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社会情况是:政府为了保全政权的稳定,在经济运行波动时段,往往人为的创造出些就业岗位。特别是在经济严重下滑期,政府多数时候会采用盲目投资等短期行为来拉动经济或创造就业岗位。长此以往,创造和增加就业岗位逐步就演变成了政府的一项基本的职责。
可是我们知道:政府只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不是主导者,更不是上帝。创造和增加就业岗位原本是市场的功能,而不是政府的职责。也就是说社会财富分配规则由市场决定,那么就业规则也应当由市场规则决定!创造和增加就业岗位的角色不应当由政府来承担,而是由市场来承担。
因此,新就业理论就不应该是“就业等于直接劳动资格”的获取,就业的实质是“人们所有的社会正向行动”。这样,对应的失业也不是简单的直接劳动机会丧失,而是人们的社会行动停止与否,通俗地讲就是他们“有没有闲着”。非现场经济环境下的按行动力分配思维,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就业观,只要我们的社会分配原则真正地“按行动力分配”,那么答案清晰就可见了:新就业理念的实质不是就业岗位,而是人们“不能闲着”!政府的职责是维护市场的健康,政府在现行的社会财富分配和充分就业领域中,也应当尽快转换角色、转变职能,政府在该领域的工作和责任的实质是让人们“不会闲着”。
非现场经济环境下的“按行动力分配”意识流,我们可以用下图示意来说明:“按行动力分配”扩大了劳动的内涵和外延,不仅是确立了资本收益的合理性,更重要的是“生命行动”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分配,实现了基本人权的平等性要求。我们的政府机构只要推动市场机制全面落实“按行动力分配”,特别是其中的“生命行动”分配资格的保障措施即可。
在传统的“按劳分配”原则里,实际是存在着剥夺了“生命行动”的分配资格的现象。那些暂时没有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机会的人群就变成了“闲人”。这些“闲人”由于没有社会财富分配理论和社会分配机制的支撑,通常是由家庭为主体来承担,而这些家庭绝大多数是处于社会的底层。
于是社会的“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就出现了,正如《圣经.新约》的“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中有这么说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按行动力分配”就是强化了生命行动、劳动行动、资本行动的三者兼顾,特别是强化了这其中常被忽视的生命行动。强调了生命行动参与社会财富直接分配的正当性,基于这样的正当性,保障生命行动持续下去的责任,不该是由小家庭来单独承担,而是应该由社会大家庭与个人小家庭共同来承担。
现在的关键问题出来了:这个社会大家庭怎样来落实这个责任?是由政府组织来承担吗?笔者的观点:政府只是这个社会大家庭重要的一员,不能完全替代社会大家庭的全部职能,保障生命行动持续下去的责任也不可能完全由政府组织来承担。
这个社会承担者应该是市场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
现实的社会情形是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国有企业,往往会出现“要么私有化,要么政府化”。全盘私有化的恶果在资本主义后期的经济动荡中我们已经观察到,而政府掌控的全盘计划经济的恶果我们也深深体会过。
因此,一定量的全民所有形态的经济组织是十分必要的,其关键点是如何区隔其与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
全民所有的国有经济组织不等于政府所有,政府组织的运行经费来自税收(包含全民所有的国有经济组织的应纳税),而不该包含全民所有的国有经济组织的利润,否则就是政府组织侵占了全民的利益。
这里的关键是国有经济组织分配形式的改变,国有经济组织利润分配的全民化,而不是企业专属或政府控制,我们的国资委也应该脱离出公务员队伍,而成为全民的大账房,管好全民的钱、分好全民的钱,接受政府和全民的监督。一旦全民所有的国有经济组织利润分配与政府的社会性公共开支以及家庭义务相结合,也就等于为“生命行动力”也是社会财富分配对应参照物理论的提供了实现支撑。
这样,局部必需的“按需分配”也能得以实现。“生命行动”、“劳动行动”、“资本行动”三者的新平衡也就建立起来了。
这种社会财富再创造和社会财富分配的新平衡建立,使得传统的就业理论和一些就业相关的概念也将随之改变或消亡。失业救济、扶贫慈善、教育慈善、农民工等名词也将从慈善事业的名单中删除,而成为了社会分配规则执行的必须。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按行动力分配”的思维不仅是理论层面的,也拥有了现实的社会基础,“生命行动”持续保障就有了一定可落实的物质支撑了。
前面我们提到生命行动指的不仅仅是指生物性质的体态长大和消亡,还包含适应自然环境和适应人类社会的能力成长。这种人类特有的能力成长,使得人们在任何时段里都“不会闲着”,最典型的就是适应性教育、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一旦这些所有的教育形式脱离了商业化,各年龄段的受教育行为均被视为参与社会分配的“生命行动力”时,那么我们的人民也就永远不会“闲着”了。某一时段的部分暂时空闲人的继续教育行为就替代了直接的就业岗位劳动,也能参与基础的社会财富分配。
这样,两年前的4万亿也不用单为了直接的创造就业岗位而变成钢精混凝土了。于是,一切又真正回归到了市场智慧经济时代的“按行动力分配”其意义在于:
(1)修补了传统就业理论中劳动概念的过窄现象;
(2)婴儿、老弱病残疾都在行动,纯粹的生命行为救济不再是福利,而是权力主张下的义务;
(3)全民所有的经济组织的职能和兴办国企的出处也有了;
(4)指出了政府不是就业的造血机器,不是直接创造就业岗位数的机构,而是市场规则修正与执行的监督者和维护者;
(5)行动力对象的全民化,就业的新市场化不再有群体之分(也包括不再有农民工与城镇工之分了)。不论来源于何,均是行动力的市场提供方,就有真正平等的人格权。
劳动行动不再是生存的唯一来源,而是收益最大化和自我更大价值实现的追求体现。只有“按行动力分配”的思维,才能使得生命行动具有参与社会财富的理论依据,而不再是单靠家庭或慈善或怜悯;只有“按行动力分配”的思维,资本行动获取社会财富才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只有“按行动力分配”的思维,劳动和资本的分配才实现了平等、公平和公正。
我们在研究非现场经济时,提出“按行动力分配”的思考,不是寄希望于我们的社会立即会去实现这种新型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而是为了顺应非现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让大家看清这种伴随着网络无疆界特性而发展过来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其中的社会财富再创造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演变可能。
建立起“按行动力”思维,以便我们能在日常的非现场经济研究工作中,能结合新劳动形态的出现,而去主动推动建立或尽早过渡到这种社会财富的分配原则,并在这样的新就业理论思维的指导下,一起去探索新时代里广大平民“幸福和谐生活”的新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