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影见阮依依听完她的话之后,看云雾也不那么稀奇了,便说道:“篝火晚会已经开始了,等你走去怕是都要结束,不如你骑着我,我带你飞过去吧。”
阮依依见能骑彩虹,兴奋的直点头。
贝影又变幻了身形,尽管彩虹可以幻化,但百变不离其中,怎么变都是细长条状。为了让阮依依坐好,贝影的背上,多出两个把手,让阮依依抓住,然后,她就象一条矫龙,带着阮依依往主峰飞去。
“嗷呜……哇,我飞起来啦!……”阮依依兴奋的张开双手,仿佛能拥抱太阳一样,激动得大声欢呼。
贝影吓得差点抽筋,尽管她有把握保证阮依依的安全,但在高空之上,她突然撒手,真的很危险。
“阮依依,快抓住把手!”贝影提醒她。
阮依依却不肯,反而大声问她:“贝影,你带我玩过山车吧!”
“过山车?是什么?”贝影只听说过马车水车战车镖车,过山车,贝影还是第一次听说。
不过,贝影到底是活了几千年的彩虹,怎么也是个有见识的彩虹。她很快就能理解过来,过山车,不就是过山的车!
贝影一转身,提醒阮依依:“你抓紧!”
说完,就贴着佛牙山每一个山峰的山脊线,匍匐着,起起落落。
远远看去,只见一条彩虹,像一只蚯蚓似的,在山脊上,游走着。
“哈哈哈!”阮依依哈哈大笑起来,她本来还想跟贝影好好解释一下过山车是什么样的,没想到贝影竟然自创过山彩虹,尽管这样不像真正的过山车那样刺激,但一样好玩,稀奇,有意思。
贝影见阮依依笑得开心,便更加卖力。
佛牙山脉,绵绵几千公里,平时,颜卿带着她去采药,也是御风而行,否则,就是走断了腿,也走不到目的地。
但采药的地点,常去的就是那么几个地方,阮依依想见识一下佛牙山别处风景,颜卿总是找借口不带她去。
现在,贝影主动带着她游走在佛牙山的山脉之上,很快,就将佛牙山的美景都尽收眼底。
阮依依从先前的好奇激动,慢慢的变得平静而惊叹。她一直以为,山不是绿色就是白色。
绿,是因为树。大部分的树,都是绿色的,所以,就算有变化,也无非是深绿浅绿嫩绿淡绿的区别。偶尔,有些枫树或者其它的树种,也不过是多点红色黄色而已。
但,佛牙山,却不是这样。
每一座山峰,都有着自己的颜色,骄傲的,以他们独特的形式,表现在她的眼前。
大多数的山峰,和别处的山一样,绿油油的。不同的树木,映衬着不同的绿色。但,阮依依一眼望去,却发现,这绿色的山峰,竟然在不同的角度里,反射着不同的颜色。
就好象,每一座山峰里,都藏着一条彩虹,随着心情,改变着自己的颜色。
开心的,是火一般的赤红。忧郁时,是淡淡的灰色。晴朗的心带着明亮的蓝色,欢乐的心,透着柠檬的黄,还有鲜艳的橙色,低调的粉紫,一片片,一簇簇,点缀着山坡。
阮依依已经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惊叹之意,她每日在佛牙山里游逛,尽管也看到许多不同颜色的植物,但都很自然的认为,那不过跟平时的所见的山一样,从外面看去,是郁郁葱葱的绿色而已。
这次,贝影带着她,远离主峰,去了佛牙山其它的延伸山脉,才能看到这样震憾的景色。
虽然已经是夜晚,但这些颜色,依然是这样的鲜艳美丽。
阮依依看得,忘记了欢呼,只是紧紧的抓住把手,看得,激动得,想哭。
原来,佛牙山是这样的美,她现在才发现,只缘身在此山中。
如果,是和颜卿一起,骑在彩虹上,看着这样的景色,该有多好。
不知何时,颜卿的身影,又跳入脑海之中。
阮依依愣了一下,再看脚下风景时,竟没了刚才的兴奋。
“贝影,我们回去吧。”阮依依轻轻的拍了贝影一下,再飞下去,怕是要飞离佛牙山脉了。不远处,隐私能看到星星火火的烛火,那是,山脚下小村落,炊烟袅袅,每家都点上了蜡烛,围坐在饭桌前,一家团圆,吃着饭,说着话,嘻嘻哈哈,非常的幸福。
只是,她没有这样的幸福。
阮依依低头不语,贝影见她突然的没有兴致,赶紧扭头,往回飞。
“依依,过山车是这样的吧。”贝影没话找话说。
“嗯?”阮依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贝影又问了一句,阮依依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说的话,抿嘴笑了笑,说:“平时,你和落影他们在空中打架是什么样,过山车就是什么样!”
“嗷……”贝影兴奋的在空中差点就要打滚了:“原来过山车是这样!依依,你抓住我,我现在就要当过山车!”
阮依依赶紧的抓住她,贝影不放心,用尾巴将她的手脚裹住,固定好之后,开始在空中四处飞舞打滚,简直就象一只发了疯的小龙,在空中,癫狂的舞动着。
阮依依都被她颠得快要吐了,但确实,有坐过山车的感觉。灵鹊从来都没有承认过,自己是一只小麻雀。
小麻雀有长得像他这样漂亮的吗?
五彩的羽毛,丰盈且光滑,一对眼珠子,又大又圆,每一次的转动,都带着无比的光辉。小爪子,关节分明,金黄的爪子在羽毛之下显得特别的精神,抓在树枝上时,别人的目光,总会在这里停驻一下,然后叹道,小麻雀也有这样锋利的爪子。
小麻雀有他这么聪明吗?
他看得懂人才能看懂的书,听得懂世间万物的语言,能理解很多生物都不理解的事情,无论飞到哪里,他都不可能有任何的障碍。他可以像人类一样思想,像人类一样应酬,但人类却无法像他一样去了解鸟类的社会。灵鹊就象是能行走在阴阳两界的一个媒介,行走在人类和动物之间,充分的了解理解两个不同的社会。
小麻雀有他这么幸运吗?
灵鹊素来不屑于跟麻雀混为一流,就连佛牙山的精灵,他也不见得天天会有心情去理会。他的眼里里,只有颜卿,这个世间独一无二的仙医,灵鹊觉得,他们才是一路的。和颜卿在一起,他便有了仙气,便不再是一般的麻雀!
不对!他不是麻雀!他是灵鹊!
反正,灵鹊从来不承认自己是麻雀。
遇到同伴,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只鸟时,灵鹊才会勉强的承认,自己是一只喜鹊。
在佛牙山的时候,没人会跟灵鹊计较这件事。下了山,外面的动物不知道灵鹊会说话,也不知道他听得懂其它动物的语言,便没有谁会去追究,灵鹊是麻雀还是喜鹊了。
因此,灵鹊,一直非常坚定的认为,自己就是一只喜鹊。
特别是阮依依出现后,做为一个五谷不分的现代人,阮依依一眼就认定了,灵鹊是喜鹊。冲着这点,灵鹊就认同了阮依依,更加以喜鹊自居。
但,麻雀永远变不成喜鹊,就象喜鹊永远变不成麻雀一样。
灵鹊跟着颜卿和阮依依一起下山,定居国公府时,灵鹊犯了难。
颜卿和阮依依的房间,项阳早就准备好了。可是,灵鹊的巢,项阳可没有替他准备。
“后花园里几十颗大树,你随便挑啦!”项阳就是这样应付他的。
灵鹊有点伤心,如果是别人就算了,项阳又不是不了解他,在佛牙山,灵鹊是唯一一个可以在树王身上做窝的麻雀。
树王的待遇多好啊,冬暖夏凉,下雨,有树王伸出大叶子给他遮风挡雨,出太阳了,大叶子就会挪开,让他可以舒舒服服的躺在窝里不用起来就晒着太阳。灵鹊饿了,树王会送虫子给他吃,灵鹊困了,树王还会唱歌给他听。
总之,有了树王的照顾,灵鹊觉得好幸福。
现在,他要自己去挑颗树,然后,再自己搭窝,这是一件多么辛苦的事啊。
灵鹊纵观后花园,最终,挑中了那颗最大最高最古老的樟树。
这颗古樟树,是后花园里最像树王的树。
灵鹊观察了许久之后,终于挑中了一个树杈,刚飞上去,就突然看见一个鸟巢。
这鸟巢,很漂亮,每一根树杈都是差不多大小,颜色相似,纵横交叉,选的位置也好,一看,就是非常有心思的一个鸟巢。
灵鹊正观察着,突然,从里面探出一个小脑袋,吓得灵鹊差点从半空中掉下去。
在佛牙山,见惯了与众不同的生灵,下山后,看到同类,反而有种怪怪的陌生感。
“你是谁?”鸟巢的主人是一只母雀小五,她见灵鹊好奇的打量着她的窝,但问他。
当然,用的是鸟语。
灵鹊下意识的要说人话,平时和颜卿阮依依沟通都是说人话,刚一张嘴,发出一个人的声音,把小五吓得愣住了。
灵鹊立刻改了,流利的用鸟语哪小五攀谈起来:“我是灵鹊。”
鸟儿是没有名字的,所以,灵鹊就是灵鹊,没有其它的名字。
小五再次探出头来,看着他,犹豫了一下,又问:“灵鹊是什么?”
灵鹊真心的,想鄙视她,竟然不知道灵鹊是什么。不过想想她不过是普通麻雀,没有见识是正常的,便难得好脾气的回答道:“就是喜鹊,不过我比较聪明,所以,大伙叫我灵鹊。”
小五再一次非常认真的看着灵鹊,过了许久,才很认真严谨的说道:“你是麻雀,别装喜鹊!”
“我就是喜鹊,我没事装什么装啊!”灵鹊火了,太久没有人跟他争执这个问题。而灵鹊,也从来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让步。
小五虽然胆小,但在原则问题上,她也不会退让。她跳了起来,站在巢边缘,一边整理着羽毛,一边说道:“后花园里,少说有上百只麻雀,但喜鹊只有五六只,我是麻雀,我怎么可能认不出同类来。还有,前两天喜鹊还送了两只虫子给我吃,你觉得我会认不出喜鹊来?”
“哼!不就是送了虫子给你吃!我送你虫子,你就是喜鹊了?”灵鹊很久没有去捉虫子了,一来,有树王照顾,他不用亲自去捉,二来,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只麻雀,偶尔的也不认为自己是只鸟,有颜卿的珍贵丹药,再加上别的人类食物,灵鹊很久没有吃虫子这种粗俗的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