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人类一直是作为群居动物而存在的,即便是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个人主义盛行,强调张扬个性,特立独行,放飞自我,把从众行为当作个人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今天,个人也无法脱离群体单独存活,那我们就有必要处理好个人与群体的关系。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当然是指每个人在不同的群体中的和他人的关系总和。我们每个人从生到死,都生活在各个不同的共同体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由大量的人聚合组成的不同群体精细化分工协作,造就了在地球上我们人类这个物种独有的灿烂文明。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被凝聚起来组成不同的社会组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只有群体组织才能完成巨大的工程,一个人造不出飞机、轮船、机器.....
群体组织给了我们个人以认同感和归属感。我们进入每个不同的群体,都必须得遵守该组织显性或隐性的规则,组织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当组织利益大于个人利益之时,个人必须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成全组织利益。远古部落时代一直到近代一个人都基本没办法脱离家庭、家族群体单独存活下去,每个人从出生到离世都是生活在家庭、家族的集体之中,为了家庭、家族利益都要殊死奋斗,个人都是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的棋子,而父母、族长对子女等家族成员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利。族长对于每个家族成员从出生到坟墓的若干个关于个人的所有重大决定,都包揽了:要学习什么技能,要与哪家联姻,要从事什么职业,甚至死后要埋葬在哪儿都必须按他的指令来,这个族长俨然是在家族里“皇帝”的角色。
中国人传统的观念认为个人的奋斗目标是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个人首当其冲是服务于整个家族的利益,让家族其它成员能沾到个人奋斗的成果,“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是一个人要是做了什么坏事,就会祸及整个家族——被诛杀九族。所以,传统观念认为,一个人出了社会,他的个人表现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代表了整个家族的面子,绝对不能做出有损于家族的言行举止。从出生开始,父母给子女灌输的就是这样的观念,每个人也都被镶嵌在了这种群体的角色之中。
在个人主义慢慢崛起的年代,传统观念的强势在慢慢变弱。父母对子女的压制力量也在变弱,他们只能为未成年人孩子决定一些人生的选项,在子女成年之后,他们想为子女们包办工作、婚姻都显得力不从心了。很多人在成年之后,离开了家乡求学就业,就远离了父母,即使子女们被他们的父母逼婚而去相亲,虽然从远古到近代婚姻一直是父母包办,个人自由选择的婚姻与父母包办的婚姻都不能保证未来的婚姻幸福不幸福,但最终选择与哪个人结婚也是子女们自己在抉择,现代的父母们不可能且也无法替他们的子女作最终选择。我们如今生活在一个每一个人必须都自己做选择,并且自己承担后果的个人主义的年代。当选择的结果如果不能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我们再也没办法去责怪别人,是好是坏都要自己承担。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应该是最小的群体组织单位了,两个来自不同家庭背景、成长背景、性格差异巨大的独立个体,组成一个Team要一起共同生活几十年是极其不容易的,特别是处在现代社会飞速变化的年代,生活在大城市每天都能见到大量陌生人的环境里,更不用说还有非常方便的社交网络也能随时结识到陌生人,这些都会对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一定的冲击力。
婚姻本质也是一种合作关系,为了让这个组织可以长久存续下去,男女双方也必须减损一部分的自我,来适应这个组织成长发展的需要,而现在又是个人主义的时代,每个人都在追求自我价值最大化,尤其是对于被压迫了几千年的女性而言,新时代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她们会认为追求事业上的成就感比单纯只扮演好家庭里的角色,前者所取得的成就,会被社会上更多的人关注到,更具有影响力;而后者呢,做好家庭里的角色,就只有那么几个人看到,而那几个人也感觉没什么好称赞的,传统观念要求女性就应该这么做,女性在家庭里所承担的那么重要大部分,并没有被计入GDP,还被认为理所当然。家庭角色扮演得再好,也没多大的成就感。这二者的平衡关系,压在想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女性身上,会产生许多的矛盾。
加入一个群体组织(不管是婚姻还是工作)之前,应该先知晓个人要承担的负责和义务,不能只看到它能带来的好处,想清楚权衡利弊。这对于自己处理好个人与群体的关系有帮助,毕竟个人的价值也要在群体中才能凸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