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店里进来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齐耳的短发显现出她的精明与干练,瓜子脸、柳叶眉,肤色呈健康的小麦色。上身穿咖啡色棉质花边蝴蝶结褶皱短袖针织衫,下穿一条浅蓝色修身九分休闲牛仔裤,简单随意的打扮见她约一米七的高挑个儿包裹的极具韵味儿。
这种店里进来一位长得成熟妩媚的女人,自然会引入注目,这不,每个经过店门的路人都要惊讶的看一眼,而后嘴角含笑,一副“我了解”的模样。
兴仔嘴巴微张,两眼发光的看着款款而来的女人,她那种成熟的风韵、飒爽的英姿在兴仔看来尤为撩人。
黄志也对这个韵味儿十足的女人很感兴趣,不过他更多的是对她的身手感兴趣,女人虽然长得凹凸有致,但她自身流露的气势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眼眸隐隐有精光闪烁;身形稳健、步履轻盈、落地无声;柳腰看似羸弱纤细,实则坚韧有力;沉静的外表下时不时的露出一丝令人心悸的寒意······怎么看,都给人一种莫测高深的感觉。
俩人只顾着欣赏,却忘了回答她的问话。女人黛眉微微一皱,目光在黄志的脸上一闪而过,看向就快流出哈喇子的兴仔······
“请问,你是黄志黄先生吗?”女人再次问了一声,中性的声音很富磁性,听起来令人身心巨爽。
兴仔费力的咽下一口唾沫,指了指是笑非笑的黄志,道:“小姐,他······他才是黄志。”
“哦?”女人看向黄志,清澈的眼眸没有丝毫的波动。躬身一礼之后,她正待说话之际,黄志却抢先开口了:
“你是姜小姐派来接我的?你是不是······叫什么来着,哦,想起来了,你是春兰姐,全名沈春兰!”
女人面无表情的点点头,道:“是的,小姐叫我接你去警局。”
定定的注视了女人几秒钟,黄志露齿一笑,道:“你一点也不感觉奇怪吗?不问我为什么知道你是姜小姐派来接我的?还有,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名字?”
女人平静地道:“你看了一眼门口停的车,所以你知道我是小姐派来的。至于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想不用我回答了吧?”
女人的言外之意,你既然和小姐熟识,自然听她说过我,因此认识我也不奇怪。
“呵呵,看来你一直都在关注我,居然连我看了一眼门口停的车都知道。”黄志调侃之后,对兴仔讪讪地道:“阿兴,不好意思!本来我打算在两点半之后才去警局,没想到有人来接我,这里就麻烦你一个人先看着,我会很快回来。”
说罢,也不待还显得有些呆傻的兴仔做出回应,黄志对女人道:“我们走吧!”
目送俩人坐上那辆炫目的“宾利慕尚”离开,兴仔看看报纸上的那张图片,再想想俩人刚才的对话······姜小姐?该不是姜雨涵吧?天,志哥真的和我的梦中情人有一腿?
使劲儿的在脸上搓揉了两下,兴仔心里郁闷的慌:就志哥那模样儿,居然能得到古典美人的青睐,太没天理了!何况,他还是在“性用品”店里上班的人呢,姜小姐居然会同这种人交往,怎么可能!
想到这里,兴仔的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志哥是从某个世家逃跑出来的公子哥?
思索了一阵,兴仔一拍额头,一脸恍然大悟状:志哥以前的说法都是假相,什么孤儿院长大,什么不认识姜雨涵,这一切不过是志哥用以掩盖自己真实身份的借口而已。人家姜雨涵是什么人?古典美人啊!要样貌有样貌,要身材有身材,怎么挑也不会挑一个样貌平凡、无钱无权、卖性用品的人吧!何况,姜雨涵也不可能同这种人有接触的机会,她接触的多是豪门公子才是。
难怪八月份一过,关于姜雨涵的报道便越来越少,到后来更是没有关于她任何讯息,隐隐有淡出影视圈的趋势。而志哥是九月初来上班的,是不是因为志哥的原因,姜雨涵才有了淡出影视圈的念头呢?
兴仔越想越有觉得有道理,思维也越来越宽:明星嫁入豪门的不少,不过很少有终身厮守的情况发生,比如梁洛施嫁给李二公子,最终不也分手了吗?因此,现实中明星与富豪之恋并不被看好。也许就因为这个原因,志哥的家里人非常反对俩人之间的恋情,而志哥为了同姜雨涵在一起,便用离家出走的方式给家里施加压力。
志哥的家里人明白他离家出走的原因,于是在久寻无果的情况下,便将怒火发泄在姜雨涵的经纪人身上,因此就······
兴仔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尽管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荒唐,不过也并非没有可能,因为志哥的家里人知道他爱姜雨涵,怕对她下手而引起志哥的强烈反弹,因此便对姜雨涵的经纪人下手,意思是侧面提醒她,赶紧离开志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难怪姜雨涵派人来接志哥去警局,感情已经查到点什么!豪门悲剧,豪门悲剧呀!
兴仔一边感叹、一边“呼啦”从屁股后面扯出一份报纸,赫然写着“香港马报”。
我发誓,即便豪门悲剧的要下十八层地狱,我也愿意过豪门生活!
兴仔狠狠的发完誓,仔细钻研“马经”,他已经决定了,这次破釜沉舟,将口袋里仅剩的一千多港元全部压下,反正要不了几天就发薪水了,自己在家里储藏了速食面充饥,饿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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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上车辆较多,黑色“宾利慕尚”行驶缓慢,坐在副驾的黄志时不时的用眼角余光打量着看似专心致志开车、实则也在悄悄观察自己的沈春兰。
这妞儿不简单,心里素质好的没话说!黄志暗自感叹后问道:“春兰姐不是香港人吧?”
“不是!”女人嘴里冷冰冰的蹦出两个字,两眼平视前方,似乎是在跟空气说话。
日,又冷又傲,拽得很!黄志撇了撇嘴,继续问道:“那你是哪里人?大陆的、澳门的还是台湾的?我听你的口音带有台湾味儿,我想,你应该是台湾人。”
冷冷的瞥了黄志一眼,女人哼声道:“你是警察还是入境处的?就算是,我也有权拒绝回答你的问题。”
娘的,牙尖嘴利,这妞儿就像是没被男人滋润过一般,不懂得对男人应该热情迎合的道理!黄志龌龊的想着,也不管自己碰了颗软钉子,没话找话道:“你想不想知道我和姜小姐的认识过程?”
“不想!”
“那你有没有兴趣知道今天的报纸都刊登了关于我和姜小姐的哪些新闻?”
“没兴趣。”
哈哈,话说的越来越多了,从两个字变成了三个字!黄志锲而不舍地道:“你应该会功夫吧?我看你身手很好,沉稳内敛,精气神都掩盖的不错。”
“是吗?”
“是,我敢对这块挡风玻璃发誓!”黄志指着挡风玻璃信誓旦旦地道:“如果我说谎,挡风玻璃立马碎掉,玻璃渣滓全镶嵌在我脸上。”
“神经病!”女人一脸鄙夷的表情。
黄志毫不在意她的辱骂,依旧笑眯眯地道:“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发过的最毒的誓言。哦,对了春兰姐,以前姜小姐的舅舅有没有在你面前像我这般发过誓?”
“你什么意思?”女人又冷了几分,语气中带了几分杀气,不过她立马又收敛起来,嘲讽道:“王先生不会像你这样发神经。”
“好好好,果然不愧是专职司机,对王先生了解的很彻底!”黄志笑眯眯的赞美完,忽然转口道:“说个故事给你听,昨晚我和姜小姐去‘红锦大厦’的时候,一个巡楼的保安说,在九月十四日那晚,他在停车场无意中抬头,似乎看到有人像壁虎一样粘在九楼的外墙上,当时他以为自己眼花,赶紧揉了揉眼睛再看,你猜他看到什么······”
黄志的话音骤然一顿,眯眯着眼睛定定的注视着春兰姐······
与此同时,女人左手抬起伸向左耳,在将要触到耳朵之际,倏地下移在腮边挠了挠,而后放在方向盘上继续开车,对男人的话不予理会。(注:香港的车辆驾驶室在右边,而黄志坐在副驾,以他所处的位置,完全能看到沈春兰左手动作)。
黄志眉开眼笑地道:“结果,他什么都没看到,真的是眼花了!哈哈,你说好笑不好笑?”
“够了!”女人冷喝道:“你很烦,信不信我把你扔在这里自己打车?”
“这可不行,我先声明,我身上可没带钱啊!”黄志刚说完,忽然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嘴里嘟囔道:“春兰姐,你能不能把冷气开小一点?哦,最好关掉它。”
“你很冷吗?”女人咬牙切齿地道。
黄志两膀抱在胸前,一副瑟瑟发抖的模样:“冷,就快冻成冰了!尤其是你身上爆发的寒气,啧啧啧,冷的透骨啊······阿沁······春兰姐,你说要是你身上迸发的寒气把我冻死在车里,警察会不会说你是杀人犯呢?”
(推荐票来呀!收藏来呀!这么好的布局和故事结构,怎么就没什么人看呢?今观郁闷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