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超级女声”的火暴和广告收入的增加,“超级女声”节目的广告代理商,也从这个庞大的广告消费市场获利丰厚。作为湖南卫视广告业务独家代理的上市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下属的广告分公司依托“超级女声”等高收视率、高品牌价值的节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02年底,电广传媒就与湖南卫视签订了长达5年的广告代理合同,约定3亿元以内的广告收入,电广传媒分成40%,并有1.2亿元的保底线;3亿元以上的,电广传媒提成15%。按照上文估算的2005年“超级女声”3000万广告总收入的数字来计算,电广传媒从“超女”广告业务的代理中获得的广告收入至少为1200万元。
作为一家传媒上市公司,从股价上看,在“超女”决赛阶段,电广传媒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从每股4.93元飙升到8月26日收盘价每股7元,每股上升2元左右,以其上市流通股6500万股计算,股市获利高达1.3亿元。
其他电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公交等流动媒体、路牌广告代理商等均从“超级女声”广告市场中获得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
电信运营商
“超级女声”的短信投票参与节目模式,使电信运营商从中获得巨大的服务费分成。上亿条短信流量,成为电信运营企业短信行业应用最成功的经典案例。很多从不用短信参与娱乐的人也纷纷加入“超女”投票。目前我国已拥有3.83亿移动电话用户,其中60%的用户是短信用户,全世界大约每3条短信中,就有一条是中国人发的。这是大众文化产品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
“超女”迷要给支持的选手投票,首先要花1元订制短信(联通和小灵通用户为0.5元),收到回复后才能投票。电信运营商与节目制作商、增值服务提供商的利益分配比例,基本维持“运营商:合作伙伴=15%:85%”的原则,通常节目制作商与增值服务提供商对余下的85%进行五五分成,但在“超女”热播之后,湖南卫视所占分成更高。
按照湖南卫视3000万元短信实际收入(占短信总收入的50%)数据推算,短信总收入为6000万元,电信运营商则从“超级女声”中获利约为900万元。
短信增值服务提供商
短信增值服务提供商是指为节目的短信参与者提供相关资讯服务的公司。这些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是向短信参与者收取的增值服务费。
短信增值服务的基本服务费为6元,订制后服务提供商会在一个月内发送15条“超女”花絮,每条1元。一旦投票者发送定制信息,已被捆绑接收关于超级女声各类资讯与花絮的增值服务。这类短信资讯消费,使得湖南卫视在短信内容平台上的先后两家合作伙伴——TOM无线和掌上灵通也获得了巨大的收益。众多“超级粉丝”成为其忠实消费者。
按照短信总收入6000万元的数据推算,短信增值服务提供商(占短信总收入35%)从“超女”节目中获得的直接收益估计为2100万元。
娱乐包装公司
围绕“超级女声”明星们,众多的娱乐包装公司成为了天娱传媒的合作伙伴。它们在演艺、唱片等娱乐市场也获得了各自的回报。由于天娱传媒与娱乐包装公司等合作伙伴按照10%:90%分成,巡演门票销售额1.5亿元的90%为1.35亿元,唱片销售额2500万元的90%为2250万元,这几家娱乐包装公司就这两项业务销售额为1.575亿元,按毛利率50%计算,娱乐包装公司从艺人经纪中获得的直接收益至少为7700万元。
网络公司
在百度搜索一下“超级女声”,相关网页有669万篇,新浪、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都有关于“超级女声”的专门论坛。百度贴吧的“超女”前三名的相关发帖量超过1000万,据称平均每秒就有4个人同时发布和“超级女声”相关的帖子。“超女”官方网站新浪的评论也达到了315万条、论坛37万帖。
某公司注册了“超级女声”的民间网站,顿时吸引了大批的“超级女声”发烧友和网友的眼球。“超级女声”网站的日访问量达43万人次。按照同样点击率的其他网站广告收费标准收入估算,“超女”网站可以获得的广告收入至少为100万元。到目前为止,由于网站的盈利模式尚需完善,因此,“超女”带给网站的收益更多地表现在点击率提升等间接收益上。
蓝皮书认为,按照产业链主要环节直接产生的经济收益来看,“超女”的经济效应已非常明显,各环节的直接参与者所获得的直接经济回报累计已超过7.6亿元。按照上、下游产业链间倍乘的经济规律分析,“超女”对社会经济的总贡献至少达几十亿元。按照品牌估价的一般方法,目前其品牌的商业价值将超过20亿元。
“一个单一的文化产品取得这样的成绩,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中国社科院有关专家称。
附录二 韩流现象与韩国文化发展战略
最近两三年来,韩剧在我国甚为流行,收视率一部比一部高,《我的野蛮女友》、《外出》、《冬季恋歌》、《再见,阿郎》、《明成皇后》、《大长今》等等,结结实实地占据着各地的黄金频道,牢牢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韩流”和“哈韩”这些词汇也随之得以广泛流行开来。如果说早期的“韩流”还是一种萌发的、无序的和企业个体的行为的话,如今的“韩流”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综合性的体系。在韩国政府、研究机构、市民团体、产业协会、韩国各大企业和娱乐公司的共同努力下,“韩流”从流行通俗文化在其他国家受欢迎的现象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集娱乐产业、旅游增长、韩国企业海外营销和投资、文化外交为一体的一个综合提高海外国家形象的体系。
“韩流”的快速发展,使韩国文化经济战略的硕果得以凸现:据日本《产经新闻》报道,2004年,裴勇俊主演的电视剧《冬季恋歌》创造了15亿美元的经济效果,使韩国国内生产总值上升0.18%。韩国媒体称,裴勇俊及其衍生产品创造了近30亿美元的经济效果。而此前的《大长今》,仅亚洲各地的电视版权就卖了几个亿,加之旅游及电视剧相关产品的开发,该剧产生的经济效益也达几十亿美元,可以说是出口创汇的典范。新近完成的《外出》在亚洲10个国家同时上映,在中国的票房收入大概是1000万元人民币,虽然与韩国1亿元、日本6亿元还无法相比,“但中国未来的市场不可估量。”这就是韩国人的野心。
受益于“韩流”现象的不仅是文化界,“韩流”正日益成为韩国的国家形象品牌。因为在通俗文化领域的成功,使其他国家的受众对韩国这个国家提高了认知和亲近感,相应地这种认知和亲近感也辐射到与韩国有关的其他领域。有报告显示,2004年,韩国文化、旅游和康乐产业整体达到117万亿韩元(约9000多亿人民币)的规模,有260万人口从事相关工作。
韩国企业也成为“韩流”的参与者。借“韩流”的东风,韩国企业趁机加强自己产品的宣传和营销力度,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韩国企业纷纷以在当地人气高的韩国明星为产品做广告。LG电子中国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内地的销售额2004年达到70亿美元,增长了43%左右,其法宝就是聘请在中国人气很高的演员金喜善担任在华宣传模特。在比较排外的日本市场,韩国电子企业也借韩国连续剧《冬季恋歌》的效应改善了韩国电子产品在日本消费者中的形象。在东南亚国家,韩国企业购买了韩国连续剧播放中插播的广告时间段,两者相辅相成,也收到了不错的经济效益。
2005年,韩国亚洲文化产业交流财团委托产业政策研究院等对有关“韩流”的经济波及效果进行了分析。这项报告把与“韩流”相关的音像、电影、电视、游戏等4大文化产业的销售额和由它们间接创造的制造业、服务业、创造工作岗位的间接效果纳入分析范围。分析的数据表明,“韩流”对韩国国内经济的连带效益达6万亿韩元(480亿人民币),其中在中国内地市场产生的经济效益最多,高达3.35万亿韩元(约270亿人民币)。如果把在台湾和香港所产生的效益与中国内地的加在一起,则占到87.5%。足见中国市场对“韩流”的附加值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韩流”在促进韩国旅游市场发展上的作用也很大。韩国旅游资源,特别是自然风光和名胜古迹资源并不丰富。“韩流”的扩散效应在韩国发展旅游上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为了牢牢地把“韩流”与提升旅游形象挂钩,韩国国家旅游发展局每年都会出钱组织亚太国家和地区的记者来韩国采访,一次组织规模在100~200人之间。除了安排参观主要名胜外,还安排记者们采访当红“韩流”明星,去正在拍摄的电影和电视剧剧组“探班”等,以加大宣传力度。韩国影视作品在海外的热播,自然引起当地人对韩国的兴趣。
韩国旅游发展局曾在2004年做过一项调查,调查显示,来韩国旅游的中国内地、台港澳地区和日本等地的游客有近三成是为“韩流”或是受“韩流”影响而来。“韩流游客”在中国内地、台港澳地区的更是超过50%的比例。调查还称,“韩流游客”共为韩国带来了7.8亿美元的外汇收入。“韩流”本身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产业。
“韩流”在中国乃至整个亚洲的涌动,在国内激起了持续讨论。明星张国立直言,“碰巧看过一集”,“根本不感动,只觉得愤怒”,甚至要求限制韩剧在中国的播放,理由是,“中国在历史上曾被入侵过,但文化上却从未被奴役过,如果我们的电视台、我们的媒体,整天只知道播放韩剧,这跟汉奸有什么区别?”坐不住的不仅是我们的大腕明星,“抵御韩流”的口号最早被提出是在台湾,因为本土演员无法接受韩流明星拿最高的片酬占用着最好的时段;而“抵御韩流”的口号喊得最响亮的则是日本。因为仅仅2004年,韩国对日本输出的文化产品总额高达217亿美元,从《冬季恋歌》在日本掀起巨型韩流风暴后,日本媒体和明星就在不断喊着“抗韩”、“御韩”、“防韩”的口号。显然,光着急没用,龙应台女士就不无揶揄地说,有本事就拿出自己的创意来和别人比吧。这一下子点到了让文化从业者泄气的软肋。文化产业背后是一个国家的文化自信心,中国文化产业如何与韩国同行一较短长,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所以,还是让我们静下心来,理性地分析“新的亚洲偶像制造机”的韩剧,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我们借鉴取经?
(一)关于韩国政府对文化市场的保护问题
近年来学界围绕韩国文化产业的研讨会不断,不少人对韩国经验的解读主要集中在韩国政府对于文化产业“全面支持,大力保护,加强管理”。在文化部的官方网站上还可以看到,借鉴韩国经验的结果,是要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做“全局性、系统性的规划”。情况真的这样吗?说到韩国政府对文化的保护举措,最著名的案例当属电影配额制度。1998年4月,美国电影协会亚太地区副会长访问韩国文化观光部和产业资源部时提议:“只要韩国政府削减目前的银幕配额制度,美方将投资约5亿美元在韩国20个城市建立各有10个电影院。”当时,韩国政府计划接受,但韩国电影人却普遍觉得这是侮辱,集体削发抗议,最终导致提议流产。
韩国银幕配额制度的实质是在文化产品国际交流中树立贸易壁垒,以便维护本土产品的市场份额。很多中国人在这一事件的基础上提出,中国文化产业之所以比不过韩国是因为政府在保护国内市场上做得不如韩国。但韩国文艺界人士并不这么看,众口一词表示,保护市场对于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影响甚微,《武士》一片的导演金性洙甚至说:“我们干这行,最怕政府来保护我们,他们别管我们就OK了!”韩国文化观光部文化和产业振兴院的官员也表示:配额制度对于保护本土文化产业意义不大。配额制度规定韩国影院一年106天以上要放韩国影片,电视台25%以上的时间要留给国产片。实际上,韩国国产文化产品实际占据的市场份额,很长时间以来一直超过配额的规定,目前高达60%,韩国电影院也都愿意放本国片,似乎这个制度现在已没有设立的必要,所以政府一直在考虑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