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自然灾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自然灾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与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来看,凡是经济发展的上升期都是自然灾害偏少的年代,凡是经济发展的下降期的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年代。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国因灾死亡11906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523万人(次),倒塌房屋1006万间,经济损失共计9108亿元。2006年是我国继1998年之后受灾最严重的一年,与1999年以来各年相比,2006年的因灾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为八年来的最大值,紧急转移安置人数仅小于2005年,因灾倒塌房屋仅次于2003年和2005年。
自然灾害不仅使我国每年平均遭受几百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导致数万人死亡,而且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
一、自然灾害对国民经济的冲击
自然灾害对国民经济的冲击是巨大的,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后的半个世纪里,对国民经济造成重大冲击的自然灾害已发生七八次之多。例如,1954年长江、淮河发生特大洪水,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规定粮食产量为18000万吨,实际只完成了16950万吨,仅是计划数的94.2%;规定棉花产量为137.4万吨,实际只完成了117.5万吨,是计划数的85.5%。农业遭受水灾后除发生较大幅度的减产,在一定程度上还影响了工业的发展速度和市场消费品的供应。这是因为灾害发生后,国家对原来的生产建设安排必须重新进行调整,以克服因灾区生产停顿造成的对其他地区生产的负效应;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计划时,对农业、轻工业等易受灾害影响的行业还要重新进行规划。
从统计资料看,1976年唐山大地震是一个典型的灾害严重冲击国民经济的例子。1976年7月28日唐山发生7.8级强烈地震,百年老城唐山市毁于一旦,24.2万人被地震夺走了生命。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亿元。由于**********的影响,再加上唐山地震灾害的重大影响,使我国1976年前10个月的生产普遍下降,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6.3%,支大于收23.7亿元,国民收入下降2.7%,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1976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579亿元,只比上年增长7%~7.5%。其中,农业增长2.5%,比计划要求低1.5%;工业增长1.3%,比计划要求的低6.9%~7.7%。主要产品的产量,绝大部分都没有完成计划,生产粮食28630万吨,为计划的99%;棉花205.55万吨,为计划的79%;钢2046万吨,为计划的79%,低于五年前的生产水平;原油8710万吨,完成计划的低限指标;发电2031千瓦时,为计划的96%;棉纱10803吨,为计划的88%;完成铁路货运82116万吨,为计划的91%;实现国家财政收入751.6亿元,比上年减收64亿元,相当于1971年的水平;财政支出806.2亿元,比上年减支14.7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财政赤字为29.6亿元。
2006年夏天,四川省遭受了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特大高温热浪和伏旱天气,全省21市(州)122县(市)受灾,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强度最大、危害最重的特大干旱灾害。据四川省救灾办统计,截至8月21日,全省作物受旱2203.14万亩。其中,成灾1381.85万亩,绝收374.39万亩。344.63万人、464.3万头牲畜因旱饮水困难。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8.7亿元。高温伏旱对林业、水资源、能源、人民生活等方面都造成了巨大影响。
从1990—2004年我国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占国民经济的比例来看,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超过了当年GDP的1%,在1991年,这一比例更是达到了5.8%;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当年新增GDP中所占的比例更高,水灾最严重的1998年高达78%左右。由此可见,自然灾害对经济增长的冲击是很明显的。
二、自然灾害对人民生活的影响
灾害对人民生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影响范围最广泛的是吃饭问题。中国人口众多,在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情况下,虽然依靠科学技术种田使粮食亩产翻了两番,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仍承受不了大灾的打击。四川省农业调查队2004年对四川省部分县的因灾缺粮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200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连续遭受多种自然灾害的袭击,约占全县农户总数1/3的13000多农户,50000多名群众因灾缺粮,家庭经济收入下降,人均约缺粮32.9公斤,并有139户、530人居住的281间房屋倒塌。这些房屋倒塌的农户因家庭经济困难没钱修复。雅江县祝桑牧业乡严重缺粮户达50户,红龙牧业乡缺粮户达40户,西俄洛半农半牧乡缺粮户达40户,农区米龙乡缺粮户达15户,麻郎错乡缺粮户达15户,其余每个农业乡严重缺粮户有15~20户。按农区每乡15户计算,14个乡镇达210户,加上牧区的130户,合计缺粮户达340户,占该县缺粮总户数的5.5%。该县食用粮标准一般为每月每人15公斤,全年人均应达180公斤。而2003年该县因灾人均粮食产量只有147公斤,除种子、饲料外,人均食用粮只有100公斤左右,全县农牧民人均只有半年口粮,生产的粮食不能自给自足。汶川县因灾缺粮户近600户,共缺粮2.6万公斤。
我国的粮食生产总是大起大落的,其中幅度最大的是1959—1961年。1960年、1961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只有14000多万吨,只达到1951年的水平,而十年中人口已增长1亿人。发生粮食危机,除人为因素外,严重的旱灾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1962年,山东省卫生防疫站等单位对济南1~20岁的10560名儿童和青少年的身高、体重、胸围、坐高等主要指标作了调查。结果发现,粮食缺乏影响了国民的发育与健康。在1959—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人民生活条件及营养水平很差,儿童和青少年的身高、体重、胸围、坐高这几项指标出现了同步降低的现象。1962年与1956年相比,每个年龄组的身高指标,男、女平均下降了3.24厘米和2.02厘米。其中,发育阶段年龄组下降得最为明显,男性15岁组,1956年调查了355人,平均身高为160.66厘米,1962年调查了334人,平均身高为153.08厘米,下降7.58厘米;女性12岁组,1956年调查了215人,平均身高为142.81厘米,1962年调查了268人,平均身高为136.81厘米,下降6厘米。
由于灾害造成的人体体质的缺陷,是影响一代人甚至两代人的大问题,决不可掉以轻心。我们应当重视自然灾害的社会属性。
三、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农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农业是一个充分暴露在各种自然气象风险之下的特殊行业,农业活动对气象条件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较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地形与地貌特征,使我国成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损失程度较大以及波及面广,已经成为我国一些地区长期难以摆脱贫困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近现代大规模的开发活动,增大了各种灾害发生的风险,农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并遭受着更大的灾害损失。
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以及灾害损失的扩大将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产生较大影响。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及破坏过程一般要经过孕育期、爆发期、持续期和破坏期等几个阶段。在破坏期这一阶段,自然灾害的损失不断扩大,自然灾害的社会负效应开始显现。自然灾害社会负效应的大小将因自然灾害损失破坏范围和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说来,自然灾害效应包括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两方面。经济效应是指因为灾害的发生和损失的出现,人们的生活、投资与消费行为所受的影响。灾害通常容易导致社会贫困人口增加,社会福利减少,还会影响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率的提高等。这种影响既有短期的,也有长期的。自然灾害的政治效应是指因为巨大灾害的出现,导致民心躁动,社会秩序混乱,全社会容易陷入危机和瘫痪状态,严重时将危及政治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自然灾害的经济效应往往与政治效应有较密切的关系并相互影响。在人类历史上许多影响和决定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都与特大农业自然灾害有关。
人们在认识自然灾害时,往往仅停留在自然变异过程的研究上。其实,自然灾害有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自然在变异过程中,超过临界点而对人们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如果只有自然变异,而没有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损失,则不能构成灾害。因此,这一新的观念就启示我们:第一,在研究自然灾害时,除了对自然变异进行研究外,还要研究这种变异对人类社会的打击,以及人类社会对自然变异的适应与反馈作用;第二,在制定减灾对策时,除力求减小自然变异的强度和作用外,更重要的是采取社会措施。也就是说,人们应该在顺应自然变异规律的前提下,规划与指导自己的社会活动,以创造自然与社会相协调的环境,加强对自身的保护。事实上采取社会措施以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已经成为国际减灾十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1.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与人口的密集程度和经济的发展水平成正相关关系
我国是个多灾的国家,全国东、西、南、北、中各方总有各种灾害发生,有时强度是很大的。然而概括而言,最严重的灾害集中于中国的东部,次为中部,而西部很少。这种格局的出现,显然最重要的因素不是自然变异的强度,而是人口密度和经济的发达程度。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东部地区面积108.6万平方公里,人口4.9亿人,人口密度为452.3人/平方公里;中部地区面积158.5万平方公里,人口4.2亿人,人口密度262.2人/平方公里;西部地区面积692.7万平方公里,人口3.6亿人,人口密度51.3人/平方公里。东部人口密度是西部的8.8倍。沿海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约占全国的60%。因此,沿海地区即使遭受强度不太大的自然侵袭,损失也可能很大。所以,沿海地区是我国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地区。1976年,7.8级地震发生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唐山市,因灾死亡24.2万人,造成100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然而,同样甚至级别更高的地震在我国西部曾发生过多次,但由于人口稀少,经济不发达,损失甚小,甚至没有构成灾害。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灾害损失的一半以上在沿海地区。从这一点来看,我国减灾的重点地区应首推沿海地区。
2.自然灾害的影响具有社会性
自然灾害不仅使受灾区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人民流离失所,衣食无着,恐慌不安,家庭离散,而且会使社会动荡不安,破坏社会的正常运行机制,从而产生更深远的影响。自然灾害的社会危害集中表现在:①自然灾害对经济发达地区破坏严重。2006年8号超强台风“桑美”8月1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登陆,给浙江省特别是温州、丽水两地造成了严重灾害。全省有18个县(市、区),325个乡镇,254.9万人受灾;3.9万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农田面积达5.39万公顷;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7.37亿元;因灾死亡193人,失踪11人,其中144人因房屋倒塌死亡。然而,同样强度的风灾在我国西部也曾发生过多次,但由于当地人口稀少,经济欠发达,因此损失很小,甚至没有构成灾害。②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社会影响巨大。2006年是1998年以来我国灾情最严重的一年,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灾害共造成3186人死亡,紧急转移1384.5万人,受灾面积4109.1万公顷,绝收面积540.9万公顷,倒房193.3万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部分地区的洪涝灾害使得一些工厂仓库被淹、机器受损,交通、邮电等行业运转不畅,自然灾害不仅使灾区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而且极大地影响了灾区群众的生活和人们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