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云戴上耳机,稍显稚嫩的声音在网吧里显得格外刺耳:“Gank,去上路,坦克去顶,我偷塔。你白痴啊,中路来人了,两个肉,一个ADC,你一个半肉拿什么打?快回城。”
郑云打得格外激烈的时候,肩膀上忽然被人拍了一下,他不满的丢下耳机,刚要骂几句,入眼的却是一张有着刀疤的脸庞,表情格外狰狞,那人咬牙切齿道:“我是这里的网管,你是龙背的人吧?”
下一刻,郑云一脚踹在刀疤脸上,一脚踩着椅子,飞奔出了网吧,全然不顾落在桌上的那包还没开的香烟。
“给我追!”
凌晨三点,一幕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当街追砍戏码在崇阳活生生的上演了。
郑云,一个平凡的小混混,十六岁那年他本来有机会考上全县著名的重点高中,奈何家生变故,一夜间他成了孤儿,从此他开始走上了一条堕落的道路,在街上混了几年一直没什么起色,没接触到真正的大人物,倒是惹下了一大堆的仇家。
郑云一路狂奔,在拐角的时候迅速的藏入了胡同里的一个垃圾桶后面,哆嗦着哈了哈气,就那么干坐了半个钟,见没有人来,才走出胡同。
“你小子果然在这里啊!”一个粗诳的声音响起,那个脸上有刀疤的男子身穿一身黑色羽绒服,拿着铁棍带着五六个人缓缓走来,右手的铁棍拍击在左手手掌上,那啪啪声,一看就是纯铁打造的,打在人身上绝对不是一般的痛。
郑云不住的后退,后背却贴在了一堵墙壁上,他明白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冷汗渗出额头,拳头紧握,看向刀疤男子的眼中充满了无尽的绝望。
他不是大混子,裤兜里有手机但是在这种关头他却喊不来人,对方是谁?堂堂的王子网吧网管,在北上广那些大城市,网管。。。。。。无疑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可在崇阳,一个网吧的网管,代表着他能叫到整个网吧的常驻混混。
而他,无非就是个挂着龙背名头的小混混,整个龙背没人瞧的起他。
他一咬牙,冲向了刀疤脸男子,一脚踹在刀疤脸男子的胸膛,将他踹得连退三四步,然后他一棍砸下来,郑云顿时没反应过来,左肩膀便挨了一棍,随即,五六个人冲了上去,将他踹倒在地,开始拳打脚踢。
看多了小说的中学生自然以为打架无非就是先一脚踹倒对方,然后对他身边的人动手,可现实永远是残酷的,你打倒了一个人,其他人一起动手,除非你是李小龙,不然还不是得认栽,打架靠什么?人多势众,一个人打一群的时代早就过去了。
郑云足足挨了十几脚,感觉骨头都快散架了,刀疤男子才一把抓起他,直接就是一耳光,清脆,力道十足,郑云强忍着眼泪,没有吭声,落在了别人的手里挨打是肯定的,至于怎么报复那是以后的事情,更何况他还未必有机会打回去。
“上个星期,你打了我的表弟,还说王子的人算个屁,这个事你说过吧?”刀疤男子沉声问道,声音冰冷,充满了杀伐气息。
郑云点头,然后继续沉默。
“一个小屁孩跑到中学那边装大哥,你算哪根葱啊?整个崇阳县,不说其他地方,就算是你们龙背混的好的,也得给我三马几分面子。”刀疤男子三马显然怒气未消,“我看在你是龙背人的份上,只打你一顿,要是别人,我直接砍了手脚再说,以后给我小心点。”
郑云刚要说话,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三马,够了。”
一股绝处逢生的感觉在郑云的心底生起,他一直以为电视剧里的主角快死了有人来救纯属扯淡,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幕会出现在他的眼前,他睁大眼睛看向面前那个一身蓝色衬衫的蓝发青年,双手插入裤兜,一脸的玩世不恭,看向三马道:“怎么说他也是我们龙背的人,给个面子吧,以后好做事。”
三马看向蓝发青年的目光里有些复杂难言,蠕动嘴唇,想要说些什么,却终究还是叹了口气,道:“好,这次我给你马豪几分薄面。小子,滚吧!”说完,他直接将郑云推向蓝发青年。
蓝发青年一把接住郑云,笑道:“那就谢了!”
等到三马离去后,蓝发青年看都没有看郑云一眼,转身便走,留下一脸错愕的郑云。
三天后,郑云才知道那天救他的是龙背赫赫有名的马豪。
崇阳有句俗语,义气云天大马哥,心狠手辣付一名,横行网吧四眼仔。
这句俗语,说的便是崇阳道上名声最响亮的三个人,马豪便是其中之一,十五岁便开始混江湖,他拿着把砍刀跟一帮吸毒的砍架,砍伤四人,被关进局子十五天,出来后直接云仔砍死了那四人,警方本来要抓他的,后来貌似是位大人物出面帮他摆平了这件事情。
郑云靠在墙角抽着劣质的红塔山,身旁一个黄毛正在吞云吐雾,神情陶醉,道:“啊,你那天要是跟了马豪,我敢说,以后这条步行街你简直可以横着走了。”
“马豪黑白通吃?”郑云虽然知道马豪在龙背很有名气,但是在整个崇阳县横行霸道显然有些不太现实。
“你***呀!”旁边的黄毛拍了一下郑云的头,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骂道:“马豪算是崇阳道上的一号人物,谁不给他几分面子?南门桥的吸毒仔,混网吧的混混,还有在社团刀口舔血的,或者是各大学校的老大,都知道马豪,都要给他面子,你说他厉害不?”
“我告诉你,马豪是龙背的双花红棍,知道什么是双花红棍吗?意思就是,他在整个龙背,是最能打架的一个!三马撑死了也就是一个网吧的网管,崇阳十几家网吧,谁不给马豪面子?”
郑云猛然醒悟,那天他应该跟上去的,而不是傻傻的站在原地,但是机会已经错过了,他没有飞黄腾达,依旧是个平凡普通的小混混。
“咦?那个不是韩飞吗?跟着马豪混的,在整个三角州很有名气。”黄毛一抬头便看见一个男人正向这边走来,连忙起身,战战兢兢的退到一边,全然没了所谓的气概,这就是地位悬殊,小混混比普通人还要可怜,面对混的好的,跟条狗一样。
韩飞身穿一身白色衬衫,没系扣子,露出了胸前那个狼头纹身,走向郑云,不冷不淡道:“我是韩飞,豪哥找你有点事情,跟我走吧。”
郑云一愣,望向黄毛,黄毛连忙低下头不敢说话,所谓兄弟义气在这一刻就是狗屁。
虽然郑云不相信马豪找自己会有什么危险,但是对于黄毛的表现他实在是有些失望,甚至是有些寒心,没出社会前他在学校相信义气,刚出来混时他也信,但是现在他才知道,谁更有权有势,才能有一帮人以义气的名义都亲近过来。
郑云其实是很想跟着马豪的,因为他想出人头地,人一辈子该有个目标,如果没个发力的方向,注定得蜷缩在升斗小民行列中憋屈窝囊的挣扎,睡窝美人膝,醒掌杀人剑,多数男人曾经有过的梦,进了社会磕磕碰碰后这个梦会被现实一点一点撕碎。
韩飞带着郑云来到一家夜总会,现在还是白天,夜总会尚未营业,但是看规模颇大,想必也是个销魂窟,他抬头看了看牌匾,大地飞歌……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大地飞歌的靠山好像是县委的一位实权派人物的儿子,马豪一个黑社会份子跑这边来,这实在是得有点胆量啊。
韩飞推开一间包厢,马豪正坐在那里唱着歌,唱的是刀光剑影,他的粤语实在是不怎么标准,但是勉强还听得下去,韩飞直接毫无拘束的拿起桌上的酒便喝,郑云倒是一脸的不知所措,站在一旁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马豪唱到高潮的时候,眼角似乎瞥到了郑云,一路高歌,然后直接丢掉话筒,把音乐一关,整个包厢便死一般的寂静了下来。
马豪望向郑云,没有说话,上下打量着他。
郑云一脸尴尬,对方不是别人,是江湖上有名的大哥,他怎能不紧张?
“有没有兴趣跟我?”马豪忽然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