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这袋绿豆面包我就睡觉,“我在心里默念。
“可刚刚吃那袋红色面包的时候你也是这样说的。”我又默念。
不是的,我不是精神分裂,
这段日子忽好忽坏的。
我妥协般的喜欢上了一成不变的生活,很奇怪。居然渐渐地有些依赖感了。
这样说吧,不是自我标榜,你知道有艺术天分的人,是很难隐藏的。
说到这里的时候老陈摆出一副,“我知道大家都会配合我装逼”的表情环顾四周。
话说,你在看啥?伐智又一口干掉了我们家庭聚会的唯一的一瓶洋酒,我们仇视他,尤其是装逼的老陈,咋舌着举起一本书看。
这个角度有些像,某个作家。
不好意思,忽然来了兴趣,我觉得我不得不谈谈最近看到的一本书,这要从中心思想讲起来,因为从前每次课余时间翻看这样的书都会变得轻松。大多情况,语文老师白眼,英语老师表示看过,数学老师,抱歉,数学老师他跟我说过他高度近视。
他应该看不清那个方砖似的本子是啥,我也是个理科生,但对文字感兴趣。至此,希望大家不要混淆我的形容,我还有一点非比寻常的地方,就是写起字没有文化素养。和这书相辅相成,书的内容大抵概括下来就是:“随心所欲活下去。”
对,这是我后来无意间逛街,在书店里周游《人性的人太性的》以后一起买回来的一本,我很有意思,看过了有时候却还要再买一份,原因是开心,沉甸甸的。
那感觉似乎就像小时候我牵着爸爸厚重的手掌被带到书店里,透过玻璃窗那些书让人忘了时间,“咔擦”我的牙嵌入木窗的边栏,那感觉就像实实在在的失去生命后的参天大树,带我看看外头的样子,厚实的一本,薄薄的每一页,印刷的油墨,可圈可点,当时觉得如果能有一家书店一定对我来说比任何现代偶像派作品都要让人自豪。
看书是什么呢。
说说我们隔壁宿舍那个带着栀子花香气的女孩子吧,我其实很宅。我曾经设想过如果我是个男人,一定满脸络腮胡子。说不定打字有时候挡住了眼睛的视觉,都还要把桌子拆掉只为了找把刮胡刀片。其实若不是很多人说我和她多么多么的相像,我也不会注意到,只是这样太尴尬了,我肿着眼泡在她旁边呼噜脸上的水,阳光似乎打在她身上都通透的比我干净。不是被老陈感染的爱装逼,所有见过我们公平装扮的时候,都说我要好看些。我颓废了?余光看她的时候我居然在担心,姑娘,你穿的这么短得了老寒腿怎么办。我像个磨叽的老阿姨。
是像,我俩都瘦,她还要胖些,这不算胖,因为我是骷髅。
帮忙拍专辑封面的摄影师说过,那些模特瘦弱,你是变态瘦。
别的也算半两八斤,只是生活方式让我看起来像个吸毒的。
前两天我还摸着公交车上的扶手晃晃悠悠的被挤在肉与汗之间,那感觉委屈的可怜。像是一头扎进了新生儿的纸尿裤。什么滋味都尝遍了唯独这宗罪我扛不住,海鸥也是,海鸥是个黑人,纽约大老爷们,操着一口经典的普通话,我们去聚会,老陈的酒吧,还未入整点时人就满了,海鸥非要跟着爵士乐跳舞,还拍着老陈的肩膀说,哈哈,妈蛋你看你丫这逼样。各位,这是个黑人啊,露着白牙更黑的黑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