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安]
我再度见到林玮质,竟然是在……卫生间,呵呵——确切说,是在卫生间的一堆时尚杂志中,我看到了她的书。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某种重逢,虽然如此荒唐的时地委实有些可笑。不过这类遭遇倒是挺符合我的人生际遇——不断造次竟也没有什么负罪感。她不再找我也许是对的,因我也没什么像样的成绩可以编作谈资说道给她听。我早已不是她认识的那个我,而她恐怕还是原来那个她。当然我也不过是猜。
我还曾犹豫了一下是否要将她的书拿去书房,不过后来决定放弃。毕竟与束之高阁相比,如此这般密集的相逢反倒显得亲切。
我看了她的小说,这也是我毕业以来看过的第一个小
说。我恐怕早已丧失审美的能力,而不过是简单地识读。但老实说,这样的小说还真令人难以判别好与不好。因为它的细节太真了,真得不免让人想到许多人,包括我自己。“西单这个名字挺好听,东单就没有这样的韵味”——这话显然是我说的,结果被她撷去当做台词。她还真是一点没变,是真正的剽窃大王。但我当然不会责怪她,因她至少没有忘记我说的话,时隔这么多年,我又岂会没有感动。
只是我无法确认,她所写的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发生过的。如果是,那实在是有些可怕。她竟从未与我说起过,关于王乔与Moli,以及她们的家庭。我曾与她们频繁照面,可细想起来,她们甚至从未成为我生活的中心。我的生活一度是围绕着林玮质一人展开、又终止,其余的一切不过是熟视无睹的陪衬。或许是我太不留意了。
不可否认的是,如今的我还是挺想念林玮质的,出于某种礼貌的歉意,或是平静的追缅之心。其实我曾不止一次向她转达过这样的意思,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我会在祝福短信的最后添上类似煽情的话。但时隔多年,我似乎仍然寻不到合适的能与她相处的方式。我想这可能是天意。
当然,我也不想再给她增添任何麻烦。她如今是一个真正的作家,就像她一贯所期待的那样。我不知道她写的那些东西算不算优质,但至少她并没有远离自己的理想。若不是一场失败的恋爱,或许我们会成为不错的朋友。我可以让她写写我,写写我们,写写那些荒唐而美好的故事,因为我很想知道,在她笔下,我和我的朋友们会是怎样的风貌。
不过,离开学校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说实话,也没有很强烈的期待要见她。我是听天由命的人,见不到,自有见不到的道理,有见不到的好处。退一万步说,反正是我对不起她,至少对不起她曾对我付出过的爱。而那甚至成为了一个原罪,直至如今,我仍然无法以一个老朋友的身份去关心她的生活。不过如今的她,也许早就不需要我的关注了。
我觉得林玮质挺坚强的。她的孤独成就了她。与我相比,她甚至没有经历过完整的家庭生活。成年以后,她的全部意识都是个人化的。她无法理解我家频繁的家庭聚会究竟意味着什么,是要演给谁看,她也无法相信亲人之间的真情远胜于友谊——那甚至还成为了我们矛盾的焦点,我们常常为此争执,现在想来,实在是有些可笑。
但不管怎么说,她依然是我记忆中最喜欢的女孩之一,直到这些年我才渐渐体会到这点。年轻的时候其实并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不知道这就是喜欢。也不知道什么是合适,不知道眼前的将将就能算合适。可惜,大部分擦肩都是永别,它不可逆。
林玮质或许会恨我。毕竟,我是带着她的一部分故事离开的。相信有些事,她也不会再对另一个人说起。我之所以有这样的自信,并不是因为狂妄,而是她告诉我的那些不能说的秘密,都是关于大学剧社的那班朋友们的。而那群人,如今早就散了。我结婚的时候,还找到了孙聿夫妇,以及唱歌的几个兄弟。孙聿如今供职于一家国际汽车公司,太太是一名护士。其他朋友有当公务员的,也有做小生意的,没有人唱歌,也没有人演戏,这或许就是现实。奇怪的是,我与孙聿的重逢,倒也没什么尴尬,相反有一种难得的珍惜。我们都没有提到蓝妮,或许他也不愿意频繁地记起。最重要的是,我们都已经结婚。
林玮质的书是我太太买的,虽然我提醒过她不要在厕所看东西,但她似乎并不理睬我的好意。前些日子,我们去韩国度假,在飞机上她还曾念念叨叨地向我说起,自己在卫生间看了一个很感人的故事。我问:故事里是不是死人了?她说是啊。所以我想着,那也许不过是韩剧一般的滥情玩意儿。我的太太如今在首都大学的出版社工作,是个打字员,因她父亲挺厉害,算是学校的小领导,所以她整个人生都不曾操心过什么大事。所以我觉着,她喜欢上的东西,也就不过尔尔,高级不到哪里去——比方我,呵呵。
事实上,那本小书之所以会吸引我,并不是因为装帧、书名,而是当我草草翻开它的时候,竟然看到了“王乔”的名字。你知道,任意一个过往的符号,都会令我百感交集。我虽是个迟钝的人,但也不至于无情无义。而后我翻到了书的作者——果然是她,我所认识的那个女孩。笔名“玄殳”,怎么念都不像是个真名。可林玮质就是这样的人,爱标新立异,又爱逃避现实。所以,故弄玄虚的名字最适合她。
我认识林玮质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写小说了。不过她的专业是葡语,我想她那时不算是特别好的学生。毕竟她要忙的事情太多太杂,所在乎的东西一个都放不下,自然也就无法彻底集中精神,去专心从事一门事业。我看过她从前的小说,讲实话并不太喜欢,因为太直白袒露。你知道我们那会儿张口就要萨特福柯德里达,眼里哪容得下她那种言情的小东西,你要只说个莎士比亚都不好意思跟人继续混下去。不过,阅读是一回事,创作是另一回事。你不能因为自己整天看Hermes、LV秀,就逼迫身边人人都是设计大师。大部分人也就是眼高手低,她好歹是实践者,实属不易了。
而我如今的身份,是名极普通的外企职员。我的太太则全职经营着一家网店,转卖廉价服装至国外的购物网站,这算是她的新事业。她眼光不错,常能在木樨园一带找到好东西。由于订货涉及英文,商谈的任务就交给下班后的我,而她只负责采购与发货。一年下来,收益竟然超过了我的本职工作,令我刮目相看。你知道,这虽称不上是才华,但至少也是值得称道的能力。我欣赏她。
说起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理想,我的历任女友都是这样。她们中有的想开一家花店,却最终当上了幼儿园老师;有的想当空姐,最后却去了出入境检疫局;我太太曾经的梦想是当一个演员,但绝不是我曾经当过的那种,而是……你知道——超级巨星。可她连考了三年电影学院未果,也算彻彻底底对人生失望过……最后终于妥协,留在北京,在一家艺术培训机构当了3年的形体老师。她没念过大 学,压根不识得萨特德里达,照样活得生气勃勃、赏心悦目。而我认识她,则是通过健身中心的一场偶遇,细节……就和报纸上写的言情小文没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