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十二人派相信第十二位伊玛目将以伊玛目曼罕帝的身份出现。而七人派坚持,第七位伊玛目将是未来的伊玛目曼罕帝。
(3)十二人派相信,第十二位伊玛目,尽管暗藏着,是时间的主人。在他不在时,国王作为他的代理维持法制。另一方面,七人派相信,第七位伊玛目人还活着,而且相当一部分七人派承认阿加汗是他们的伊玛目。根据他们的观点,国王不是伊玛目的代理。
(4)十二人派更注重其信仰的外在操守,而七人派则重视内在感情和感觉。十二人派更为教条和感情化,而七人派则更具哲理性和理性主义。
(5)十二人派更接近逊尼派穆斯林,而七人派发展了他们自己的典型教义。
纯正弟兄派
在十世纪末叶,一群思想家“将自己形成弟兄关系,以保持知识之灯在穆斯林中照耀,在人民中介绍更健康的声调,阻止穆斯林走向愚昧和迷信的道路。实际上,将社会结构从彻底的腐败中拯救出来”。这种思想家的实体就叫纯正的弟兄或伊贺卧·萨非。纯正弟兄派最初建于巴士拉,但不久该社会成员几乎在哈里发王朝的所有重要城市都建立了分派。纯正弟兄派的主要宗旨是重建伊斯玛易里教条,将其恢复到本来面目。就此意义,纯正弟兄派只不过是具有质朴无华性格的人,而且他们的道德纯洁。“进入选择性团体的通行证是对知识和人道事业的忠诚。”该派的追随者被分为四级。在第一级,是十五至三十岁的年轻人。他们对老师绝对服从。第二级包括年龄在三十至四十岁的人,他们受了无神教育和对事物的类比知识。第三级由四十至五十岁的人组成。他们在精神上比第一、二级的人更先进,而且具有足够的神圣法律的知识。第四级是由五十岁以上的人组成的。他们可假设成是对事物的实质有洞察力,就像天使那样,居于自然、宗教和法律之上。
宰德·本·拉发是该纯正弟兄派的首领。这个社会的其他重要成员是阿布·苏来曼·穆罕默德·巴士拉、阿布里·哈散·阿里·本·哈如南和奥非。该社会成员在宰德·本·拉法的房中悄然会晤,以宽宏的头脑和各种观点的氛围讨论哲学和道德课题,这在现代都是难以比拟的。他们对当时穆斯林世界的状态表示苦恼,他们大声疾呼,抗议当时轻率的认可和淫荡行为。
这一教派在研究的各个领域立下了丰碑。该丰碑留在一个五十卷的百科全书里。这个盛行的百科全书包括所有宗教实践的基本特点。在知识耕耘方面,纯正弟兄派发端于数的科学并以此而告终,然后通过逻辑和物理,踏入其它知识领域。身体的重要因素像灵魂,应当如此训练,似乎它可以在发展的最高阶段,获得神圣的知识。
弟兄派为得到灵魂的精神力量和与神的同化而努力。为了过朴素生活,为他人行善,为给被各种因素所苦恼的人提供帮助,甚至不惜生命,是他们的教条的重要特点。对于他们,宗教有两方面,即外部和内部。前者处理宗教的外部仪式和对穷人的义务。后者仅仅是对少数智力发达的人。他们的原理也有双重意义。除了其字面意义而外,还有精神方面。他们相信,身体在死后会腐朽,但是那些对真理和现实具有沉思头脑的人,对他们而言,死亡是精神的替换。对于他们而言,甚至世界是更高存在的表达。他们的哲学宗旨被说成是“对于人,在力所能及的程度上灵魂向真主的同化”。
他们的教导有两个不同的方面:积极和消极。前者的意图是通过与神的结合,来取得灵魂的完善,而后者则体现在弟兄派对人类社会和积极性宗教的批评中。
弟兄派将人的各种功能分为科学(精神知识)和艺术(物质知识)两类。通过灵魂活动才可以获得科学知识,通过深刻的沉思,灵魂独自可以理解创造的真谛。艺术是从灵魂到物质的形式保护。人脑在出生时并不是空旷的,而是以一定的先天观念开始的。因此,知识在灵魂中也潜意识地存在。知识的来源是:(1)知觉。(2)逻辑推理,它可使灵魂知晓变化着的现象的内在实质。(3)直觉或灵魂的理性思考。事实上弟兄派的知识始于自身而终于宇宙精神存在,即实际真理。
如前所述,纯正弟兄派在伊斯兰的知识领域贡献较大。他们成功地在穆斯林之间创造了友谊和友好氛围,因此结束了穆斯林等级之间的纠纷。他们的作品对伊斯兰的伊斯玛易里、暗杀派阿撒赛和其它教派产生了很大影响。东方的伟大思想家伊玛目安萨里和穆斯林世界的最后的大哲学家伊本·鲁什德,也受到了纯正弟兄派教导的影响。但是,除了纯正弟兄派对伊斯兰事业所作的功绩之外,一般穆斯林不喜欢他们的观点和思想。弟兄派在正统穆斯林的手中不得不受好多苦难。据说,他们的知识之库,于公元1150年在巴格达与伊本·西纳的作品一起遭到焚烧。
二、理论派别
穆尔吉提派
穆尔吉提派是作为一种反映而发起的,他反对什叶派和谴责伍麦叶王朝统治的哈里吉派。穆尔吉提试图以宽容的精神让伍麦叶的世俗统治合法化。
他们认为,伍麦叶王朝不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信仰真主的独一和先知的钦使。他们主张,穆斯林的职责是了解伍麦叶的主权,他们的裁决将推迟到复生日。“穆尔加”这个词取自“尔然加”,其意是推迟,在此意为对信教者的裁决予以推迟,由于他们的宗教不活动,直至审判日。根据穆尔吉提的主张,犯罪者既不属于“天堂的人”也不属于“地狱的人”。换句话说,他被认为是信仰者,因此他的检举会推延到终审日。
穆尔吉提运动是以一个政治动机而扩散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政治动机被放弃了,它又变成理论政党。在伍麦叶统治时期,穆尔吉提的观念吸引了一大批追随者。他们受到了皇室的宠爱,因为他们支持了伍麦叶王朝的事业。哈南菲法学派的奠基者伊玛目阿布·哈尼发,是穆尔吉提派中最有说服力的代表。
穆尔吉提教条
(1)他们教条的总则是,只要穆斯林信仰安拉的独一和他的使者,不论他犯什么罪,都不能叫不信教者,直至安拉自己宣布他的判决。
(2)每个穆斯林,不论属于哪种教派和法学派,都是穆斯林社会的一个成员。一个穆斯林不许攻打另一个穆斯林。
(3)穆尔吉提承认四大正统哈里发,不像哈瓦立及派那样谴责奥斯曼和阿里。奥斯曼和阿里两个都是安拉的仆人,他们都应受安拉的独自裁决。
(4)据穆尔吉提的主张,承认伍麦叶王朝是每个穆斯林的职责,如果伍麦叶王朝没有服从伊斯兰的教义,不必把他们称为不信教者。对他们犯罪的裁决必须推到审判日。
(5)穆尔吉提对信仰作了新的解释。他们对宗教仪式的外在表现不太注重,而对灵魂的精神发展和个人与安拉的交流特别注重。他们主张,如果一个人外表上表现为不信仰者,而内在表现为一个真正的穆斯林,他将以穆斯林对待。宗教与其说是外表服从仪式,还不如说是一种内心的事务。但是,中庸派主张,信仰是内心和行动的统一。
(6)穆尔吉提对穆斯林理论的特殊贡献是他们将罪恶分为大罪和小罪。他们认为,无神论者是大罪,只有通过悔改来赎过。
噶迪瑞派和加布瑞派
《古兰经》中有许多矛盾的经文。有些经文明确指出,人有自由意志和行动自由,而且他要对自己的善行和恶行负责。而其它一些经文指出,每件世事都由安拉的前定程度所决定。这种自由意志和宿命主义导致了噶迪瑞派和加布瑞派的兴起。
噶迪瑞派主张,如果凡事均据安拉的意志所做,那么,人不必对他的行为负责。人是个精神存在,因此他有噶迪尔或控制他行动的能力。他们被称为噶迪瑞派,因为他们主张,人有能力决定他的行动路线,毫无强迫。另一方面加布瑞派相信,世事全由安拉绝对控制。噶迪瑞派没有使安拉参与人的罪。他们强调人类的责任感,而这在逻辑上需要自由行动作为必要的结果。
宿命主义或前定主义的支持者被称为加布瑞派。“加布瑞”这个词,意思是强迫。加布瑞派相信前定的教条,他们宣称,“人没有自由意志,没有意志自由,没有行动的选择;人完全没有能力,像机器那样运转,人对其行为不予负责。”
加布瑞派是宿命论者,而噶迪瑞派是人类自由意志和行为的主张者。第一个矛盾起自宿命主义和自由意志的问题,接着是安拉的属性问题,这些属性是否是被造的和永久的。那些持安拉的属性为永久性的人叫做斯发主义,而那些否认者叫做穆塔兹里派。
穆塔兹里派(伊斯兰的理性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