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昨晚的教训,下班不到十分钟,宋志早早撤离,抢先一步回到家。时间就是战机,十分钟足够了。
掏出一个四方小铁盒,戴上口罩,戴上手套,手拿一把塑料小餐刀,那是他在飞机上用完餐不舍得扔掉带回家的。小心地铲上铁盒里的东西,刮到保险丝盖子上。保险丝盖子挺大,担心铁盒里的东西不够,先涂第一层,看看够了,大胆地涂了第二层。宋志退后几步,保险丝盖子都被涂满了,满意地迅速撤离,逃到二楼儿子房间,关上门,摘下口罩手套,得意地翘起二郎腿,静等诸葛回来。
诸葛一进门,立刻被一股怪怪的恶臭味熏到。捏着鼻子四处查看。啥都没有,可能隔壁人家浇菜园的大粪味吧。住进来半年,她就后悔当初买房没和一米或者梅眉做邻居。现在这个东边的邻居是农村出生,自己捣鼓了一院子菜地,阵阵浇菜的臭味飘来,熏得她隔夜饭都快吐出来。
虽然她从小也在农村,但在别墅里种菜她是坚决持反对意见,怎么也得遵守别墅花园般的环境吧。硬是把别墅搞成农户,也是不文明的体现。
也不知道宋志回不回来,诸葛草草烧了点菜,端到餐厅准备吃。还没吃一口,恶臭味浓烈地飘过来,熏得她反胃想吐。这里比客厅味道浓,说明臭味源离得很近。她再次四处查找。循着臭味,来到餐厅通向客厅的门厅,味道更浓了,上下一瞧,“嗯!”诸葛捂住口鼻,墙壁上的保险丝盖子上厚厚地涂满黄褐色的东西,恶臭味就是那里飘来的!
大咧咧的她一时慌乱,没细想,用手去摸,五指抓上去马上黏糊糊的一手。举到眼前细看,是一坨屎!
“宋--志--”一声惨烈地惊叫!
房间里的宋志一得意,二郎腿抖得更厉害了。跟我斗,脑袋填满坑再说。下次再惹我,涂到你床上!
为了省钱,她家钟点工一周来一次,平时都是她草草对付。那坨屎骄傲地挂在墙上,像宋志般地嘲笑她。不搞掉,还是人住的地儿吗?搞掉,等于宣布输了。从此保险丝她没碰过,看到都会犯恶心。这次似乎是诸葛栽了。
过一天,宋志下班回家。诸葛从后花园进门,手里牵着一条灰褐色沙皮狗,河马头、管道嘴、三角眼、全身褶皱。没见过这么丑的狗,宋志嘀咕。
狗身上穿着一件黑条纹衬衫,脖子上挂着一根粉红领带;脚上穿了双男式皮鞋,它踢踏踢踏扭着脚一拐一拐。诸葛嘴里喊着:“阿宋,这么贵的皮鞋不会走,你真是贱啊。”牵着绳的手使劲拉它往前走,“哎哟,这根领带不喜欢是吧,凑活吧,你本来就很二。”
宋志停下,定睛一瞧,沙皮狗全身上下的衣服、鞋子、领带都是他的!最雷人的是那件衬衫上用双面胶粘了张纸,上写:我叫宋贱男。
就这么牵着“宋贱男”在客厅溜达,诸葛心情大好。“这狗我还真喜欢,丑得听话、忠诚,不像某货,吃着碗里瞅着锅里的越王--勾践(够贱)!”
这次诸葛大胜。
之后俩人的恶作剧轮番上阵。恶作剧比吵架过瘾,不费唾沫、不动肝怒。于是像上了瘾,过一阵子不搞些动静,似乎生活变得无味无趣。更似乎那口恶气发泄不出,胸口憋得会爆炸。于是双方看着对方更觉得恶心、丑陋。
恶作剧带来的爆发终于来临。
经过两次对诸葛的“镇压”和“侵犯”,两人似乎找到了婚后平淡无味的房事的突破口。每次乘诸葛不备或横眉冷对时,宋志就粗暴地出其不意。她拒绝地越厉害,他动作越粗鲁,他的粗鲁反过来刺激到诸葛。有时诸葛故意反应强烈,或者在他身下故意扭动,不经意地触碰或摩擦他的下身。于是身上的男人“霸王硬上弓”,双方都得到了各自的满足。
慢慢地诸葛走入怪圈。以前总是推脱累或者敷衍了事的宋志,现在明显常常回家并质量有突破。但她内心充满着爱恨复杂。用这种方式吸引宋志是不是自己的贱?
“你喜欢或渴望这种‘强暴’?”一次说悄悄话,一米问。
“不知道。应该说是一种润滑剂,我喜欢那样又讨厌那样。不刺激他,他更往外走。可是内心总觉得我像妓.女。”
“没走的是他的身,心呢?在你这里吗?”一米反感诸葛的动机,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相亲是耍流.氓,那么一切不以感情为目的的性就是交易。
诸葛沉默,她没想地这么深。
渐渐地,这种游戏方式的心态扩大到了其他。比如宋志的贪污。
她恨他贪心,但因之源源不断带来的物质飞跃,使她渐渐接受。去超市用送的购物卡买东西,早餐吃的是面包店购物券买的面包蛋糕,衣服是商场礼券买的名牌,春节年夜饭的酒都是别人送的……习惯每走一步路都花别人的钱后,诸葛更抠门了,哪怕自己买一根油条都得算算。银行卡越来越多的存款,时刻提醒她这是贪来的,不时冒出耻辱感。
她对他的贪污,爱恨交愁。既贪图贪污带来的享受,又鄙视宋志和自己。
再比如宋志搞女人。
单鸣离开后,诸葛更提心吊胆。这么多年过去,宋志和单鸣的关系始终稳步不前。但那个恶心短信明显是九零后,这么水嫩诱惑,哪天爆发,诸葛说不定落得个卷铺盖走人?如果不让他搞,更多更乱的等着她,不如让他固定一个。
就这样生活在矛盾中,诸葛的心很累。
于是恶作剧的方式让她找到发泄口。可是恶作剧越演越烈,终于爆发。
一天宋志又突然袭击,施以淫暴。诸葛说,玩个新游戏,拿出一条围巾蒙上他的眼,“看你对我有多熟悉。”
“嘿嘿。”宋志兴奋了,瞎子似得乱摸一气。
“等下,我去拿卫生纸。”一会,传来诸葛声音:“来了,快点啊。”
宋志等不及了,瞎着眼抓住身下的女人,怎么感觉怪怪的?不对!一把扯下围巾,他身下是一条沙皮狗,沙皮狗身下是诸葛!那条沙皮狗身上穿的是一件粉红色衬衫。诸葛抱着它,鬼魅地看着他。
他浑身鸡皮疙瘩泛起,“变态!”抡起巴掌打上去,沙皮狗勇敢地冲向他,保护了主人。“喔唔--”一声怪叫,狗被打到床下。
这件粘着口红印迹的“范思哲”衬衫,宋志不舍得穿,太贵了,一直挂在衣橱里。为了挑战恶作剧的效果,诸葛看着口红印,狠狠地拿出来给狗穿上。她想象着,宋志看到床上躺着的是抱着狗的她,哈哈--那情景一定惊艳无比!
宋志惊怒了!收拾起卧室里全部属于他的物品,搬到了客房。
他眼睛充血、怒目切齿:“变态女人,疯女人,没有男人要的女人,我不会碰你一根汗毛!你的每一根汗毛都让我恶心!”
同一屋檐下的分居生活就此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