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远从高中时就暗恋我,默默陪在我身边很多年,从不对我言爱。高中时,我只顾着跟他好朋友清晓玩早恋来着,实在没多余精力关注身边的方远。后来到了大学,我一头扎进一场你侬我侬如胶似漆惊天动地的校园爱恋中。哪知道后来应验了“毕业就分手”的老话,一毕业,我那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就丢下他之前嘴里口口声声的“小公主”,飞蛾扑火般奔向了那充满诱惑和欲望并且时时刻刻被提醒着自己多么贫穷的城市,东京。等我缓口气,正准备把目标锁定方远的时候,他突然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天意弄人呐。
他结婚的那天,执意要亲自来接我。我知道那天新郎官肯定忙得晕头转向,再三推脱,说我自己一个人去就可以。最终还是没拗过他。
在去酒店的路上,他一直沉默不语,搞得我也不知所措,好半天才憋出一句:“恭喜你啊,今天你超帅!”如果说前半句我只是出于礼貌略带违心说的客套话的话,那后半句完全是我的真情流露。人吧,就是这么贱。一个默默在我身边等待了很多年的人,我从来不去把握和珍惜。当他要成为别人丈夫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仔细注意他的一切,发现他的所有都是完美的。
他依然沉默,眼睛死死盯着前方。在快到酒店的时候,他突然说了句:“肖肖,你放句话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让我给他点勇气,哪怕只有一点点,他就会立马掉头,逃避那场他根本不想结的婚。
只是我有些质疑,他难道真会为我的一句话而丢下已经挺着四个月肚子的未婚妻和几百号的亲戚朋友逃婚?我根本没法想象那会是一场怎样的灾难,而且那时我对他的依赖和期待还远远没有到达我愿意抛开世俗的鄙夷跟他私奔的程度。我承认我完全没有那份勇气,因为我爱的不够。
“我们快点吧,大家都等着呢。”
他没有再说话。他脸上的表情告诉我,他失望之余还有些庆幸和平和,这让他脸上出现了尘埃落定般的从容。我的拒绝,浇灭了他内心深处最后一丝希望,使他安然淡定地接受将要面对的一切。
到酒店后,大家都差不多到齐。他把我安排在清晓旁边坐下。
席间,他和他的新娘来我们桌敬酒,他面无表情,身边有些微微发福的新娘却是一脸幸福。
旁边的清晓凑到我耳边说:“去,给叫了你那么多年女神的男人敬个酒,过了今天,你就不再是他的女神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讨嫌。”我瞪了清晓一眼。
之后,我还是端起酒杯,起身对新郎新娘一脸真诚地说:“我敬你们一杯,祝你们幸福。”
我跟新娘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在我说完那句祝词后,发现她的眼里居然闪过一丝不安。她笑着谢过我,然后把杯子里的橙汁一饮而尽。
接着,我跟方远也把各自杯里的酒一口喝完。在座朋友同学纷纷鼓掌。
酒席结束后,我坐清晓的车上,清晓正准备发动车子,一张化着浓妆的脸突然出现在我旁边的窗口。我按下车窗,新娘笑眯眯地说话了:“你就是肖肖吧,今天上午我才听方远的同学说,你是方远好多年暗恋的对象呢。方远这家伙一直对我保密,今天才让我见到你。”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个劲地傻笑。
“你跟清晓以后常去我们家玩哦。”新娘继续说。
“嗯,好的好的。”我敷衍应和她。
“我们走了啊。”清晓往前倾着身子对着窗外的新娘说。
“行,路上慢点开。”
路上,我问清晓,“是不是你告诉方远老婆的?”
“呵呵,这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都结婚了。以前的事有什么不可以说的。”
“你这张嘴,不说话要死啊。”我有点生气,“算了,把我送回家吧。”
“好好好,我的姑奶奶。”
我从那次见过方远老婆后,再也没见过她。方远出来跟我们吃饭,从来不带他老婆。清晓女朋友是常年不在他身边,他跟方远整天跟单身的一样,在外面吃吃喝喝花天酒地。
到哪清晓都能成为女人的焦点,除了他比较会活跃气氛外,归根结底,是因为他长着一对天生犯桃花的大眼。高中时我就是中了他桃花眼的招。他经常换不同的姑娘参加我们狐朋狗友的饭局,一律对我们称,那是他女朋友。
吃烧烤期间,清晓对着我和谭文炫耀:“我这大学同学家的产业可大了,在他们那个市可是数一数二的。”
“呵呵,也没有也没有。”田大山半推半就,“下次你们去我们那,让我爸招待你们,去我们市最好的酒店。我爸肯定把你们安排得妥妥当当。”
“我爸现在给我在南京安排的这个工作,就是想让我磨炼磨炼自己,过两年,我还是要回去接手他的产业的……”田大山的话匣子一开,关都关不住。
我看看谭文,又看看方远,我们三人心照不宣,一副不屑样。
清晓听得如痴如醉,一脸谄媚地对田大山说:“以后生意上别忘了照顾照顾兄弟我,再怎么说咱们也是四年同窗嘛。”
田大山一听,来劲了,用力拍了下自己富有弹力的胸脯,顿时被拍的那片肉来回荡漾了好几下:“放心,包在我身上,有钱大家一起赚。”
“来来来~我们走一个。”我实在听不下去了,赶紧招呼他们喝酒。
我们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我起身要去结账,被清晓拦住了,“我们来这儿吃,怎么能让你们女孩破费,我来我来。”清晓踉踉跄跄去结账,我没有再阻止他。
他们离开的时候,方远提出他来开车,清晓不干了:“这车是你的还是我的啊!我怎么不能开了?你说怎么就不能开了?我根本没喝多。”方远没多说,一把把他拽住塞进副驾驶室,然后自己坐进了驾驶室。随后,田大山跟我和谭文道别后也坐进了后排座。
车子发动了,清晓按下车窗,对着我们喊:“肖肖谭文,再见啊!”
我跟谭文站在路边,看着驶走的有些倾斜的车身,相视一笑。
谭文在大学时有个准男朋友,跟我们不是同一所学校。那家伙每个周末都让谭文跨越整个南京市,倒三趟公交去看他。完了到他宿舍楼下,他还像个娘们似的,迟迟不下楼,让谭文在下面干等着。谭文还以为他在宿舍有啥要紧事,结果那哥们来了句,我就打扮打扮,总不能随随便便见你吧。一次两次还行,你三番五次的让姑娘家在楼下等你,算个什么事儿!我生来最看不惯龟毛的男人,在我多次怂恿和诋毁下,谭文跟那个娇男掰了。后来谭文每遇上个有意的男人,都让我把关,不把还好,一把就PASS。我觉着挺对不住谭文的,这么多年来,我的挑剔导致了她至今还是个老处女。我常常在她面前假装痛哭流涕地忏悔道:“我对不住你,因为我,让你长了这么多年的青春痘。”她也装的感激得热泪盈眶,“千万不要这么说,我谢你还来不及,你知道现在原装的膜有多珍贵多保值嘛!”
吃过烧烤后的第二天晚上,一个陌生人给我发了条短信,“美女,知道我是谁吗?”
我想都没想,回了三个字,“田大山。”虽说他那五官特别是眼睛被肉挤得没有发挥的空间,但当时吃烧烤时他眼神流露出对我的兴致还是一览无余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的?你挺神哦!”
“有什么事儿,你说吧。”我不愿跟他多废话。
不一会儿他的短信来了,“明天晚上九点半来XX(一酒吧名儿),我请客。可以带上你的美女朋友,越多越好,男人谢绝。”
“行,知道了。”
我跟谭文一商量,决定一并叫上我们的大学好友,林芳瑜。
林芳瑜这姑娘爱玩,酒量大,喜欢帅哥,如果是又帅又多金的最好。
在“帅哥”身上,她是栽过很多跟头的。用她的话说,只要一看见帅哥,就眼冒红心两腿发软。可是至今为止她交往过的帅哥,要么是吃软饭的,要么是无耻负心汉。前者还好,因为她也没钱往帅哥身上倒贴,后者那就冤孽多了。她曾经两怀两流,两个时期的男人居然都不承认那小孩是自己种下的,一听她说怀孕了,丢下一句“谁知道是谁的种?”然后,撒腿就跑得无影无踪。本以为林芳瑜经过这两个无耻男人后,会开始思索下帅哥这个群体的某些共性,比如软弱,无担当,无责任感,极度自私和自以为是。哪知道,她依旧是外貌协会最忠实的会员,继续乐此不疲周旋在一群美男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