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瑾皱眉看着身前的男子,语气之中满是不悦的说道:“我已经回答了好几次,今早到时间整理客房时,我看到了就是这个样子。没看见可疑的人物,也没有碰触现场任何物品,这种基本常识我还是有的。”
听到顾瑾的回答,男子的心情更显阴郁,任谁一大早就接到凶杀案的报警电话,心情都不会好起来。他不甘心的再一次问道:“确定吗,你再仔细想想,你提供的线索十分重要。”普通的凶杀案也无需如此的紧张,偏偏死者的身份特殊,这个案子棘手程度非比寻常。
“没有就是没有,你问几次我的答案也还是这个!”
顾瑾已经不准备和对方废话了,她是第一发现人没错,配合警方破案的义务她已经尽到了,再这样磨蹭下去,下一份兼职就要迟到了。想罢,她直接走到负责人的身边对他说道:“我可以走了吧,你们有我的电话,有什么想问的,可以打给我。”
看着顾瑾那张精致的面容已经接近黑色,那满身的煞气逼得对方不得不点头。
得到满意的答案,顾瑾得意回头望了一眼追着她喋喋不休的男子,哼了一声,潇洒的转身去更衣间换衣服走人。
依旧停留在现场的警员们,个个愁眉不展。有几个年近中年的警员,也对着凶案现场一筹莫展。死者是国内著名的娱乐明星,来到A市开演唱会,谁能想到在演唱会开始的前一天,这位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星,会死于自己下榻的酒店。
警方在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后,马上通知了歌星的经纪人,依照经纪人的说法,歌星的住处除了她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经纪人本身,也有着不在场证明。从歌星进入酒店后,经纪人是最后看到她的人,然后就是酒店的打扫人员,在第二天发现了歌星的尸体。
警方正是从此介入,歌星的房间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并且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高。歌星的身上穿着睡衣,可见凶手是歌星认识的人,或者说,是歌星自己告诉了对方她住在哪里。偏偏在警方向酒店管理人索要监控录像时,被相关人员告知,歌星所在的楼层,监控出了问题,昨晚没有记录监控录像。
这种骗小孩子的话谁会相信,很明显,杀害歌星的凶杀,有着雄厚的背景势力,轻松的封住了酒店人员的嘴。这就代表着,警方能抓到对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是决定性的证据,是无法撼动对方的。
由于死者的公众身份,而压力倍增的警方人员,最多能隐瞒歌星死亡的消息到演唱会开始前。一旦歌星的死讯被公开,社会上所有的目光都会集中到他们的身上。这就不难理解,他们对于顾瑾的执着,只有顾瑾最有可能知道一些凶手察觉不到的信息。
在此事件中最无辜的顾瑾显然不这么认为,她换好衣服后,就骑着自行车向下一个打工地点奔去。顾瑾一边骑车,一边想着今早收到的第7天的短信,‘李文丽确实是一个贪婪的女人,生性奢靡、说话尖酸刻薄,除了一副好嗓子以外,其他基本是无。不过,罪不至死,除非你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不然,同为人类,谁也没有那个去审判她罪恶的资格。’
从7天前开始,一个陌生的号码,总会在清晨发来一条信息,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第一天的短信写着,‘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快,幻想的再美好,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那一天正直月末,是顾瑾给自己订的休息日,在这一天,她什么都会做,就是懒洋洋的呆着。结果早上醒来没多久,就接到了老师的电话,要她去办公室整理资料。
顾瑾在大学期间,受这位老师的关照很多,无奈,只好起身去了。在办公室帮忙的时候,老师还对顾瑾说道,就是知道你今天肯定在学校,我才找你来的,你不像其他人,做事情仔细认真。顾瑾当时木着脸点头,自认倒霉。
到第二天,短信如约来至,‘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生离死别,那是古时。换到现在,没有什么是可以永久不变的。’
这回一切正常,直到中午顾瑾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无意间听到了别人说的几句八卦,似乎是校级的模范情侣,已经见过家长、订婚的关系,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分手了。那时顾瑾很庆幸,幸好自己已经吃完饭了,不然,非喷了不可。
接着是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直到今早的第七天的短信,上面第一次出现了人名,顾瑾有不祥的预感,等到打开房间发现尸体时,心中一片复杂,明明是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一件事,让这条短信搞的顾瑾莫名地有着说不出的负罪感。
给她发短信的手机号码顾瑾也调查过,号码显示就是她现在在的城市里。最有趣的是名字,顾瑾手机显示的来信人是给你的未来。
发生了这种事情,顾瑾强制自己冷静下来,走进宠物医院。和屋里的医生打过招呼,顾瑾进屋换衣服,开始今天的工作。
顾瑾在业余时间,有两份兼职工作,第一份是在A市的五星级酒店做清洁工作,高薪,但是辛苦。另一份是在宠物医院做动物的护理、看护工作。第二份工资和第一份没有可比性,但顾瑾喜欢。
顾瑾细心的把药品依次按顺序摆好,最后再回头检查一遍,确定完毕后,准备工具给等在一边的哈士奇洗澡。
顾瑾从哈士奇的主人手里接过绳索,前一秒还在耍泼的大型狗狗,后一秒乖的和幼崽似得。看着自家变化多端的狗狗,狗主人满脸崇拜的对顾瑾说道:“虽然不是第一次看了,但是每一次看,依然还是觉得很神奇啊!顾瑾姐,你真的没有驯服大型宠物犬的秘诀吗?”
顾瑾手边的动作一顿,看着手下被水淋湿后,颇显狼狈的哈士奇,挑眉说道:“你身为它的主人,连自己的狗都搞不定,这件事情我也不是第一次看见,可是我还是会觉得你很废柴啊。”
“没,没办法啊,小亚的力气比我大,他不听话,我根本就拉不住他啊!”
“那你当初为什么要养哈士奇,你的性格配边牧比较好吧,边牧既聪明,又体谅主人。”
哈士奇小亚的主人,声音略小的反驳道:“没办法啊,我最喜欢哈士奇了,虽然是拆迁办主任,而且又蠢又二,但是我还是喜欢啊!”
顾瑾点点头,把手里皮毛办干的哈士奇交过去,哈士奇的反应十分热情,似乎知道自己逃离了顾瑾的掌控,可着性子的抖搂自己的毛发。顾瑾淡淡地开口说道:“这狗的毛蛮长的啊,要不要我帮你修一修,免费。”
哈士奇甩毛的动作一下子僵住,飞快的逃到自己主人的身后。顾瑾接着说道:“到底是狗,知道狗仗人势,恩?”
最后提音的‘恩’字,让一人一狗具是一惊,狗主人连忙牵着自家蠢萌的狗狗回家。
“我说啊,小谨你是有多恶趣味,不是很喜欢他们吗?”说话的人从门外进屋,对着顾瑾一脸打趣说道。
“大叔,今天来的很早啊,到交接的时间了吗?”
“你叫谁大叔,我才26岁!”被顾瑾叫做大叔的男子,大声的抗议道。
顾瑾不理他,把工具收好,准备去看看医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之前来的打工人员,没挨过2个月,又走的一干二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