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刘遵义、钱颖一和Roland还考虑了计划的数量大于完全自由化的市场均衡数量的情况。在计划经济里,劳动就业的分配往往就是这样,通过简单的讨论就可以知道。在局部自由化的市场条件下,剩余的需求和剩余的供给可以从市场轨实现均衡,但是由于计划分配的数量大,全部的均衡数量会大于有效率的均衡数量,所以这个结果尽管是“帕累托改进”的,但也不是有效率的。
而在完全自由化的市场条件下,他们发现,只有允许计划的权利一方与计划的义务一方都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就是把计划权利与义务货币化(租金化),而不是继续执行实物的计划分配,才可能实现配置的效率。因此,他们得到了另一个结论:
假如计划的数量大于完全自由化的市场均衡数量,无论最初的计划价格和计划分配是否有效率,那么,第一,无论市场轨是局部自由化的还是完全自由化的,计划与市场的双轨制总是“帕累托改进”的;第二,如果计划的权利与义务是以租金的形式来履行的话,那么市场轨是完全自由化的双轨制还可以实现配置上最有效率的结果。
这个结果让人们想起了著名的“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的含义。由于都是“帕累托改进”的,因此,与转型前的状况相比,采用价格双轨制的过渡方法在理论上说就可以使任何人不受到利益的伤害(no losers),但肯定有人改善了利益(winners),这是个双赢的策略(win-win strategy)。
当然,以上理论命题自然是有条件的。如果要保障价格双轨制的“帕累托改进”性质的话,需要假设计划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了完全的保障和履行。比如,如果计划的义务没有得到执行,或者出现了计划轨向市场轨的串轨行为,价格双轨制作为过渡机制就会面临瓦解的危险。实际上,讨论价格双轨制的文献都要涉及这个问题,刘遵义、钱颖一和Roland的文章也讨论了这点。简单地说,政府需要在双轨制方案下很好地去保障计划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执行。但在经验上,我们看到计划与市场两种体制并行的做法在很多转型的经济中并不像在中国那么突出。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早在1992年,Kavin Murphy、Andrei Shleifer和Robert Vishny三位经济学家就发现,前苏联的局部市场化改革(1985~1991年)之所以没有成功,没有带来生产的增长,原因很可能在于,前苏联的改革者没有能够做到在一些重要的国有企业继续维持一部分重要的生产资料的计划分配。结果,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的生产者在改革后可以自由地选择把生产资料卖给谁,而同时,私人企业也可以自由地按照市场价格来采购生产资料,但价格控制却依然留在了国有部门。国有企业因为受到原有的计划体制约束和价格的管制而在获得生产资料方面竞争不过私人企业,生产迫于停顿,大量重要的生产资料从国有企业流向了那些弱小的私人企业。
所以,原有生产者的计划义务是否能够保证得到履行对于经济改革初期的生产实现平稳过渡是非常关键的。中国之所以能够在转型初期避免出现L型曲线产出变化,自然也和价格双轨制下的计划轨总体上能够得到继续维持有很大的关系。Kavin Murphy、Andrei Shleifer和Robert Vishny在他们发表在《经济学季刊》上的一篇论文中就看到了这一点。他们写道:
中国也走了我们所描述的这种局部改革的道路,但是有一点例外,中央政府仍然继续维持着对国家计划配额的非常严格的执行,并且只允许企业将超出国家计划配额的那部分产出卖给私人买主。结果,政府控制住了投入品的流失问题。相反,前苏联政府名义上保留了对国有企业的调配配额,但实际上却大大放松了对计划的履行。
那么改革者是否有能力在经济转型时期保证计划义务得到执行呢?这是价格双轨制能够实现“帕累托改进”的重要前提条件。这显然取决于政治上的条件,中国是在现有的政治体制和行政结构内推进局部改革的,这就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并利用了现有的政治和组织资源。而前苏联在局部改革时期,执政党和政府的权威已经大大被削弱,政府也没有能力维持原来的计划轨道。这是一个真正的差别。中国的改革在策略上总是能够充分地去利用它的政治和组织资源,而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的局部和渐进改革能够平稳地演进过来。
总而言之,当价格双轨制被作为一种价格改革的思想与方法在1984年的“莫干山会议”上被提出来的时候,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在工业生产部门经历了计划与市场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这个双轨体制经过了整个80年代,并几乎延续到了90年代上半期。这种双轨体制的形成格局总体上没有引起剧烈的摩擦和动荡,而且产出一直在增长。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制?中国为什么能够做到双轨体制的并存并维持这么多年?这俨然已经成为一个让经济学家迷恋的现象。不仅经济学家试图根据经验现象的观察来研究它,解释它,寻找它的内在机制。与此同时,这个双轨制的现象也让人们联想到了20世纪30年代由兰格(Oscar Lange)和泰勒(Fred Taylor)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market socialism)的理想模式。
在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主义大争论”中,兰格和泰勒发展了关于计划与市场的机械结合模式的思想。但是,他们当年设想的这个模式面临严重的激励问题,不仅如此,他们的这个模式也无法克服生产者(国有企业)垄断以及官僚主义的问题。澳大利亚的经济学家Tisdell教授在1993年曾经对中国的价格双轨制与兰格和泰勒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作过这样一个评论:
在由兰格、泰勒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体制与中国的双轨价格制之间存在着若干的差异和共性。两种体制都是致力于使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相平衡,但是,兰格和泰勒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要求由国家来模拟市场,而双轨价格制则限定生产单位生产量的一定比例受计划当局的计划配额支配。在中国,计划配额之外的生产则不再受任何生产配额的支配,供给与需求可以通过市场在买者和卖者之间直接沟通。因此,根据交易成本理论,中国的双轨价格制将比兰格和泰勒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花费更少的成本。进一步来说,对于卖者而言,尽管价格双轨制在制定价格方面比市场社会议模式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但是价格双轨制并不要求国家掌握缓冲存货或利用平衡资金来影响市场。
William Byrd,“The Impact of the Two-Tier Plan/Market System in Chinese Industry”,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1987,vol.11,issue 3:295~308;“Plan and Market in the Chinese Economy:A Simple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1989,vol.13,issue 2:177~204.
William Byrd博士对价格双轨制的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定理的证明,读者可以直接参阅他的论文。
参见Lawrence Lau,Yingyi Qian and Gerard Roland,“Pareto-Improving Economic Reforms through Dual-Track Liberalization”,Economic Letters,1997,55(2):285~292;Lawrence Lau,Yingyi Qian and Gerard Roland,“Reform without Losers:An Interpretation of China's Dual-Track Approach to Transitio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0,108(1):120~143.
参见Lawrence Lau,Yingyi Qian and Gerard Roland,“Reform without Losers:An Interpretation of China's Dual-Track Approach to Transitio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0,108(1)。
参见Lawrence Lau,Yingyi Qian and Gerard Roland,“Reform without Losers:An Interpretation of China's Dual-Track Approach to Transitio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0,108(1)。
本书作者在《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1978-1992)》中对科斯定理以及在中国经济转型战略上的应用作了分析与讨论。参见张军,《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1978-1992)》,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2~78页。
参见Kavin Murphy,Andrei Shleifer and Robert Vishny,“The Transition to a Market Economy:Pitfalls of Partial Reform”,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2,107(3):887~906.
参见Kavin Murphy,Andrei Shleifer and Robert Vishny,“The Transition to a Market Economy:Pitfalls of Partial Reform”,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2,107(3):899.
关于这些思想的阐述,参见奥斯卡·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中文版;弗雷德·泰勒,《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指导》(中文版),《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7年第3期。
参见C.Tisdell,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Context of China:Policy Issues and Analysis,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93,London;中文版参见克莱门德·蒂斯坦尔,《中国的经济发展》,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第148页。