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扫除清理了一堆没用的东西,堆在门前的草地上准备扔掉。邻居六岁的缅甸小男孩站在路边胆怯向那些垃圾上看,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了那个死神面具。和通常死神面具不同的是,该死神在眉心处多长了一只眼,像二郎神的第三只眼。面具很旧,但那只竖着生长的眼新鲜生动,有着肉的感觉,一下子如在了人间。我问他是不是想要,他点点头,说是。我问他还要不要好玩的东西,那一堆废铜烂铁里有几样在孩子眼里应该挺有意思。他摇摇头说不。我把那面具拿给他,问他爸妈在不在家,他大部分都能听懂,但扑扇着眼睛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英语到“yes”和“no”为止。我正帮着他把面具戴上,老约翰推门出来,大喊:“No!”
他蹲在缅甸男孩跟前,商量说:“我用别的玩具换你这个面具,好不好?我不想把它丢掉了。”
缅甸男孩把面具递给他,转身就跑。快进家门的时候,我听见了他的哭声。也许是恐惧,也许是觉得伤了自尊。
老约翰讪讪地站起来,对我重复了两遍:“我不是舍不得。”他站在那里摆弄着面具,在死神面具里这个绝对是大号的。过一会儿又说,“该死!这是我儿子喜欢的。”
我做着样子问:“你儿子?”
老约翰不能不说了。“我儿子。他被关起来了。”
我表示难过,又招引着他:“如果不方便,你可以不必说。”
“已经这样了。”他说,“你能先帮我去一趟缅甸邻居家吗?你们都是亚洲人。我不想让那男孩难过。”
我没听清楚,他又重复一遍。然后我们进门,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盒鸡蛋,又从墙上拿下另外一个鬼面具放到鸡蛋上,往我手里杵。不需要语言。我到楼上拿了些水果,端着鸡蛋和面具一并去了缅甸人家。
男孩已经不哭了,腮帮子上的眼泪还没干透。她妈妈和八岁的姐姐也在家。我用英语跟她们说,我是中国人,我们是邻居,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告诉我。八岁的小姐姐英语和弟弟差不多,大概的意思能听到,也不太会说。妈妈根本连听都听不懂,只是对我感激和腼腆地笑。第一次看房子时,茱迪就跟我介绍了他们的情况。这一家是半年前缅甸农村逃过来的难民,被教会收留下来,给他们租了房子,每个月定期给他们一点生活费。这费用很少,因为语言不通他们很难找到工作,所以生活相当艰难。两个孩子能听懂一点英语,是因为他们已经开始在本地的学校里念书。我把面具套到男孩头上,问他喜不喜欢,他点点头,在面具后面笑了。
一分钟都没耽误我就出来了。没法待下去,和上次看到的一样,家里极其凌乱。地板上这里一只鞋子那里一双袜子,洗碗池靠近门,堆了至少十五个碗碟没洗,池子上滴着各种食物的残痕,尤其看不下去的是成串的蟑螂在池子内外赛跑。我说给老约翰听。老约翰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说:
“他们还不知道如何在美国生活。他们很孤独。”
接着他说起自己的儿子,二十一岁的罗朗?安格尔。
“跟你说了吧,早晚也会知道的。海伦走后,他就不愿意跟我说话,”老约翰说。为了能够顺利表达,他找来纸和铅笔,不管我听没听懂,凡关键词,说的同时就写下来。这是个好方法,借助纸笔,我们的交流前所未有地顺畅。“他觉得他妈跟别人跑了是我造成的。那时候他才十五岁。罗朗十五岁时,海伦跟一个倒卖木材的私奔了。”
事情很简单,我只要如实笔录就可以了。长话短说,老约翰就是这么干的,由他在纸上写下的词和句子为证。早些年约翰是个哈雷摩托迷,抽空就往外面跑。他还不是我们所谓的“驴友”,他不想到处看,只是想到处跑,准确地说是骑着哈雷摩托到处跑。不管春夏秋冬,一个车队浩浩荡荡向世界尽头进军,想想都觉得很爽。我见过好几个哈雷车队,不分少长,坐在摩托上一个个都像将军和斗士。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反正我觉得哈雷摩托看上去十分性感,是阳刚那一路的性感,看到了你就会热血沸腾,也想找一辆骑着跟上去,天涯海角没完没了地跟着跑。一定是海伦认为约翰跑过头了,摩托比老婆重要,而且从他们俩认识时就这样,虽然海伦当初也是看见约翰骑在哈雷摩托上才喜欢他的。照理说女人变起来很缓慢,但是约翰就是没能在漫长的时间里关注到事情正在起变化,等他发现时,据目击者透露,她已经跟那个贩木材的走了。那家伙在这里做了两年生意,发了,临走还赚了个女人。
有人说他们去了加利福尼亚,也有人说去了洛杉矶,约翰都去找过,大海捞针到哪里去捞,只能回来遭儿子批。罗朗恨他开始倒不是因为失了母爱,而是因为在学校里大家背后嘀咕他:他妈跟野男人跑了!他受不了,一度要从中学辍学。后来慢慢回过味儿来,人家说他妈跟人私奔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此他再也没妈了。成了一个没娘的孩子。这无论如何是老约翰的错。他就不愿再搭理父亲。约翰理亏,痛定思痛,卖了哈雷。这些年欠了老婆,现在老婆跑了,算扯平了;过去欠儿子的,很少陪他,现在欠得更多了,连他妈都弄丢了,所以他想加倍赔给儿子。
可是那个年龄的男孩岂是你一点既当爹又当妈的温情能搞定的。罗朗在背对父亲的路上越走越远,孤僻、乖戾、无所事事和玩世不恭成了习惯,世界观和人生观在一个偏僻的方向上茁壮成长。先是成绩垫底,然后退学,偷车基本上可以看成是水到渠成。出事是早晚的。这也是老约翰觉得愧对儿子的地方。他想补又补不回来,儿子进去了。
“这面具是儿子十四岁那年的万圣节我给他买的,”老约翰说,“整个30街这面具最好看。罗朗很开心。该死,我差点把它给扔了。谢谢你提醒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