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开始研究真正健康、已高度发展、人格成熟、能自我实现的人,我就必须先改变自己对创造力的各种看法。首先,我必须放弃把健康、才能、天才、丰饶都当作同义词的陈腐观念。在我研究的对象中,有一大部分根据一般看法,都不是属于多产的人。他们并没有伟大的天才或奇异的才能;他们不是诗人、不是作曲家、也不是发明家、艺术家、或创造性的知识分子;但是,就我下面所要描述的某一特殊方面而言,他们却健康,且颇具创造力。很明显的是,某些天赋奇才的人,反而在心理上是个不健康的人,比如华格纳、梵谷、拜伦。当然,有的人如此,有的人却不同。我很快就不得不下定这样的一个结论:伟大的才能其实并不一定关乎人格的好坏或健康。显而易见,像伟大的音乐才能或数学才能,多半是天生,而不是后天习得的。显然,健康与才能乃是不同的两个变数。两者之间也许有一点关系,也许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大可一开头就承认,心理学对天才型的奇才异能,所知并不多。我自己也不愿多谈。我宁可把自己的研究集中于一种更广泛的创造力,这是普天下每一个人与生俱来,且与心理健康成正比的创造力。
此外,我很快又发现,我跟大多数人一样,常以成果来思考创造的问题。其次,我还下意识地把创造限定于人类努力以赴的某些特定范围内,而且下意识地认为,任何一个画家、诗人、作曲家都能过一种深具创意的生活。只有理论家、艺术家、科学家、发明家、作家,才能创造,别人都不行。潜意识里,我已认定创造乃是某些行业的特权。
但是,这种成见却被我所研究的形形色色的人打破了。例如,有一位贫穷的妇女,不曾受过什么教育,整天操劳家务,是个忙碌的母亲。她每天繁忙的,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的创造性的事业,但是,她却是一位出色的厨师、是贤妻、是良母、是优秀的管家。只花上一点点金钱,她就能经常保持家中的美丽与温馨。她也是个周到的女主人,她的菜肴不逊于筵席。而她对麻料、银器、玻璃器皿、陶瓷、家具的鉴赏力更是无懈可击。在这些范围里,她真是独具慧眼、心思灵巧。她常有新颖、别具一格、出人意料的创意。我不得不称赞她的创造力。通过她和像她一样的许多人,我终于明白,一盘上好的汤,比起一幅次等的画,更具有创造性。广而言之,烹饪、亲子关系、操作家事都可能别具创意,而一首诗却不一定有创意,它也可能毫无创造性可言。
我所研究的另外一位妇女,则献身于所谓广义的社会工作,替受创的人裹伤,帮助受迫害的人。她不仅凭个人的力量去帮助别人,还参加团体组织,以便帮助更多仅凭己力无法帮助的人。
还有一位是心理医生,他纯粹只是个临床医师,不曾写过什么文章,也不曾创发任何理论,或做任何研究调查。但是,他却衷心喜爱他每天的工作,去帮助别人创造自己。他把每一名病人都看成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个体,不使用任何术语,没有任何成见或假设,却天真、纯朴,且充满道家的伟大智慧。由于每一名病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名病人都是全新的难题,等着他以独特的方法去了解、去解决。他在每一件个案(包括棘手的)上的成就,证实了他是以“创造性的”(而不是以陈腐的、或正统的)方式来处理一切。我也从另一个人身上获悉,建立一个商业机构也可以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还有一位年轻的体育选手,使我知道,完美的橄榄球技也是一种美的创造。球技所展现的成果,就像一首诗,同样也可以用创造的精神来处理。
过去,我直觉地认为,一个拉得相当不错的大提琴手,就是一种“创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把他和音乐创作,或是作曲的音乐家联想在一起的缘故)。后来,我渐渐明白,他只不过是把别人写下的曲子演奏得很好而已,他只是一个代言人,就像一般的演员,或滑稽小丑。而一名家具匠、一名园丁、一名裁缝师,都可能比他更具有创造性。因此,在每一次的个案里,我都必须作个别独特的判断,因为,各行各业,任何一个角色都可能具有创造性,但也可能毫无创造性。
换言之,我已经学会把“创造力”一词,不仅用于各种成品,同时也用于人的个性,并且用于活动、历程和态度,“美感”一词的用法亦是如此,我更把这个名词,用于除一般既定的标准和习俗所认定的诗、理论、小说、实验或绘画以外的许多成品上。
结果,我发现必须把“特殊才能的创造力”和“能自我实现者(以下简称之为“自现者”)的创造力”加以区分。后者的创造力是直接发自人格本身,常展现于日常生活的事件上,幽默感即是一例。它似乎是一种倾向,做任何事,即使像理家、教学等工作,都独具创意。通常,独具慧眼的洞识力似乎是自现者之创造力所具有的一项基本特性。在童话故事中,那个能看到国王并没有穿新衣的小男孩,便是最佳的例子(这点也与把创意视同成品的观念相悖)。这种人不仅能看到抽象、普遍,已经标题化,且已分门别类、规划好了的事物,更能看到事物生气蓬勃、原始、具体的面貌,且懂得使用表意的文字。因此,他们所生活的世界,更是一个自然真实的世界,而不是一个落于言论充满观念、抽象概念、成见、信念与陈腔烂调的世界——这样一个世界,大部分人却将之与真实的世界相混淆。罗杰士所谓的“向经验开放”,把这点表达得十分恰当。
我所研究的对象,比起一般人,都较为发乎自然天性,较为善于表达。他们比较“率性”,在行为中比较不受控制、不受压抑,较能轻易而自由地流露,而较少困难和自我批判。这种能够毫无压抑、不怕嘲笑,而能表达观念、表达冲动的能力,也被认为是自现者创造力的一项重要的基本特性。罗杰士使用了一句很好的话:“完全发挥功能的人”,来描写这种健康的情境。
另外,我观察到,自现者的创造力,在许多方面,跟一切快乐、且具安全感的孩子所具有的创造力十分相像。这是发乎本性、毫不勉强,轻而易举的创造力,是一种不带任何矫揉造作、或任何陈腔烂调的自由。再者,它似乎主要是由“天真无邪”的、自由的感知力所构成的,所谓“天真无邪”乃是指毫无压抑地流露天性与发乎至情的表达。几乎任何一个小孩子都比较能够无拘无束、毫无成见地去感知周遭原本应该在那里、必须在那里,且本来就常在那里的一切。而且,几乎任何一个小孩子都可以随兴而编唱一曲、随口便能吟出诗句,随手便画一画、舞一舞,或演上一段戏,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玩一玩,但凭兴致所至,无需任何计划,或任何事先的安排。
我所研究的对象,他们所具有的创造力,便是这种似孩子般意义之下的创造力。然而,他们毕竟都已不再是小孩(他们大部分都已经五十多岁或六十多岁了),因此,为了避免误解,我们可以指出,他们至少保有、或取得两种似孩子般的主要特征,那就是他们不受标题化的影响、或者他们“向经验开放”,同时他们很容易便流露天性,并且善于表达。如果说小孩子是一派天真,那么我所研究的对象所达到的境界,便是“二度天真”,一如桑塔耶那的看法。他们在知觉上、表达上所达到的天真无邪,已与久经世故的心智结合无间。
我们目前所处理的,似乎是天生潜在于人类本性之中的一种最基本的特征,是普天下每一个人与生俱有的潜在力,然而就在人们接受文化教养之时,大部分已丧失、或被埋葬、或被压抑了。
我所研究的对象之所以不同于一般人,还有另外一个能使创造力更具可能性的特征。能自我实现的人,大都比较无惧于陌生、神秘、怪异的事物,反而常会深受它吸引。也就是说,他们能选择性地加以检视,以便推断、推想,并且全神投入。我引一段我自己在《动机与人格》一书中所做的描述:“他们并不忽略未知者,不予拒绝,不逃避,也不会想法使自己相信这其实是已知者,在时机未成熟之前,他们也不会予以组织、区分,或是加上标题。他们不墨守成规,他们寻求真理也不是由于对确实性、安全感、稳定性、秩序的迫切需求——就像我们在高斯坦所研究的脑受伤者身上所见到的夸张情形,或是在强迫性妄想型的精神官能病患者身上所见的一般。如果整个客观情势需要,自现者虽然面临缺乏秩序、懒散、混乱、无主、模糊、怀疑、不明确、不肯定、差不多、不精确、潦潦草草的局面,依然能处之泰然(而这些情形,在科学中、在艺术中,或是在一般日常生活中,有时还颇为需要)。
“因此,便会发生这样的情形:像怀疑、企图、不明确,以及由于犹疑不决而导致的必然后果,这些情况对大部分的人而言,都是一种苦恼,但是就某些人而言。却很可能是一种痛快的、富有刺激性的挑战,是生命中高潮的顶点。”
我曾经做过一项观察,这项观察曾经困惑了我数年之久,但是现在已经开始逐渐获得定位。这就是我对能自我实现者二分法的解析所做的描述。简言之,就是,许多正反的对立以及对立的两极点,对所有的心理学家而言,都理所当然地是一条连续直线的两端。但是,我却发现,我必须以不同的态度来理解这些正反的对立。就拿一直困扰我的第一种两分法来说,以前我一直无法制定我所研究的对象究竟是自私的还是无私的(你看,在此,我很自然地就掉进了“非此即彼”的二分法里。如果是前者,就一定不是后者,这便是此种二分法的隐意)。但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却逼迫我放弃此种亚里斯多德式的逻辑推论。我所研究的对象在某种意义下相当无私,但在另一种意义下,却又相当自私。自私与无私二者相互纠结,并不是彼此对立、互不相容,而是以一种显著的、律动的方式结合成一体,或是综合体,很像弗洛姆在其论健康的自私那篇经典论著中所描述的一般。我所研究的对象便是以此种方式把相对立的正反面予以融合,因此令我了解到,把自私与无私视为矛盾、且相互排斥的看法本身,就是人格发展较低层次的表征。在我所研究的对象身上,还有许多其他二分的两面已被融合成为一体了。比如认识与意念的对立(心对头、希望对事实),成为以意念来“组构”认识。本能与理性的对立也有相同的结论。责任变成快乐,而快乐深入责任之中。工作与游戏之间的差异形同虚构。如果利他主义已经变成自我衷心所愉悦的事,那么,这种自私的快乐主义岂能与利他主义相对立呢?最成熟的人,也是最像小孩子的人。一如前述,他们具有最强烈的自我、最肯定的独立个性,同时,他们也正是那些最能轻而易举便可以达到无我、超我,以问题为中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