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葬汉简由于数量不是很大,重要性略次于边塞汉简,但也有部分简策的价值非常突出。1972年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了汉軑侯妻辛追随葬物遣策,共有竹简300多枚,对于研究西汉初期的文化生活有重要价值。其中一简记有“竽律”,使我们第一次知道汉初在配合金石之乐的钟律之外,还有与丝竹之乐相配合的竽律,为我国古代音乐史增添了新的内容。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一号汉墓出土了4900多枚竹简,内容以兵书为主,有《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此外还有《管子》、《晏子》、《墨子》等古籍。其中《孙子兵法》300多简,《孙膑兵法》440多简,最受学术界重视。关于《孙子兵法》,曾有人怀疑传世十三篇属汉末人伪作,现在简文足证确是孙武所著。至于《孙膑兵法》,《汉书?艺文志》曾见著录,但久已失传,以至有人认为历史上只有《孙子兵法》,并无独立的《孙膑兵法》。两部兵书同时出土,历史上两桩疑案顿时冰释,使我国古代军事思想的研究前进了一大步。还有1983年末至1984年初,从湖北江陵张家界三座西汉前期墓葬中出土了竹简1000多枚,包括汉律、《秦谳书》、《盖庐》、《脉书》、《引书》、《算数书》、《日书》、历谱、遣册共9种内容,是一批价值重大的西汉典籍。竹简中有萧何因袭秦法制定的律令,也有吕后时期所定之法。律文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等许多方面。与云梦秦简比较,秦简所载未见秦律中《盗》、《贼》等主体地位,而在此简中则得到了局部保存。《秦谳书》是议罪案例的汇集,也是重要的法律文献。《算数书》与数学名著《九章算术》相似,而成书年代比《九章算术》更早。专家认为,此书的出土是数学史上的惊人发现。
总之,秦汉时期的简策是我们研究秦汉史的一种特殊的历史材料,其价值决不低于一般文献,应当特别珍视。
(原载1989年2月10日《宁夏日报》)
陈寿的“良史之才”
陈寿,字承祚,巴西郡安汉县(今四川省南充市)人,是魏晋时期一位杰出的史学家。其代表作《三国志》是一部至今仍有影响的史学名著。
陈寿少时受学于同郡史学家谯周。在谯周的教导下,陈寿阅读了许多历史名著,了解了撰写史书的方法、义例、别裁、通识。此后,他从地方史入手,撰写了《益都耆旧传》、《古国志》,编了《诸葛亮集》。这些都为他著《三国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陈寿一生一半时间在蜀汉,一半时间入晋朝,三国时期的历史有很大一部分是其亲身经历的。这也使陈寿撰《三国志》具备了有利条件。
《三国志》完成后,当时见到稿本的人都很赞赏。据《晋书·陈寿传》记载,“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陈寿的“良史之才”,首先表现在对三国时期的历史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和恰当的处理。在陈寿以前,关于三国的历史著述已有鱼豢著《魏略》38卷,王沈著《魏书》48卷,韦昭著《吴书》25卷,以及王崇的《蜀书》和杨戏的《季汉辅臣赞》等,但都限于一个地区。陈寿则合三国为一书,他以曹操的几篇帝纪提挈自184年黄巾起义之后,至280年晋灭吴这近百年的重大事件,又分立魏、蜀、吴三“志”以叙三国鼎立的开始、发展及结束,较好地反映了三国历史的全貌。这在纪传体史上,还是一个创举。由于《三国志》只在《魏志》中设帝纪,以魏为正统,曾受到东晋习凿齿、南宋朱熹等后代学者的责难。其实“正统”之说完全是为封建统治服务的,其标准以对当时的封建统治是否有利为权衡。陈寿以魏为正统也是封建史家照例作法。况且陈寿的书取名“三国志”,正是巧妙地承认了魏、蜀、吴三国并峙这一历史事实。
陈寿的“良史之才”还表现为叙事简洁,剪裁得体。魏晋以来许多史书都写的很芜杂,而《三国志》则通体简约爽洁。陈寿文笔干净利落。特别是引用当时人物的语言,一般都能作到既简洁精炼而又能表达出人物的情状与风貌。如《蜀志?先主传》记“曹公从容谓先主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本初(袁绍)之徒,不足数也’。先主方食,失匕箸”。寥寥数语,就把曹操和刘备当时的神态及心理状况表达了出来。而且陈寿对材料的选择也很审慎。如关于诸葛亮征南中的事,当时传说曾对孟获七擒七纵,因其不合情理而不取。
陈寿不仅善叙事,而且议论也颇有见地。如评曹操“官方授材,各因其器,矫情任算,不念旧恶………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评刘备“弘毅宽厚,知人待士,……机权干略,不逮魏武,是以基宇亦狭”。评孙权“屈身忍辱,任才尚计,有勾践之奇英……故能自擅江表,成鼎峙之业”。这些观点就是今天看来,也是大体不错的。
当然,陈寿的《三国志》也有不少缺陷。如只有纪传而没有作志,过分追求简约而造成一些遗漏,以及为西晋统治者隐恶溢美,这也是应当指出的。
(原载1988年12月16日《宁夏日报》)
开创史注新法的《三国志注》
陈寿的《三国志》完成后,因“铨叙可观,事多审正”,随即确立了其史学地位。但由于《三国志》记载过简,南朝宋文帝让裴松之为之补注。裴松之,字世期,是一位杰出的史学家。他广搜资料,精心撰作,于元嘉六年(420年)写成《三国志注》。宋文帝看后称赞说:“此为不朽矣!”
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确实具有重要贡献。这突出地表现为他开创了史注新法。在此以前,为史书作注都不外乎注明字音、解释文义、校勘文字、注解名物、注释地理和说明典故等。而《三国志注》除了包有前人作注的内容以外,又开创了补充事实、考辨真伪、发表评论这些前所未有的注史新法。
《三国志》记载简略,对许多重要史事的过程和人物事迹都叙述不明。如曹操于建安元年(190年)在许昌实行屯田事,《魏志?武帝纪》仅用了“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13个字来叙述,读者实难了解其来龙去脉;在《魏志?任峻传》中虽又用了41字谈及此事,也太简单。而裴松之在《武帝纪注》中引用王沈《魏书》的记载,补充了147字;在《任峻传注》中引《魏武故事》所载曹操令以补充枣祗事迹,其中关于屯田的有182字。经裴松之补充后,把曹操实行屯田的原因、目的、措施及效果都明白叙述出来,为研究曹操屯田之事提供了珍贵资料。
裴松之不但补充了大量的史料,而且还对《三国志》的记载做了考证辨误的工作。如《魏志?武帝纪》记载建安五年官渡之战以前曹操“兵不满万”,裴氏在注文中列举数条证据以辩曹兵“未应如此少”,又在《荀彧传注》中据荀彧所说“十万之众”,进而辨明“官渡之役不得云‘兵不满万’也”。另外,裴氏对于各史家不同的记载,与《三国志》比较之后,也表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那些不能判断谁是谁非的分歧,则谨慎处理,分别加上“未详孰是”、“未知何者为误”等案语,留待后人研究。
裴松之还在注文中对三国时期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及相关的历史著作加以评论,抒发己见。这些看法大多值得后人借鉴。其中在肯定《三国志》优点的同时,也对陈寿在编纂上的失当之处提出了批评。
总之,裴松之的注文包罗宏富,计约54万余字,篇幅将近《三国志》的3倍,基本上弥补了陈寿记载过于简略的缺陷。《三国志注》所征引的材料都注明了出处。据统计,裴氏所引书目的总数多达210余种。这些著作后来大都失传了,全仗《三国志注》中的大量引述,才使我们今天对这些著作的大致情况有所了解。在这方面裴松之作出了颇值称道的贡献。
不过,裴松之《三国志注》虽然以博详著称,但仍不免有遗漏之处。《三国志》有纪、传及附传共468篇,裴氏虽然大部分作了注,但还有61篇通篇无“注”,这是令人遗憾的。
(原载1989年1月6日《宁夏日报》)
我国现存最早的地方志《华阳国志》
《华阳国志》是晋朝著名史学家常璩的代表作。“华阳”一名最早见于《尚书?禹贡》,是指古九州之梁州地区,相当于晋代梁、益、宁三州,包括今天西南地区的云、贵、川三省,以及陕甘南部和湖北西北部。
《华阳国志》共12卷,约12万字,记载了从远古到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7年)我国西南地区的史事。全书可分为三部分:一至四卷以地域为纲,记载巴、蜀、汉中、南中各郡的历史、地理,而以地理为主,接近于正史中的地理志;五至九卷以年代为纲,用编年体形式叙述公孙述、刘焉和刘璋父子、蜀汉、成汉四个割据政权以及西晋统一的历史,略似正史中的本纪;十至十二卷以人物为纲,记述梁、益、宁三州前代和当代的贤士烈女,相当于正史中的列传。从《华阳国志》的体例和内容看,已完全具备了地方志的性质。从传世文献看,像《华阳国志》这样贯穿古今,内容广博,体例完备的地方志还前所未有,有的学者称它为“现代方志的初祖”。因而《华阳国志》作为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地方志,具有独特的地位。
为了写作《华阳国志》,常璩“博考行故,总阙旧闻”,取材相当广泛。它不但搜集了先秦典籍和《史记》、《汉书》、《东观汉记》等历史著作中的材料,参考了大量巴蜀史志,而且运用了成汉政权的档案文献,以及亲身经历和实地调查的资料。因此,《华阳国志》以内容丰富、史料可靠,受到历代学者的推崇。
《华阳国志》的史料价值,首先在于为研究古代西南少数民族史提供了许多珍贵的史料。常璩记述了30多个民族和部落的名称和分布情况,还详细记载了其中主要部族巴、蜀、羌、叟、濮、夜郎、哀牢等民族形成、历史传说、社会形态、经济状况、文化特征等情况,不少内容为其独家所有,价值极高。
《华阳国志》中关于经济、科技方面的资料也很丰富。如对李冰在蜀中兴修都江堰等水利工程就有较详细的记载,对农业、矿冶、盐井、临邛火井等也作了较具体的描述,这都是很重要的经济史、科技史资料。
在地理方面,《华阳国志》详载了各区历史、郡县变迁、户口多寡、治城所在、著名山川、重要道路、一方物产、各地风俗、主要民族、各县大姓等内容,涉及历史地理、自然地理、经济地理、人文地理等各方面的材料,而且很重视地理沿革的记载,使其成为研究古代西南地理必须参考的一部主要典籍。
此外,《华阳国志》对于汉以来巴蜀的政治历史记述也翔实可靠,弥补了正史的不足。如对成汉政权历史的记载,对常璩来说是当代人写当代事,其中有不少是直接来自档案和作者亲身经历的第一手材料,既具体又可靠,其价值是其他史书所不能比拟的。
(原载1989年3月3日《宁夏日报》)
题为“御撰”的《晋书》
在中国古代,由封建帝王亲自动笔参与修史的事并不多见,而《晋书》却获得了这一“殊荣”。
唐朝建立后,开始专设史馆,集合众人共同编撰前朝各代史书。唐太宗李世民还亲自为唐修《晋书》中的宣帝(司马懿)、武帝(司马炎)二纪和陆机、王羲之两传写了论赞,以借助历史来论述治国之道,阐发君臣之义。因此《新唐书?艺文志》将《晋书》题为“御撰”。另外,也有将《晋书》署名为“房玄龄撰”,但实际上房氏只是以宰相官职领导修书,并未参加编写工作。《晋书》的真正作者其实是令狐德棻、敬播、李延寿、李淳风等20余人。
《晋书》记载从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司马炎灭魏自立开始,到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灭晋为止,凡156年的历史,并追述了晋的先世司马懿等自汉以来的事迹,共130卷。《晋书》包括的年代史事错综复杂,而编写时又是许多人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众手成书,因而存在着各部分不能协调一致,前后重复,互相矛盾,彼此失却照应等缺点。且因执笔者大多长于诗词文赋,有片面追求词藻华丽的倾向,对史料的甄别取舍多有不当,所以后人批评其“竞为绮艳,不求笃实”。
《晋书》虽然编写得不算太好,但是作为研究晋代历史的主要依据,大体能反映当时各种复杂而具体的社会情况,还有其独特的地位。据记载在唐代修《晋书》之前,已有20多部关于晋史的著作,其中著名的有18家,唐代就是在此基础上,参考其他史籍杂著,加以综合改进修成《晋书》的。今天,此书已成为仅存的一部完整记述晋代历史的著作,其史料价值是得到公认的。
《晋书》在修纂方面也有不少可取之处。其十志中天文、律历、五行三志是著名的星历专家李淳风所撰,较为精确,向来为人所称道。列传中还选录了不少反映当时社会情况的有用文章。如《裴頠传》的《崇有论》,批判了以王衍为首的玄学虚谈之习。《鲁褒传》的《钱神论》,讥刺了和峤之流的钱癖及社会上盛行的贪污之风。《刘毅传》的《论九品八损疏》,揭露了九品中正选举制度的流弊。再如《束暂传》记载《汲冢书》的发现经过,《裴秀传》记载《禹贡地域图》的制图六法,《卫恒传》记载论书法源流的《书势》一文,都是珍贵的史料。
此外,《晋书》在体例上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于本纪、列传之外,又设《载记》30卷。从西晋末年到东晋时期,我国北方先后出现了所谓“五胡十六国”。这些北方民族国家既不隶属于晋朝,当然也就不便于放在本纪、列传之中,但又不能不载入史册,所以就用了“载记”这个名目。这样来处理修晋史中所遇到的特殊问题,也是一个创新。《载记》的文笔较为出色,它先用一个“序”简要介绍了136年间(304——439年)各族政权兴替的大略情形,给人以总的认识。再基本按时间顺序,分别记叙各国政治斗争的历史、经济状况的沿革和君臣活动的情况。这就比较有条理地表现出了“十六国”的兴灭变迁。加之《载记》取材的主要资料原本均已损佚,所以我们今天研究十六国时期史事,《载记》便成了最基本的资料。
(原载1989年3月31日《宁夏日报》)
以“立言为事”的崔鸿
崔鸿,字彦鸾,东清河郡隃县(今山东省淄博市东南)人,是北魏时期的史学家。他出身于仕宦之家,“少好读书,博经综史”(《魏书?崔鸿传》),年轻时便有著述之志。他曾两次撰辑起居注,一次主修魏史,一生以“立言为事”,从事修史工作,代表作是《十六国春秋》。
崔鸿撰《十六国春秋》始于北魏宣武帝景明年间(公元500——503年)。在此之前,十六国各自都已有了一些官修或私家著述的史书。但这些史书大多内容残缺,体例不全,繁简失当,错误众多。崔鸿认为有必要将这些书统一改编,写出一部完整的十六国史。因此,他千方百计从公私藏书中收集资料,特别留意网罗各国旧史,经过20余年的辛勤劳动,完成了《十六国春秋》100卷,加上序例1卷,年表1卷,共102卷。全书以晋为主,区分时事,各系本录,又有表、赞、序例,体裁完备,且对旧史书“约损烦文,补其不足”,包举各家,其成就超出了以前有关十六国史事的所有撰著。
崔鸿是个有胆识的史学家。北魏前期,崔浩撰修国史被杀,坐夷三族,以后虽设史官,但都视修史为畏途。崔鸿在这样的政治条件下,撰成《十六国春秋》是要有相当勇气的。而且崔鸿抛弃了晋人视十六国为“群盗”的偏见,又冲破了北魏推崇北方,贬低东南诸国的思想束缚,给晋、魏及十六国同等的历史地位,也是颇有见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