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叶圣陶说:“语言是文艺作者唯一的武器。解除了这一宗武器,搞不成什么文艺。使不好这一宗武器,文艺也就似是而非。因为世间没有一种空无依傍的,不落言诠的,叫做文艺的东西,文艺就是组织得很恰当的一连串语言,离开了语言无所谓文艺。”所以历史上多数文艺家大都坦言自己对于语句锤炼的重视。语句锤炼不应当只考虑语音、词汇的因素,更应考虑语法因素,那么作为语言三要素之一的语法,它和修辞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一般认为他们两者有区别,更有联系。中国第一部系统的语法著作《马氏文通》出现之前,中国人是如何学习语法的呢?陈寅恪先生指出人们是通过修辞中的对偶来学习的。如日对月,火对水等,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从这里可知道,在很早以前,中国人就喜欢把语法和修辞结合起来,二者关系之密切可见一斑。
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在《漫谈语法研究》一文中曾做过精辟地分析。他认为:
从原则上讲,语法讲的是对和不对,修辞讲的是好和不好……好有一比:我们的衣服,上衣得像个上衣,裤子得像个裤子,帽子得像个帽子。上衣有两个袖子,背心没有袖子,如果只有一个袖子,那就既不是上衣,又不是背心,是个四不像。这可以比语法。修辞呢,好比穿衣服,人体有高矮肥瘦,衣服要称身;季节有春夏秋冬,衣服要当令;男女老少,衣服的材料花色不尽相同。总之是“各有所宜”。修辞就是讲究这个“各有所宜”吕叔湘:《吕叔湘语文论集》,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29页。。
还有人将语法与修辞的关系比喻成纺织与刺绣的关系,同样精当而深刻。的确,语法如纺织,它讲究定法,即经、纬线纵横穿插交织,才可纺成精致的素帛。修辞则如刺绣,它不需死板地遵循纺织品上经纬的限定,而能以不同色彩的丝线,用灵动多变的针法,将花鸟虫鱼、自然之景等美妙的图案铺绣于素帛之上,并点染神情,创造出锦上添花的艺术效果。
正如刺绣离不开素帛一样,修辞也不可能完全脱离语法而存在。作为语言三要素之一的语法,它揭示的是语言中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是语言中词的构成规则和组词成句规则的总和。修辞则是指为了较好地表达思想感情,适应特定的语境而采取的运用语言和语言风格的方法、技巧或规律。修辞作为一种运用语言的活动,它除了与语言的物质外壳——语音,和语言的建筑材料——语汇发生关联之外,同样不可避免地要与语言的结构规律——语法,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语法是词语、句子的一般结构规律,修辞是适当运用语言来增强言语表达效果的规律。具体说,这种本质差别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语法和修辞处于不同的平面上
语法处于语言平面,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如句法结构:名+动;概括了语言中许许多多的由名词和动词组成的短语和句子。修辞处于言语平面,是在语言的动态活动中进行的活动。作为符号系统的语言是静态的,作为言语的符号系统则是动态的。所以一般认为语法属于语言平面,带有静态性,修辞属于言语平面,带有动态性。
2.语法和修辞涉及的范围有别
语法只属于语言范畴,是语言三要素之一。修辞则不同,它要增强言语的表达效果,就得利用语言、文字、语境等的一切可能性,如不仅可以利用语法作为修辞手段,还可以利用语音、词汇作为其他特殊的修辞手段。在书面语言中,还可以利用文字作为修辞手段,所以修辞涉及的范围比语法要广泛得多。
3.语法和修辞追求的目的不同
语法讲究“规矩方圆”的事,要讲究通明(通顺、明白)和正确,要求遵循语言规矩。侧重“守经”。一个句子只要符合语法规律,所谓没有“语病”,就是一个通顺明白、正确的句子。修辞则要“精心营造”要讲究“语美”和“达效”(表达效果好),所以贵于“权宜”。一个语法上通明正确的句子,在修辞上不一定是语美、达效的。如“祝你健康长寿”一句用于晚辈说给长辈,很合适,但如果是长辈写给十五六岁的小青年,就不妥了,那就成了修辞上有问题的句子了。
4.评判语法的是非和修辞的美丑标准不同
语法要讲“是非”,即将一个句子判断为正确的,或是错误的。在语法上正确的句子被认为是“合法的”,凡不合法的都是语法上不正确的句子,就是我们常说的病句。修辞要讲“美丑”,评判美丑的标准是“适切性”。凡适应题旨、情境,适切于表达需要的句子就是美的、好的句子。所以,有人据此以为,语法是呆板的、教条的,而修辞才是灵活而实用的。我们注意到一些大作家的文学创作中,常常会有出人意料的“变异的用词”,和超乎寻常的词语搭配,那多半是出于修辞上的需要,比如鲁迅先生的名篇《社戏》有这样一段描写: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汽中扑面地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汽里。
鲁迅先生在这段文字里巧妙地将形容词“朦胧”活用为动词,精炼而又传神地描绘出江南水乡的美丽夜景,那皎洁明亮的月光在蒸腾水汽的融汇之下,显得若隐若现、朦朦胧胧,一幅优美动人的明丽山水画便尽至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不同民族不同时期的语言体系,其语法差异较大,而修辞的情形则不同。现代人的修辞方式、表达手段与古代人的修辞方式、表达手段相比,虽然也有一定差异,但共同之处也比较多。
有时,为了表达上的需要,修辞会要求句子突破语法框框。如:
(1)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
——韩愈《原道》
(2)朱家门里穷是穷,但也志气了一辈子。
(3)他也涂脂抹粉妖精了一回。
(4)你也太速度了,这么快就回来了!
例(1)中“人”、“火”、“庐”本为名词,但当作动词来用,而且还带了宾语,突破了语法规范,是一种临时的变通手法,不过修辞上叫“转品”、“转类”,语法上则称之为“活用”。例(2)、例(3)中加点的词也均属于名词用为动词的例子。例(4)中的“速度”则是名词活或用为形容词。另如“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杜甫《秋兴》)。按语法规则,本应是“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由于音律上的要求作者有意颠倒了此词语的语序。
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中那些巧妙的词语借用,均应看作语法活用的表现形式之一,用得好,往往能加强语言的谐趣化色彩。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左右欲刃相如”一句中的“刃”字出现在能愿动词“欲”后面,应判断为动词“用刀杀”之意,但是司马迁放着“杀、诛、戮”等词不用,却用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的“刃”,其修辞意味是相当明显的。文言文《黔之驴》中“驴不胜怒,蹄之”,也是一反常态的“踢”,而作者却用了名词“蹄”,这种打破常规不仅生动表现出了驴子的特点,而且非常的新颖、别致。
语法上的变通、活用,不仅仅形成意趣上的新奇、别致,同时还会激活读者的联想,提高语言信息的传递速度。我们来看下面的用例:
(5)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礼记·礼送》
(6)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
——《贾谊·过秦论》
(7)益烈山泽而焚之。
——《孟子·许行》
(8)晋灵公不君。
——《左传宣公二年》
例(5)中的“贤”与“能”本来为“谓词”,在此却活用为名词“贤人”“能人”。一方面作者是为了使句式整齐,音节和谐,另一方面还为了突出人物的特质,进而赞美那个任人唯贤、唯能是举的所谓大同社会。例(6)是将名词当作副词来充当句子的状语,突出了动作、行为的特征,不仅让读者产生丰富联想,而且信息传递迅速、准确,修辞效果是非常显著的。例(7)中的“烈”本为形容词“火势盛大的样子”,但此句中却是动词,表示“燃起大火并焚烧”之意,其作用不仅描绘了一幅烈焰熊熊的场景,而且让读者意识到这大火并非自燃,而是受命为“舜”,为了拓展人们的生存空间采取的行动。例(8)中的“君”本为名词指“君王”,此句活用为动词指“不像个君王,不行君道”之意了。在表达了臣子的鄙薄、愤懑之情外,还透露了晋灵公的种种恶行。总之,词语的活用不仅使内容变得丰盈,语句形式也变得整齐和谐起来。
由此看来从表达效果上说,语法上的词语借用和修辞上的借喻辞格是异曲同工、不分伯仲的。其实,无论是口语还是书面语表达,只要能将表达者的主旨精准、传神地表达出来,就应当算是好的、成功的修辞。
若说修辞是运用语言的技能与技巧,那么用来规范语言文字的语法则是修辞的基础。许多人强调:应在合乎语法的基础上讲究修辞。语法是研究语言结构规律的,修辞是研究语言表达效果的,二者毕竟不是一回事,一个管文章通不通,一个管文章好不好。因此,修辞应以语法为基础,却可以不合乎语法。总之,良好的修辞效果历来是作者的第一追求,作为语言规则的语法必要时也要让位于修辞。另一方面,语法和修辞虽有本质区别,具有相互独立性,但应当说又是紧密联系,有时是密不可分的。我们来看这样一句话:
只见操场那边儿飞快地跑过来一个红领巾。
此句语法上看没有什么问题,是一个普通的动词性谓语句,但是逻辑上就讲不通了:红领巾不是人,它怎么跑?从修辞学角度看,它属于积极修辞,使用了借特征来指代人物的“借代”辞格。所以说,语法与修辞的关系,其实犹如人体的皮与肉一样,互相依靠、共存一体。正所谓“调皮的孩子违反校规,活泼的词汇戏弄语法”。有时,抽象的意义用具象化的字眼来表达,效果往往不错。有一首诗这样写道:
月光下,
少年在耕耘心情,
一不小心翻出了久违的思绪,
笑如花,芬芳了一季的心事。
心情、思绪、心事,这些很抽象的事物,不仅用耕耘、翻出等动作感很强的词语来修饰、支配,而且将形容词“芬芳”活用为动词,配以“笑如花”的比喻辞格,非常清新别致。这种变异的词语搭配使用是“艺术反常”的一种重要方法,而这种方法的成功运用,常常使诗的语言闪烁奇光异彩。
即使是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词语的变异使用。笔者曾无意中听到一男生对一位女生说:“你就不能淑女一点儿?”这可算是生活中比较典型的借词类活用来积极修辞的例子了。因为“淑女”本为名词,在句子中却带有明显的形容词意味。
前些年又一首歌曲名为《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表达同样新颖、生动,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新奇感觉。其实歌词中有许多从语法角度上看根本不通的句子,恰恰是非常传神、精妙而且富于辞彩的。我们不妨来看有台湾歌坛教父之称的罗大佑的那首《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穿过你的心情的我的眼
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
牵着我无助的双手的你的手
照亮我灰暗的双眼的你的眼如果我们生存的冰冷的世界依然难改变
至少我还拥有你化解冰雪的容颜
我再不需要他们说的诺言我再不相信他们编的谎言
我再不介意人们要的流言我知道我们不懂甜言蜜语
留不住你的身影的我的手
留不住你的背影的我的眼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
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
歌曲明显是在写作者的感悟和心情,但却以一个古怪的短语“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来命名,而且整首歌词均由并不完整的语句组成,但从积极修辞的角度来考虑,整首诗歌却是如此的深情款款,意味深长。所以,有人认为语法规则之外的所谓“超常使用”,其本身就是一种修辞手法,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原本就是同一概念。在话语结构的变异、“破坏”中,人们意识中的生活经验会被有效地唤醒,并参与到审美活动过程中去,于是诗的气息便由此荡漾开来。
再来看那首风靡整个华语世界的《牵手》:
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因为路过你的路/因为苦过你的苦/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追逐着你的追逐/因为誓言不敢听/因为承诺不敢信/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整首作品看似无逻辑地词语搭配组合,但给人的感觉却异常美丽,因为这些句子不知不觉间触动了人们情感深处最敏感的那根神经,所以自然淡忘所谓“语法”,让规则去见了鬼。
其实在许多流行歌词及诗歌作品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所谓的“反语法现象”,具体表现为话语结构的被破坏,然而人们的审美认识经验却因此得到了有效地发挥。对话语信息不假思索的领会使人们尽可能地捕捉词语蕴含的一切,寻找与其他语句片段所发生的联系,并最终将他们连缀成一个合情合理的意义整体。
如果说流行歌词是文学另类的话,杂文可谓文学正品了。但我们注意到,即使是“纯文本的”作品也不乏“超语法”的词语和句式,我们来看贾平凹的《孤独的走向未来》:
好多人在说自己孤独,说自己孤独的人其实并不孤独。孤独不是受到了冷落和遗弃,而是无知己,不被理解。真正的孤独者不言孤独,偶尔作些长啸,如我们看到的兽。
弱者都是群居着,所以有芸芸众生。弱者奋斗的目的是转化为强者,像蛹向蛾的转化,但一旦转化成功了,就失去了原来满足和享受欲望的要求。国王是这样,名人是这样,巨富们的挣钱成了一种职业,种猪们配种更不是为了爱情。我见过相当多的郁郁寡欢者,也见过一些把皮肤和毛发弄得怪异的人,似乎要做孤独,这不是孤独,是孤僻。他们想成为六月的麦子,却在仅长出一尺余高就出穗孕粒,结的只是蝇子头般的实。
文中的“实”即果实,现代汉语多以双音节词为单位组句,从语法中词的搭配,句式的安排来看,此句并不合正统语法,但其调侃、诙谐的语言风格,恰恰为其哲理意味浓郁的文字增色不少。词语的超常搭配从语义上讲是特殊的,但在语用上却是正常的。它适应了人类思维的丰富性和创造性特点,满足了人们多方面的语用目的。
再来看鲁迅作品《故乡》中的著名语句:
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表面看,这种表述不太符合语法逻辑,但超常规的比喻手法的运用,恰恰烘托了宏儿速度之快,动作之灵巧敏捷。在作者传神的描绘中,读者的想象力被点燃,头脑中的生活经验被释放,于是顿觉书中人物立体、生动了起来。我们看到,词语的异常搭配以其新鲜的表达,获得了“因变至奇”的修辞效果,使人感到不仅入情入理,而且出神入化。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
西部的存在之于我们,是一种异数,它让我们意识到,在上班下班之外,在发展与进步之外,在城市乡村之外,还有着另一种风景,另一种生存。
——《散文》2003年第3期卷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