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沿河县志》载:“民国25年(1936),地方教育行政会议主张统筹统支,将各乡原有之场捐、渡捐、称捐、庙产、祠产、族产等私有筹集之款项一律收归县有,由地方财务委员会负责保管,各项年需经费则纯由县政府令饬(通敕)财务委员会负责支出,此所以有三十二年(1943)之通盘一律通筹之新计划也。”在教育复兴之时,全县各乡庙产、祠产受到严重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民国时期,沿河境内将寺庙设为学校的有40多处。民国《沿河县志》记载的有:沿河中学(屏峰寺)、官立高等小学堂二(万寿宫)、县立第一初等小学(西岸陕西会馆)、县立第二两等小学(玄天宫)、县立第一女校(川主庙)、县立第二初等小学(南将军祠,后迁东岳庙)、县立第三初等小学(小景中央寺)、县立第五小学(官舟田氏宗祠)、县立第六初等小学(水田坝玉皇阁)、县立第七初等小学(谯家铺禹王宫)、县立第八初等小学(符家寨符氏宗祠)、县立第九初等小学(沙子场万寿宫)、县立第十初等小学(板场龙台寺)、县立第十一初等小学(思渠泗王庙)、县立第十二初等小学(土地坳田氏宗祠)、西二区区立第一国民小学(官舟三圣宫)、西四区区立第一国民小学(泉口司莲花寺)、南二区区立第三国民小学(枫香溪黄氏宗祠)、和平镇中心学校(陕西会馆)、黑獭乡中心学校(初设田氏宗祠,后迁回龙寺)、隘口乡中心学校(1930年迁青龙寺)、甘溪乡中心学校(甘溪乡桂林寺)、中界乡中心学校(中界天缘寺)、夹石乡中心学校(夹石万寿宫)、塘坝乡中心小学(塘坝禹王宫)、私立竹溪初级小学(竹溪永兴寺)、私立蕉溪初等小学(县东芭蕉溪邹氏祖祠)、沙子乡第八保国民学校(坝坨杨氏宗祠)、黑獭乡第六保国民小学(天宫庙)、淇滩乡第一保国民学校(兴儒庙)、板场乡第十保国民学校(回龙寺)、妙坝乡第三四五保联立国民学校(大寺堂)、官庄乡第十保国民小学(观音寺)、七格乡第十一保国民学校(庙丫寺)等。
除此之外大量寺庙还被政府、军队所占用。在沿河县城,1941年沿河司法处设朝阳观;城隍庙和巧圣宫为县三青团团部、县保警大队住址,里面的神像全部被销毁;1939年沿河县民众教育馆设于川主庙,第二年国民党县党部设川主庙,民众教育馆迁水浒庙;1942年在火神庙设图书馆;1941年改武庙为粮仓;1941年在金仙寺置城关区田赋粮食嵇征处;黑神庙最初被设为学校,后成为驻军所用,1933年遭火毁,其址于1944年被田景万占为私有,修三楼的砖房一幢。此外,沿河下设的大部分乡(镇)公所都由寺庙改修。如和平镇(报恩寺)、沙子乡(关帝庙)、隘口乡(张氏宗祠)、黑獭乡(田氏宗祠)、晓景乡(万寿宫)、夹石乡(鲁班庙)、板场乡(冉氏宗祠)、思渠乡(万寿宫)、隘门乡(隘门寺)。被占寺庙内的大量神像、佛像、菩萨、罗汉、法器遭到严重毁坏。
民国四年(1915),县内成立中国佛教会贵州省沿河县支会,以理事会主持会务工作,并设监事会。会址在县城西岸碧霞宫(今一完小),该宫和尚释祯祥任理事长。佛教支会隶属中国佛教会和贵州省佛教会领导。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候补理事;监事会设监事长、常务监事、候补监事;理监事会设文书、会计。信徒中的社会名流,党政要员被吸收为委员。会员中僧尼称“出家会员”,不是僧尼的称“在家会员”。民国二十三年(1934),会址迁至县城东山东岳庙(今二完小),改选释圣祥(女僧)任理事长。民国二十五年(1936)春,沿河县第二两等小学校,设于此庙,佛教支会迁至泗王庙(今二完小低年级和幼儿班校舍)直至新中国成立。
理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县的佛道教务和寺庙、僧尼道徒以及调解教内纠纷。每年农历四月初八(释迦牟尼佛的生日)召开一次各寺庙当家和尚和居士负责人参加的常年会议,商议教务,同时讲解佛经佛法,有时邀请外地的游方和尚或邻县的长老到会讲经说法。佛教支会的经费开支由各寺庙每年缴常年费,支会内设医务室一个,佛学图书馆一个,专供会员研究佛学之用。
在黔东革命根据地时期,红三军在黔东特区认真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对宗教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主张信教自由,“凡信神的、不信神的、信教的、不信教的,均可以加入农民协会”;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不得相互歧视;“教堂的粮食财产不没收”;“和尚、道士、尼姑、端公、基督教、天主教的牧师、神父等,本人是以宗教为职吃饭的不得分配土地,如果是以宗教为副,以耕田为主,可以分得土地”;宗教、神职人员的家属,如果不靠上述职业为生,而是工人、雇农、贫农、中农或富农的,仍按照工人、雇农、贫农、中农或富农的地位分配土地。由于红三军在黔东特区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教堂和教民的政策,消除了宗教人士的顾虑,实现了红军与宗教界的联合,得到了宗教界人士的拥护,他们在发动教民参加苏维埃革命,加强教民和非教民的团结等方面都做了一些工作,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现代,宗教政策对沿河佛教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寺庙进行调查统计:第一区(含县城)34座,有和尚、尼姑46人;第二区8座,僧尼3人;第三区五座,男僧3人,尼姑2人;第四区4座,男僧5人,尼姑5人;第五区11座,男女僧尼25人;第六区21座,男僧15人,女僧13人;第七区11座,僧尼7人;第八区5座,僧尼4人;第九区9座,男女僧尼12人;第十区8座,男女僧尼15人。共计寺庙116座,僧尼155人。僧尼多数靠在庙会中承接香火、供品、代人祈福为生。
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条规定,政府依法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农村中的僧、尼、道士、教士及阿訇,有劳动力,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而无其他职业维持长期生活者,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第二十一条规定:……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及其他公共建筑和地主的房屋,均不得破坏。
民国时期,由于僧尼中通晓经典的人很少,传播形式转为信徒父子、母子口头相授,自传自信,参加诵经拜佛,超度亡魂。出家者多数是被生活所迫,家境贫困或从小就是孤儿。新中国成立以后,进行土地改革,僧尼跟常人一样分得了土地,纷纷还俗。由于很少有人出家,原有僧尼年老去世,后继无人,1990年统计,全县仅有僧尼4人,年龄大都在八十岁以上。2008年,天柱人罗孝文(法名释祖法)来到天缘寺任住持。
沿河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沿袭国民党时期占用的寺庙作为办公、教育用地,对大量的祠堂、庙宇、寺院没有进行保护和修复。由于大量僧尼还俗,许多寺庙长期无人看管,最终导致破败而倒塌。大多数地方干部和群众没有文化,错把佛教当作封建迷信而加以抵制,给僧尼乱扣“牛鬼蛇神”的帽子。在大炼钢铁时,大量宗教法器被当作废旧物品处理。
“文化大革命”全盘否定党的宗教政策,寺观教堂被封闭或占用,正常的宗教活动被禁止,文物古迹被破坏,宗教书籍、物品被焚烧,僧尼被批斗,信教群众受冲击,造成不少冤假错案。原金仙寺内两尊千年铜佛被作为“四旧”被搬到搬运社门,后被人“尸解”换成三千元钱。
在大量寺庙被破坏的同时,也有不少佛教界人士为保护寺院及文物作出努力,如钟岭山龙兴寺赵凤鸣,在“文革”期间巧妙地保存了寺内的大量文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近年来,随着佛教文化的复兴,信人自动集资,兴修寺庙,如在官舟由张氏族人集资修复飞龙寺,内置如来佛、弥勒、燃灯古佛、观音娘娘等神像。在县城东岸观音岩、屏峰寺、清风寺、中界天缘寺、河西洞灵山寺、钟岭山龙兴寺、谯家镇黑神庙、沙子观音寺等都有佛教活动。每年农历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中元节(盂兰节)、九月十九,主要信仰人士要开展诵经、办庙会等活动接待信教群众烧香进供。每个活动点都有1—2名长期住寺,主要人员4—5名。诵的经书主要有《金刚经》、《皇经》、《大部经》、《观音救苦经》、《观音保生经》等。
教务活动
佛教传播在沿河民间有其特色:一是自传自信。未设佛教会前,系由父子、母女口碑相授,既无组织又无经典。因佛教浩繁邃密,难于以通晓,僧尼中能谈经论典的甚少,故佛教信徒一般皆属家传。二是诵经礼忏,搞超度,消灾免难,谈生死轮回的佛、巫掺杂。奉佛者形成多神教的信仰者。即一般寺庙、会馆、神祠,佛教的菩萨和其他神像皆杂处一块为人供奉。
出家僧尼与在家“居士”(多为女姓)的活动各有不同特点。出家僧尼,有严格的宗教仪式和教规,长年茹素,不娶不嫁,僧尼每日烧香拜佛,定期送经礼忏,以及承接香火供品,代人祈祷。较大寺庙的僧尼多诵《楞严咒》、《大悲咒》、《弥陀咒》等佛门正宗经典,小寺庙的僧尼多念《救苦经》、《保生经》、《解冤经》、《血河经》、《眼光经》等小经,为人消灾免难。僧尼有时也应人之请上门做法事,超度亡魂。
在家“居士”婚嫁自由,可荤可素,有的吃“长斋”,有的吃“花斋”,即逢年过节和每月的初一、十五日吃斋,家中设立佛堂神龛,早晚诵经膜拜。“居士”们常自愿向庙堂捐助香火油资。每逢“庙会”,“居士”相互邀约,结伴朝山拜佛,到寺庙敬神献会,烧香还愿,顶礼膜拜。
寺庙定期举行迎神赛会(庙会),农历二月十九观音菩萨的生日和出家道士六月十九日(得道日九月十九日)举办观音会。每年正月初一及十五日,寺庙香火最为兴旺,寺庙内盏盏神灯通宵不灭。特别是举办东岳会和城隍会更为隆重。
农历三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八日为东岳会期。相传东岳系泰山神,掌管人间生死祸福,故人们十分敬畏。县城东岸东岳庙,信众用檀香木雕塑东岳神像祀于庙内正殿,饰以王冠、蟒袍、玉带,两厢塑以十殿阎罗,千奇百怪,狰狞可怖。每值会期,先一日散花,接着大做法事,进香信众熙来攘往。后三日则举行“迎春”(游亭子)盛会,四乡百姓皆入城观“春”、“还愿”。出会时,以旗锣执事开道,豪绅子弟华妆丽服,骑“摆马”继之,间以彩棚笙箫细乐、锣鼓、唢呐,吹吹打打喧闹盈途。随后便是“春台”,挑选民间穷家孩童,施以精巧打扮,用帛捆扎于木柱铁桩上,装出各种折子戏中的某一姿态,用四人肩抬,让人观赏,谓之“妆春”。依次即为“顶案”,酬愿队伍、酬愿者扮成乞丐、囚犯,伪作提罐拄拐和戴纸枷纸锁、木栲铁链、狂暴凶颠等状,佝偻前行。最后是东岳神像神气十足坐在八抬彩轿中。拱卫神像、手捧果品的善男信女于香烟缭绕中肃穆缓步而行,场面极为热烈。
农历五月二十八日为城隍会期,届时,举办祭祀城隍活动,仍按东岳会形式,将城隍“行身”用隆重仪式抬了摆队游行,日“出会”。城隍神像游到哪里,哪里的街坊住户均焚点香案虔诚迎送,叫“接城隍”、“送城隍”,祈求保佑。
除了佛教外,沿河的道教、地方巫教也掺杂佛教内容。民国时期,县内出家道士有二十多人。道士皆结发成髻、身着青色圆领道袍,脚穿白布青袜和云履青鞋,传道授徒一般都与巫教混为一体。新中国成立后,初步统计全县有道教班子一百余坛,每坛五至八人,当地称主持人为“阴阳先生”,平时经常应请从事送葬、消灾、贺生等道场活动。其经书与佛教大同小异,主要有《血河经》、《太阳经》、《观音救苦经》、《地母经》、《大乘妙法》等,教义也基本同于佛教,即主要是劝人为善,尊老爱幼和超度亡人、祛病消灾。
地方风物
唐宋以后,在沿河出现了许多佛教古刹和名山,宋朝皇帝敕赐沿河境内的福常寺为土城忠胜院。沿河境内有东山、观音岩、佛山顶、钟岭山、洞灵山、贵阳山、木鱼山、朱瑙岩、龙头岩、天马山、莲峰山、凤凰山、困龙山等佛教名山。
在碑碣石刻方面,主要有:蛮王洞石刻、白云寺碑、天缘寺石碑、龙兴寺古石碑、观音岩石刻、白鹤洞石刻、清凉洞石碑等。
在民间传说中,关于佛教方面的传说主要有:《文昌阁传说》、《文峰塔传说》、《和尚岩传说》、《蛮王洞传说》、《媳妇坨传说》、《黑獭堡传说》、《田妃传说》、《金仙寺铜佛传说》、《观音岩传说》、《九姑传说》、《海音和尚传说》、《僧碧澄传说》、《张三丰传说》、《冉法通传说》、《封管带遭雷击》、《蒲溪观音寺的传说》、《白云寺的传说》、《钟岭山蛇坟的来历》等。
在地方史志中,明嘉靖《思南府志》、道光《思南府志》、《贵州通志》、民国《沿河县志》、《贵州古迹志》等书都记载有沿河境内的古寺院。其中明嘉靖《思南府志》中记载有常乐寺、金仙寺、沿丰寺、云台观、观音阁、清缘庙等处;道光《思南府志》中记载有报恩寺、屏峰寺、观音寺、财神阁等十多处。民国《沿河县志》中记载有四十多处。
在文物方面,主要有常乐寺、天缘寺、龙兴寺。常乐寺建于唐代,宋时“敕赐”忠胜院,明成化三年(l467),沿河副土司冉懋重修改名常乐寺,民国时寺内尚存有铜佛、罗汉、钟磬等,皆唐代法物。清《思南府续志》:“常乐寺……寺内铜佛二,高九尺,罗汉九十四,钟磬皆千余年物,思属寺观,惟此最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