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一阵风,天凉下来。老约翰买了一堆衣服和吃食,要去看儿子,嘱咐我照顾好小布什。养狗我在行。给它吃专门的狗粮,偶尔给块鸡肉干,饮水充足,每天遛一次。我们已经成了朋友,老约翰不在,我看书、写作它就蹲在我脚边,实在无聊了就把我鞋子从楼上叼到楼下,再从楼下叼回来。逮着空我就用汉语训练它,上楼下楼,停下,待在家里,坐下,躺下,小布什学得很快。五天后的上午我给家里打电话,它听见门口有车响,站在门里叫。我让它住嘴,我妈在电话那边问,它听得懂汉语?我说没问题,我对它进行双语教学。
我没像老约翰那样,每天跑半小时把它牵到纪念碑公园,就在城堡小公园里。小布什可以给我壮壮胆。什么都没发生,城堡里黑着,我把小布什的项圈解开随它跑,手里拎个马甲袋时刻准备捡狗屎。小布什才不管闹不闹鬼,疯跑差不多一小时才老实下来。城堡里安安静静,我们回家。
一周后老约翰才回来,整个人被霜打了一样。任他在那里磨了好几天,儿子就是咬死不见他。衣物只好托狱警转交。狱警告诉他,罗朗生病了,有点瘦,老约翰更担心。
“你是作家,”老约翰打着手势说,“你说怎样才能让他见我?最好是我能经常照顾他。”
不知道。美国的人情我不懂,法律更不懂。
老约翰叹了口气,抱着冲他摇尾巴的小布什说:“还是这个儿子好,几天不见长胖了。”
此次拒见对老约翰打击很大,很多天都缓过劲儿来,跟我在一起基本上只念叨这一件事,担心他儿子有啥问题。因为担心亲生儿子,就顾不上另一个儿子了,小布什那些天由我带到城堡遛。周末那天他的情绪突然好起来,我问原因,他说因为要理发。莫名其妙,理个发搞得像云开日出。到了晚上,果然见他清清爽爽地回来了。头发、胡子都变短了,从一个老老头变成了一个小老头。他问我明天是否有空去买吃的,可以搭他便车,后天他想出趟远门。我说好。
我买了一大堆东西,半个月不出门也饿不死。傍晚散步前给缅甸人家送了一些。他们的房间里只亮着一盏灯,姐弟俩就在昏暗的光线里写作业。地上照例到处是鞋袜和简单的玩具。缅甸女人斜躺在长沙发上,看见我来要坐起来,被女儿按住了,我含混地看见她歉意对我咧了一下嘴。男孩接的食物,打开冰箱门时,我看见冷藏柜几乎空了,放过肉的地方留着一片干掉的血迹。因为不想看到蟑螂赛跑,我梗着脖子不往洗碗池里看。
第二天老约翰出发前跟我道了别,很为把小布什托付给我过意不去。一家人客气啥,有我吃的就有小布什吃的。
那天状态相当好,上下午加起来竟然写了三千字,我决定奖励一下自己,晚饭在中国餐馆叫了两个菜,喝了三罐捷克产的啤酒。给小布什煮了两个鸡蛋。然后带它去遛弯。
两个鸡蛋让小布什既兴奋又忠心,上蹿下跳地跟着我转圈子。没有月亮但星星很好,夜空比北京干净无数倍,真正呈现了幽深的穹庐样子。在我决定打道回府前的一个多小时里,城堡都是黑暗和沉默的,我们转最后一圈,快走到马房时,灯突然亮了,接着熄掉,然后又亮又熄,再亮。
闹鬼了!这次来真格的了。我揪着小布什的耳朵就往外拽,没时间给他戴项圈了。可是小布什一摇脑袋甩掉了我的手,耳朵竖得尖尖的,偶尔抖动一两下,它的腰弓起来,尾巴开始下降、下降,盯着透出灯光的玻璃窗在往后退,退到十五米开外的地方。怕了还装英雄,赶快跑吧。忽然它动起来,不是往外跑,而是对着窗户冲过去;它腾空而起,响起了玻璃破碎声,跟着防盗的安全警报就响起来,那声音在安静的夜晚听起来气急败坏。它进去了。
我大喊:“小布什,出来!小布什,快出来!”
它没听我的话。我只好站在原地,不敢靠近房间,也没法离开,警察肯定很快就到,我得在这里等着。大概三分钟后,小布什原路钻了出来,城堡里的灯还亮着。它跑到我跟前,得意地扬起脑袋,嘴里叼着一只肥硕的大老鼠。实话实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在小布什嘴里唧唧地叫,四条腿乱蹬乱挠。小布什让我刮目相看,我以为胖成它这样,没丧失行动能力就算不错了,竟然还可以如此利落地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