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科学核心的学科基础需要有一个真正的飞跃。这一要求与上面讨论的政策科学其他需要相一致。决策心理学、国防情报研究、系统工程、组织理论、企业管理相关部分、社会学、历史方法,这些都是需要结合到政策科学里以实现我们在此主张的全面性的部分基础学科。政策科学为满足在方法论上的各种需求而需要具有比现在远为广泛的根基,这就进一步显示出政策科学大幅度扩展其学科基础的必要性。此外,还需要有多种学习与认识途径,在扩展的学科基础上容纳恰当的直觉知识和冷静的分析技巧。
除了广泛的学科基础之外,还需要发展跨学科。促进这种跨学科的各种途径有必要作为政策科学探讨的重要内容。譬如,一种或许可取的做法是,鼓励和促使政策科学专家学习一门其主要专业的“相反学科”,如具有经济和计量方法学术背景的政策科学家攻读社会学和心理学,或者相反;而所有政策科学的专业人员都值得对历史和社会考古学之类的学科作些研究。这个问题对公共政策的教学计划有直接的关系,相对于目前所有相关学生必修课的范围,这些计划往往显得过于狭窄。
被政策科学忽视而有必要加以补充的基础学科之一就是法律。立法是政策制定的一种主要方式。各种法律既是主要的政策制约因素也是主要的政策工具。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在美国,法院也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制定机构,它与中央政策制定过程系统之间存在部分而重要的相互作用。应付逆境所需的许多政策涉及立法,并且要大量与法院打交道。因此,政策制定与法律之间存在一些相互交叉的地方和诸多相互依赖的关系。政策科学需要充分注意立法和法律,但在实际中这种需要大多被忽视(尽管少数教学计划兼顾了法律与公共政策两方面的研究,但没有将它们很好地结合起来)。
在许多国家,行政法规高度完善,接受法律教育是进入政府高级职位的主要途径。这样,将法理学、立法与法律的适当内容纳入政策科学(并将部分政策科学内容纳入法律课程一一在某些欧洲国家,法律课程的内容设置要比美国和英国广泛)便是后者在可预见的未来取得立足地位和发挥影响的先决条件。
就政策科学学科基础的扩展来说,必须看到这对相关学科与政策科学双方都是有利的。更多地关注政策制定的实际和诸多需要可以为许多学科提供新的课题和刺激,有助于这些学科的发展。举决策心理学为例,尽管本书已多次提到这门学科中与政策制定相关的知识极为丰富,但如果从政策科学的角度来认识,仍然暴露出一些严重的不足。
例如,通过以学生为对象的实验来推导在背景完全不同(如政府中枢决策系统)时有关决策的结论,其可靠性是颇有疑问的,至少还需要进行大量的对等性调整,决策心理学也需要更集中地研究真实生活中的高层决策。这些方面取得的进步对于促进决策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和对学科的发展是很重要的,对于决策心理学实现其对政策科学的必要贡献也是必不可少的。
从政策科学这一角度考察其他学科也可以提出类似的结论:一方面,政策科学能够也需要吸收许多其他学科的思想;而另一方面,如果从满足理解与改进政策制定的需要这一角度来加以评估,其他学科亦暴露出诸多不足。因此,各种社会科学及其他学科同政策科学之间加强联系相互借鉴,对于所有相关的研究和知识领域都有好处。
另一个问题可能是需要什么样的机构建制来促进政策科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富有成效地进行相互交融。在智囊机构与其他的公共政策智能机构里,诸如社会学等一些学科同政策科学之间大多缺乏联系,这一现象表明,为了实现各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充实,有必要进行机构革新。
而在处理这种机构化问题之前,政策科学自身认识到构建其学科基础的必要性乃是首要和关键的第一步。
发展多维的方法、方法论和技术
有关逆境中政策制定与政策科学各方面突破的所有要求以及本书所讨论的逆境中制定政策的其他需要,都直接意味着在方法、方法论和技术手段上进行扩展和创新的必要性。这一结论适用于政策科学的所有方面。譬如:经验研究需要补充新的工具以获得有关政策制定的可靠资料;为了深入理解政策制定需要出现新的认识方式;理论建设也需要一系列的概念体系、模型图式、纯抽象结构和创新的语言;从经验理论模式向规定性模式的转化需要借助于新的基础,如各种形式的理性抽象结构、追求目标模型以及其他理想和可用模型,还有系统的弊病清除方法和现实批判方法;此外,还需要利用新的方法、方法论和技术来拟订改进政策制定的可操作建议,这种建议将是下两章讨论的内容。
要满足这些要求,新的方法、方法论和技术与现有方法、方法论和技术的结合当然必要,但仅此还不够,还必须补充新的探索,具体表现为启发性方法、应用哲学(例如在价值分析方面)、历史过程的考察、主观实践经验的提炼(部分但并非主要地与量化处理过程相结合)和想象实验等(必须坚决摒弃那种将有些在许多自然科学领域本身都不能应用的所谓“科学”方法应用于社会科学的做法)。
这并不意味着现行的方法必须大打折扣,它们的进一步发展纯属多余。社会实验法、模拟与模型建构法、正式决策理论的一些分支以及各种综合性方法,便属于那些目前正在致力研究、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并且可以对政策科学的发展大有帮助的诸多方法、方法论及工具中的一部分。但是,现行研究取向决不可以成为某种强求一致的清规戒律而窒息了必要的多维性。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数量化手段与基于经济学的方法,无论其怎样必不可少,都不可能满足逆境中政策制定以及政策科学所需突破的许多要求。
在一些国家,绝大部分现行高质量政策分析不是依赖已得到明确阐释的方法、方法论与技术,而是基于分析者的某种技能和技巧。这不仅表明了发展的可能性,也提供促进方法发展的一种途径,亦即将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知识去粗取精加以总结。因此,在政策改进上成效卓著的实际工作者在建设政策科学和帮助实现所需各方面突破的理论探索上也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为了使这种相互促进从可能变为现实,大部分政策科学家都应当交替从事教学、理论与经验研究以及实际应用等工作,那些优秀的政策分析实际工作者则应当积极地进行政策科学的理论研究。
避免过于分散
政策科学存在各个方面的大量需要,因此我们更有必要集中开展主要工作,避免将课题与兴趣过分地分散到那些并非政策科学核心研究所必不可少的内容上。这方面的一个恰当例证就是“政策执行”。尽管可执行性取向和执行机构的重新考虑都是改进政策制定所不可或缺的,但执行过程的细节属于管理与行政的范畴。这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兴趣倾向问题,而是事关维护政策科学的完美形象和集中有限的智力资源探索最紧迫课题的重要问题。政策科学在当前仍处于基础阶段时的错误定向和精力分散有可能导致整个事业的毁灭。
加强和提高教育与培训
培养精通政策科学的高素质专业人员来担负政府决策系统和一般政策制定领域的关键职位,同时向高层决策者及直接影响政策者传授主要政策科学知识与方法,这是扩大政策科学对逆境中政策制定贡献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实现这种贡献的先决条件。
尽管如上面所提到的,在美国,公共政策的教学已经有了加强,并波及到其他一些国家,但形势仍然不能令人满意。譬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