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孝道的内在矛盾,导致了孝道实践价值的两重性。一方面,它具有陶育家庭美德、和谐代际关系、促进社会公德的正向价值,这是传统孝道主导方面,也是其生命力之所在。另一方面,它具有否定个人价值、钳制个性自由是负向价值。这虽然是传统孝道实践价值次要的方面,但其流弊甚大,成为挞伐否弃孝道的焦点和根据。近现代史上的文化批判者们和文化重建者们分别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或对传统孝道进行了激烈批判,或对张扬其现代价值提出了各自的主张。
一、文化批判者们对传统孝道的批判。
鸦片战争的炮火,惊醒了依然在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状态下安眠的封建帝国,西方文化裹携着坚船利炮的硝烟滚滚而来。有识者悲愤之余,由审视中国落后的原因开始,进而把批判的目光集中到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道德、传统文化上,以期为中华民族、中国文化找到一条新的出路。
以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谭嗣同等为代表的维新派思想家兼采中西,以独特的视野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作了初步的思考,用自由、平等等观念批判封建忠孝纲常,体现了一代先驱文化批判的自觉,标志着近代新伦理思想的萌芽。其后,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潮的到来,民主主义者开始清理传统伦理道德,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传统家庭伦理道德观的改造与更新。如《江苏》杂志于1904年发表的《家庭革命》一文,就把攻击的锋芒指向了作为孝道社会基础的家族制度:
中国两千年来,家庭之制度太发达,条理太繁密,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爱情太笃挚,家法族制、丧礼祀典、明鬼教孝之说太发明;以故使民家之外无事业,家之外无思虑,家之外无交际,家之外无社会,家之外无日月,家之外无天地。……则皆由家族主义之脚跟点而来也。
所以,作者呼吁:“欲革政治命,先革家族命。”《新世纪>发表的《三纲革命》一文则直接把矛头指向封建孝道:
暴父之待其子也,当其幼时,不知导之以理,而动用威权,或詈或殴,……更使之崇拜祖先,信奉鬼神,以成其迷信,而丧其是非,更教以敬长尊亲,习请安跪拜,以练其奴隶禽兽畏惧之性质。及其壮也,婚配不得自由,惟听父母之所择。……及其父母死,而复以繁文缛节以暴之,卧草食素,宽衣缚其身,布冕蔽其目,逢人哭拜,称日罪人。
就伪道德言之,父尊而子卑;就法律言之,父得杀子而无辜;就习惯言之,父得殴詈其子,而子不敢复。
这种“父为子纲”的道德、法律和习惯,是既不公正也不合情理的。文章还指出,父母与子女在伦理上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父家长的专制使得为子者“自幼及长,不能脱于迷信与强权之范围”,严重地妨碍了人类对幸福的追求。接着,文章将“孝”、“慈”与“博爱”
观念相对照,揭示孝道的自私和虚伪。总之,作者认为必须实行“家庭革命”,破除封建伦常纲纪。
1911年的辛亥革命,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传统的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走向解体。作为孝道保障的家族本位和皇权专制的终结,是传统孝道在近现代社会遭受批判的根本原因。
所以,在以《新青年》作者群为代表的知识界对儒家传统伦理道德的全面批判和否定中,孝道首当其冲,成为被讨伐的重点和突破口。陈独秀、鲁迅、吴虞等是批判孝道的代表人物。他们对孝道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宗法家族制度。宗法家族制度是孝道的社会基础,作为伦理规范的孝,其直接目的就是维护家族制度的稳固。《新青年》
把“以自身为本位”作为旗号,对家族本位、社会本位、国家本位论进行广泛的批判。陈独秀率先发动了攻击。他认为,家族制度下,一家一族之人悉听命于独断专行的家长,如此必然在社会生活中产生诸多的恶果,如:“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窒碍个人意志之自由”;“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养成依赖性,戕贼个人之生产力”。这四种恶果进而又成为社会上种种卑劣不法等丑陋现象的原因。所以,他呼吁要“以个人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吴虞也对以父权为中心的家族制表示激烈的愤慨。他认为,在这种制度下,家长拥有无限的权利,“为家长者,可以牺牲一家。有上下之分,无是非之准。法律命令,出入自由,生杀与夺,谈笑而定”,而子女只是“无自主”、“无自治”、“无自由”的“奴隶”。
二是忠孝合一。忠孝合一是君主专制制度的理论基础,这也是陈独秀、吴虞批判孝道的重点。陈独秀认为,儒家学说是以“伦理政治、忠孝一贯,为其大本”,忠与孝的混同,使孝道不仅具有稳固家族制度、调节社会秩序之伦理、社会功能,更重要的是同时兼有维护君主专制之政治作用:“国必尊君,如家之有父。”吴虞也清楚地看到了孝联结家族制和君主专制的纽带作用。他说:“儒家以孝悌二字为两千年来专制政治与家族制度联结之根干,而不可动摇”,“孝之范围,无所不包,家族制度之与专制政治,遂胶固而不可分析”,“其实他们就是利用忠孝并用、君父并尊的笼统说法,以遂他们专制的私心。君主以此为教令,圣人以此为学说,家长以此为护符。”所以,彻底批判封建孝道,就等于推翻了专制政治的理论基石:“夫孝之义不立,则忠之说无所附;家庭之专制既解,君主之压力亦散。如造穹隆然,去其主石,则主体坠地。”
三是国民劣根性。鲁迅对国民劣根性的解剖和鞭笞入木三分,在对孝道的批判方面也不例外。在他看来,中国国民的盲目顺上敬长、逆来顺受、不敢为天下先的麻木和卑怯等奴性道德的形成与孝道是有直接关系的。家族生活的封闭,使家族成员恪守“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讲求“不失祖宗旧业”,以“终身慕父母”、“三年无改于父道”为孝道,养成一种尊古卑今的守旧心态。鲁迅对此痛心疾首:“中国人何以于旧状况那么心平气和,于新的机运就这么疾首蹙眉,于已成之局那么委曲求全,于初兴之事就这么求全责备。”鲁迅认为这种“奴才主义道德”已经渗透到国民道德的潜意识当中,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造。吴虞也揭露道,孝与“顺”同义,孝道的本质就是顺从,孝道的一个重要作用,便是制造顺民和奴隶:
“教一般人恭恭顺顺地听他们一干在上的人愚弄,不要犯上作乱,把中国弄成一个制造顺民的大工厂。孝字的大作用,便是如此”。
他认为孝道的目的就是扼杀人的主体意识,让活人做死人的奴隶。
正是这种以牺牲卑幼人格为代价的家庭伦理,严重地扼制了中国社会的发展。
四是愚孝。两汉以后,为配合“孝治天下”的实施,封建孝道被百般神化,于是吸疮舔粪、恣蚊卧冰、割肝取肾之类背离人道、殄灭人性的愚孝行为屡见于史册。宋元以后,对愚孝的提倡更加变本加厉。鲁迅讥讽老莱子彩衣娱亲、佯装婴孩哭的令人作呕,并戏谑地说自从知道了郭巨埋儿孝母的故事之后,不仅自己不再奢望做孝子,而且也怕父亲去做孝子,因为倘若他的父亲真的学了郭巨,那么首先该埋的正是自己,所以,“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吴虞也揭露了愚孝的残暴:“不但做出活埋其子,大悖人道的事,又有自割其身,以奉父母为孝的”,“政府且从而褒扬,文士亦为之歌颂”,这“真是糊涂荒谬极了”
吴虞还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孝道观念所造成的一系列后果进行了鞭辟人里的剖析:“凡无子的人,无论他有养育子女的智识能力与否,都必不可不养子”;“使数千男女常陷于贫困,辛辛苦苦,荀全性命,以度无聊的生活”;“必行一夫多妻和蓄妾的制度”;“因崇拜祖先而以有后为孝,遂流于保守,使四万万人作亿兆死人之奴隶不能自拔”;“必会重男轻女”,“溺女之风又因之而起”。
五是所有对孝道的批判集中在一点,即是对纲常礼教吃人本质的揭露。礼教是忠孝观念的理论形态。谭嗣同认为,礼教之严酷,“足以破其胆而杀其灵魂”,所以,要唤醒民众的觉悟,必须从冲破的纲常礼教的束缚人手。三纲是封建礼教的根本,“父为子纲”又是三纲的根本,孝道的推行,也主要靠名目繁多的礼教来维持,推翻孝道的根本是打倒封建礼教。鲁迅在其《狂人日记》中十分精辟地用“吃人”二字来揭示传统礼教扼杀人性的实质。所谓“吃人”,也就是对子女独立人格的剥夺。父亲的权利是绝对的权利,子女的义务是片面的义务,孝道的凶残主要表现在家长不把子女当作具有独立人格、独立自主的人,而是当作自己的附属物。陈独秀也认为,“忠孝节义,奴隶之道德也”,“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他疾呼:“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任他人越俎, ,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为了使青年人从礼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鲁迅发出“救救孩子”的强烈呼声。他们还试图用西方近代的人权观念剖析传统孝道,强调个人的价值、尊严、个性。鲁迅深刻指出:礼教下的孩子“只是他父母福气的材料,并非将来的‘人,的萌芽。”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鲁迅进一步论述了“解放子女”的问题。他说,封建孝道“以为父子关系,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尤其堕落的,是因此责望报偿,以为幼者的全部理该做长者的牺牲。”
他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责任、义务是相互的,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则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责任。吴虞也认为,“父子母子不必有尊卑的观念,却当有互助扶助的责任。同为人类,同做人事,没有什么恩,也没有什么德。
要承认子女子有人格,大家都向‘人’的路上走。”表达了觉醒者对孝道的否弃和对未来的期望。
总的来说,以陈独秀、鲁迅、吴虞为代表的五四知识分子不仅是旧道德的叛逆者,也是新道德的探索者。他们对传统孝道的批判,作为对传统文化批判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当时起了更新观念、解放思想的伟大历史作用,这些批判至今仍然不失其现实意义。
但是,应该看到,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鲁迅等对孝道的批判,一方面带有情绪化的成分,因而难免有偏颇;另一方面,这种批判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层次和制度层次,而对于孝道的理论层次,则较少涉及。这就给上世纪三十年代以后的现代新儒家从理论的深层次人手,通过理性的分析,来阐发孝道的精髓,重建儒家新孝道留下了一方广阔的空间。
二、现代新儒家重建传统孝道的努力。
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后期开始,在传统思想文化领域兴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儒学复兴运动,以梁漱溟、牟宗三等为代表人物的现代新儒家用理性的眼光重新审视儒家文化,力图寻绎、挖掘旧传统中隐藏的新价值,以重建儒学体系,重振国民信心。马一浮、贺麟、徐复观等对传统孝道的重建,就是这一运动所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之一。
马一浮对孝道的新诠释主要集中在他的《孝经大义》一书中。
与徐复观相反,马一浮极力推崇《孝经》,把《孝经》拔高到真善美人文教化之根本和总会的崇高地位。他还从“以德论爵”的角度指出,《孝经》中由天子到庶人的五等之孝,实际上就是五德。处五位而各行其职,各尽其责,则既是立身,也是行道,这就是尽孝;反之,则为不孝。这样,在马一浮的解析下,尽孝成了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的同义语,其积极的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贺麟对重建孝道的最大贡献,在于他对三纲理论的新解释。
贺麟认为,若站在客观的文化思想史立场上,用哲学的观点分析三纲,就会发现其价值所在。在他看来,三纲说的本质是补救君臣、父子相对关系的不安定,要求臣、子、妇绝对遵守其位分,实行单方面的爱,履行单方面的义务,贺麟认为,这与西方近代精神有相符合之处,“就三纲说之注重尽忠于永恒的理念或常德,而不是奴役于无常的个人言,包含有柏拉图的思想;就三纲说之注重实践个人单方面的纯道德义务,不顾经验中的偶然情景言,包含有康德的思想。”坚持真理,笃守真善,不为物移,不随人迁,这就是贺麟从陈腐的三纲说中所发现的永恒的精神。
徐复观撰写了《中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历史中的诸问题》等文,对传统孝道做了相对系统的研究。把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的孝道思想与《孝经》所宣扬的孝治思想明确地区分开来,这是徐复观论述孝道的一个显著特点。他认为,孔孟言孝,总是归结到人们内心的德性要求,是从德性上来说的;而《孝经》言孝则是与忠结合在一起,将事亲与事君相混同,孝道成为君主专制政治的附庸,这是孝道演变过程中的最大流弊。所以,孔孟孝道应该成为重建现代孝道的思想根源。徐复观通过对先秦孝道的理性阐发,凸现了其道德价值和理性精神,特别是指出了孔孟孝道在传统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及其对人类未来政治的启示,“在消极方面,限制并隔离了专制政治的毒素,成为中华民族所以能够一直延续保存下来的最基本的力量;在积极方面,可能在政治上为人类启示出一条新的道路,也即是最合理的民主政治的道路。”这就赋予了传统孝道以崭新的现代意义。当然,孝治思想与孔孟孝道是一脉相传的,断言孔孟孝道与专制政治没有一点关系,甚至还限制、隔离了专制政治,恐怕过于武断,也不符合历史事实。而且,中华民族能够延续下来,是自然条件、经济、政治、文化、道德个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仅仅归结到孝道一个因素,徐复观无疑夸大了孝道的功能。
此外,现代新儒家的其他人物如韦政通、谢幼伟等人也都曾撰文从不同方面论述传统孝道思想,此不一一列举。应当肯定,现代新儒家对传统孝道所做的正本清源、开陈布新的努力,是传统文化现代化的具体尝试。因而不管他们的观点是否正确、结论是否合理,都对建构新孝道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其思路对我们研究传统孝道很有启发,应予认真研究和借鉴。
(第三节传统孝道的现代价值
知古是为鉴今。尽管传统孝道已经不能适应现时代的要求,尽管它里面包含着不少钳制人性、为专制制度服务的糟粕,尽管近现代文化批判者们对传统孝道进行了无情的鞭挞乃至彻底的否定,然而,批判地继承,在继承中创新和发展,这是我们研究传统文化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对待传统孝道的科学的、理性的态度。
一、孝道的普遍价值及其对于中国社会的特殊意义。
传统孝道是一个弹性的伦理规范,它具有极大的扩展性、伸缩性,也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开放性。这是实现传统孝道现代转换、赋予孝道现代价值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