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像鸟兽形
《说文》序云:“见鸟兽蹄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在人类开始造字时接近于狩猎社会,故在文字中从鸟兽形的字很多。
隹鸟系
《说文》把鸟与隹分为二字,《说文》云:“(鸟),长尾禽总名也。”又说“(隹),鸟之短尾总名也。”《说文》虽强为分别,但在原始的字形中并看不出它们的差异。在象形文字中,鸟字作,像其有头、眼、尾、足,隹字作,和鸟形同。隹字的尾与足本是分开的,在篆书中混在了一起,作四笔。《说文》从隹的字与从鸟的字,许多都是相混的。如《说文》字从隹,而金文从鸟作。隹字的字形较原始,鸟字是后起的字。乌字在金文作、,从隹形而非从鸟形。段玉裁说“乌字不点睛,非,此有眼而特把其嘴画长”。又如《说文》鸡、雏、鸱等字,俱篆文从隹而籀文从鸟。《说文》凤字从鸟,而《周礼》字从隹。《说文》把难易的难字放在鸟部,但一般写法俱从隹而不从鸟。这类的例子还很多。
(鸡)此字本有一象形字作(《凤鱼鼎》),但因与鸟形不易分别,故后来改用形声字,作(甲骨文)。
(萑)《说文》云:“鸱属。”亦即鸱旧、旧留或又称如鸺。像猫头鹰形,字的上部是两耳,并非两角。此物在古代黄河流域很多。《说文》()字亦是此物,而特著其两眼。殷墟出土的石刻鸱尊即像此形。
兽系
牛字与羊字《说文》均云有角,像头尾足之形。但牛字甲骨文作,铜器或画作。羊字甲骨文作、,或从作,像以索牵之,金文作、,牛、羊俱只是像其头角之形。牛角内环,羊角外环,因刀笔不便画外环,故羊字的上部作。篆书羊字变作,牛字作,但牛字并无四足之形,故《说文》所云是不正确的。
善字或作、等形,即羊字形的分化,因羊肉为膳,其味美,故又引申为善恶之善。
(犬)《说文》云:“孔子曰:视犬之字如画狗也。”但篆文犬字作,看不出画狗之形。甲骨文犬或作、,像犬侧视形,张口,有弯曲的长尾。较早的金文犬字偏旁作,春秋时期的金文作,就不大像了。篆文更不像。《说文》又云:“犬象狗之有悬蹄者。”只有金文中献字偏旁所从或作,还可看出此形。
(狗)像狗项下系铃、耸耳蹲踞之形。像其耳,与萑字同意,口是所系之铃,今殷周出土的小狗铃是很多的。此为原始的狗字,后来变成从犬旁的“狗”字,就成了形声字了,儆戒、警惕、恭敬等义都是从狗字引申出来的。
(马)金文作,像马有头、毛、足、尾之形,画出两足。在象形文字中,凡画犬、马、虎、豸、鹿等四足兽,俱从侧面看,只画二足;鸡、隹的有两足的则画一足,这是文字的通例。《汉书·万石君传》云:“书马者与尾当五。”《说文》云像“四足之形”。其实足只有二而尾作三歧的分张形,是足二与尾三,在甲骨文、金文中例子很多。篆书作,把头毛与眼连在一起。失去象形之意。古文作,还可看出三歧的尾,但把毛(即马鬃,画三笔表其多)画分开了。
(豕)像耳尾俱短形。金文作、,把尾的笔画加多,故篆书变作。
(象)像象有特殊的长鼻,尾作三歧形。甲骨文为字作,从爪从象,像牵象之形,表示殷人服象、役象以助劳役,故引申为作为之为。《鼎》为字作,与篆书形已很接近。《邾公华钟》为作,画象鼻特长,今楷书象字上部作勹,由此而来。
以上为家畜。
(豸)像大头、巨口、二足、一尾之形。《貉子卣》貉字偏旁作,凡属于猛兽一类的动物如豹、、貔、豺、,俱从豸,后来因此字常用,于是有些非猛兽的动物如、貓、貉等字也从豸。
(兕)古文作,篆书作,《说文》云:“如野牛,青色,其皮坚厚,可制铠。”
(鹿)《说文》云:“象头角四足二形。”甲骨文或画其一角作,或画二角作,《貉子卣》作,石鼓文作,俱画出二角。像悬蹄,并非像四足。篆书作,只画出一角。甲骨文、金文画鹿均短,甲骨文有时不画出其悬蹄。《说文》别有字,云:“解兽也,似牛一角。”实则此字仍像鹿形。甲骨文中又有麇字作,是无角的鹿;又有麂字作,如无角的小鹿,或从儿作,表示其小;又有麋字作,像小角之鹿。这些形象在金文中就没有区别了。这些字后来都为形声字所代替。
(虎)像虎巨口长尾之形。金文作、、等形,形象仍俨然。
(兔)像兔有长耳。《说文》把(兔)与(□)分为二字是后来强为分别的,其实俱像兔形。《说文》说兔字“象兔踞,后其尾形。”金文有字作,上像兔形,前足短些,后足长些,这说明兔、本无区别,而且《说文》所云“后其尾形”也不对。
(猴)像猴侧视之形。
虫鱼系
(虫)像有头、尾之形。又或作、,篆书作。又有字从二虫,作、、、等形。
(它)是较大的虫,蛇字从此。
(黾)像虫足前后伸出之形。篆书作省去二足。金文字从此,作,像蜘蛛形。
(龟)像龟有头、尾、甲之形。甲骨文有两种形体,一是正视形,作;一是侧视形作;金文只有一种正视形作。《说文》篆书作,像侧视形,古文作,近于正视形,保存了两种形体。
(蚕)此甲骨文蚕字,像其形,由此知商代丝织品已很发达。因此字与虫字形不易分别,故蚕字后来改用形声字代替。
(龙)像有角而盘屈之形。或简化作,后为旬字所占用,表示盘屈一周。金文中把口形变来从月,作,春秋以后的金文变来旁三撇作,渐与今楷书字形接近。
(鱼)像鱼有鳞、有鳍、张口之形。金文或作,身子变小而划水变大,尾变来与火字形近,张口处变来与刀字形近,到篆书中遂作,和鱼字象形的初文已相去很远了,而渐失象形之意了。
§§§第二节像器物形
居处系
我国黄河流域的人民,在原始时代都是穴居或半穴居,这种情况在文字上反映出来的很多(参第四章第三节)。穴居有两种,一是筑城穴居,如《北史·勿吉传》所云:“其地下湿,筑城穴居,屋形似冢。”一是全穴居,如《后汉书·东夷传》所说的:“挹娄土气极寒,常为穴居,以深为贵,大家至极九梯。”反映这两种穴居状况的文字,现在我们还可看到许多。穴、甲骨文作,篆作,像开一孔于上之形,两侧架木,上面铺土。
()篆作,隶作享,变作亨(或作烹)。享有享祀或宴享之义,又有烹煮之义,又从之有孰(熟)义。像穴居开口向上,更加复盖为中,中之下为室中置炉火处,昼夜生火不息,昼则围炉而食,夜则围炉而卧(更无卧具,故必围炉取暖)。自穴外观之,中之上恒有炊烟,而烹煮、事熟、宴祀、宴享诸义也就很容易联想起来了。
(复)像穴之两侧有台阶上出之形,引申之则有复道、仿佛之义。其下部或从,乃用以表示进出的动作。
(丘)像穴居两侧有孔之形,其制与复同。《说文》云:“四方高中央下为丘。”篆作,正像穴居两侧出入处特高之形。
(良)金文作,也像穴之两侧有孔或台阶上出之形,当为廊之本字。廊为堂下周屋,今称堂边屋檐下四周为走廊,其地位恰与穴居侧出的孔道(严廊)相当。良为穴居最高处,故从良之字,有明朗、高朗之义。
(亚)像地穴四面有台阶之形。
(京)上所从之,像穴上正出之阶梯及屋顶形,其下从冂,像丘上累土之高,又从丨,像立木以为桩标。(亳)像于立木之上更增横梁。(高)冂下所从之口,像丘下之穴。
亳为殷商所都,地在商丘,或云在偃师。亳为穴居发展的最后阶段,由亳进而为地上建筑则为宅。亳、宅并从乇,像梁柱形。再进则为宋,篆作,像墙垣,中像下部有支撑之梁柱,较之从乇者更加繁复。地上建筑至是,其形式已完备得多了。亳与宋俱为商朝人的居地,从这里可以看出商朝人居处的演进。
余甲骨文作,金文作、、;舍,金文作,或从余作,舍与余不同处,仅有与无为异。《说文》:“舍,市居也。”舍为人所止宿处,以舍之义训,定余所像为屋顶及梁柱形,当无大误。舍复从口者,《说文》云:“象筑也。”当谓筑地为基址。余之与舍,有屋顶、梁柱、基址,而无四周墙壁,仅能适合于淮水流域。若在黄河流域,为避冬日的烈风,其地上建筑必作形。
(向)《说文》云:“北出牖也。”《诗·风·七月》:“塞向户。”因在地面上住就有了窗户,南方是门,北方是窗。甲骨窗字作,其初文当作,后来加穴字作,其实穴居时是没有窗的。
(门)像两扉之形。
(户)像单扉之形。
(厂)是人所住的自然岩穴(又有字,从山,会意)。,《说文》云:“因厂为屋也。”是简单的居处。
(邑)上像围墙,下有人,乃筑城穴居形。古代因穴居之故,农作物都堆在野外,如、等字俱像野外积谷之形(说见第四章),至于仓字有屋顶门户之形,乃是后起字。又、等字表示家畜也养在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