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钱莱,有钱的钱,蓬莱仙岛的莱,我今年十八岁。
此时我正坐在一颗大树上,大树的阴影和身着黑衣服的我完美的融为了一体,我看着天空中那轮玉盘似的晶莹的圆月,突然之间,我想起了我师父。
说是我师父,其实他的武功还不如我。我老爹虽然赚钱方面不咋地,可武功还是一流的,摸爬滚打擒拿手,刀剑匕首一条龙,那便老爹的得意之处。
在我四岁时,老爹就对我进行了极为残酷的训练,虽然我只跟他学习了四年,可是该会的,我基本上全都会了。
再说回我师父,那是我十岁时偶然遇到的,那时老爹刚走了两年,我对人生充满了迷茫。
那天我正独自再家里买醉,他被酒香吸引过来,立马怪叫道:“小娃娃,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有好东西何不分享?”
说完后他就毫无廉耻的坐了下来,自来熟的喝起了我的酒。
我也不太在意,反正这酒又不花我的钱,大不了没了再去搬!
借着有人相伴,我向他大吐了一番苦水,他摸着我的头笑道:“你之所以如此苦恼,是因为你还没找到人生的目标,人生的艺术!”
“人生的艺术?”我支起胳膊看着他,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缘故,让我的眼神有些迷离。
“对!人生的艺术!”他又咕咚喝下一杯酒,豪迈的大笑道:“比如说我!我的艺术就是杀那些我觉得该杀的人!荡净这世间的不平事!”
“喔,那还真是了不起的艺术呢!”我低下头摇着自己的酒杯,我在思索,那我的艺术又是什么呢?
“做艺术么,就得不带感情。”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比如说要是我的家人在为非作歹,那么我就必须杀了他,否则这就是对我艺术的玷污!那我以后,也就不配追求这门艺术!”
他喝了几杯酒,也多说了两句,然后又饶有兴致的望着我,“怎么样?要不要追随我?追随我的艺术?”
我脑子里一直都被‘艺术’这个词所占据,根本没注意他在说些什么,过了许久,我才反应过来,我连忙摆手道:“不不不,你的艺术不是我的艺术,我要追求我自己的艺术。”
他大笑道:“好好好!小娃娃有骨气!那我祝你早点找到自己的艺术!”
我一愣,随即也大笑起来。
酒桌上的氛围瞬间就热烈了,我们俩你来我往的相互敬着酒,一时之间,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第二天一早,他就走了,到了晚边回来之时已经是身负重伤,他把一块木牌牌交给了我,眼睛一闭,便撒手归西了。
我把他埋在了小树林里,因为不知道他的姓名,也因为他教会我人应当找到自己的艺术,所以在他的墓碑上我简简单单的刻下了四个大字,‘吾师之墓’。
我整理整理了他的遗产,异常干净,除了那块小木牌,就只有一把沾满血迹的窄口钢刀了,我把那口钢刀用布擦干净,刀口上泛着一股森然的冷光,寒气逼人。
好刀!我暗赞一声,掀开堂里的黑色帷幕,我把刀小心翼翼的放在架子上。那里,是我给师父供奉的牌位,加一层帷幕,若不掀开,便看不到里面的情形,而我这,除了送酒的小厮,一般不会有什么人来。
做好了这一切之后,我又一边喝酒,一边找寻着自己的艺术。
再后来,有一个老者找上了我,问我手中是不是有一块木牌,我把师父留下的木牌交给他,他点了点头,说道:“我们已经找它很久了!既然赵四临死前把他交给了你,那也就意味着他选择你作为他的继承者,我现在问你,你是否愿意接替赵四的席位?”
原来我师父叫赵四?我现在才知道他的名字,我仰头喝下一杯酒,迷迷糊糊的问道:“那你们是干什么的?”
老者咳了咳,无比骄傲道:“我们就是这钱孙李城最大的杀手组织--辉夜!”
“虾米?”我以为我听错了,上下打量着他,杀手不应该都是那种冷库无情、聪明机警外加帅气无边的美男子么?怎么这种糟老头子和我师父那种大胡子大叔都能当?
老者被我看得有些别扭,他恼怒道:“一句话吧,你是当还是不当?”
我嘴唇轻轻勾起了一丝弧线,反正我的艺术还没找到,当个杀手,或许能找到也说不定呢?
当我入了这个坑时,我才发现我的第六感到底有多强,这个所谓的最大杀手组织,居然不过是小猫两三只,就一个老头、一个小厮外加一个杀手,喔,原来的那个杀手已经死掉了,现在由我来但这个组织的王牌、也是唯一一个杀手。
当然,我的武功那是要比我那师父高上许多的,在那个老者苦心经营下,再加上我的技术支持,这个小小组织居然日渐兴盛了起来,而我,也在这期间找到了自己的艺术——那就是喝酒,没错,虽然和以前一样,但是现在的我喝酒可是为了艺术,有了这精神的支持,就连酒也更香了!
我也比我师父更胜一筹,我不单单找到了我的艺术,我还找到了艺术升华的方式——杀人!
这可不是酒后杀人,每个礼拜,我只会接一单,在第七天,我会动手。
在动手前,我会用艾叶加上山茶花好好地泡上一下午,束发、洁面、银盆洗手,在我师父的排位面前祷告,随后三跪九拜,然后小心翼翼的请下这把刀,做完一单后,我会用艾叶水仔细的清洗刀身,用陈年老酒好好浸泡,然后再请回师父排位前。
而这一切的仪式,全都是我自己发明的,这是我对我的艺术的一种尊重。
......
空无一人的大街上突兀的响起一阵车马声,我屏住呼吸,抓紧刀柄,我知道我的目标来了。
今天晚上李家老太爷设宴,而车中之人是务必会前去了,而且一定会单独回来,而这条路是其回来的必经之路,而且人也少,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举目望去,华丽而宽阔的四轮马车从街道尽头缓缓驶来,两匹毫无杂色的纯种白毛马并驾齐驱,宣示着主人家的富贵以及对于生活品质的极高要求,赶车的马夫是个好手,赶车的节奏不紧不慢的,尽量让车里的人觉得平稳而舒适,车盖边沿的四个角上各挂着一个小小红灯笼,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小小的房子,让人倍感温馨。
不过,这一切很快就会停止了!
当马车从我潜伏的树旁经过时,我手中飞快的射出一柄飞刀,黑影无形,正中马夫的喉咙管,他甚至连叫都没来得及叫出声来!两匹白马都是老马,没有马夫的驱赶,它们慢慢的停了下来。
“财叔?财叔?您怎么啦?”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帷幔掀开,从里面探出一个小小脑袋来,是个小丫鬟。
“呀!不好!小姐!财叔被人杀死了!”
看着已经倒地不起的马夫,小丫鬟瘫倒在地上,双手紧紧抓着车辕,惊慌失措的大叫着。那名小姐也是探出头来,在看到鲜血的那一瞬间,她的脸色变得惨白无比,但她却并没有像小丫鬟那般失去阵脚。
沉默片刻,小姐故作镇定的朝着夜空大喊:“阁下是辉夜的英雄吧!小女子早就听说过阁下的大名!”她强撑着自己大小姐的气势,不过手中紧捏的锦帕却出卖了她的紧张,“我不知道是谁想要杀我,我也不想过问,想必阁下也知道我是谁吧!这样,如果阁下今夜能放小女子一命,小女子自当百倍重谢!”
我满是玩味的看着女子越变越白的脸,却没有发出声音,师父曾经说过,最能杀死人的,是自己内心的恐惧,而未知,能把心中的恐惧放大无数倍!比如蒙上一个人的眼睛,用刀背在他手上划上一刀,然后在让他听滴答滴答滴水的声音,他自己都能把给自己吓死!
这种极端的静默让女子心中越来越恐惧,终于,她受不了了,大叫一声,抱着头就冲下了马车。
我身形一闪,便已经站在了她的面前,拔刀出鞘,苍白的刀刃在月光的照射下泛着森冷的寒光。“呲啦”一声,刀口像没什么阻碍一般,一划而过,“噗通”一声,人头落地,还直立着的尸身像喷泉一般向上爆炸般喷洒着晶莹的血珠,而那些血珠子,在月光的渲染下,竟然有种动人心魄的美!
这就是艺术的升华么?我向后一跳,望着这令人惊叹的景观,啧啧不已。
待道血喷完毕,我走到那女子跟前。
不让血溅到我的夜行衣上,是我一直保持的良好习惯,虽然暗红色的血在黑色的衣服上并不打眼,不过今天,我准备打破这一传统。
我用衣角细细的擦拭这女子的面庞,把她面上的鲜血擦干净,虽然已是极度的恐惧,但是那是难以遮掩她那美丽的面姿,凤眼柳眉,琼鼻樱口,真是很难想象,就这么一张美丽的脸上,会表现出如今天上午那般的刻薄。
我摇了摇头,用飞刀把那已经吓得瘫痪了的小丫鬟结束,又用一块黑布把脑袋给包裹了起来。
“滴答、滴答.....”
鲜血透过黑布不断的往下渗落。
我准备把她放到城外一座无名桥的桥敦上,那座桥,它没有名字,但我更喜欢叫它奈何桥,据说奈何桥是直通生死的桥,而那里,是我交货的地点,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处。
今夜三更,将有人会在那里收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