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上所述,我们知道史学的目的,不仅在考证特殊史实,同时更宜为一般的理论的研究;于专以记述论究特殊史实的记述历史以外,尚有讨论一般的性质、理法的历史理论,亦不可不成立。历史理论与记述历史,都是一样要紧。史学家固宜努力以求记述历史的整理,同时亦不可不努力于历史理论的研求。而今观于实际,则治史学者,类多致其全力于记述历史的整理,而于一般史实理论的研究,似尚置之度外;即偶有致力于此者,其成功亦甚微小,以致历史科学尚未充分发展至于成形。固然,关于考证个个史实的研究,虽在今日,仍不可忽视;因为历史的事实,总是在发展中,进步中,没有一个历史是完成的。一个纪录的本身,可以始终于一定的范围作一结束,而其所纪录的史实,则常须随着人们的新智识、新发见,加以改正;所以记述历史,亦要不断的改作才是。今日关于考证个个史实的研究,虽然有显著的进步;然就大体上看,犹有极重要的事实遗剩下来,未能充分的以为讨究者,尚不在少;人们所最欲确知而不得其证据者,尚不在少;以是知学者对此之努力,仍不可一日懈。且个个事实的考证,实为一般理论的研究必要的材料。必个个事实的考察,比较的充分施行;而后关于普遍的理法的发见,始能比较的明确。有确实基础的一般理论,必于特殊事实的研究有充分的准备始能构成。于个个事实的研究多尚未能作到比较的充分的今日,而望历史理论的系统完全成立,实在是很难。故在今日,于一般理论必要的准备未成的时候,不能认有确实基础的一般理论完全构成。科学不是能一朝一夕之间即能完成他的系统的。历史科学的系统,其完成亦须经相当的岁月,亦须赖多数学者奋勉的努力。有志于历史理论的研究者,宜先立关于其结构的大体计画,定自己所当研究的范围,由与记述史家不同的立脚点,自选材料,自查事实。历史理论家意图历史理论的构成,必须抱着为构成历史理论准备的目的,自己另下一番功夫去作特殊事实的研究。这样子研究的结果,才能作历史理论的基础。同时又须采用生物学、考古学、心理学、社会学及人文科学等所研究的结果,更以征验于记述历史,历史理论的研究,方能作到好处。今日一般所作的关于特殊事实的研究,乃是专为整理记述历史而下的功夫,合于此目的者便去研究,否者则不蒙顾及。于为整理记述历史毫无必要的事实,容或于构成历史理论非常的要紧;而且同一的事实,在理论史家看来,其观察法与记述历史家不同,必须立在他的特别立脚点以新方法为新研究,方于自己的企图有所裨益。然则为整理普遍记述历史所要确定的个个事实,即悉为充分的调查与确定,以供之于理论史家,那样的材料,亦于理论史家无直接的效用。所以理论史家为自己的企图的便利起见,不能不自己下手去作特殊事实的研究;或于记述史家所未顾及的事实加以考证,或于记述史家所曾考证的事实,更依自己的立脚点用新方法以为考察;当自辟蹊径,不当依赖他人;这样的研究下去,历史理论即历史科学,终有完全成立的一日。历史理论实为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直接的基础。故史学的成立,于人生修养上很有关系。即于记述历史的研究,亦能示之以轨律,俾得有所准绳,其裨益亦非浅鲜。真挚的史学者,幸共奋勉以肩负此责任!
三、历史学的系统
论到此处,我们要论一论历史理论的系统是由些什么部分组成的了。前边说过,历史理论是以一般就种种史的事实研究其普通的性质及形式,以明一以贯之的理数为目的的。史的事实为何?简约言之,便是构成人类经历的诸般事实。在历史理论上所研究考察的事物全体,即是此人类生活的经历。此处所谓人类生活的经历,不是指那作为一个动物在自然界的人类生存的经历而言,乃是指那为意识的活动的一个社会的生物的人类生活的经历而言。此种意义的人类生活的经历,其性质决非单纯,实为一种复杂的组成物。人类的经历,是一个概括的名称。包括人类在种种范围内团体生活的总合。人类在社会上,为一个人而生存,为氏族的一员而生存,为各种社团的一员而生存,为一国民的一员而生存,为民族的一员而生存,又为全人类的一员而生存。故吾人有个人的生活,有氏族的生活,有种种社团的生活,有国民的生活,有民族的生活,又有人类的生活。人类生活的经历,即由这些种种生活相凑泊相错综而成。我们要想了解人类经历的总体,不能不就此种种生活下一番剖析分解的功夫,一一加以精细的研究。
最广义的历史学,可大别为二大部分:一是记述的历史;一是历史理论,即吾人之所谓历史学。严正的历史科学,乃是指此历史理论一部分而言。在记述的历史中,又可分为个人史(即传记)、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人类史六大部分。在历史理论中,亦可分为个人经历论(即比较传记学)、氏族经历论、社团经历论、国民经历论、民族经历论、人类经历论六大部分。列表如次:
现代史学家多认历史所当治的范域,以社会全体或国民生活的全般为限,故有人谓历史是社会的传记。如此解释,吾人以为失之太狭。个人的生活,氏族的生活,种种社会集团的生活,民族的生活,乃至全人类的生活,都应包括在历史的范围内。
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其考察方法虽不相同,而其所研究的对象,原非异物。故历史理论适应记述史的个人史、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亦分为个人经历论、氏族经历论、社团经历论、国民经历论、民族经历论、人类经历论等。为研究的便利起见,故划分范围以为研究。那与其所研究的范围了无关系的事项,则屏之而不使其混入;但有时为使其所研究的范围内的事理愈益明了,不能不涉及其范围以外的事项,则亦不能取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态度。例如英雄豪杰的事功,虽当属之个人史,而以其事与国民经历上很有影响,这亦算是关于国民生活经历的事实,而于国民史上亦当有所论列,故在国民史上亦有时涉及个人、氏族或民族的事实。反之社会的情形,如经济状况、政治状况及氏旅的血统等,虽非个人史的范围以内的事,而为明究那个人的生活的经历及思想的由来,有时不能不考察当时他所生存的社会的背景及其家系的源流。
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有相辅相助的密切关系,其一的发达进步,于其他的发达进步上有莫大的裨益,莫大的影响。历史理论的系统如能成立,则就个个情形均能据一定的理法以为解释与说明,必能供给记述历史以不可缺的知识,使记述历史愈能成为科学的记述;反之,记述历史的研究果能愈益精确,必能供给历史理论以确实的基础,可以依据的材料,历史理论亦必因之而能愈有进步。二者共进,同臻于健全发达的地步,史学系统才能说是完成。
此外尚有种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史学家于其所研究的事项感有特殊兴趣者,均可自定界域以为历史的研究。例如政治史、法律史、道德史、伦理史、宗教史、经济史、文学史、哲学史、美术史等都是。此种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自与从普通历史分科出来的个人史、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等不同。个人史、氏族史等皆是考察叙述活动的主体的人或人群的经历者,与政治史、法律史等不同。政治史、法律史等乃考察一种社会现象本身的经历者。但在以叙述考察人或人群的经历为史的普通历史中,亦未尝不涉及此类特殊的社会现象。例如在国民史中,不能不就国民生活经历的各方面为普泛的考察,自然要涉及国民经济的生活、宗教的生活、伦理的生活等,但在此时,不是以研究经济现象、宗教现象、伦理现象的本身为本旨,单是把经济现象、宗教现象、伦理现象,看作构成国民生活经历的全体的一种要素而叙述之,考察之。至于把经济、宗教、教育、文学、美术等社会现象,当作考察的中心,讨究记述此等社会现象有如何的经历,为如何的发展,不是由普通历史分科出来的诸种历史(如国民史等)的目的。为达这种目的,应该另外有研究记述此等社会现象的历史存在。这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其目的乃在就为人类社会生存活动的效果的人文现象,即所谓社会现象,一一究其发达进化之迹,而明其经历之由来。其所考察的目的物,不在为活动主体的人或人群的经历与运命,而在人或人群活动的效果。发展进化的经过,其性质与由普通历史分科出来的诸史迥异,不待辩而自明。
综合种种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所考究所叙述者,就其总体以考察记述那样人类于社会活动的产物,以寻其经历而明其进化的由来,关于人文现象的全体以研考其发达的次第者,最宜称为人文史,亦可称为文化史。人文史恰与普通史中的人类史相当。人类史以把人类的经历看作全体,考究叙述,以明人生的真相为目的;人文史则以把人类生存及活动的产物的来历看作总体,考察记述,以明人文究为何物,如何发展而来的为目的。前者综合在种种形式人的生活经历的历史而成,后者则综合种种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而成。二者的性质,皆系包括的,记述的;惟其记述的主旨,则各不相同。
对于政治史、经济史、宗教史、教育史、法律史等,记述的特殊社会现象史,已有研究一般理论的学科。对于政治史,则有政治学;对于经济史,则有经济学;对于宗教史,则有宗教学;对于教育史,则有教育学;对于法律史,则有法理学;对于文学史,则有文学;对于哲学史,则有哲学;对于美术史,则有美学;但对于综合这些特殊社会现象,看作一个整个的人文以为考究与记述的人文史或文化史(亦称文明史),尚有人文学或文化学成立的必要。
现代史学家方在建立中的历史理论,当分为六大部分,已如上述。我们现在要进而略论这些部分的内容了。
(第一)人类经历论,是研究记述人类总体的经历的部分,但此一部分理论,非到人类史的系统完成后,不能着手研究。将来记述历史分科的研究,日益发达,终能促进人类史及人类经历论的实现。现在有所谓世界史者,其内容与此处所云的人类史不同。这种世界史,不是并叙各国史,即是叙说列国关系的发达;其内容仍为研究国家经历的事实,在学问的性质上,这不过是国民史的一种,决非吾人所说的人类史。传记里边有只叙一人的,亦有并叙数人的;世界史只是一个并叙数国的传记,故宜列入国民史。各部分的研究,实为总体研究的基础;人类史的研究,又为人类经历论的根据,故人类史及人类经历论,是最后成立的一部分。
(第二)民族经历论,是比较种种民族的经历,研究普通于一般民族经历的现象的部分。其所研究的范围,举其要者,如民族的盛衰兴灭,其普通的理法安在?原因为何?民族的迁徙移动,本于何因?发生何果?如何的天然情境,人事状态,有以促进之,或妨阻之?其移动常取若何的径路?民族间的交通接触与杂居,于文化上发生若何的影响?民族与民族接触后,若者相安于和平,若者相残于争战,其因果若何?杂居以后,必生混合的种族,混种之影响于文化者又何若?先进民族与浅化民族相接触,在浅化民族方面,发生若何的影响?这都是民族经历论所当研究的问题。
一个民族都有一个民族的特性,即各民族都有其特别的气质、好尚、性能。此民族的特性,果与民族的经历有若何的关系?亦为民族经历论所当研究的事项。我想一个民族的特性,可以造成一个民族的特殊历史。民族特性,即是使各民族各有其特殊的经历的最有力的原动力。而在另一方面,各民族于其生活经历中所起的种种事变、种种经验,有时或助长、养成、发达潜在于该民族特性中固有的特色;有时或反阻抑其发展,甚或有以变化之;故在民族经历论,不可不于此点加以详密的考察。或谓民族特性实为受地理的影响而成者,然此亦非以简单的原因所能解释。一民族特性的成立,固受地理的影响不少,但此外如人种的、经济的关系,亦不能说全无影响。历史是多元的,不是简单的,此理应为史学家所确认。
又如民族经历与民族文化的关系,亦为民族经历论所当论及的问题。民族文化者何?即是民族生存活动的效果,包括于其民族社会发展的人文现象的总体。民族文化的成立,民族的经历实有伟大的影响;迨民族文化既已发展成熟,却又为决定民族将来经历的重要原素,其间实有密切的关系。民族经历论应细为比较,以明其理法。
民族经历论与人类学、人种学不同,又与民族心理学亦各异其性质。人类学是人类其物的理学,是关于人类的本质、现状及其由来,所为的一般的学术的考究;人种学是考查现在诸人种的特质及其分布,并其相互关系的学问;皆与历史理论中的民族经历论不同。民族经历论,不是研究人类,亦不是研究人种,乃是关于在民族经历中所显现象的性质及其理法的学术的研究。亦有同一的事实,在民族经历论里要研究他,在人类学里要研究他,在人种学里亦要研究他;但其所研究的事实虽同,而其所以研究的目的各异。例如“移住”这一个事实,在人类学,是为解释人类何以有今日,才去研究他;在人种学,是为说明现时诸人种地理的分布及人种的相互关系,才去研究他;在民族经历论,则是把他当作构成民族经历的事实,而研究其性质与理法,以明其与别的民族生活上的事实的关系。民族心理学是研究有没有可称为民族的精神的东西,若认定为有,那到底是什么东西的学问?他是以征验于神话、言语、文学及其他民族文化的种种要素,为其研究调查的主眼;以民族内的生活现象,为其研究的目的。民族经历论所研究者,乃为民族的外的生活,即构成经历的事实。民族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种,民族经历论是历史理论的一部。
(第三)国民经历论,是就一般研究说明普通于国民生活的现象的部分。兹所谓国民者,即是依政治的统一所结合的人民的集团。于国民经历论中所当论究的问题甚夥,举其要者。略如下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