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风烈,枯枝摇,远处的山坡后面正有一支骑兵在迅速的前进。
“主公,属下有些事情还是不怎么明白?”眼看马上要靠近汉城了,潘自兴有话不吐不快。
“什么事啊?说吧!”慕剑风也没了往日的悠闲,神情很沉重。
“那个叫史椿的小胡子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您干吗要放了他,还要给他那么多的钱?”
“这个当然有我的用意,只不过现在还看不到效果而已,你也不必多问。”慕剑风张了张嘴巴,一脸神秘。
“还有就是这次咱们来解汉城之围,既然已经成功的调动了秦家军,为什么还要把第一和第三两个主力营放在正阳关,这是不是太托大了?”
“看来今天不给你个满意的答案,你是打仗也打不安宁了。我理解你的想法,你觉得留在汉城的秦家军还有三万人,咱们以九千对三万胜算不大,是不是?”
“是。”潘自兴心中就是担心这件事。
“其实我心里也很没底,但是眼下的局势也只允许咱们这么做。退一步讲,即使此次咱们全军而来在人数上也讨不了便宜,既然如此,咱们就只好另辟蹊径。如今只带骑兵主要还是要打一个时间差的问题,希望能以攻击的突然性来弥补咱们兵力的不足。至于我把两个步兵营留在正阳关也是再三斟酌过的,一来咱们如果带步兵的话就会影响行军速度,很容易被敌人识破;二来留他们在正阳关上能很好的牵制秦家的援兵,让他们不能轻易的回师增援汉城;最后一点主要是出于正阳关的战略地位考虑的,正阳关是汉郡第一关,进可攻,退可守,如果它掌握在咱们手中,咱们就可以切断秦家军的退路,进一步威胁到他们的后方。等到将来咱们平定了整个汉郡,它就是咱们的北边门户,定是与秦家的必争之地,如今轻松得了,怎能轻易放弃?”慕剑风缓缓道来,抽丝剥茧,分析的鞭辟入里。
“没想到主公想的如此深远,主公心思缜密非属下所及啊!”潘自兴点了点头,一副拨云雾而见天日的感觉。
“你小子什么时候也学会奉承拍马了?不过话说回来,咱们这次连预备队都没有,能不能打胜还得看常存愈配合的怎样,命运掌握在他人手里总是让人不塌实啊!”慕剑风心中疑虑重重,夹了夹马肚继续往前赶。
两人谈话间军队已经绕过了小山坡,远处的秦家军营地已经遥遥可见,喧闹的战场使每个人的热血沸腾起来。
战机稍纵即逝,慕剑风果断下令:“全军成三路纵队,卫队在中间,另外两个大队在两翼,成品字阵形,全力冲击敌军的中军营地。”
“是。”
随着慕剑风的一声令下,本来停止在原地的骑兵一起启动,啪啪的到处是马蹄声。那凄厉的牛角号传遍了整个战场。战马奔腾的速度越来越快,瞬间形成了一股洪流涌向前方,士兵手中高举的马刀雪白一片,让寒冷的冬天更加寒气逼人。
一两里的路程骑兵转眼就到,那些积极准备攻打汉城的秦家军没料到自己的后院被人偷袭,虽然一时间有点慌乱,但很快转过身来,站稳了阵脚。弓箭兵首先后撤摆成高低两列,向涌过来的骑兵密集的投射火力。紧跟在弓箭兵后面的是投石机和弓床,它们投放的都是巨石和长矛,威力惊人,一旦被击中必死无疑。
秦家军的迅速出击给天雷城骑兵造成了巨大的杀伤,好在攻击距离不长,骑兵很快就和秦家军接触上了。这下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弓箭兵就惨了,只一波冲击就被冲得四处溃散。
城外的突变早就引起了汉城里面的人的密切关注。这次管森亲自穿了件黑色铠甲和白裘披风来指挥,看到天雷城军队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速度,心中羡慕不已:“果然是虎狼之师,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主公,慕剑风果然没有失信,天雷城的援兵来了,待我领兵杀出去,来个里应外合,大破秦家军。”此时管森身后的常存愈也是兴奋异常,他可是日思夜盼这一天的到来。
“好吧。能不能转危为安就看这一次了。”管森手扶墙垛,深邃的看着远方。
慕剑风带着一个营的骑兵猛冲秦家军的后营,如虎入羊群一般,所向披靡。秦家军不愧是西北第一军,虽然一开始弓箭兵被冲垮,但是没一会步兵又组织好了阵型,尤其是精锐的装甲步兵的威力更是巨大,他们组成方正队形,高举长矛冲过来,虽然行动缓慢了一点,但是那破坏力大的惊人,有遇佛杀佛,遇神杀神的气势。
天雷城的骑兵的装甲都比较薄弱,被长矛一捅就是一个透心凉,早有冲在前面的几骑被挑落马下。
慕剑风看到此种情景心里也是一慌,没想到秦家的装甲步兵在这里而且威力如此之大,连忙下令:“军队成两路纵队排开,成八字形冲击敌人的侧翼。”
骑兵们顿时如潮水遇到岩石阻挡一般,分成两队,对敌人的装甲步兵进行迂回。这下可正好戳中了装甲步兵的要害。他们由于装备沉重,直线运动还比较容易,如果要转身那就比较困难了,慕剑风正是利用这一缺陷,打了个空间差,大败装甲步兵。
那些步兵还没有反映过来,就觉得脑后一凉,再也没了知觉。
慕剑风率领骑兵打过几仗,也渐渐掌握了其中的诀窍,这次更是充分发挥自己的速度优势,来回冲击秦家军营地。正在他杀得性起的时候,常存愈也从汉城中领兵杀出来,常存愈已经是两出两进秦家大营了,秦家的士兵都把他奉若神明,看他冲出来,谁也没心思拼命抵抗。
在两面夹攻之下,秦家军彻底混乱,已经有人开始四散逃跑,大有兵败如山倒的架势,战场上到处是鬼哭狼嚎之声。
也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远处鼓噪起来,腾腾的声音一串串的传来,好象是有什么怪物像这里靠近。
慕剑风顺手挑了一个小兵,回头一看,吓得身子一颤,原来后面哪是什么怪物?正有数不清的骑兵朝这边涌过来,冲在前面的全部穿着重甲,披着黑色披风,战马胸口的铃铛随着摆动有节 奏的响个不停,使人听了一阵心酸。
“坏事了,哪来的这么多骑兵?”慕剑风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多的重骑兵,都有点愣神了。
“主公,那是秦家的黑风骑兵,看样子是从西城方向过来的。”潘自兴在陵城的时候早就听说过黑风骑兵的厉害,此时亲眼看到,也被这强大的气势震慑住。
“难道西城完了?”慕剑风看着那逐渐靠近的大军,此时已可看清那白底黑字的大旗上绣着一个崇字。
“黑风骑兵可是秦家的王牌,这次也用上,可见秦老鬼必欲得汉郡而后快。主公,如今咱们该怎么办?”
“不拼是不行了。他们离我们太近,我们此时撤离一定会被他们追着屁股打,只有先冲杀一阵再说。”慕剑风又用力戳爆了一个秦家军小兵,勒住马头,回身来战那突如其来的黑风骑兵:“弟兄们,杀啊!”
慕剑风带头朝秦家军冲去,他深知如此近距离的遭遇,如果不率先反击的话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被围歼 。狭路相逢勇者胜,慕剑风要博一博。
看到主公回身冲向敌人,潘自兴和克鲁斯、桑塔等人连忙护在左右,天雷城的士兵们更是毫不迟疑,纷纷丢下自己的对手,拨转马头,朝后面的骑兵迎上去,很快就组成了一支箭头,直插黑风骑兵。
这支突然杀来的军队,果然是崇镜飞带领的来增援汉城的先头部队。他刚到几里外就发现前方形势不对,因此加快脚程,攻击前来,正看到几路大军搅在一起厮杀。尤其是那一支不知名的骑兵更是占尽了上风。他刚要下令集团冲锋,更让他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原来那路骑兵舍下了战场上的对手,迅速组成队形朝自己杀过来。
“好样的,装备如此低劣的轻骑兵也敢向我的黑风骑兵发起挑战,看来是胆大包天。”崇镜飞一阵嘀咕,立刻下令:“全体举枪,攻击前进。”
顿时兵力达到一万五千的黑风骑兵剧烈奔腾起来,夹带着四溅的泥土,往前冲杀,远远望去像一条黑色的急流。
两支骑兵很快就冲杀到一起,当接触的那一刻慕剑风知道自己这次是失策了,那些重骑兵武装到了只剩下一对眼睛,马刀对于他们身上的重铠作用不大,往往一刀下去解决不了问题。反观慕剑风这里装备极其简陋,除了少数一部分人拥有整副铠甲外,大多数人只有胸口有一块皮甲,身体的要害都暴露在敌人面前。而且秦家军长兵器的优势也发挥的淋漓尽致,天雷城骑兵的刀往往还没有砍出去就被敌人给戳中了。
本来想冲击敌人的阵形,不但没冲进去,反而被敌人冲了过来,身处这种环境慕剑风也感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心中不断的挣扎:“难道今天就要折在这里?不行,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办呢?”
“靠近敌人再进攻。要贴身攻击。”慕剑风自己使的是长枪,因此一眼就看出了自己部下的劣势。此时他越杀越急,渐渐的也忘了指挥军队,陷入了盲目的厮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