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不开她,不全部因为爱。他对她态度的节奏,明显受到了他的革命事业起伏的影响。在追求董竹君的过程中,他付出了多大的耐心,一次次地软语温存,面对她的一次次犹豫。这个时候他是有底气的,他是英气的青年、都督、革命志士,他的事业虽波折,但是有同志站在一起,前路是越过黑暗可以到达的黎明。他来堂子里躲避追捕,养精蓄锐,不是英雄末路,即便不能抱得佳人归,未来还有无限可能。在他事业的顶峰期,正是潘驴邓小闲,所以他对董竹君是放心的,能掌控的。即便在东京的时候,他对她看得紧,让弟弟监督着她,但还不至于像后来那样经常盯着她的举动,找个事由就吵架。
在他的世界渐渐沉下去的时候,因为恐惧,他的控制欲会大大加强。现在换了人间,外界传说他是不满政治,主动归隐,但其实是被人下了枪。他颓然倒下去,而且看起来不会有东山再起的那一天。天下也许还是乱世,但是地震后的岩石开始团聚成山峰,有了秩序的雏形,派系之间的角力,已经不是当年的规矩。他初出茅庐的时候,天地鸿蒙,乱世草莽,人生的际遇,有无数的可能。而今也只能变卖家产,托人找老关系,但都是泥牛入海。他只能望着西山的薄暮,看到自己余生的道路。如果再没有了董竹君,他就失去了一切。
董竹君走后,他生了大病,病好之后,给她写信时都是边写边流泪。
娜拉出走后会怎样?一个女人结婚20年后,敢离开不满意的婚姻走出来创业的不多,有人认为自己不像年轻人一样有大好的机会;有人觉得出来之后是死路一条的,反正还是凑合过下去得了。
人的生命是由时间构成的,所以励志故事特爱拿年龄做文章。莫扎特3岁会弹钢琴,14岁就是音乐学院院士;慕容垂13岁领兵就勇冠三军;霍去病19岁为骠骑将军;张爱玲20岁出头就完成了她大部分的代表作;爱因斯坦26岁就发表相对论了。总之,出名要趁早啊。
读者一看急了,哎呀,赶不上了,赶不上了,坐神六也赶不上了。励志大神一看不妙,于是又开始捋着花白的胡须安抚道:不要慌,你看那些大器晚成的——苏洵27岁才发愤读书;齐白石27岁前还干木匠呢;谢安40岁前携妓游山林;姜子牙更牛了,80岁才开始参加“革命”。出名早的容易早夭不幸,大器晚成的根基扎实。
这倒叫人不明白了,到底是该早一点儿好呢,还是该晚一点儿好呢?励志大神只好出来打圆场了:人生,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
可是有一点,蝴蝶的生命不是从长出翅膀的时候开始算起的,它们毛毛虫的时候也是最不安分的时期,待破茧出山之日已经电量满格。也许刘邦48岁之前还是小亭长,不学无术,但是他在生活中表现出一种一呼百应的号召能力、冒险狡黠的气质、流氓无产者的无情和粗粝,最终可以成为一代枭雄。锥在囊中,迟早脱颖而出,那也得一直是个锥子才行啊。
年龄不重要,如果他们自己身上不具有让他达到理想的那种品质,那么可以肯定不管他是处在意气风发的盛年,还是应当具有大智慧的老年,除非走了狗屎运,他都不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所以说,董竹君敢于结婚20年后跑出来,不只是靠运气的,她出走前开织袜厂与黄包车公司,主持家庭事务,显示了她出众的管理和经营能力。创业时期,选择了开餐馆也是个明智的选择。一个人应该寻找适合自己的土壤,整合自己拥有的资源。所谓人无我有,人有我强。董竹君生在上海,去过日本,嫁到四川。所以她开了个川菜馆,川菜是生活气息很浓的菜系,上海也有川菜馆,董竹君如果随便开一个,未必出挑,特色永远是首位的,否则鳞次栉比的餐馆里,为什么别人会走进这一家呢?她走的是另一个路线,把上海人和日本人对细节的精致追求、纤细整洁的审美、服务质量的一丝不苟结合起来,打造了锦江饭店,锦江饭店就成了当时饮食界的格调和当时吃货界的风尚。而后她又开了锦江茶室,价格便宜,环境清雅,而且文艺,所以成了文艺青年写作、看书、聚会的据点。
董竹君的人生当然不是一帆风顺。在离婚之后,开锦江饭店之前,她做过小生意,吃过牢饭,接下来,母亲逝世,父亲病重,失业,欠债,交不起房租,女儿们的养育费,社会舆论以及捕房还未完全放弃勒索款子,逼得她想跳江自杀。而后她又开过工厂,过了一段《当幸福来敲门》中类似的艰苦生活,穿着职业套装,拿着工厂样品,去做女推销员这个职业。开了锦江饭店,达到她一生事业的顶峰,但是随后战火纷飞,她流落辗转到南洋,几次面临死亡的边缘,千辛万苦才回到上海。她是乱世佳人的最佳话本。不过还好,她有惊无险地活到了百岁高龄。
董竹君就和张幼仪、乔安妮·凯瑟琳·罗琳一样,她们的人生可以不受限制,可以随时重新开始。所以,董竹君有句名言说:我从不因被曲解而改变初衷,不因冷落而怀疑信念,亦不因年迈而放慢脚步。
夏之时后来又娶妻。按说男儿爱后妇,但是后妻却给董竹君写信,说夏之时觉得自己处处不如董竹君。他一直怀念她、惦记她,战事紧张时让她回来避难,除了曾经的鹣鲽情深,也有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意味。毕竟,在他赋闲在家的后半生,再也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女人。她是传奇。
邵洵美
蝴蝶飞不过沧海
一
每一个群体:士农工商,三教九流;引车卖浆,万户之侯,随着时代的变迁,都有被抹黑时,被洗白时。但是有一伙人,从来就没白过,那就是官n代与富n代们,这些人被称作纨绔子弟,身上贴满了种种标签——不学无术、脑残无知、游手好闲、欺男霸女……《红楼梦》里贾家的公子哥们,在同阶级的贾政看来是欠揍,在焦大眼里是不成器。他们古时候被唱衰,现代被妖魔化,干得好是拼爹,干不好是蠹虫。反正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该活得理直气壮,他们最好就是自动自觉前往垃圾堆填区。
其实这里面有轻而易举就被击溃的破绽,可以随便举例为证。
文天祥有首著名的诗《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
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
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
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
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
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
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
……
按照一般人的看法,无法解释,《正气歌》里十二位气节浩荡的历史名人,至少有十个是来自这个被人诟病的群体。
再就是,在文化教育没有普及的年代,多数被推崇的大作家都来自这个群体,人的知识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
这些事情当然是概率问题,在阶层流动受到限制的年代,政治和文化资源都被垄断在上层,书都能堆出个人来,人怎么也得培养出几个像样的来。
即便如此,这也是和通常的认识是相悖的。因为按照它的逻辑,即便所有的好东西都落在这群人手里,培养出来的也应该全都是一群二流子和大坏蛋。可惜的是,事实并非如此。
说到邵洵美,就不得不提到他和鲁迅的过节。大家都知道,上世纪30年代文坛混战不断。现在的人已经很难想象,在那个没有网络的年代,因为烦琐和迟钝的传播技术而焦急等待的心情——论战双方成员不能享受短兵相接的快感,憋着一长串的炮仗,连夜用笔写在纸上,然后送往报馆,等着檄文排版、印刷,再由小报童送到街头叫卖,黄花菜都凉了。哪比得上网上论战,拍砖成为一件简单的事情,最具时效性的微博,甚至可以在几分钟内,就能掀起全民大pk的风暴和狂潮。
在最有名的一场江湖论战中,五岳剑派和魔教分别出动了顶级高手参加。“梅庄四友”不善征战,连连中枪。邵洵美就在其中。这位新月派诗人最终以一个反动的纨绔文人形象留在了人们的记忆中。
邵洵美和鲁迅的这场论战太过有名了,有名到我不好意思赘述整个过程的地步。
不过,鲁迅嘲讽邵洵美为“穷青年”“富家赘婿”“欲登文坛,须阔太太”“巨富‘盛宫保’的孙婿”“富家女婿”是不准确的。
这只是个事实陈述:邵洵美的祖父邵友濂,是同治年间举人,曾任清政府的上海道台、湖南巡抚、台湾巡抚等职。他有两儿一女。大儿子邵颐,娶的是李鸿章的亲侄女,是以李鸿章女儿的名义嫁到邵家的。二儿子邵恒,娶的是盛宣怀的四女儿盛樨蕙。二儿子邵恒的长子,正是邵洵美。由于大伯邵颐早逝,邵洵美就过继给大伯母李氏。
最后,邵洵美和自己的表姐、盛宣怀的孙女盛佩玉结了婚。
这样,邵洵美就有了四重身份:邵友濂的亲孙、盛宣怀的亲外孙、盛宣怀的孙女婿、李鸿章的嗣外孙。
所以,“有着美男子之誉的邵洵美君”真不像鲁迅说的那样是吃软饭的。
张爱玲的《小团圆》里,九莉和之雍,一个姓盛,一个姓邵,想必是随手从亲戚里抓来的。
就像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一样,这是个根系庞大的家族群。李鸿章更是兄弟子侄众多,和曾国藩、盛宣怀、段祺瑞、张之洞等人形成错综复杂的联姻关系。在这个根系里面甚至能找到很多民国人物之间各种各样的关系。比如李鸿章的曾外孙女是张爱玲;张充和姐妹的叔祖母,是李鸿章的侄女,也即张爱玲的外祖母的堂姐;盛宣怀女儿盛爱颐的初恋情人是宋子文,盛宣怀女儿盛关颐的家庭教师是宋霭龄。
张爱玲从小就被排行复杂、人口庞大的亲戚关系绕得不行,呆呆地拘谨地被家人领着拜访各种陌生的亲戚,而且家族里的大排行称呼,让她晕。就像《红楼梦》里红玉说的:“平姐姐说:我们奶奶问五奶奶好些,我们奶奶还会了五奶奶来瞧奶奶呢。五奶奶前儿打发了人来说,舅奶奶带了信来了,问奶奶好,还要和这里的姑奶奶寻两丸延年神验万全丹。若有了,奶奶打发人来,只管送在我们奶奶这里。明儿有人去,就顺路给那边舅奶奶带去的。”张爱玲在《小团圆》里也说到母亲和姑姑躲亲戚的场景:“他们本来亲戚特别多,二婶三姑在国外总是说:‘不要朝那边看!那边那人有点儿像我们的亲戚。’”
这是极具画面感的对话,亲戚居然多到风声鹤唳的地步,知道的,明白姑嫂二人全球旅行,是追寻自由和爱情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俩人欠了家里多少份子钱,全球躲债呢。
牵扯越多,自由越少,亲戚间的七嘴八舌,就是牢笼,谁也不大想见到谁。
可以看出,这些家族里“稍微有些见识”的知识女性,倒真没觉得这家世有多荣耀,反而不胜其苦。
在新月派和左联论战十年后,邵洵美的表侄女张爱玲,在报纸上也遭到了一众作家的批判。很少人质疑她的文字,一帮红眼小文人阴阳怪气地攻击张爱玲时,朝她扔的砖头都是这样的——“贵族血液”“祖父是逃走将军”“名字荡冶”“排骨一根,面孔有病容”“血贵,其脑亦贵,贵脑汁与贵血液之结晶品,自是一种‘名件’”。
真是原罪啊!出身成了痛脚。
鲁迅形容宝玉是“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
这个评价氛围不对,最多只能算是贾家败落之后宝玉的心境。毕竟,宝玉的少年时代,基本的调子还是欢快的。
如果贾宝玉这位“皇帝的小舅子”有真身,那么,他会近似邵洵美。
邵洵美是怎样的?他不是一个人,他的身后站着这样一支队伍——王维、晏几道、张岱、纳兰性德、张伯驹……他们身上拥有的是地道中国产的古典气质——风流蕴藉、温文尔雅、精通文艺、淡泊名利,拥有一颗诗意的灵魂……
他们生来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就能轻而易举地得到满足。因此,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信仰、知识、灵魂、爱情、生与死、爱与美。像在花间寻梦一样,不理授粉酿蜜的事。
洵,是个副词,不知道为什么,从语感上,更像是一个形容词,有着如玉树清辉的皎洁,又像阳春三月的天气,是一个活在《诗经》和魏晋时的词儿。
唐朝名将马燧,也曾以洵美为字。邵洵美原名邵云龙,这名字听起来像个武将,邵洵美听起来就像个诗人的名字。
洵美翻译过来就是真美。洵美二字在《诗经》中就出现过几次,那时候人们赞美美好的事物,都是直接又单纯。
《郑风·有女同车》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郑风·叔于田》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邶风·静女》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第一首,就是邵洵美改名字的来源,为了和表姐盛佩玉的名字相配,他就给自己取名“邵洵美”。
盛佩玉曾亲手为邵洵美编织了一件白毛线背心。“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所以邵洵美写了一首深情的诗《白绒线马甲》,发表在《申报》上。
织毛衣这项民间工艺活动在未婚姑娘们的生活销声匿迹之前,一直是向恋人表达爱意的最好方式,萧红就给未婚夫织过毛衣,可惜的是,所托非人。萧红同学的眼光一向不准。
邵洵美则穿着这件温暖牌毛背心漂洋过海,于1925年1月来到英国,在剑桥大学读了几年书。归国第一件事,便是和盛佩玉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