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成立有种种的原由,其发达状态的主要形式为何?国民的盛衰兴亡,与国土天然的形势,对于他邦的位置,人口的多寡,人民的性质,详细一点说,就是人民的道义、智识、好尚、经济的能力、政治的能力、军事的能力等,有如何的关系?又与政体社会的编制,国内统一调和的程度,宗教、教育、风俗、习惯并财富的分量及其分配的状况,交通机关的整备,有如何的关系?英雄豪杰的出现,于国民的发达进步上,有如何的影响?这都是很重要的问题,很应该在国民经历论中讨论的问题。余如由国际的关系,国民平和的交际及轧轹争斗所生的种种结果若何?国民的情感、国民的意志之发展进化,与国民的经历有如何的关系?国民文化即所谓国粹的性质若何?并其基因于过去的国民经历者若何?亦应在国民经历论所研究的范围内。
一国民所认为共同生活的大目的,亦因时因所而有差异。或对于外来的攻袭仅为防卫的准备,或整军经武将以征服人种灭亡人国,或奖励探险以为拓土开疆的远征,或为经济上产业上的侵略以图压服他国,或不求外展只努力于维持国内的平和,凡此者皆因时因地因境遇的不同而常有变迁。又如国体、政体,亦因国而有不同;同一国家,又因今古异势而有变化;凡此变迁,其主要的原因为何?乃至国民的言语、文字、信仰、思想、风俗、习惯的一致,特别是同民族的观念,影响于坚结国民团结的精神上者有何的效果?这些亦都是应该在国民经历论里所当比较对照以为研究的问题。
国民经历论与政治学亦不相同。政治学的用语,其性质范围,固不可以一概而论;而从其最广义的解释,政治学就是国家学。国家学是专研究国家的学问,他的目的在专以究明政治的现象。在国家学、政治学中,多少亦有论到国民的地方,但此不过是为明政治的理论,附带着言其概略,并不专在研究国民的经历。且政治学每置重于直接应用的方面,专在研究适应于现时社会状况的政治组织及其运用,特别注重发达进步的国家编制而详加考察。国民经历论则反是,广搜古今东西的事实而比较对照,以为研究就一般以于国民的经历考究普遍的现象。国家学、政治学,虽与国民经历论有密切的关系,国民经历论的发达与国家学、政治学的研究以确实的基础,但二者决非同物,在学问的性质上,不可混而为一。
(第四)社团经历论,是研究氏族生活、国民生活、民族生活以外的种种社会集团的生活的部分。这些社会集团,其成立的原因有种种,其发达的程度亦有种种。宗教的团体如教会等;关于政治、学术、文艺、社交的结社,如政党、学会等;为经济的关系而设立的团体,如组合、公司、堂、公所等;这等集团比国民的生活较为薄弱。即有结合较为坚固者,亦不过隐然成为一体,感共同利害,有共同意识,为一致活动到某一定的程度而止。亦有没有巩固的体制的社会集团,例如一国有农民阶级或武士阶级,皆属此类。社会集团有只限于国内者,有为国际的组织者;其范围有极狭隘者,有极广漠者。例如几多的邦国圈,同在一个人文圈内;那个人文圈内的几多国民,像一体似的营共同生活到一定的程度,自然有国际的社会集团发生;就是那个人文圈虽然没有确固的体制,仍不失为一种的社会集团,这就是范围极广的社会集团。把这些种类的社会集团为适当的分类,就构成此等社会集团经历的事实为一般理论的研究,就是社团经历论。在社团经历论里所当研究的问题,就是人在种种社会集团的生活。其所研究的事项,不外种种社会集团的性质,其发生的因由,其主要的形式,因时因地其形态的种种变化,助成或妨阻种种社会集团的成立及其发达的种种要素。
(第五)氏族经历论,就是于血族或可看做血族者的集团生活讨究普通现象的部分。吾人于个人的生活以外,尚有在氏族的生活,研究此在氏族的生活的性质,考察组成氏族生活经历的事实的理法,即是氏族经历论的任务。此研究当自考察家族及氏族的组织,其编制的进化,其结合的维持,所以强固其团结的种种要素,及其致分裂离散解体的种种情状开始;而于关系氏族的盛衰兴亡,氏族的繁殖力等问题,尤宜慎审周详,以为翔实的研考。此外生理上、心理上遗传的现象,于氏族生活上的关系,氏族的世袭职业资格等,及于其经历上的影响;同氏族者的相互扶助及其对外的联带责任,因时势的变迁如何以为沿革?氏族内部的编制即族长家长与其所属的关系,并一般尊属亲与卑属亲的关系如何?于种种的国家社会组织氏族自治的范围若何?相异氏族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族的独立自存与婚姻进化的关系若何?乃至关于族的分布、迁徙、隐居、养子等问题,均当研究及之。
(第六)个人经历论,是研究个人生活的普遍现象的部分。就是传记的一般理论,亦可称为比较传记学。凡人的寿命的长短及健康的如何与功业的成否有如何的关系?人生由生理上、心理上、社会关系上可分为若干期?早熟或晚成?因男女性的不同经历的差异如何?个人的性格与其经历间有如何相互的关系?都是于个人经历论所必要调查的事项。个人的生涯人各异趣,几乎千别万差,实则于其差别中亦有一致的点,平等的点。个人生活云者,一般从大体的途径进行,其经历,自有某种普遍的形式,又有在其经历中起于一定阶段的一定的现象,此普遍的形式、一定的现象如何?各人的经历在大体上虽有一致的点,而于细目则有千别万差。果由如何的原因?人的体质、气质、性能、教育、社会上的位置、职业、所与交际往来的人物、所遭遇的国家社会的状态,于其经历上有若何的影响?对于此等疑问,尽力与以解释的。即此个人经历论的主要任务。
在研究的次序上,应以个人经历论为着手点。因为个人的生活,视其他诸种的共同生活为单纯的而根本的,故先详察为诸般共同生活的原素的个人生活经历,然后渐及于关系益加复杂、范围益加广大的种种共同生活的经历,其事简而功效易收。且个人的生活经历,为吾人所亲验习知的事,有无数的实例,陈布于吾人的面前;而个人生活的期间,在较短的时期终结,故得详考其始终而察其因果;以视在民族国民的悠久的生活中寻求因果者,其难易实大悬殊;许多学者从事于此种研究,颇能得利用统计的方法的便利。
历史理论应包含此六部分,而随着分科研究的发达,在此六部分内或可再分细类,如法律之分为民法、刑法、商法等。今将上述的史学系统,列一详表如次:
历史理论与历史研究法决非同物,但此二者常易相混。有谓历史研究法上的议论为历史理论者,又有称历史研究法为史学原理者,此皆非是。称一种学问的研究法为其学问的理论与原理,实不妥当。学问的理论与原理,是说明一种学问对象的一般的性质、形式、理法者。例如经济学即经济理论,是说明经济现象的一般的性质、形式、理法的;历史学即历史理论,是说明历史现象的一般的性质、形式、理法的;不得云经济理论即是经济学研究法,历史理论即是历史研究法。一种学问的研究法,是说明怎样去研究那种学问对象的性质、形式、理法的方法的;其性质、范围与一种学问的理论,纯为二物。例如历史研究法,是说明历史学所研究的材料都是些什么;怎样去采集他们,选择他们,编制他们,整理他们;怎样去就史的事实,一一的加以考证,与以确定;怎样去考察事实相互间的因果,而说明之,解释之,明其所以然的道理;怎样去汇类全般的史实,而考察其一般的性质、普通的形式、普遍的理法。更依此理法以为说明与解释,这都是历史研究法的任务。此外还有一种历史编纂法(Historiography),是说明怎样去依学术的方法以编纂记述的历史,怎样去编制图表,这亦可附属于历史研究法内。由是言之,历史研究法中有一部分是历史理论的方法论,但历史理论的方法论与历史理论的本身,迥非同物,此理不待辨而自明。固然,在历史研究法中,亦当有论及历史理论的地方,但不能据此以为历史理论应该附属于历史研究法的理由。历史研究法是教人应依如何的次第、方法去作史学研究的阶梯学问,是史学的辅助学问。历史理论则非别的学问的辅助与预备,实为构成广义的史学的最要部分。当兹历史理论的系统尚未完成确立的时代,每易使人致疑于历史理论就是历史研究法;历史研究法以外,别无历史理论存在的必要,这不能不与以辨明。一以证历史理论之宜独立的存在,一以明二者学问上的性质,告人以不可混同的理由。故特附数言于此、但有一事望读者幸勿误会,我这一段议论,却不是扬理论而抑方法。兹所云云,亦惟在明其性质,毫不含有价值轩轾的意味于其间。研究一种学问方法论的讨究,亦为极要,而且甚难。吾侪治群学、史学者,不可不于史学研究法多多致力。
四、史学在科学中的位置
史学、哲学、文学,可称为三姊妹的学问。关系极为密切。溯其原始,三者皆起于古代的神话传说,渐进而流别各殊,然其间终有互相疏通的自然倾向,大有朝宗归一的趋势。
进化的程序,大抵由浑之画,由简之繁;学问的分科别部以为研究,亦是学术进化的必然的结果,于是学者各分疆域,于自己所研究的范域内,专其力以精其业。顾其流弊所趋则于“专”“精”之义做到十分,而于“贯通”之义,几付之阙如。学者于此,类皆疆域自守,老死不相往来,以遂其专一的责业,深造的工夫,殆无博征广涉的余暇。即就史、哲、文三者而论,其关系如兹其接近,而欲通其界域,以成相辅相益的关系,犹非易事,况于其他!
文、哲、史三者并举,始自倍根(Francis Bacon)。倍根以西历1560年1月22日生于伦敦The Strand街约克馆(York House)。所著《学术的发展》(Advancement of Learning)(此书的详名为The Two Books of Francis Bacon,of the Proficience and Advancement of Learning,Devine and Humance),实以1605年秋出版。其时倍根年四十六岁。彼于此书,博观学问的全体,详述当时学问的现状,更论今后尚要于如何的方面益进而为研究。厥后倍根晚年,更以是书为基础,加以补订,于一六二三年复以拉丁文公之当世,即De dignitate et augmentis Scientiarum(Of the Dignity and Advancement of Learning)是。倍根曾把全体学问,分为史学、哲学及诗,鼎足而三。其说即见于上述的二书中。
以其前后二书比较对勘,所论不无异同,缺于彼而见于此者有之。今据其拉丁文本,倍根认依心的能力类别学问为最良的方法,而先分之为历史Historia(History)、诗Poesis(Poesy)、哲学Philosophia(Philosophy)三者。其意盖谓心灵有三种能力:一曰记忆Memoria(Memory)。二曰想像Phantasia(Imagination),三曰理性Ratio(Reason);而以历史为关于记忆者,诗为关于想像者,哲学为关于理性者。彼可分历史为二类:一为自然史Historia Naturalis(Natural History),一为人事史Historia Civilis(Civil History);此外如宗教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Ecclesiastical History)、文学史Historia Literaria(Literary History),倍根则悉纳之于人事史中。倍根视文学史极为重要,以为尚未曾有。他说无文学史,则世界的历史将无特能表现其精神与生命者,正如Polyphemus(Cyclopes岛的首长出何美儿Homer诗)的像没有眼睛一样。故彼以文学史宜作,而尝论其研究编纂的方法。顾倍根之所谓文学史,非今世所云的文学史,乃为一种学艺史。从倍根的说,则哲学宜分为三部分:其一关于神明Numen(the Deity),其二关于自然Natura(Nature),其三关于人Homo;此外尚须有一为此等部门的本源的普遍的学问谓之Philosophia Prima。Philosophia Prima者,即第一根源的哲学。倍根之所谓诗,似非韵文的意味,乃指某一种类的文学,即想像假作而叙事者。又其所谓Philosophia者,从通例亦译为哲学,实则译作“穷理”,较为稳当。
“De Augmentis”,在西洋思想史上为特可注意的一种;而史、哲、诗的鼎立论,亦于欧洲学问分类法的历史上特别的显著。随着时代的迁移,思想亦生变化。学问发达的程度,既代有不同,从而关于学问的分类,各种学科的位置,自生新的见解。史、哲、诗的三分法,不足以适应当代学问的分类,则有于孔德、斯宾塞诸子,起而别创新分类法,以求适应当代学问所达到的程度。即专就历史与哲学而论,今人解此二者,与倍根不同;古时用哲学一语,义颇含括,今则限制谨严,不容泛假,普通所谓科学者,则另外认其存在了。历史一辞,偶有用于关乎自然事物者,即今亦非全无;然在今日,通例一言历史,人即认为专关于人事;且以历史为关于记忆者,哲学为关于理性者,亦为今人所不能满足;古今人关于此二者的解释不同,亦不容含混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