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非常注重收集学习方法的有关资料给女儿看。人类历史发展表明,社会进步的基本原因之一就是不断吸收和运用所发现的先进经验。孩子的成长进步也是如此。大约从2003年开始,我几乎每年有选择地收集全国高考状元的访谈录,有的是将报纸剪辑,有的是从网络上下载并打印。在相关文字资料上,我将状元们的一些重要学习方法用笔勾画出来,特别讲给女儿听。譬如我收集了2009年6月26日的《长沙晚报》,上面讲述了六位高考状元或高分考生的学习之道。我在报纸上勾画出的李晓芮的学习经验是:“学习首先还是要踏踏实实,跟着老师过好课堂关”,“每晚给自己做个晚间学习计划”,“学习的持之以恒”。通过许多次地让优秀学生的学习方法给女儿熏陶、渲染,渐渐地使女儿也走上与他们相同的学习轨道。而我给女儿制订的强化重要意念的口号标语,许多就是从这些高考状元的学习经验中提炼而来。
天长日久,日积月累,收集的各类教育学习资料无疑渐渐地给孩子带来了潜移默化的帮助。荀子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对孩子的教育培养,没有小步的积累,没有一步一个脚印地坚持不懈,要想成功是不可能的。
9.架起跟老师联络的桥梁
除了家长,老师无疑是影响孩子成长最重要的人。有一句老生常谈的话——“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正是说明了这点。因为老师能够给孩子进行知识的传授、品格的熏陶、价值的传递、行为的教育、美感的培养、体格的锻炼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发展。好的老师因此甚至被人们称为“再世父母”。
而且在教育过程中老师还有着家长不能替代的权威和引导作用。因为老师在担负“传道、授业、解惑”任务的同时,也拥有某些方面管理、约束、评价孩子的权力——这些权力虽然家长也拥有,但是由于老师是在一个集体的环境中行使,它对孩子的影响和作用要大得多。“人是社会的动物”,每个人都愿意选择社会的生活,都会在乎是否被周围的人所尊重、欣赏和接纳,这就是人类强烈的“趋众性”、“趋同性”。同时还由于老师专门担负知识传授这个特定角色,其能力容易受到孩子的佩服和崇拜。所以家长和老师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和影响明显有高低之差。同样一句对孩子批评的话,孩子在家里就不觉得丢人,但是在学校就会觉得抬不起头;同样一句对孩子表扬的话,孩子在家里就可能不觉得怎么样,但是在学校就会觉得十分兴奋和自豪。
一位家长曾经这样说:“孩子平时上午写错一个单词,老师罚他中午写两三百遍,他一边哭一边一遍不少地写;可我让他抄2遍单词,结果放假5天了他都以各种借口推脱。”低年级孩子的家长们普遍都有这样的感受:干什么事情孩子动不动就说是老师给让干的,老师说什么都对;老师说的话好像对他们特别起作用,有些事情家长说了好几遍孩子也不见得听得进去,但是老师如果说一遍,他就会立刻执行。
正是看到老师在教育过程中特殊的权威和引导作用,不少学校都加强了老师与家长的沟通;而更多聪明的家长都会主动加强与老师的联络,及时与老师沟通,寻求老师的帮助。
要定期拜访老师,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向老师反映孩子在家里的情况。战场上信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同样也只有真实掌握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要真诚地感谢老师,尽管他们也是和别的行当一样履行职责,但是这个职责的意义跟一般的不一样。世间又有多少职业的价值和意义超过“教书育人”呢?而且教书育人的职业很辛苦,家长们可以设想:我们管一个孩子都不容易,何况他要管几十个孩子呢?
在和老师的沟通中,要总结、发现孩子身上的“闪光点”,以便给孩子以鼓励,进一步增强他的自信心和继续前进的劲头;也要毫不遮掩地指出或听取老师指出的孩子的缺点,并和老师共同商讨,寻求对策。有些缺点问题最好是及时发现在萌芽状态,否则,时过境迁,缺点和问题“坐大成势”,解决起来往往会事倍功半。在教育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上,不管是表扬孩子的优点,还是批评并且纠正孩子的缺点,还是提出思想和行为的要求,老师实施的分量一般都比家长重。家长反复督促的要求孩子可能听不进,但是老师一强调,孩子大多会立马执行。孩子偶尔有抱怨乃至抵触情绪时,家长不可“心太软”,要按老师的要求予以督促强化。
很幸运,女儿在成长过程中遇到了许多优秀的老师。
除了按要求参加家长座谈会,我们一般都会在每学期跟老师当面沟通1~2次。有时候还会通过电话的方式交流情况。特别是为了让女儿采用和实施我有关学习的一些重要理念,如“查漏补缺”、“触类旁通”等,我专门到学校向女儿比较佩服和信任的老师寻求帮助,请老师帮忙找女儿谈话,向女儿重复和强调这些理念,以便使她更好地接受。之所以这样,因为我相信,一方面是由于与女儿朝夕相处的我的不免啰嗦的说教方式,让教育的作用和效率下降,而老师由于其特定的权威和影响则会使同一教育内容产生不同的教育效果;另一方面,当一种观点从家长和老师口中不断传出,孩子们的遵从度和追随度就会提升,就好比“三人成虎”的效应一般。
10.言传身教最顶用
一个人的成长,受父母行为的影响巨大。英国著名哲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约翰·密尔曾经在他的自传中这样写道:“虽然父亲对我的直接道德教导使我受益匪浅,但是间接的教导使我受益更大;父亲对我性格的影响不仅依赖于他的直接言行,而且更多地依赖于他的身教。”
中外教育家们无不看重家长对孩子行为的率先垂范作用。把自己儿子培养成天才的德国19世纪教育家卡尔·威特曾说过:“孩子是父母的翻版。”他常常强调,向儿子灌输的东西,自己都要做出榜样。美国语言学家、将自己的女儿培养成优秀人才的教育家斯特娜夫人认为:为了培养孩子的品德,父母亲的行为要自慎,应处处做孩子的表率。孩子好的行为或坏的行为都是父母教育和影响的结果。我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荀子在《劝学篇》中说:“学莫便乎近其人”,意思是学习莫过于接近、接触贤师益友,因为这样容易模仿和直接学习他们的行为。20世纪我国教育家陶行知说:“我希望儿子成为怎样的一个人,我得把我自己做成那样的人。”当代教育专家、将6个子女培养成5个博士、1个硕士的蔡笑晚,在他的教育专著《我的事业是父亲》中写道:“要孩子做到的事情必须自己先做到。用斗志去激发斗志,用气概去培养气概,用道德去感化道德,用对伟大的追求去引导孩子走向伟大。”
之所以强调家长的率先垂范,是因为孩子的行为有着强烈的模仿性。他们涉世未深,缺少知识和经验,不知道世界的规范和法则,模仿成为他们行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时候他们行为的好坏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模仿对象行为的好坏优劣。正如荀子所说:“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湼(黑泥),与之俱黑。”我在做教师的时候曾经发现一个孩子有暴力倾向,动不动就和同学打架。后来通过家访和其他途径了解到,孩子的父亲就是一个暴力实施者,不仅经常打老婆、孩子,还不时在社会上斗殴,有一次还将别人打伤致住院。事后我不禁感叹:“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一个有坏毛病的父亲,调教出一个有坏毛病的儿子,不会令人奇怪。
不仅仅在行为上进行模仿,孩子们还会在思想认识上认定父母的行为就是正确行为的标准。孩子们是没有多少是非观念的。他们通常以父母的喜好甚至表情来判断事物。让父母高兴的行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跟父母行为一致的就是对的,否则就是错的。父母的行为成为他们行为选择的风向标。民族英雄林则徐就受父亲的言行举止影响颇深。他的父亲林宾日是位塾师,当时过着“半饥半寒,迁就度日”的生活,可是乐于扶贫济困,为人刚正不阿。少年时的林则徐就亲眼看见父亲把家里仅有的一点点米,全都送给了一贫如洗的三伯,自己一家人只好忍饥挨饿。有一次一个土豪想贿赂林宾日,为其保送文童,遭他拒绝。还有一次一个富裕人家想重金聘林宾日去当家庭教师,林宾日一想到此人在乡里的劣迹,便一口回绝了。长大后的林则徐能够在官场上注重体恤民间疾苦,作风廉洁刚直,不与贪官污吏为伍,这当然不是偶然的。
我在本书的序言中提出过,在孩子成长的问题上,外因主导内因。父母的行为,就是外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父母们如果不注重自己的言行,而想要自己孩子得到健康成长,无异于痴人说梦。
家长要做到以身作则,实现言传身教,首先要加强学习,完善修养,提高自身素质。这个学习,当然不同于一般的学校的学习,而是更侧重于道德素养、性格塑造以及文明习惯和基本礼仪方面。知识的传授,显然不是家长的主要任务,因为这已由学校老师承担(老师同样也担负道德教育的任务)。而且事实上,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以及由此而来的其功课难度的加深,家长也无法肩负这个任务。毕竟正如韩愈所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老师专门从事这一职业,有着家长无法达到的基础、便利和优势。因此知识的传授,可以由学校一方去完成(有条件的家长能给以补充和提升当然更好)。但是道德培养、性格塑造、习惯的养成等方面,尽管也属于学校教育的内容,却不可能由它单方面来完成,需要家长倾注大量心血。甚至,根据我做家长和教师的经验来判断,孩子这方面优秀素质的培养,其实主要靠家长来实施和完成。遗憾的是,许多家长都看不到这份职责和重任,由此造成的他们孩子的平庸和拙劣,自然不会使人感到突然。
要求孩子做到的事情自己要首先做到——这是家长们开展言传身教应该注意的第一原则,也是主要原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如果家长要求孩子的是一套,自己做的又是另一套,孩子最终也不会接受你这一套。即使在你的高压下勉强做了,他内心也会愤愤不平,下次在同样情况下他也不会自觉去做;同时也让孩子心目中的家长形象受损,让他觉得家长是一个虚假的人,不值得尊敬和佩服,天长日久,就会使家长所有的教育措施失效。
“事事处处都成为孩子行为的榜样,这不是要求家长成为圣人吗?”一些家长一想到自己要在孩子面前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免感到压力重重。教育科学要求的确有这种倾向。这是一个人要想成为家长并且想把孩子培养成优秀人才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众多的事实表明,家长越是优秀,越是完善(同时高度重视孩子的教育并且懂得教育的规律),孩子成才的可能性就越大。詹姆斯·密尔及其儿子约翰·密尔,傅雷及其儿子傅聪,就是典型的例子。
不过,当然也不必要求家长都成为圣人。家长以身作则能时刻保持一致自然最好,至少要保证的重点范围是在孩子面前。离开了孩子,家长们则无需“神圣”和“高尚”,但也不能松散得让孩子觉得虚伪。当孩子成长到一定年龄,自然就会逐渐理解和包容家长的某些缺点、不足以及正当的或不良的嗜好。这时候,家长们无需事事处处都以身作则,以要求孩子的标准要求自己,譬如晚上在跟孩子商量的前提下就可以在家看个电视。这个时候家长的言传身教的作用和效能也在下降,而孩子的品德、性格、习惯等综合素质则已经“显山露水”,初具轮廓。
在女儿的培养教育过程中,我们还是比较注意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的。在女儿三四岁的时候,我就跟妻子提出关于女儿教育的四条原则建议,其中一条就是言传身教,要求我俩在各个方面成为女儿行为的模范和表率。我也力求如此。实施该项原则后,我感觉自己行为的许多方面的确突破了做父亲前的水平。
记得为了培养女儿吃苦耐劳的能力和做事的毅力,在她小时候玩塑料积木遇到困难想放弃时,我一方面进行言语教育,另一方面接她的手坚持做下去示范给她看(当然这对家长来说十分容易)。为了让她养成生活方面动作麻利的习惯,我本人在吃饭、洗澡等方面都是相当快捷的。为了让她养成爱运动的习惯,我本人坚持长期晨跑,并经常在家里当着她的面开展短时间的锻炼,譬如做俯卧撑等。为了让她养成读书做笔记的习惯,我一方面跟她强调“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要求,另一方面自己在看书的时候都注意做笔记给以示范。特别是为了让女儿养成诚实守信的品格,我一直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对待女儿。平时在生活中不轻易许诺,而一旦许诺,就一定想方设法去做到,几乎就跟“曾子杀猪”的故事一样。跟女儿一起生活18年,我只有一件事情没有按许诺完成。这种示范和影响,也使女儿逐步养成了真诚坦荡、信守承诺的“透明”性格,长这么大,几乎没有听她说过一句谎话。需要说明的是,我在女儿面前的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既有刻意为之的成分,也有自己的天性使然的分子,还包含有自己对于人生理想的某些追求。尤其是后者,这是一种特别的人生体验,一个人如果做到了,会感觉和孩子一起成长。
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在谈到家长的示范和榜样作用时,用了一个很好的比方:“如果你想教孩子怎样使用锯子,而自己却把锯子当斧头使,那你永远也不能把他教育成一个木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