高皇帝远的红土之地短短两次,果真晓得、又记得,那里的女子是什么味道?
这已不是融江畔缓缓抽芽的那枝红梅。她的脸变长了,也漂白了,像一只童趣十足的土陶,脱胎淬炼成另一个磁器,土陶凸显质感的粗粒都打平了,折出精致的微光,令人意外,却说不出好坏。他见过红梅初放夺目的花蕊,它竟在时光里开放成如此静好的白梅,使他讶异。令他安慰的是,这仍是一个美人,一个气质出众的美人,是他最有兴趣采访的那类美人。她们是他的因,也是他的果。
她站起来,伸出手迎向他。她作出笑的表情,那两条鱼尾翘得更高了,她的笑做得自然。在剑桥的论坛,在英特尔的年度颁奖典礼台,在国际政要出席的国际高科技大会讲台上,她从来不曾怯场。希望今天也不会。你好!她听到自己得体的柔声,心下惊异他的镇定。
ǒ旭东ō两字抵至舌尖,没有被她叫出声。她爬上他家窗台上叫过的,鼻子里全是纱窗上的灰尘和铁锈的腥味儿,细细的小腿被墙台上粗砺的水泥砂粒面磕得生疼。她那稚嫩甜蜜的嗓音,早已随风而逝,只留下她心底结成的一颗黑痣──流氓犯,她的。他的手在她的手中,被她捏紧。她的心忽然很软,有点像那个初秋的黄昏,她从护士手里接过刚刚出生的女儿亮亮的瞬间。她哭了出来的──当她接过亮亮的时候。她很想上前轻拥他一下,可手臂只抬到一半,就落到他的臂上,只轻拍两下。
他很淡一笑,露出整齐的牙齿,跟他的身材成比例似地细长。他的眼睛却没有笑,只抬一抬眉,便溢出深怨。抢在他开口之前,她说,就叫我特蕾莎吧。这话令她飘起来。他的脸上显出天真:噢,好名字,有大慈悲的。她一愣,就想到特蕾莎修女那张脸饱经风霜的脸,穿过表情悲苦的人群,为众生求着神的垂爱,神的悲悯,和宽恕。她的目光有瞬间的模糊。
他们立在灯下,离得很近,他的气息逼过来,令她的双肩抽动了一下。她弯下腰,提起裙脚。他朝她抬抬下巴,那瘦削的少年的下巴,示意她将裙脚扯起来,再扯起来,再高一点。他跪下去了,将脸凑近来,他带着九里香令人发晕的少年的气息包裹住她。她甩甩头,看向顶灯,那光明刺得她眼疼,她觉到手心有点黏。
你要喝点什么?她轻声问。他挪着椅子,将双肩包搁下,一边脱下橄榄色的卡叽长外套,一边说着,我自己来。他们一齐走向柜台,镜中映出好看的一对,留住她的目光。他抬头看墙上花花绿绿的大看板,表情茫然。她走过去,跟在他身后低声说,我来,我是地主。他侧目看到她握着钱包的手,白晰修长,上面有些青筋若隐若现。指甲剪得很短,微微有些抖。红梅那双少女的手是丰腴的,在清凉的融江水中划过,指间岔分着江水,如那远处截流溪水的涧石。那湿软的手最后环上他的肩背、脖子,缠紧,又滑开,温软如鱼。可那样的手,却让时间削成这样。它们其实更好看了,却已属于另一世人生,跟他脱离了关系,虚幻得失真。
你要什么?她问。他不再坚持,说,那就要咖啡吧。
只要咖啡?加点什么?。
就咖啡,如果有茶更好。
有的。
那就要热茶。有什么茶呢?
我推荐大吉岭,喜玛拉雅山脚下印度产的。红茶,说是红茶中的香槟呢。
那好,就要大吉岭。
她又点了一块绿茶慕丝、一块芒果慕丝。一绿一黄,被糖浆裹得发亮,装在精致的小盘里,上面点缀着细巧的巧克力条,象橱窗里的人造饰品。他打量它们,不忍动手。这芒果没有广西的香,但已经很好了,你尝一下吧!她咬字很准,没有一点广西腔。时间又漫上来,淹没了那每一句感叹、每一个强调,都要拖上的ǒ嗫ō音。连口音也漂过水,他有点感伤起来,苦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