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众生、有情,不只包括自己的父母,也包括别人的父母,不只包括人类,还普及于一切有意识的生命,扩展到整个有情世界。因此,佛教孝道的意义,并不仅限于对今生今世父母的报恩,而是对多生多世、生生世世父母的报恩,是对有情众生的报恩:“非但一世父母,而多生父母皆报。不惟一身父母,而法界父母皆度。”所以,“菩萨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否则,“便是不孝罪人。”佛教的慈悲心,就是对有情众生的孝心,对一切生灵的慈悲行为,就是对多世父母行孝。佛教主张吃斋食素、不杀生,也是为了避免伤害前世父母,“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佛教的放生活动,以及“走路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罩纱灯”的惜生行为,也都是为了救度有情,同样是惠及众生、泽披万物的孝心的表现。
这样,在佛教看来,孝敬父母仅仅是孝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要对众生行孝,对一切生命行善,这就是佛教所追求的大孝。可见,佛教孝道竖穷三世、横遍十方,对三世父母、六道众生都怀着报恩之心,可以说是一种广大深远而又无穷无尽的孝道。
我们知道,儒家也阐发了推己及人、推人及物的仁爱思想。孔子强调“孝为仁之本”,把孝作为仁的根本和践行仁的出发点。孟子也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主张以孝为原点向外“推恩”,即把对自己父母的孝敬之心由亲及疏、由近及远普遍地推广、施加于他人和万物身上,由孝敬父母而仁爱天下的百姓,进而呵护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北宋张载对此进一步发挥,把天地自然视为父母、把整个宇宙视为一个大家庭,形成了“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思想,主张人应当以诚挚的孝心去爱天地、爱百姓、爱万物。这里,儒家孝道由家庭而扩展到整个社会、自然界,由对父母的孝而珍爱天地间的一切生命,让万物都沐浴到仁爱的恩泽,表现出厚德载物、泽济天下的博大情怀。
这里,儒家孝道与佛教孝道仍然表现出境界上的高下之别。
儒家是把孝与仁爱联系起来,孝是仁爱的根本;佛教则是把孝与慈悲联系起来,孝是慈悲心的自然流露。儒家的仁爱与佛教的慈悲是不同的。仁爱是有差等的,“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由亲亲而仁民,由仁民而爱物,仁爱有一个由己及人、由人及物的“推”恩过程,这种爱是有先后之分、厚薄之别的;而佛教的慈悲是建立在众生平等基础上的“同体大悲”、“无缘大悲”,是无执著、无分别、无计较的,孝作为慈悲心的自然流露和体现,不是由自己的父母而推及众生,更不是居高临下的同情与施舍,而是对有情众生平等的、诚挚的、一视同仁的报恩。从这个意义上说,佛教孝道比儒家孝道表现出更恢弘的气度和更博大的胸怀。
四、居家孝亲与念佛超度:行孝方式上的歧异
佛教传人中土之初,由于它的一些外在礼仪规范直接损害了儒家孝道,而成为各方面批佛、排佛的众矢之的,如佛教徒的剃发毁形与《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教训相悖;出家修行与孝道居家养亲的要求相违;不婚娶、无后嗣更是不孝之尤;佛教主张出家人不礼敬在家人,《梵网经》云:“出家人法,不向国王礼拜,不向父母礼拜,六亲不敬,鬼神不礼。”僧人对父母尊长不行跪起之礼,这也极乖于儒家礼仪。
对于无后、剃度、违礼等责难,牟子均以“荀有大德,不拘于小”为由,进行了机智的辩解;名僧法琳认为佛教广仁弘济的精神与儒家纲常伦理并行不悖:“虽形阙奉亲,而内怀其孝”,“泽被怨亲以成大顺,福沾幽显岂拘小违”:道官在其编撰的《广弘明集》中儒佛互摄、僧俗兼顾,认为报答父母之恩才是孝的实质性内容;契嵩《孝论》在理论上完成了佛教孝道伦理的儒家化转变,儒佛孝道走向融合后,形式上的不同也就不再被人关注。
实际上,孝道虽然是僧俗两界共同持有的道德观念和共同奉行的道德行为,但由于儒佛孝道在内涵及侧重点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僧人、俗人生活方式上的不同,僧俗在行孝的具体方式上仍然有诸多不一致的地方,这从事亲、葬亲、祭亲等方面体现出来。
就事亲方面来说,儒家孝道要求儿女必须居家孝亲,昏定晨省、扇床温席、侍奉汤药,无微不至地照料父母的衣食住行。为此,儒家孝道不仅主张“父母在,不远游”,而且要求在父母年老体衰时要弃官离职,专心服侍父母。佛教则把持戒修行与行孝相结合,认为念佛求道本身就是行孝,而且是比儒家居家事亲更高的孝行。
就葬亲、祭亲方面来说,儒家主张厚葬父母以彰显孝道,孔子坚持儿女要依墓居庐、寝苫枕块,为父母守孝三年。守丧期间孝子要严格节制衣、食、住、行,素衣素食,不能饮酒作乐、亲近女色,更不能谈婚论嫁。儒家对逢年过节拜祭父母、祖先亡灵也有极为细致繁杂的规定,大户人家要用五鼎三牲祭祀父母,即使一般百姓家里普通的奠基,也要求庄重、肃穆,摆上干净的祭品供亡灵享用,借此表达对亲人的绵绵孝心和怀念之情。
与儒家相比,佛教孝道更注重精神上的孝,对孝道形式上的要求要简单得多。佛教认为人生只是无始终的轮回中的一个环节,死并不是生命的终结,因而,父母去世后不应过分缠绵悲伤,也不必穿丧服,以免影响修行。佛教把儒家的守丧三年折中为行三年“心丧”,《孝论?终孝章》日:“三年必心丧,静居修我法,赞父母之冥。”在心里默默地悼念,同时要静居修法,祈求佛力加持,追荐超度父母的亡灵。佛家弟子在父母忌日和节日里同样也要追念祭祀父母:“过丧期,唯父母忌日,孟秋之既望,必营斋,讲诵如兰盆法。
是可谓孝之终也。”佛陀为了成就目连救母于倒悬的孝心,宣说《盂兰盆经》,为后世弟子辟出一条孝亲的简捷法门。自宋代以后,盂兰盆会就成为寺院中每年的重要法事之一,广设盂兰盆供,超荐七世父母和一切众生,实际上成为佛教的“孝亲节”。
关于儒家和佛教行孝方式上的不同,《佛说盂兰盆经疏》作了比较全面的总结:
初谓生前侍养异,后谓殁后追思异。侍养异者,儒宗则慎护发肤,扬名后代。故乐春不出,曾子开衾。释教则祝发坏衣,法资现世。……殁后异者,复有三异。一居丧异。儒则棺椁宅兆安墓留形,释则念诵追斋荐其去识。
二斋忌异。儒则内斋,外定想其声容;释则设供讲经,资其业报。三终身异。儒则四时杀命,春夏秋冬;释则三节放生,施戒盆会。
五、结语
以上我们从几个方面对儒佛孝道观的不同之处进行了对比。
总的来说,从理论出发点上看,佛教孝道着眼于报恩,是纯粹伦理性、情感性的,而儒家孝道重在维护社会尊卑等级秩序,蕴涵了更多的社会性、政治性的内容;从内涵上看,相比较而言,儒家孝道更注重对父母物质上的奉养,而佛教孝道则更强调对父母精神上的报答;从境界上看,佛教孝道以平等、慈悲而超越了儒家有差等的亲亲、仁爱,以有情众生而超越了血缘亲情,展现了更宏大的空间;从行孝方式上看,儒家孝道在仪式方面比佛教有更繁琐更严格的要求,佛教孝道对亡灵的关注则为儒家所不及。透过儒佛孝道观的不同,无疑可以管窥人世与出世、世俗与超越、人文与宗教的分别。
当然,儒佛孝道本身是相互渗透、相互强化的。佛教以孝道为契人点不断调整、充实自身,融合儒佛,佛教藉此而在中土赢得了广泛的信仰,并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通过佛教,孝道被赋予了宗教信仰的巨大力量,尤其是佛教因果报应思想的广泛传播,警策和促发了民众的道德自律,对世俗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和巨大的威慑力,儒家纲常名教的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借助佛教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这是佛教孝道对于儒家孝道的重要补充。儒家孝道与佛教孝道交织在一起,相辅相成,共同担负着教世化俗的使命,在维护社会秩序、提升个体道德方面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