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宣帝那句名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可以看成是西汉一段时期内的治国大方略。“霸王道杂之”的本质,就是将法家的“法、术、势”三元素与儒家的仁政、德教结合起来,以法、德互相弥补。
那么,这种既讲求“权”,又重视“礼”的治国政策,是否就天衣无缝了呢?
当然不是。
从“德”与“法”相分离的春秋时代,看它们各自的盲区,就可以窥见其中的破绽。
利用誓言行凶
“德”的原则,就是讲求礼法,要求言必信、行必果,用道德律条约束自己,也约束他人。那么,“德”的约束力究竟有多大?
从社会约束力的角度来看,“德”主要是从正面强调遵守一种社会规范的重要性,并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一旦它和舆论指向、法律惩戒结合起来,才能产生较强的影响力。
因此,对“德”的遵守,只要做到“不违背”,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让人抓不到把柄。因此,“德”的盲区,不在于不遵守,而在于表面上的不违背。
春秋时代著名的霸主晋文公,就是一个形式上不违背“德”,而借此大获其利的人。
在晋文公的父亲晋献公的晚年,因为宠幸骊姬,导致继承人问题出现了混乱,世子申生也因此被杀。公子重耳出逃,先后在齐、楚、秦等诸侯国流亡,一直受到礼遇。国内局势稳定之后,重耳归国即位,就是后来的晋文公。
晋文公即位以后,实施富国强兵的战略,对内政进行改革,注重经济生产,很快就将晋国治理得井井有条。
在晋国的国力逐渐上升的时候,恰好遇到一个迅速提高国家声望的机会——当时的天子周襄王派人到晋国讨救兵。此时周襄王寄居在郑国,身边只有几十个随从陪同,都城洛邑已经陷落,被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太叔带联合狄人攻占。
有这样一个“尊王攘夷”的机会,晋文公自然不会放过。于是,他马上决定派兵攻击狄人,让太叔带失去外援,接下来又杀掉了太叔带及其拥护者,将周襄王护送回洛邑。经过此事,晋国的声望再次提高,甚至超过了内乱之前。
不久之后,因为楚国大将成得臣率领大军进攻宋国,宋国支持不住,便向晋国求援。晋文公手下的大臣先轸说:“我们帮助宋国,不但是报恩、救难,而且能够提高威信、建立霸业。所以,这次我们一定要出兵。”
当年四处流亡、周游列国时,晋文公就已看出,要建立霸业,必须要战胜南方的强国楚国和西部的劲敌秦国。现在宋国有难,恰恰给了他一个与楚国交战的借口,于是他接受了先轸的建议,亲率大军救援宋国。晋国军队采取断敌外援的战术,先将归附楚国的两个小国——曹国和卫国击败,把两国国君都俘虏了。
楚成王并不想同晋文公交战,他深知晋文公在外流亡多年,不但磨砺了性格,更增加了统治经验,此人必定会有大成就。因此,听到晋国出兵,他立刻派人下令,叫前线总指挥令尹子玉退兵。可是子玉以为宋国迟早可以拿下来,不肯半途而废。楚成王闻讯大怒,只派了少量兵力归他指挥。
子玉知道曹、卫两国被晋国击败,便派人进行交涉,以从宋国退兵为交换条件,要求释放卫、曹两国国君。晋文公却暗地通知这两国国君,答应恢复他们的君位,但是要他们先跟楚国断交。曹、卫两国真的按晋文公的意思办了。子玉得知此事后大怒,便准备与晋国决战。
楚军一进军,晋文公立刻命令往后撤。晋国的将士们对此十分不理解,他们说:“我国国君亲自率兵出征,对方则只不过是令尹指挥军队,哪有国君避让臣子的道理?而且楚国军队已经没什么进取的势头了,我们干吗要避让他们?”
跟随晋文公多年的大臣子犯解释说:“行军作战,最重要的是要有理,有理就有气势,理直才能气壮。当初我们的国君在外流亡,曾经得到过楚王的恩惠。为了报答楚王,我们的主公曾经答应他,如果日后两国交战,晋国情愿退避三舍。今天后撤,就是为了实现这个诺言。如果我们对楚国失信,那么我们就理亏了。我们退了兵,如果他们还不肯罢休,步步进逼,那就是他们理亏,到了那时我们再跟他们正式开战也不迟。”
于是,晋军一口气后撤了九十里(按照当时的计量单位,三舍刚好是九十里),到了城濮(今山东鄄城西南)才停下来,布置好了阵势。
晋文公君臣这一手“退避三舍”的棋走得十分高明。首先,晋文公兑现了自己当初对楚王的承诺,而且是严格遵守——当年他就允诺说,两国交兵,必将退避三舍,以示报恩;其次,这种表面上的退避、报恩,更让晋、楚两国的将士感觉到晋文公的大度、仁义;此时楚国反倒进退两难了——如果进兵,那么显得咄咄逼人,如果不进兵或者退兵,就会无功而返。
通过“退避三舍”,晋文公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我是有道德的人,是遵守诺言的人,楚国如果再要和这样一支仁义之师交战,就是非正义战争。
在这样的情况下,楚国无论如何选择,结果都是十分不利的。晋文公表面上信守誓言,换来的却是更大的回旋余地。
楚国将士见到晋军后撤,都想停止进攻。可是子玉却不答应,一直追到城濮,双方拉开了阵势,准备决战。
决战开始之后,晋国士气高涨,将楚国军队打得落花流水,一战而扬名天下。
借着战胜楚国的余威,晋文公与中原诸侯会盟,并要求周天子出席。这次会盟,奠定了晋文公的霸主地位。
乱法者亦用法
“法”的原则,就是令行禁止,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做一切事情都要依靠符合法律的“凭证”(如出入证、虎符、户籍证明等),否则就是不守法。
作为“守法”的典型,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可以说将法律贯彻到了极致。在支持商鞅进行变法的秦孝公去世后,秦国贵族打算除掉商鞅,商鞅便微服出逃,在某地投栈,结果被拒绝。客栈的主人说,商君(即商鞅)定下了法律,没有出行证明而在外地投栈的人,不但自己要被处罚,收留者也要被连坐。商鞅心中且喜且悲,喜的是自己的法律被贯彻得如此彻底,悲的是自己终于尝到了“作法自毙”的滋味。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高度重视律法的国度,“乱法”的事情却不断发生。就拿高层统治者来说,先是吕不韦用“奇货可居”的眼光发现了公子异人,并顺利扶植异人成为秦国的王位继承人,同时也让自己的权力与之一同上升;秦始皇的生母与假宦官嫪毐在后宫厮混,还生下了孩子;秦始皇死后,赵高与李斯一起伪造了遗诏,扶植公子胡亥即位。此类丑闻接连不断地发生,这是为什么?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那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乱法者手中掌握着大权,他们乱法,但没有人能够惩治他们,只能由他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对此类现象,庄子早就进行过总结,那就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秦国这个重法治国的国家所做的乱法之事,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赵高与李斯合谋矫诏,最后又将李斯出卖的事情。
秦始皇有很多的子女,其中他最欣赏也最信赖的,是长子扶苏。秦始皇一生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也经常使用铁腕手段推行自己的政令,因此往往有暴政出台。而扶苏是一个宽厚仁爱的人,全国上下都觉得,如果到了扶苏即位之后,秦始皇时代的残暴政治会有所改变。
事实上,秦始皇本人也是这么计划的。他知道自己灭掉东方六国之后,六国的残余势力并不会善罢甘休,时时想着复辟,而新统一的大秦王朝也需要一番整肃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秩序,所以自己需要用铁腕政策来制伏天下人。等到自己建立起了全国的统治秩序,清除了六国的残余势力,再让长子扶苏继承自己的帝位,推行仁政,使国家走上平稳发展的轨道。
但是,秦始皇的安排令许多大臣心中怀有顾虑。他们为什么会有顾虑呢?因为他们是秦始皇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和强烈拥护者,在严格执行秦始皇法令的同时,他们制裁了很多人、迫害了很多人,无论是政坛还是民间,对他们的评论都不好。
一旦扶苏即位,会出现什么情况?自然是拨乱反正。而拨乱反正,就是要停止秦始皇时代的严苛政策,并对受迫害者给予补偿。可是,谁知道扶苏会不会牺牲一批始皇帝时代的大臣,惩处他们,来换取天下的支持呢?
那么,究竟应该是现在就金盆洗手,准备在扶苏即位后获得一个自新的机会,还是顽抗到底,博一下未来的运气呢?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因为现在金盆洗手,不用等到扶苏即位,凭秦始皇的个性,觉得你不合作,马上就会找理由处理你。顽抗到底的话,未来的运气不用想都知道,就算不被秋后算账,也会因为与扶苏的执政风格不同而断送了政治前途。
所有人都对此忧心忡忡,但是真正动手来改变自己命运的却只有一个人,他就是在秦始皇晚年十分受宠的大臣赵高。
赵高做过多少坏事?现在已经看不到他的履历了,也看不出他在秦始皇时期具体的迫害记录了。虽然他之后搞过“指鹿为马”的闹剧,也杀过很多人,但我们不能从他后来的表现推测他之前的行为。
赵高可能并不是因为自己的政治表现而想要除掉扶苏的,他有着更为复杂也更为隐秘的目的——控制新皇帝,从而使自己成为真正掌握实权的人。而他恰恰利用了很多官员担心扶苏即位后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和人事变动这一心理,顺利地拿下了扶苏。
赵高是一个成熟的政客,他的这些表现,在他的目的真正实现之前,都没有表露出来。我们今天读史书的时候,因为心中已经知道了后面的结果,所以往往会当事后诸葛亮,认为自己能够洞察先机。其实不然,如果我们在历史的当场,可能和赵高一交手就会败下阵来。
问题在于,赵高有这样的计划,但在秦始皇的面前,他是绝对不敢耍手段的。秦始皇不但暴戾,而且十分聪明,赵高的想法绝对瞒不过秦始皇。对赵高来说,只有一个机会,而且是稍纵即逝的机会,那就是秦始皇驾崩、遗诏尚未发出的空当。
对赵高有利的情况是,秦始皇将扶苏派到上郡去,和蒙恬一起镇守边关,不用赵高挑拨离间,扶苏就和秦始皇分离了。在那个时代,消息传达不是很便利,所以扶苏一旦到了边关,朝中的事情就要若干天才能传达到那里,那样赵高在即位的问题上做手脚便有了可乘之机。
接下来,赵高就要在秦始皇的儿子中物色自己要扶持的人选。不久他就找到了合适的目标:秦始皇的少子胡亥。
胡亥本人和赵高的关系还算好,而且作为小儿子,秦始皇对胡亥有些偏爱——这是秦始皇作为父亲的情感,而非作为帝王的器重。虽然秦始皇没有打算把江山交给胡亥,但是父子之间的亲情还是非常深厚的。
赵高就打算利用这一点完成自己的下一步计划。等到秦始皇病重的时候,他极力为胡亥制造机会,让胡亥不离秦始皇的左右,连出游也要胡亥跟随。秦始皇最后死在出游的途中,当时随他一起出行的,除了胡亥和赵高,还有丞相李斯。李斯跟随秦始皇多年,从廷尉做到丞相,受秦始皇的栽培多年,对秦始皇也是忠心耿耿。而且,作为丞相,他是秦始皇之外最有权力和地位的人,他的话一言九鼎,仅次于秦始皇的诏书。
秦始皇临死之前就已经写好遗诏,命长子扶苏回首都咸阳继承皇位。遗诏写好之后便密封起来由李斯保管。所以赵高要篡改遗诏再发布假的命令,必须要通过李斯。
等到秦始皇驾崩后,赵高便急忙邀请李斯商议大事,他对李斯软硬兼施,陈说利害。大体说法是,现在皇帝的遗诏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而且规定了立扶苏为新皇帝,扶苏是个宽厚的人,所以他肯定会更改始皇的法令,其中就包括您(李斯)帮助秦始皇制定的严刑酷法。这样一来,因为政治主张的不同,您可能会失去原有的权力和地位。
这番分析,建立在赵高对秦始皇时期大臣普遍心态的了解之上。他知道很多大臣怕的就是扶苏即位改变政策、替换大臣,李斯虽然位高权重,但也不例外。当然,李斯由于有过“童年阴影”,一直想方设法要过好生活,而不愿在贫困中终老,所以赵高的这番话,正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此外,赵高还离间李斯和扶苏之间的关系。他对李斯说:“扶苏平素和蒙恬大将军的关系最好,而且蒙恬多年来为大秦立下无数的战功,蒙恬的家族也是秦朝显赫的大家族,拥有极大的政治势力,所以蒙恬将成为新的宰相将是不可更改的事实。而您和扶苏之间没有任何的感情,也没有恩情,所以他即位之后,您被冷落将是迟早的事情了。何况,您本来不是秦国人,您知道我们秦国有一个规矩,就是外来的臣子最多只能得到一个皇帝的恩宠,等到新皇帝即位,秦国的旧势力就会想办法把外来的大臣害死。商鞅、张仪,不都是活生生的榜样吗?请您好好想想吧!”
李斯听了赵高的话,思量再三,觉得不无道理。但李斯一时也想不到对策,便问赵高应该怎么办。赵高见李斯动心,便将自己的想法抛出,要求篡改遗诏,立胡亥为新君。
此时的赵高已经完全控制了局面,因为他知道李斯除了赞同自己的意见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了。而李斯虽然觉得这么做是背叛秦始皇的遗命,但为了自己的前途,也只能如此了。他和赵高取出了秦始皇的遗诏,私自篡改之后,将内容变成了传位给胡亥。
这个计划只有胡亥、李斯和赵高几个人知道,于是他们一面护送秦始皇的灵柩回咸阳,一面宣布了秦始皇的“遗诏”,胡亥成了名正言顺的皇帝,称为“秦二世”。至此,赵高的计划已经基本成功。
反观赵高“乱法”的过程,几乎是天衣无缝:秦始皇生前没有确立继承人,所以他有可乘之机;秦始皇的遗诏在李斯手中,他争取到了李斯的支持,而且他的一番说辞,令李斯不得不支持他;由于大臣们普遍惧怕扶苏即位,赵高替他们解决了这个问题,因此统治集团内部没有发生地震;胡亥取代扶苏成为继承人,是通过“遗诏”确立并公告天下的,因此丝毫不触犯秦国的法律体系。
由此看来,我们不得不佩服赵高的精明与大胆,他谋立胡亥的过程,所遵循的,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一个词:程序正义。
赵高的每一步,都非常合乎“程序正义”。秦始皇没有确立继承人,因此他谋立胡亥不算违法;遗诏没有被公布,因此还未生效,所以他和李斯篡改遗诏,是对未公布的命令进行修改,也不会触动外界的神经;遗诏的公布完全合乎程序,遗诏的内容也让官员们皆大欢喜——这需要怎样的谋划,才能让自己所冒的风险最低,而获得的收益最大!
接下来,赵高让胡亥下令赐死扶苏和蒙恬,除掉了隐患;他又因为拥立之功,成为胡亥政权的头号人物。此时,李斯的利用价值便终结了,于是,他罗织了李斯的罪名,将其灭门了。
为什么赵高做的是“乱法”的事,但做得还如此符合“程序正义”?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也许,就因为秦朝的法律制度虽然很讲究程序,但其缺乏一种内在的、实质性的正义基础,所以,才会被野心家利用。乱法者也用法,并且通过用法来实现自己的野心,这不但是法律的悲哀,更是一个所有国人都应该反省的问题:如何才能让“程序正义”具有一个合理的内核,又应该如何来抵制那些程序上合理但实质上不合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