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小五是第一次见他,但似乎早就吃准了,灵鹊不会捉虫子。听到灵鹊的话之后,她也不激动,只是继续整理着羽毛,然后淡定的说:“你以为捉虫子很容易?不如你先捉几只来看看,后花园里上百只麻雀,可个个都是捉虫子的高手哦!”
灵鹊这样的骄傲,当然经不起别人的激将。他转身往下飞去,开始在树木之间,寻找虫子。
鸟儿找虫子,是一种本能。尽管灵鹊很久不用,但这个本能还是在的。找虫子不难,但要找到虫子,并捉住他们,就有难度了。
灵鹊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他抬头往那鸟巢上看去,只见小五还站在鸟巢的边缘上,安静的看着他,难得的,没有讥笑他,当然,也不可能有赞扬。
灵鹊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奋力的扇动着翅膀,在树木间,泥土中,草丛里,四处寻找。终于,一个时辰之后,灵鹊捉到了一只蚯蚓。
这只蚯蚓因为觉得热,刚刚主动冒出头来,正巧被在草丛中四处寻找虫子的灵鹊发现。蚯蚓小五爱不爱吃,灵鹊不知道,但能捉到一只蚯蚓,总比一只虫子都捉不到好。
灵鹊叼着蚯蚓又飞了回来,心想,多少能挽回一点脸面。
小五看见了,只是奇怪的问他:“你吃蚯蚓的?”
“不喜欢。”灵鹊把蚯蚓扔进小五的窝里,张嘴说道。他是灵鹊,怎么可能会喜欢吃蚯蚓,他吃的,全是人类的食物,还有就是颜卿炼得绝世神药,蚯蚓是什么?他从来没有关注过,捉蚯蚓,只不过是为了挽回脸面而已。
小五将那蚯蚓轻轻的叼了起来,放回草丛中。受到惊吓的蚯蚓赶紧的重新钻回了泥土里,再也不敢出来透气。
小五又重新飞了回来,看着灵鹊,好脾气的说:“你不喜欢蚯蚓,却拿蚯蚓给我……你的思想,好奇怪哦!”
灵鹊一听,火了。他何曾低声下气的给别人捉过虫子,假如不是因为自己不会筑巢,看中了她这个窝,他才不会这样乖乖的听他摆布。
“我从来不吃蚯蚓,是因为我不是麻雀!”情急之下,灵鹊说了人话。
小五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身为在国公府定居的麻雀,小五多少能听懂一些人话,但复杂的,或者语速过快的,小五就听得有点为难。
灵鹊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人话,他气得上窜下跳:“我本来根本不用住在这里的,我可以住人的房间,或者随便找个地方住下。凭着我的聪明才智,我的本事,我还怕没地方住?我是看中了这颗古樟树,它跟我原来的家真得很像,你的窝,是这颗树里最好的,我欣赏你的手艺,这才特地的跟你说说话!平时,如果是别人!我才不说呢!”
小五耐心的听灵鹊把话全部说完,然后,歪着头,问他:“你喜欢这窝?”
灵鹊点头。
“那你早说嘛!干嘛要拐弯抹角?”小五表现得很淡定:“虽然你说的人话很流利,比鹦鹉能干多了,但人家鹦鹉说话从来都是有话直说。我们小鸟之间,难道也要象人类一样,这样客套。”
灵鹊语塞。他本以为,自己说了人话,小五会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结果,她只是把他和鹦鹉来比较。灵鹊怎么可能瞧得起鹦鹉,但小五一番话下来,灵鹊竟然没有反驳的余地。
“你的窝,很漂亮。”灵鹊纠结了一下,终于学会了直截了当。
小五当仁不让的点头,说道:“是的,这是我自己筑的,这些漂亮的羽毛,我把整个京都都找遍了,才找到的。”
小五的窝里,垫了一层洁白的羽毛,看上去,又舒适又暖和。
灵鹊惊诧的看着小五,他只知道,筑巢引凤是雄鸟的事,没想到小五身为未婚雌鸟,竟然也会做这事。
小五见灵鹊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笑了:“这窝很大,假如你想住进来,我很欢迎你。但是,你不能弄脏了这里面的羽毛,假如弄脏了,你要去想办法补回来。”
“一定一定。”灵鹊很爽快的答应着,小五挪了挪身体,让他进来。她看见灵鹊舒服躺在窝里的样子,突然问他:“你说,你到底是麻雀还是喜鹊呢?”
灵鹊望着这温暖舒适的窝,又看了看长相温顺实际坚持的小五,终于,承认了:“我就是一只麻雀而已……”
“你怎么了?”树王俯下身,看着颜卿,问他:“你不希望,她快乐吗?”
颜卿伸手抓住树王虬根,欲言又止,最终,只是笑了一下,转身,往山下走去。
女人心,海底针,颜卿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句话。他的世界里,大部分情况下只分公母雄雌,他的眼里只有阴阳,至于男女,他真得不懂。
以前有个齐浓儿在身边,但有老叟和项阳哄着,他根本不去理会。齐浓儿又最听他的话,处处师兄长师兄短的叫着,根本不会去惹他生气,让他费心。
但阮依依不同,她不但会惹他,还特别的难捉摸。有时候,看上去她跟块水晶似的,简单透明,但有时候,她就像是一团迷雾,看不清又摸不透,只能猜。
但猜的最终结果,就是自寻烦恼。
颜卿就是想不明白,昨天还好好的,今儿她就要赶他下山,恨不得他快点离开。他下了山,心心念念的想着她在干什么,赶紧的回来,却看到她这样的快乐。
原来,他不在,她更开心。
这点,令颜卿很烦恼。
他每次下山,都是三天。自从阮依依来了后,他不自觉的改了时间。有时候三天,有时候两天,有时候一天。上次她逃跑,他刚到山脚就返了回来,在山下,一天都没有待到。
被打乱了的生活规律,对颜卿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变动。但在阮依依的眼里,似乎并不重要。
颜卿深知,不能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阮依依的身上,但看到她这样不在乎自己,颜卿觉得自己有种错付的感觉。
贝影带着阮依依在佛牙山的上空玩了个痛快之后,又带着她去参加了篝火晚会。佛牙山有很多不同种类的果子,精灵们喜欢用这些果子酿酒,再埋到长年不化的积雪中去,每次,趁着篝火晚会的时候再拿出来品尝。
阮依依的到来,令精灵们很是兴奋,为了请她来评判谁酿的酒好,所有精灵都端着酒杯来,要阮依依品尝。
“这是红枣酿的,活血养颜卿,女孩喝了最美了。”
“这是花蜜酒,可甜了,尝尝。”
“这是酿了五十年的老酒,是树王的一截树根酿的,快喝一口。”
“他们的哪有我们的好!我们的都是用主峰最顶尖的露珠和雪水混合着当季的青梅酿的,又酸又甜还很爽口,绝对没有我们的好。”
“他们这些,哪有我们的有创意。我们是采撷佛牙山千朵花瓣配着无根之水,藏了百年酿出来的花酒!平时我们都舍不得喝,是听说依依你要来,才倒了这么一杯,你可别浪费!”
“走开走开,你们酿酒不是用花花草草就是用枝枝叶叶的,看我这杯酒,是岩石脸用佛牙山的岩石提炼而成的!没听说过吧!所谓种瓜得瓜,得豆得豆,我是把酒种在岩石上,岩石脸就有本事长出酒来!依依,我保证你投胎五百回,也没见过岩石酒!”
阮依依以前最多就喝过红酒啤酒白酒,再多点,也不过是黄酒米酒朗姆酒,象佛牙山精灵所酿出来的酒,真得很独特,也很香醇,还没喝,只是闻闻,就觉得醉人。
佛牙山的精灵就有上百种,每种精灵都有自己特色的酿酒方法,每酿出来的酒,乍一眼看去都没有区别,但细闻细尝之下,便有分晓。
精灵们个个争强好胜,难得佛牙山来一个新鲜人类,当然都想在她面前争个长短。
阮依依本来只是抿上两口,意思一下就行。她自己是什么样的酒量她清楚,喝多了,肯定会醉。
可是,只要喝了一小口,精灵就要劝她再喝一口。一口接一口,应付完了这批精灵还有下一批,喝了这个精灵的不喝那个精灵的又不好,阮依依只能每一杯都爽快的饮下。
刚开始,人还能勉强保持清醒,想着万一颜卿回来看到她喝醉的样子,肯定会生气,一定要坚持住,不能喝醉。到了后面,脑子跟浆糊一样,哪里还记得颜卿,她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只顾着喝,喝完了想得想尽办法的点评两句,才能把眼前的精灵给应付过去。
精灵见阮依依的点评都很中肯,尽管喝醉了,但还能说到点子上,便更加的兴奋,越来越多的精灵捧着他们独创的酒来请阮依依喝,慢慢的,阮依依的舌头大了,眼睛也迷糊了,人晕晕乎乎的,咚的一声,倒在地上,睡着了。
贝影见闯了大祸,赶紧的,把阮依依送回了竹屋,然后,躲在竹窗外面,寸步不离的守着,就怕她会出事。
乌拉和参参给她灌了三大碗人参汤,都不见她醒来,怕颜卿回来看见了会责怪他们两个,哧溜的逃走了,躲在深山老林里不出来。
喝醉的阮依依酒品不错,醉了只是睡,昏天暗地的,睡得特别的香,连翻身都没有。贝影每隔半个时辰都会来瞅一眼,见她始终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无声无息的,总害怕她会因为饮酒过度而突然暴毙。
好几回,都忍不住的在她鼻子底下探了探,能感觉到微弱的呼吸,这才放心。
颜卿在山下待了整整三天,灵鹊陪着他治病救人,也忙得不亦乎。直到第三天,颜卿还没有回佛牙山的意思,灵鹊提醒了他好几回,终于在晌午,颜卿拎着药箱往佛牙山走。
前几个月,因为阮依依,颜卿下山的时间大大的缩水,山脚下的百姓们都习惯了颜卿在山下待三天,突然减少了时间,不能看完所有的病人,都累积到这个月来,颜卿也倍感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