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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胭脂非福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开始呕吐。没有理由,我肠胃向来很好。稿纸乱摊在桌子上,笔用坏了五六根,烟头扔了一地。半碗没有吃完的面条,咬了一口的荷包蛋。胃痉挛着,额头上冒着冷汗。

二哥来家里看我妈,翻阅了我的文字。我妈说他流了泪水,一行行的,模糊了他的眼镜片。但他什么都不说。第二天,他给我搬来一台旧电脑。

我终于不再手写。

我妈说我坐在电脑面前的样子,让她想到多年以前的二哥。

她说:“完了,真的完了。”

电脑经常隔一个或半个小时就死机,我打一行字就保存一次,怕丢失我的文字。没有多余的钱去装宽带,电脑的功用只有打字。字,一个个的,从我心底跑出来,借着双手的敲打,落在显示屏上。

我是不善言辞的人,表达能力也很糟糕。可是你的故事,我要把它写完。说不明白写下来的目的,也许是害怕忘记。拼命要忘记你,拼命又要记得你。柳斋,我的悲哀就在这里。

已经包藏不住对你的想念了,在失去花花之后。我一手摧毁你对爱情的幻想,她一手摧毁我对婚姻的幻想。她是你的影子。

夏天来了,2005年的夏天。动荡的半年过去,三姐嫁了,我爸死了,花花也嫁了。再过些日子,便是你的忌日。不知怎的,我竟然真的有尘埃落定的感觉。

去跑广告,拜访的客户是已经开了服装城的人妖,她的老公粗犷得很,几口就吸完一根烟。人妖给我面子,和我签定了协议。我松口气,和他们说再见。

人妖跑来追我,那样消瘦的女人,仿佛是飘着的魂魄。我站定,她喘着气,一头撞到我怀里。我自是吓了一跳,她匆忙地躲开,连声道歉,她的脸居然红了。

我笑着:“我说,很好,妖姐终于像女人啦!”

她不自然地笑着,声音压得细细的:“有包东西,你要吗?是———是柳斋的东西。我留着已经多余,你———收了它!”

我说:“扔了,扔了,扔了吧。”

她转身说:“好,扔了。”

她又说:“知道吗?柳斋死之前给我打过电话,嘱托我为她做点事情。而我,你看,死痞子,我做不到。你这个死痞子!”

你跟踪我,在一个小吃店门口朝我笑。

我冲你摆手:“走,走。”你不,你偏不。你走进来,要了瓶啤酒在自饮自斟。这是我混熟了的一家小吃店,常带着朋友一起来,让他们买单,顺便蹭他们的烟抽。

你就这样穿着一件吊带衫,一条牛仔短裤,踏着双长筒靴冲进来。你明明已经看到了我,还左顾右盼,轻佻地像是来找客源的婊子。他们吹了口哨,眼神在你身上扫来扫去,你抛了媚眼来鼓励他们。他们笑话我,说我艳福不浅。然后招呼你一起喝酒。

你晃着酒瓶,像一个最职业的舞女,妖娆万端地移着脚步。只是背景是在简陋的小吃店,这里的男人要么平庸,要么下作。很显然,我和我的朋友们属于后者。

紧挨着我,你不要脸皮地坐下来。你说:“今天老娘请客。”

你对着啤酒瓶口,大大地灌了几口酒。他们给你掌声,说你女中豪杰,巾帼英雄,不让须眉。然后他们开始拼命要东西吃,你迅速和他们打成一片。

你骄傲地看着我,我说:“不错啊,你终于深入敌人内部了。”

那个晚上,除了我,你们都喝醉了。个个醉言醉语,东倒西歪,在小吃店闹事,和隔壁桌的几个混混打架。你脱了靴子去砸他们的脑袋,把袜子扔到我脸上,你要我先替你保管着。

这个时候过来一帮人,为首的那个女人揪住你的头发,呵斥着:“闹什么闹,哪里来的骚货?”

你直勾勾看着她,她渐渐手软,揪头发变成摸头发,她温柔万般地说:“小骚货,你真是个漂亮的好孩子。”

她就是人妖。

人妖早没有了以前呼风唤雨的本事,成了一个很平常的妇人。

她和我约在这家小吃店,把你留下的东西交给我。

我们一起想着你生前的种种,她说:“物是人非啊。”

我没有听清楚,她再说:“这个店和我们初次见面那天几乎一样,而我们———”

她不愿意说下去了,喝着一杯白开水。她不喝酒,怕老公骂;不喝饮料,怕发胖。

她把一个手袋放到我面前,我认得出来,隔了几年,我仍然认得出来那是你喜爱的一只手袋,手工刺绣,绣满凤凰的一只黄色手袋。你穿着那件月白色旗袍的时候,就拎着这手袋,你说那叫复古风格。我戏谑你穿的像个女鬼,简直是“做古”风格。

而今,你真的做古了。

我打开它,心里发慌。毕竟这是你的遗物,我也无法断定你会留下些什么。把手伸进去,先摸出一个桃木盒子,里面装着胭脂;再拿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红色玩偶,是被你叫成“小抛”的天线宝宝。再无他物,这些东西居然是你最留恋的,最想交给我的。

不知道你死前为什么不来找我,然后把它们亲自拿给我。也许你觉得那样做有点唐突,也许你看到了我就没有勇气去死了。

我拎着手袋,和人妖告别,我说:“谢谢你。”

她说:“走吧,痞子。走,离开柳城,去你想去的地方。”

我耸着肩膀,表示没有地方可去。

她皱着眉头说:“柳城外面总还有别的天地,那么大的世界,你一个男人,怎么会无处可去?”

我的右手臂上有一道伤口,6厘米左右,呈淡红色。我尽量不穿短袖的衣服,可洗澡的时候自己仍然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每个人多少都有些伤口,在身上,在心里,有的无法愈合,有的愈合了却又裂开,有的留下疤痕不会退却。

年少的我顽劣而乖戾,好强,好斗,要自尊,要面子。出生低微已经是我的疼痛,所以我不愿意和身份高贵的人来往。你出现了,我知道你出生在柳城的高干家庭,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爱慕虚荣,心高气傲。别人来笼络你,我偏不;别人羡慕你,我偏不;别人喜欢你,我偏不。我在躲避,把自己放进一个盒子里,拒绝和你接触。

而你,最见不得别人不理会你,你非要跨越一切来讨好我。后来,你爱上了我。你想尽办法博取我的爱,哪怕是我疏远你,辱骂你,打击你,你都努力往我的方向走来。直到你死,我始终都没有说过一句或者半句隐含着我喜欢你的话语。

我喜欢你吗?这也许是不需要回答的问题。

我心口有一道埋藏了许多年的伤痕,我明白的。手臂上那道淡红色的伤口总能唤醒我心里的这道伤口,它们让我疼痛不已。

那是我们高三最紧张的一段日子,离高考不过一个月了。我迷茫到看不清楚前面的路,你也一样。教室里忙碌的同学们,他们中有哪一个对未来有把握呢?大家用尽力气去挤那座独木桥,非要拼个你死我活。过了桥呢,真的过了桥又能如何呢?

我的脾气一天天暴躁,到处找茬,好像有股怨气缠绕着我,让我难以自控。就在这样的时候,我第一次真正打了你,而且打疼了你。

打你的原因只是你缠着我,要我给你写毕业留言。你拉着我的衣服,把留言本往我面前推。

我大吼着:“够了没有,你这个婊子!”

你完全不在乎我对你的辱骂,还是满脸堆笑地凑过来。我抄起你厚厚的留言本,使劲地砸到你的后脑勺上。我的力气那样大,你捂着后脑勺一步步后退着,强忍着疼痛蹲到地上捡起那留言本,你抬头微笑,你说:“小卒,给我留几个字吧。小卒,我们做了6年的同学,不是朋友的话,我们还是同学啊!”

我俯下身体,慢慢扶起你,你泪眼迷离,还是努力在笑。我说:“你是何苦?柳斋,你这是何苦?你知道的,我不过是个烂透了的痞子。而且,我讨厌你到了极点。你害了我6年,你要我在你的本子上留些什么呢?我写上两个字,就写两个。”

你点着头,你说:“就写两个吧,总比什么都不写好!”然后你的身子往前倾了倾,摇晃不止。

我挥笔在留言本上写下了“再见”两个字,潦草到无法辨认。

你看了一眼,终于倾斜着身子倒在地上。我晃着你的身体,同学们喊着你的名字,你强睁眼睛注视着我,一动也不动。我摸到你后脑勺上肿胀了一大块,我的鼻子一酸,流下眼泪。我腾出手去擦眼泪的时候,忽然感到手臂上一阵撕裂的疼痛。你握着水果刀把,那刀尖插入我的手臂。

我握着你拿刀的手,我说:“贱货,插得不够深,我来帮你!”我按着你的手,把刀把往我的肉里推,你死死不肯动,我却要你再刺得深一些。血流到地上,点点滴滴,接着是一股股地往外流。

我咬牙切齿地说:“我欠你的都在这刀里面了,你尽管刺!”

你张大嘴巴要说什么,但你嘴里喷出了血水,直喷到我的脸上。

我横抱着你,像你失去处子之身那天一样,拼命往医院跑。刀还在我手臂上插着,我满身满脸的血,你的血我的血,红得像你唇边的那颗痣。学校里所有人跑出来看,我的身后也跟了很多人。他们要我先放下你,我不肯,我就这么抱着你,一直一直地跑。几个老师上来强摁住我,把我和你弄上一辆车子。

在车上,昏迷中的你醒来一次。你看了看我,微弱地说:“死痞子,还是没有忍心杀了你,你那么该死!”

我抓住你的手,一遍遍喊着:“柳斋!柳斋!……”

你又合上了眼。

你的家人赶过来,你爸爸冲到我面前,不由分说地扇了我一耳光。你穿白大褂的、当院长的妈妈跑来拉他。他们撕扯在一起,几个护士把我弄进一间病房。刀被拔下来,我撕心裂肺的疼痛却不是因为这把刀。

他们阻止我去看你,但他们再没找我麻烦。

后来我才知道,你那时候已经得了肺囊肿,烟抽得太多了,总是吐血。难怪他们说你生病了,原来你真的病了。

高考那几天,我们才得以见面,彼此都不说话,你沉默得让我难过。最后一门功课考完,你过来要和我合影留念。你走在我前面,腰肢细得像柳条,随时可以被折断。我们来到学校的喷水池,班长给我们拍下了我们认识6年惟一的一张合影。

我不敢正视镜头,只在池子里看你的倒影,你背面的倒影。

想不到,那居然是我们最后的合影。最后的,此生不再的合影。

“再见”的意思原来是“再不见”。

乱条犹未变初黄,依得东风势更狂。解得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大将筹边尚未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

这些诗句渐渐被柳城人所遗忘,人们的记性总是太差。怀念柳树显得多余,连怀念亲人和爱人都是吝啬的。

飘飞纷扬的柳絮,缠绵而又轻柔地招摇着,漫天轻舞;那种枝叶烂漫,泄露春色的景致终于不再。

这是个华丽而糜烂的城市,并将越来越华丽,越来越糜烂。其实很久以前,这里真的有大片大片的柳树林,毁灭它们的是生活在这里的人。城市无限地延伸,郊区变成市区,农村又变成郊区。

我不知道这里还有什么值得留恋,我是应该走了。

人妖说的对。

你的手袋、胭脂和那个叫“小抛”的红色玩偶。

你的身体、容颜和那些将零落的飘摇往事。

你们一起被我搂在怀里。

黑暗里,我只看到自己烟头的红光,只闻到从那个桃木胭脂盒里散发出的淡淡幽香。我问过自己为什么不能爱你,事实上我一直在问。从遇到你那天,你的短头发在空气里轻轻掠过开始,我就明白我们是无法交集的两条平行线。我们是不一样的孩子,柳斋,而我们又是多么相似的孩子啊。

我的窗户外面是肮脏的民生巷,走出巷子能看到华灯初上的城市繁华。而那繁华离民生巷到底是遥远的,不可企及的。它把我禁锢在最底层的卑贱里,而我始终不肯抛弃自己身上笨重的蜗牛壳。步步艰辛,失去,再失去,已经不习惯得到了。

我知道有首歌,歌词里说道:再也不能这样活。我知道,我知道我再也不能这样活,但是我应该怎么活呢?像你一样拼命去追求吗?像你一样决绝吗?柳斋,我可能做不到。惟一可以向你保证的是,我也要走了,离开这里。我不会死的,我是只九命猫,我的命很下贱,可生命力很强。我没有想过死,死多么愚蠢。

柳斋,你多么愚蠢。

我知道的是,若我众叛亲离,只有你还笼络我,你巴不得我众叛亲离;而你不知道的是,若你千夫所指,只有我还袒护你,我见不得你千夫所指。到了头,知道和不知道已经没有区别。

小抛,红色的身子,黑生生的眼睛。它一直微笑,从它遇到你那天起,它的笑容就没有改变过。它在玩具摊上被你看中,装进你的手袋,随着你的死亡它沉睡三年,然后它被塞进我的旅行袋。

我不会让它沉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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